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奸臣想攻朕_分卷阅读_11
朕把披风一抛,大步走到他身边笨手笨脚的开始动手替他包扎。
拿起剪刀时,朕忽然想起一件事,惊叫起来:“刚才那人是刺客!朕居然没叫御林军去抓他!”
朕的懊恼竟引得奸医失笑:“皇上,您是不是太后知后觉了。”
“……”好像是这么回事。
“皇上,其实那人是微臣的一个好友。”奸医面色严谨开口说道。忽然他起身对着朕单膝下跪:“请皇上责罚,微臣私自带人进宫,还差点误伤皇上。”
“……哦。”朕半天才扔出一个字,问道:“误伤?他是何人?”
奸医平静道:“此人是臣的生死之交,性格却嗜血狂躁,刚才误把您当成了偷听的侍卫,所以……”
“就要杀了?”朕脸色有些苍白,这都是些什么朋友?
奸医面含歉意,道:“毕竟他不想让人知道他的秘密。”
“秘密?”
“嗯。”
“……”好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朕伸手扶起还跪在地上的太医,道:“你刚才救了朕,那就将功折罪了。”
“皇上不追究?”奸医显然有些受宠若惊。
朕气度恢弘,一本正经道:“每个人都有交朋友的权利,朕怎能限制你们的自由,只是以后带进宫要提前和朕说一声。”莫名其妙就飞出来杀人灭口什么的真的好害怕。
朕是真不想再死一次了。
李辰安面无表情:“谢皇上。”
朕随手拖了个椅子放到他跟前坐了下来,开始帮他处理伤口,心里虽然感觉怪怪的,但朕却不想多问。
“皇上。”许久太医轻唤一声。
“嗯?”
“您信微臣的话?”
“为何不信?”朕傲娇地看着他:“谅你也不敢欺君。”
太医低头吟笑,朕问道:“你喜欢皇宫吗?”
他回朕:“有喜欢的人在自然就喜欢。”
“哦。”
“皇上不喜欢?”他反问。
朕皱着眉,一脸不满:“没喜欢的人在自然不喜欢。”
“呵呵……”
“笑什么?”朕瞪着他。
他淡笑道:“皇上喜欢的人不是很多吗?佳丽三千啊。”
给你一堆男人你要不要啊!
朕轻哼一声:“朕审美改变了,不喜欢那些胭脂俗粉。”
“哦?”奸医似笑非笑,“看来皇上是真变了,连最爱的琳美人也舍得任臣处置。”
最爱?果然!
朕边勒紧他手臂上的布条边平静道:“天子犯法和庶民同罪,更何况她要弑君,朕岂能不治了她。”难不成要由着她,死后和她比翼双飞?
李辰安看着朕,问道:“皇上真舍得?”
“废话!”朕对这个话题表示很不耐烦,话锋一转问道:“你以前到底做什么的?”
武功这么高,手臂也不像他的面部一样细皮嫩肉,倒像是经常持刀剑的大侠有的精壮胳膊。
“臣小时候调皮,经常和人打架,当过街头老大。”他刚说完朕就嫌恶地看着他,一副很傲骄的表情是搞哪样?说白了就是混混,还骄傲!
“那如何会成了太医?”朕奇怪。
“臣小时候调皮,和人打架常受伤,就随便看了点医书帮自己治病!”朕崇拜地看着他,牛啊!随便看了点就太医了。妈的,骗谁呢!
“到底做什么的?”朕摆出一副再不说实话就砍头的恶狠狠的表情。
“什么都做过一点。”
啧!原来是阅历丰富的傲娇人啊。不过,这确实值得骄傲!
看着他清亮的眸子,朕问:“你能不能帮朕解决一个问题?”
他挑眉淡笑:“什么?”
“邻国侵犯南城,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中,朕虽派了士兵去救援,但始终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你可有妙计?”看着他的白衣,朕灵光一现道:“若能想到,朕就让你当谋臣。”
太医制服只适合那些老人穿,李辰安适合锦袍,英姿飒爽,朕看着就欢喜!
结果他居然回朕:“臣不想当谋臣。”朕刚皱眉,他就笑道:“臣想当皇上的……那个。”
看着他坏坏的笑容,朕狠瞪他了一眼,死不正经。
“你也是个无用的,哼!”朕恨铁不成钢地说完就扭过头生起了闷气。白发你们工资,一个个都不顶用。
“皇上过几日不是要狩猎吗?”突然,他开口问道。
“是啊,怎么?”出了战事,朕还有心情狩猎?简直枉为帝君。
李辰安继续道:“那皇上可借此机会招募天下英勇青年前去围猎,顺道扫了邻国。”
朕一听,头顶顿时亮起一盏阿拉丁神灯,脑中隐隐有了些许思路,抓着奸医的手如同抓着救命稻草,激动地说:“具体说来。”
奸医此刻笑得十分奸诈但朕觉得好有魅力,他凑近朕对朕耳语了几句,朕顿时觉得压在心头那块大石彻底粉碎,全身轻飘飘起来。
朕一拍大腿,对着奸医赞道:“好奸臣,以后当朕的谋臣好了。”
他却皱眉:“皇上,微臣还想给您治病呢!”
