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41节

  长夜漫漫,谢之煜无法抑制内心的欣喜和狂热。骨子里他并不是大男子主义,也并非刻板传统思想,即便她真的和别人有过什么,他也没想太多。
  只不过,此时此刻,占有欲将谢之煜吞噬。
  他只能在她睡着的时候小心翼翼地看着她,一次又一次地如同亲吻婴儿般,亲昵又温柔。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第28章 蓝色岩旋花
  这一夜余檀睡得还算踏实。
  和谢之煜躺在一张床上, 倒也没有觉得多别扭。
  年纪小的时候余檀经常和谢之煜一起睡。
  多数时候元仪都不在家,谢之煜百无聊赖跟在外婆身边。老太太爱打牌,烟和牌不离手, 让谢之煜自己去外边玩。
  那会儿余檀总能见到谢之煜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样子, 她忍不住去找他玩,去逗他, 想让他开心一些,特地去买一颗彩虹棒棒糖递给他。
  关系熟络了之后,余檀经常盛情邀着谢之煜:“小之之,你晚上睡我家吧, 我的床很舒服的,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很大的玩偶, 我们一起抱着玩偶睡觉。”
  谢之煜从来没跟余檀说过,她的睡相实在太差劲了。玩偶踢开, 把身边的人当抱枕,手脚并用死死缠着怎么都不松手。
  不过,谢之煜早就习惯了。
  早上起床, 一起洗漱刷牙。
  浴室里的洗手台有两个盆, 超长的一面镜子, 余檀一抬头就能看到谢之煜。
  这场景又有点梦回那年谢之煜和元仪闹翻时,他暂住在她家。
  年岁大了,他们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睡在一张床, 家里的书房腾出来让谢之煜睡了大半年。
  余檀爱赖床, 每天清早急匆匆起床, 谢之煜正在浴室里洗漱。她也不避嫌, 挤到他身边占了位置自顾自刷牙。
  现在, 余檀上班马上要来不及了。
  虽然起得不算晚, 可是这边距离她上班的地方少说要有一个小时的路程,还不算上中间堵车时间。
  余檀匆匆化妆。
  洗手台旁边有一些崭新的化妆品,她随手就能用。简单的裸妆也不需要特别多的步骤,更不要复杂的工具。
  化完妆,再用泡沫洗手。难免想起昨晚被谢之煜拉着手一根一根清理。她耳根发烫,逼着自己不去想那些画面。
  “早上想吃点什么?”谢之煜随口问。
  “随便吧。”余檀忙着化妆,没有她习惯的放大镜,画眼线总感觉会不准,还是算了。
  “家里还没有做饭阿姨,要不要找一个?”
  “不要!我再也不来了,你这里离我上班的地方太远。”
  谢之煜本想说不要去上班之类的话,话到嘴边还是咽下去。
  算了,她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那我在你公司附近买套房,楼盘你挑。”
  “我不要。”
  “你要怎么样?”谢之煜放下刮胡刀歪着头看着余檀,大半张脸的t恤泡沫,拧着眉,像个圣诞怪蜀黍。
  余檀说:“我就住我租的房子呗,我前段时间刚续租了一年。”
  谢之煜一脸的大少爷我不乐意:“那是人住的地方吗?”
  “你才不是人。”
  “你见过我不是人的时候?”
