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这条命是猫给的_分卷阅读_49
汪路延忙笑道:“就那意思嘛!──哎?你还会英语啊?”
雪球儿轻蔑一笑:“再跟你强调一遍,本、大、仙、是、大、仙,什么叫大仙?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明不明白?”
“好好好,明白明白。”汪路延忍着笑,他心里也清楚雪球儿就算是大仙也是排行老末的,两个燕子都打不过,能有多法力无边?
雪球儿却顾不上汪路延的神色,因心中忽又想起一事。
虽说老黑现在已成了人,与苗俊结合并不妨事,但他本是畜生,定是前世造业的循环报应,这点土地也曾提及。
现今被他变成人改了命,那恶报恐怕难免,要是就为着他自己的喜恶,撮合了他们两人在一起,到时候害得苗俊为此受到连累,那他也难免有些良心不安。
思前想后,雪球儿决定先去找土地问问清楚,看看老黑前世究竟做了什么恶,若能化解便化解看看,不能化解……再说吧!
如此想定,雪球儿翻身下了床,扭头对汪路延道:“我出去一趟。”
汪路延纳闷道:“去哪儿?”
雪球儿一叉腰:“本大仙──”
“好好好好好,您愿意去哪儿去哪儿。”汪路延赶紧打断了他。
雪球儿“哼”了一声,原地转了个圈便没了影。
“卧槽!”汪路延赫然发现自己消极比赛被关小黑屋了。
腾云飞了十数里,雪球儿寻着了土地庙,却让他颇吃了一惊,原想着这种老庙,现在就算没被拆掉也早该破旧不堪了,没想到竟被翻修了一新,那些旧屋枯井的,还被当成文物圈了起来,来来往往的游人香客络绎不绝,倒是一派香火十分旺盛的景象。
雪球儿站在门口犹豫半天,早知道来此处还要买门票他就拿上汪路延的钱包出门了,要是用障眼法变两张假票进门倒也罢了,偏偏里头的香都是“随喜功德”的自取,没花钱上便宜香,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正纠结着要不要再回去一趟,眼前忽走过来一个身材高挑气质绝佳的美女,定睛一看,可不正是换了一身现代装束的土地。
“来都来了,怎的站在门口不进,还要我来请吗?”土地微笑道。
雪球儿有些尴尬,笑着说:“我竟不知你这却成了个景点,囊中羞涩,买不起门票。”
土地撇了撇嘴说:“上回还说要给我添香油,结果连钱都不带,”说着摇了摇头,“可见现在的男神,说话一个赛一个的不靠谱。”
雪球儿被他这么一说,更觉得不好意思,灵机一动,忙道:“若说香油什么的,我看你倒也不缺,不如请你喝杯咖啡吃些蛋糕如何?”
土地眼珠一转,笑道:“我看仙友你是又有事找我帮忙吧?”
雪球儿赔笑道:“边吃边说,边吃边说。”
两人一路到了汪路延的店里,小沈一见雪球儿领了个美女过来,立马双眼放光,屁颠屁颠地上前招呼。
“看看,想吃什么喝什么随便点。”雪球儿大方地摆了摆手。
土地笑道:“不是说没带钱吗?”
雪球儿一扬脖子,道:“这个店的老板都是我的,不要钱。”
土地掩着口轻轻一笑,向小沈道:“我要个美式,一个胡萝卜蛋糕吧。”
雪球儿眉头一蹙,这世上竟然还有爱吃胡萝卜的人?
“我要焦糖玛奇朵,多纳圈,草莓慕斯,都记你们老板账上。”
小沈尴尬一笑,本想在美女耍个帅替他们结账,结果没想到雪球儿一口气点这么多,只得老老实实记下,忙又殷勤地问:“美女想玩什么桌游啊?我可以给你讲讲,我们这边也有不少适合两三个人玩的──”
“不玩不玩,”雪球儿急急地打断了小沈,“我们上楼小包间说事儿,吃的喝的都快点啊。”说完拉着土地就上楼了。
小林从操作间出来,正看到两人上楼的背影,疑惑道:“哎?他怎么带了个美女来了?”
小沈转身冲着咖啡,没好气地说:“谁知道!不好好跟老板搞基,占着个美女还不让人碰,什么人呢!”
小林将餐点一一在桌上放好,微笑着说了句“有事按一下铃我马上就上来哦”,便识趣地带上门出去了。
土地端起咖啡品了一口,点头道:“嗯,这豆子还不错。”
“是吧。”雪球儿抄起一个多纳圈就往嘴里塞,含混地说:“点心蛋糕也挺好吃的,你尝尝。”
土地笑着放下杯子,用叉子切下一小块草莓慕斯尝了尝,摇头道:“太甜了。”
而后又喝了一口咖啡,抬眼道:“说吧,这回又是什么事?”
雪球儿忙喝了一口自己的咖啡,挣了挣脖子咽掉口中的点心,不好意思地笑笑,说:“你记不记得上回那个蠢狗?”
土地一笑,“当然记得啊,印象深刻。”
雪球儿忙点了点头,“我就是想问问他,你好像说他前世是造了杀业嘛,究竟是怎么回事?这辈子我这给他改了命,我怕不好呢。”
土地撩了一把长发,轻柔笑道:“那你可真问对人了,我回去之后心中好奇,便自己查了查上一世的事,发现这里头可实在有意思极了。”
第32章 第三十二条命 两世情缘
话说千年之前,大安长宣年间,金宰相把持吏部、礼部,其子入赘驸马,治水有功,又选入工部供职,是以朝中六部已有一半握在手中,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皇帝对金宰相心中忌惮,便扶持仰仗李皇后之父李将军与之抗衡。李将军虽挂着兵部尚书的头衔,官阶比不得金宰相,但手里握着兵权,皇帝攥着禁军,两人一道,金宰相也便不足为惧。
而因这两位重臣分庭抗礼,金家李家两大家族也便成了皇族外大安上下最强大的两股对头势力。
金家其中一支在户部担任员外郎,二公子名叫金天元,即是汪路延的前生。
金天元出生时金氏已是繁华正盛,自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自不必说,因而被宠溺着长大,不仅不求上进,还偏好南风,整日流连风月作坊,人人说起皆是一阵摇头叹息。
又因金天元的大哥温顺好学,早早地入了仕途娶妻生子,担起了长子之责,是以家人也便都对金天元灰了心,任其胡作非为做了个纨绔少爷,左右他虽生性顽劣,却也从不曾闯出什么祸来便是了。
而李家的兵部郎中亦有一个小公子,名唤李颉,便是苗俊的前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