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_分卷阅读_48

  “有,都正常。”
  “要你带的那些药呢。”
  “都用防潮袋包好了。”
  “吃的,穿的,防护用具确定都没拉下。”
  “没有,我检查好几遍了!”
  “待会到了上面,有不舒服就说。”
  “好。”
  “那就走了。”
  从四姑娘山镇到四姑娘山二峰大本营需要骤然提升一千多米的海拔,达到骇然的4200米。这一段路是可以骑马的,而且旅游项目开发得也很专业到位。黎艾租了两匹马,一开始却没让厉白骑。
  “你要慢慢适应这种运动量,真撑不住了再骑马,不然再往上会更辛苦。”黎艾说。
  他们就这样真的上路了。
  空寂而路途遥远的海子沟,依旧保留着最原始的面貌。
  嶙峋的怪石,色调单一的山峰,空旷荒芜的土地上只有荒草,到处都是凋零的感觉。更远处是带着扑面而来森冷气息的雪山和成片成片茫茫的森林。这就是大自然威严而冷酷的一面。即便是温暖的六月,这里也寒冷得让人心生畏惧。
  而在这种寂寥山野间猛然撞入视野的风马旗俨然成为世界上最美的一抹色彩。
  用石头堆建而成的塔堆,附近是一座座小巧的玛尼堆。以塔堆为中心,呈伞骨状分立的风马旗,绳子上五彩缤纷的风马象征着藏民们对神最崇高的敬意。
  黎艾一直走在厉白前面帮他挡风,即使如此,他们越往上走,厉白也越来越觉得呼吸不顺畅,每走一步都需要废更多的力气。
  “要不要休息?”黎艾扭头过来朝厉白问道,厉白摇摇头,抬手比了个OK的手势,示意不用特意停顿休息。到达下一个休息点再休整就可以了。
  开玩笑,在黎艾面前,他再怎么样也要多撑一会儿。
  黎艾见他这么坚持便没有再说什么,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几人上午九点半从四姑娘山镇出发的,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赞巴说,按照现在的速度,还有三个小时的脚程。
  厉白一听,顿时觉得难受了。还有三个小时!
  “行了,我看你连话都说不出来,休息完,之后的路就骑马吧。”
  厉白顿下步子,深吸了几口气才感觉舒服了些。到这他是不得不承认,有些顶不住了。依着黎艾的话点头。
  他们带了两匹马一起走,黎艾是不准备骑马的,所以属于他的那匹马驼得都是两人的大型行李包裹。有专门的马夫牵马。
  在距离二峰大本营还有五公里的地方,厉白终究还是骑上了马。尾随的马夫是个年轻的藏族小伙子,走路特别稳。厉白这会儿已经喘得不像话,马夫牵着马却还如履平地,呼吸不变。厉白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就连黎艾和向导赞巴都没这么牛掰。
  穿梭密林时,马匹在溪边的小路上打滑,要不是马夫稳住缰绳,厉白就真被翻到河里去,吓得他心脏病都要出来了,连忙给马夫小哥道谢。马夫只会说很简单的汉语,听到厉白的谢声,腼腆地抓了抓头,只是笑笑。
  因为不用劳神劳力地徒步,厉白也有了闲情逸致看风景。他在上马之前就把背包里的相机挂在了脖子上,想要沿途拍几张照片。无奈骑马时身体太过颠簸,根本抓不稳镜头,只好作罢。
  看风景,自然也看人。只是他只看得到黎艾那个一往无前的背影。这家伙还真是厉害啊,走到现在还很游刃有余,再看看自己,只能无力地骑马,要不要打击人。
  但也因为骑马,到达二峰大本营时,厉白的精神头相当好。即便那个所谓的大本营只是三做连在一起的低矮砖房,他也研究了许久。
  黎艾瞪他一眼,让他别乱蹦跶。赶紧吃完饭,睡觉。因为第二天登幺妹峰,几人必须在天黑之前从峰顶回到大本营才算安全,所以他们得凌晨两三点开始登山。现在是下午六点,吃完饭立马睡觉,睡眠时间还是充足的。
  天很快黑了,厉白却兴奋得睡不着。和他睡在同一个房间的黎艾不知道为什么也没马上入睡。两人躺在相隔不远的单人床上,被子厚重。
  “快点睡!”
  “哦……”厉白很听话的闭上眼睛。
  “眼珠子别动来动去的!”
  “……”这也管?索性把眼睛睁开了。
  黎艾已经闭上了眼,两人面对这面,厉白颇有些肆无忌惮地看着黎艾。可惜,光线实在太昏暗,即便是轮廓也看不分明。
  寒风吹得窗棱作响,硬邦邦的板床让厉白开始魂游天外。他在想,黎艾还真睡得着啊,他在这种环境下居然也睡得着?要是在北京,估计早骂街了吧。谁敢让黎大爷睡硬板床啊,还是这种上个世纪的红砖房子。
  在这之前,厉白一直觉得黎艾喜欢的只会是那些绅士运动,譬如高尔夫,譬如网球。登山和徒步显得过于粗犷和艰辛了,和黎艾这种咖啡豆都必须指定某个产地的人根本就是两个画风。
  但现在,黎艾带着他离开北京的选下,来到这座充斥着寒冷和洁净的雪山之巅上。他可以穿着厚重的冲锋衣,背着行李包,在几千米海拔高的地方徒步走十八公里。他可以就着热水吃压缩饼干和巧克力棒。也可以在这种简陋的屋舍里倒数五秒入睡。这不是厉白认知里的黎艾。
  他其实也并不了解黎艾吧,又或者说,其实他们两人对各自都陌生得很。
  那么黎艾,还有多少他没见过的一面?
  厉白心里这么想着,闭上眼睛,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64
  12月24日大雪
  北京下了一晚上的雪,清早起来全城皆白,银装素裹。
  平安夜这一天恰好周日,厉白和陈雪松下午早早碰面,却是先吃了顿晚饭才开始往五棵松那边赶。这一去就暴露出两人的经验不足。复兴路堵得已然快要爆炸,动都动不了。地铁口出来的全是成群结队,拿着应援物以及各种荧光棒,横幅的年轻女孩儿。她们叽叽喳喳横扫马路,脸上神情无一不兴奋激动。仿佛整个冬天都因为她们的热度而暖了起来。路人们纷纷侧目,女孩子们非但不害羞,反而会向路人张开巨大的横幅。而从五棵松东门的入口处早已排起了入场长龙,弯弯曲曲折叠着一路延伸到马路边。
  一眼望过去全是攒动的人头,以及五颜六色的荧光棒和应援扇子。
  陈雪松拍着方向盘,砸吧嘴:“我就说了要早点来,晚了绝对堵。”
  厉白也有些无语:“我不知道他这么火。”
  “你傻啊,能在五棵松开个唱的,哪个不是腕儿,粉丝大大滴。”
  “失策,还是等吧,快进停车场了。”
  “话说回来,你说我们两个大男人去看一个粉丝基本都是小女生的歌星的演唱会,会不会有点奇怪?”
  “……也有陪女朋友的男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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