  余檀深吸一口气,把手上的海绵蛋扔到谢之煜脸上。谢之煜顺手接过在掌心捏了捏,勾着唇一笑。
  单看这个画面,他们还挺像老夫老妻。
  谢之煜这会儿正在刮胡子。
  穿着一件纯白色的t,露出一整只花臂。下颚上扬,刮胡刀经过他线条流畅的面额,带走白色胡须泡沫。清晨阳光从窗户撒进,有几缕落在他身上,他好像比光更加耀眼一些。透着野性、不羁。
  这个洗手台的高度对他来说可能低了一些,偶尔还是得躬身,后颈的骨骼清晰。
  利落刮完胡子,再简单地抓了抓发,没有特地做什么造型,他也不是那种对着镜子照来照去自恋的人。他的身材和长相,披麻袋也是好看的。
  其实谢之煜时尚的嗅觉也很灵敏,很早就开始穿限量版的球鞋,因为不想跟别人撞鞋。在那个还算非主流的年代,翻开谢之煜的青少年时代的照片,一点也不会觉得他土气或者违和。
  余檀化完妆,侧头看一眼谢之煜。第n次觉得,他这个家伙还真的蛮帅的。并不是浮于表面那种肤浅的皮囊,他的一举一动,不做作,也不刻意,自然而然地散发男性气息。
  男性,气息。
  余檀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挥开自己脑子里那些不堪入目的画面。
  收拾完下楼,阳光顺着屋顶的阳光玻璃投射到整个别墅,看着明亮整洁。余檀着急忙慌,噔噔噔从楼上跑下来,催促谢之煜:“你快点好不好呀。”
  餐桌上的保温袋里一堆的早餐,余檀走过去看了眼,问是谁准备的。
  谢大少爷自然不可能一大清早来准备早餐,他昨晚一夜没睡好,整个人烫得不行。
  早餐是自己家的五星级酒店送过来的,因为不知道余檀想吃什么,她每天早晨总是变着花样吃,毕竟这个城市能够选择的早点很多。但凡酒店里有的,每样都打包了一份送过来。
  谢之煜正在楼梯口,他换了一套衣服,看着正式的同时,也散发着浓浓荷尔蒙。这会儿慢悠悠地戴着腕表,抬眸看一眼餐桌上的东西,不紧不慢:“随便给我挑一样。”
  余檀本来想选粥的,可是看着那黏糊糊的白色物体,脸色一变,瞬间放下,她没什么胃口,只选了一个鸡蛋和一杯果汁。
  她对谢之煜的喜好倒是清楚,以前早餐他一般都是吃一份三明治配一杯牛奶。
  “那剩下的呢?”余檀问。
  谢之煜满不在乎:“等会儿有人会来收拾。”
  “好浪费啊。”
  余檀想了想,把那些袋子提着,准备拿到办公室分给同事吃。
  那帮年轻人经常不吃早餐,即便是吃也是随便应付。
  一起出门,车停在院子的草坪上。
  昨晚来时没有看清,阳光明媚时倒是将这院落看得清清楚楚。
  一整面墙的蓝色岩旋花,刚好到花季末,lilac浅紫色的花正是最灿烂的时候,形状似星星,数量多且美,一朵朵盛开犹如陆地海洋。
  国内并没有这个品种的花,它是旋花科、牵牛属,是谢之煜从欧洲带回来特地让人栽种。这类植被不会对其他物种造成侵略和伤害。
  余檀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不用什么滤镜就已经是小清新的壁纸。
  谢之煜已经上了车,也不催她,单手撑在车窗上看着余檀,阳光下眯着眼睛问她:“喜欢么?”
  “好漂亮。”
  某个人臭不要脸:“当然,你老公的品味一向优秀。”
  “呕。”
  早餐还没吃就要吐了。
  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余檀吃早餐也是不慌不忙,自己幽幽吃完,听到旁边谢之煜提醒:“我呢?”
  余檀瞥他一眼:“你自己吃啊。”
  谢之煜双手掌控方向盘,翘了翘自己的大拇指:“没看到我开车么?”
  “看到了。”
  “喂我啊。”
  余檀咬牙切齿:“你滚。”
  “饿,低血糖要犯了。”
  余檀自然知道谢之煜有多狡猾,也懒得跟他掰扯,她不情不愿拿出三明治准备喂他。
  谢之煜不吃,头稍稍一撇:“先喝口奶。”
  “你怎么要求那么多呀!”余檀牢骚归牢骚,也拿起温热的玻璃奶瓶,插上吸管投喂谢之煜小北鼻。
  谢之煜喝一口奶,吃一口三明治。
  别说,余檀看他吃的时候觉得还挺香。
  手上的三明治里面有荷包蛋、牛肉、番茄,看着很不错的样子。
  谢之煜吃了三分之一,余檀拿回三明治,就着他吃过的地方咬了一口。接吻都接过了,以前也没少一起吃东西,余檀跟别人还会介意,但谢之煜吃过的东西她到没觉得有什么。
  红灯停,谢之煜一侧头,就见余檀就着他喝过的吸管吮了一口奶。
  他的眼眸暗了暗,掌握方向盘的手指轻轻拍打着。
  车载印象里播放着一首英文歌,girl crush:
  “我迷上了一个女孩
  虽不愿承认
  但我强烈的情感
  已无法停止
  我无法自拔
  我想要她拥有的一切……”[1]
  出国的那年,头等舱的耳机一直在循环播放这首歌。
  每一个音符,每一段旋律,每一句歌词,似乎都在替他发声。
  谢之煜从未有过任何崇拜的对象,他只信自己。
  后来谢之煜去听过little big town的演唱会,他坐在arlington att体育场绝佳的位置,周围的歌迷疯狂嘶吼。
  谢之煜脑子里只想着一个人,想到眼眶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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