“废话,那必须治啊!”朕笑呵呵地说道:“但你是帮朕治蛋的谋臣。”
“好吧。”奸医垂头丧气。
“一副不甘不愿的样子是做什么?”是不是太傲娇了点!升职还不好!怪诞啊这人。
“臣可以帮皇上出谋划策,但臣还是想当太医。”他说的不卑不亢,拒绝之意浓浓。
见他确实不想当谋臣,朕也不勉强,最后妥协道:“那私下就是朕的谋臣,表面还是继续你的太医。”
“谢皇上。”奸医笑着就把朕扑倒在榻上,朕惶恐地看着他:“干嘛?”
“治病啊!不然皇上今晚来干嘛?”他眼睛一眯,又恢复二百五了。
但,朕今晚没发病啊!只不过想找他说说话解解闷而已。
不过,朕这病可是很顽固很随性的,说发就发,随时要治。
作者有话要说: 不定时更要开始了啊,蠢作者可能要修修文什么的,嘿嘿
☆、朕的初吻
辽南地广人多,资源丰富。如果能被个明君好好治理整顿,定会是个繁荣昌盛无人敢犯的强国。
可惜,朕是个草包加自私鬼,心思都扑在怎样过好自己的古代小日子了。朕曾想过,要不把这江山拱手让人得了。不然,这个国家再这样被朕浑浑噩噩治理下去,全国百姓都将处于水深火热中。
但朕未找到这位明君前,还是得咬牙死撑着,怎么压力山大也得让百姓们过得好,不说小康社会,至少不要民不聊生。
古代人对狩猎一事极为看重,在这个朝代更是用它作为习武练兵、强身健体的综合运动。朕很不幸的得知,朕身子的原主人唯一拿得出手的便是骑射之术,真是给朕留了一个大难题。
这都算了,狩猎这件令朕头大的事每两月就要举行一次,得知这个规定的朕真的好想狠抽这具身子的脸,但抽了疼的是朕,朕可不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脑残事。
而每次狩猎的人选都要由皇帝选择,哪些人看得顺眼,就挑了选上带着去,真是非常任性。而负责这事的人就是朕的奸相,有时候是奸将。
穿来这么多天,朕也知道了很多事,比如朕身子的原主人是个彻头彻尾的昏君,平生只爱两样东西:狩猎和美人。他要活在现代一定爱看《美女和野兽》。
至于朝政一事简直和朕现在一样,一窍不通,全都要靠那些奸臣帮他治理。也还好是这样,否则朕穿来还不分分钟就露馅被人仍进八卦阵里驱魔除邪每样弄弄最后烧死。
由于他的愚蠢之治,这个国家很多年轻有为的才子就这样荒废了一生。科举考试五年一次,很多人明明学富五车,却因熬不过岁月最终弃文耕田。
还有很多满腔热血为国效忠的练武之人因为得不到器重,最终只好闯荡江湖,浪迹天涯,看着潇潇洒洒,实则悲愤一生。
李辰安阅人无数,深知那些志向远大却无所事事的年轻人的愤慨,于是跟朕提出了“狩猎选才子”的建议。
这次狩猎朕要广招辽南所有英勇的年轻人去最宽阔的猎场崭露头角,朕一睹风采的同时还要看哪些人能成大器,拉到官场上重用或者参军。当然,要他们自愿朕才会用。
那些个小国家就是仗着朕的国家兵弱将少,才敢三番两次的挑衅。
如今朕可是要招兵买马,广集人才了,看你们还敢撩虎须。
今日朕上早朝提出这个建议时,不少大臣都对朕刮目相看,看他们一副“皇上终于开窍”了的模样,朕有淡淡不爽,毕竟这个想法不是出自朕的脑子。
退朝后,朕让奸相、奸将和奸尚书留了下来,分发任务。
哼,你们不是重量级人物吗?朕就让你们做重量级的事。
于是,朕的奸相被朕派去发狩猎宣传单,奸尚书被朕派去当印刷员,他的部下成了面试官,面试报名参加狩猎的人,而朕的奸将被朕派去当检票人员,他的手下组成了巡逻大队。
每个报名且合格参加狩猎的人都会发到一张狩猎票,凭此票就可进入猎场,一展风采,为国争光。
看到奸臣们的脸乌漆抹黑,朕的心情就超级舒爽,整个人飘飘欲仙。
至于昨晚发生的事,朕和李辰安都闭口不提。
什么黑衣人刺杀受伤都被朕抛之脑后,而李辰安也没有表现出丝毫受过伤的样子,脸色正常,该干嘛干嘛,跟平时一样。真是个皮糙肉厚医术精湛天真烂漫的二百五。
“皇上,李太医求见。”御书房偏殿的门外有公公传来通报。
朕放下手中的毛笔,迅速收了御桌上的宣纸,应道:“快传!”
趁他还没进殿,朕伸手匆匆整理了一下装束,然后站在御桌后等他进来。结果对面的门帘半天没反应,朕有些奇怪,于是绕过书桌往门口走去。
朕的步子有些急,以致于刚到门口就和挑起门帘进殿的李辰安撞到了一起,撞击非常猛烈,朕被撞飞了。
“皇上小心!”
朕在心里惊呼一声,就在后脑要着地时,身子忽然被人一扯,东南西北轮观一遍后,朕还是很悲哀的倒了下去。只不过,朕倒的不是地,是人。
看清眼前的一切,朕很想用两个字形容:狗血!三个字:很狗血!四个字:超级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