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妻狂犬[娱乐圈]_分卷阅读_49

  唐子韫说,那天苟晟来律师事务所,拿着证物找过他,傍晚的时候就拿着律师函的扫描件走了。之后再也没见过他。
  叶飞澜最后去了苟晟卖掉的那家保全公司。
  接手苟晟公司的负责人说,自从那天签约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不过,那个人却拿出了一份保全协议,说苟晟通过网络一次性支付了300万的保全金额,让他们派人在不惊动他、不打扰他的生活的前提下,暗中保护叶飞澜的安全。
  “三百万?”叶飞澜眉头皱得死紧,“他哪儿来的三百万?”
  负责人笑着说:“这我们就不知道了。”
  “能让我看一下他的支付记录吗?我想查一下IP。”
  “不好意思,”负责人说,“我们签了保密协议,不能透露任何客户信息。”
  “我是合同的保护对象,也不行吗?”
  “抱歉,除了委托人本人,谁都无权查看。”
  “如果被保护人在合同约定期间因为任何原因意外身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十倍赔偿……”叶飞澜手拿合同,脸色铁青,眼睛里还带着这几天休息不好的红血丝,目光里透着一丝疯狂,“门口就是二号地铁站,你也知道我最近麻烦缠身,情绪有些不稳,如果我一个想不开,在地铁没停稳的时候跳下去,你猜……暗中保护我的人能不能及时拉住我?或者他能及时拉住我一次,能不能拉住我两次、三次、四次?”
  “……”
  “如果我意外身亡,苟晟是不是躺着就能赚三千万?”
  ☆、离家出走
  所谓软的怕硬的, 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而再不要命的正常人,也对疯子怵三分。
  于是几分钟之后,叶飞澜拿到了苟晟网上支付大笔金额的地点——叙利亚边境的一家小旅馆,三天前。而仅仅在三天之后,那个IP地址所代表的局域网端已经不存在了。保全公司的负责人说,那边每天都在打仗, 说不定那家小旅馆已经毁于战火。
  苟晟到底要做什么?他哪儿来这么多钱?
  走私石油?发战争财?还是去做雇佣兵,为了钱替人搏命,在战场上拿血肉之躯填枪眼堵炮筒?
  找死吗?
  叶飞澜盯着那一串IP数字, 眼里全是红血丝,目光凌厉得让人不敢直视,仿佛下一秒就要拿刀出去捅人。但是他仅仅闭了下眼睛,两三秒钟的时间, 再睁开的时候就已经恢复了平静:“地址我拿走了。多谢。”
  他甚至还对负责人笑着点了下头,虽然眼睛里连一丁点儿笑意都没有。
  离开保全公司以后, 叶飞澜开车回了家。
  他把家里所有的角角落落都找了一遍。家里的地板一尘不染,床单、桌布、窗帘都是新换过的,冰箱里塞满了水果、蔬菜、牛奶和各种肉类。他之前买给苟晟的所有东西,西装、衬衫、睡衣、领带、袖扣、手表, 全部都整整齐齐地收在柜子里,就连牙杯、男士洗面奶、剃须刀也仍然和他的一起并排放在洗手台上。
  就连手机,他都没有带走,被他和证物袋一起放在了保险柜里。因为被保险柜隔断了信号, 所以才提示“不在服务区”。
  叶飞澜打开证物袋。
  里面有一个U盘,一个带着酒渍残留的玻璃杯,几片沾血的塑料碎片,和几页检测报告。
  他……竟然连这个也找到了。
  叶飞澜捏起塑料碎片,上面残留的血迹已然干涸发黑。他盯着塑料碎片看了一会儿,从表面拈下一根浅咖啡色的毛,大概三寸长,硬邦邦的,尖端带着一点白,看起来很像是……狗毛。
  从前他养的那只长毛土狗还活着的时候,家里几乎到处都是这种狗毛。
  叶飞澜皱了皱眉,放下碎片,拿起检测报告——酒杯表面和塑料碎片上都检测到了他的指纹,而残留的酒渍和血渍里,都检测到了中等剂量的三唑仑成分。
  而U盘上除了整理归档的两个视频之外,还有星海娱乐买来黑他的ID为“超娱乐”的大V号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他们和星海娱乐的微博私信截图和支付宝交易凭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到的。
  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强/奸未遂”和“损害他人名誉”两项罪名属实。如果他真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星海娱乐必然败诉,名声扫地、股价狂跌,说不定会面临真正的破产危机。
  怪不得……怪不得星海娱乐几乎没怎么挣扎就同意了当众道歉。
  那天,苟晟只把律师函的扫描件发给他了,证物的照片和复印件一样都没传给他,他还当苟晟只拿到了他提到的那几样证据,没想到他想得那么周到,连星海娱乐买营销号故意黑他的证据都拿到了。
  苟晟几乎替他想到了一切。
  他为他找到了所有可能找到的物证,替他准备了各类常备药物,联系了24小时电话上门的私人医生,请了保镖,和保洁阿姨续签了半年合同,帮他订了楼下干洗店的定期上门服务,以及各类餐厅、鲜奶店和水果店的定期送餐、送奶和送水果服务。知道他不喜欢也没时间做饭,一日三餐都有人定时定点地送上来。叶飞澜一页一页看着订餐发票,发现几乎一个星期都不会重样,而且都是他喜欢的食物、喜欢的菜。
  冰箱上贴了便签纸,提醒他每天晚上记得喝一杯热牛奶。
  床头柜上贴了便签纸,提醒他每天早上记得喝一杯蜂蜜淡盐水。
  鞋柜上贴了私人医生的电话,两个。叶飞澜打过去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对方表示苟晟已经交了半年的定金,如果他需要,可以马上上门出诊。
  “谢谢,”叶飞澜感觉自己的嗓音有些沙哑,“不用了。”
  他挂了电话,靠着鞋柜颓然坐倒在地上,用手挡着眼睛。
  已经差不多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除了几张字迹歪歪扭扭的便签纸,苟晟连片言只字都没有留下,没有告诉他去了哪里,要做什么事,什么时候回来,甚至没有和他正式地告一个别。
  他也什么都没有带走,除了叶飞澜经常挂在心口的一个褪色的转轮项链——那是他十岁生日那天母亲买给他的礼物,也是他迄今为止收到的唯一一件来自母亲的礼物。所以即便已经褪了色、已经不会再转了,他还是经常贴身带在胸口的位置,就好像能从那里汲取到一点陈年的、来自母亲的温暖。
  现在苟晟把它带走了。
  其实在刚刚知道苟晟不告而别,去了那个连年战乱的鬼地方的时候,叶飞澜是愤怒的,他几乎无法克制内心深处的暴虐,想把苟晟抓过来狠狠地揍一顿,想对他说,老子已经给过你离开的机会了,既然你选择了留下来,那么你整个人——从灵魂到肉体,都是老子一个人的了。
  谁准他自作主张不告而别,谁准他跑去那种地方玩儿命?
  他的命是他叶飞澜的!
  但是随着他一样一样检视苟晟留给他的东西,一点一点感受到他无微不至的贴心,叶飞澜心里的暴虐也一点一点消失地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说不出的疲惫、空虚、绝望和担忧。
  他还活着吗?还会回来吗?
  如果苟晟真的回不来了,他还能在这个波诡云谲的娱乐圈,在这个炎凉冷清的世上,继续走下去吗?
  他养了十二年的那条土狗走了以后,有一年多的时间,每次打开家门,都感觉会有一坨毛茸茸的大型生物会摇着尾巴扑上来,扑进他的怀里,用带着颗粒的大舌头欢快而亲昵地舔他的脸——像之前的十二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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