第17章
不过既然马思晴已经结婚了,可以留五块钱作为自己的生活费。
二,姚家需要给林春花林春华安排了工作。
林春花林春华是一对龙凤胎,是张小娥把马思晴捡回来五年之后生的一对龙凤胎。
姚家等了好几年,终于有人肯嫁给姚国柱,虽然条件苛刻了点,但是最终还是答应了那两个条件。
而张小娥为了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女得到工作,花了点钱,给林春花跟林春华俩改了出生年月日。
从十六岁改到了十八岁。
林家没有收彩礼,用养女马思晴的婚事从姚家换来两份铁饭碗的工作。
姚家那边,闫萍以死相逼,让姚国柱与马思晴领了结婚证。
张小娥则是哄骗马思晴,结婚之后马思晴可以自由支配工资。
马思晴想逃离林家,嫁出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她答应了领证。
结婚那天,姚家大摆宴席,向丹江人宣布,姚国柱结婚了。
宴席结束后,张小娥与林得胜怕马思晴不就范,就把马思晴绑了,扔在了婚房的床上。
姚国柱也被灌了点酒,正躺在床上睡觉。
闫萍与张小娥从外面把门锁住了,让他俩待了一晚上。
想着生米煮成熟饭,马思晴跑不了,姚国柱也要负责任。
哪里知道,姚国柱确实碰了马思晴,可是,却不是占了马思晴的身子。
而是绑住了马思晴的手脚,用皮带,抽得马思晴浑身是伤。
在门外的张小娥跟闫萍听到马思晴第一声哭腔喊出来的“好疼”,两人对视一笑,就离开了马思晴的房门口。
哪里知道屋里是另外一番光景。
姚国柱抽打着马思晴,嘴里还骂骂咧咧。
“你这种骚货,就是送上我的床我都不稀罕。打死你,叫你跟我结婚,我要打死你。”
马思晴的新婚之夜就是这样度过的。
姚国柱是个变态,还是个聪明的变态。
他知道打人不打脸。
马思晴身上的伤,只会出现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后背、屁股、大腿、小腿、胳膊。
打骂完之后,姚国柱自行睡去了,马思晴在长木凳上过了一夜。
那夜可真冷啊!
即使马思晴重活一世,也还能感受到那种彻骨的寒冷。
第二天早上,姚国柱早早去上班了,没有喊马思晴。
马思晴醒来的时候,闫萍又是一阵骂,所有肮脏的词语都用上了。
马思晴觉得不可思议,闫萍的嘴竟然比张小娥有过之而无不及。
原以为,嫁到这家算是文化人的家庭里来,马思晴可以不用再遭受毒打跟咒骂。
可是她的遭遇却告诉她,这可能是另外一个深渊。
那时候的马思晴刚嫁进来,不敢跟自己的婆婆说新婚之夜被打了,只得把怨恨咽了下去。
因为结婚,厂里给她放了三天假。
所以新婚夜的第二天,她不用上班。
闫萍见她起床了之后,走路有点瘸,便以为是昨夜自己的儿子折腾得厉害的原因,就没多问。
哪里知道,马思晴结婚之后,一个月三十块钱的工资,仍旧要给二十五块钱给张小娥。
婚前说的自由支配,原来只是五块钱而已。
每到发工资的那天,张小娥跟林得胜就会在工厂门口等着。
马思晴一下班,林得胜就上来钳制马思晴,张小娥就是一阵翻找。
拿到钱之后,张小娥林得胜扬长而去,剩下马思晴在纺织厂门口被人指指点点。
挣扎中,有时候还会受点伤。
后来马思晴都麻木了,也不再抗争。
因为不管马思晴怎么躲,都躲不过,还会平添一身的伤。
她太懦弱了。
被张小娥把工资都拿走了之后,回到姚家,闫萍那又是一通咒骂。
闫萍骂过之后,马思晴还得做饭洗衣服,给瘫痪在床的姚家奶奶端屎尿盆子,擦洗身子。
那三年,成为了她一生中的至暗光阴。
在姚家的三年,挨打是常事。
马思晴直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上一世的自己为何那么蠢,逆来顺受。
被张小娥嫁给了姚国柱,换来了张小娥大女儿林春花在供销社工作,大儿子林春华在矿上工作。
姚国柱对她从来都没有过好脸色,不碰她。
姚家拿她当下人一样使唤。
只要她在家,家务活永远都是她一个人做,还得照顾姚国柱那瘫痪在床的奶奶。
姚国柱的奶奶虽然瘫痪了,但也只是身体动不了而已。
脑子还是清醒的。
但凡马思晴给她翻身动作幅度大了点,那老太太就会口不择言使劲骂。
那三年,多么难听的话马思晴都听过。
如果马思晴喂饭的时候,饭菜冷了烫了,菜不合胃口,米饭太硬了,或者馒头不甜,都要挨骂。
老太太知道马思晴嫁过来自己儿子动用了关系,对马思晴更是厌恶。
因为她的老伴儿去世的时候再三交代,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动用官场的关系。
可是这个女人费尽心思嫁了进来,还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她的重孙迟迟没有影子,尽管马思晴服侍她已经做得非常周到了,但是她对这个孙媳妇就是喜欢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