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事成双_分卷阅读_71
说来也巧,这个时间食堂人很少,董喜双端着餐盘刚坐下就发现斜前方的桌子上坐的正是刚刚遇到的那个男生。
真的好像啊,董喜双忍不住偷看,他没戴眼镜,灯光又暗,看不清对方五官,只觉得发型也像,穿衣服的风格也像,偶尔低头侧脸的某个角度更是像到不行。
男生像是感觉到董喜双在偷看他,抬起眼睛看过来。董喜双被抓了个现行,张口结舌地愣在那里,筷子上的饭粒掉在桌子上了都不知道。
男生笑了一下,端着餐盘走过来坐下,主动跟他打招呼:“你好。”
“呃……”董喜双这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地把桌上的饭粒拈起来,又把餐盘往自己的方向挪了挪。
“这里还有。”男生伸手从小双嘴边摘下一粒米饭,用纸巾擦了擦手指。
“哦……”董喜双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被他碰到的地方,“谢谢……”
“不客气。”
董喜双呆呆地盯着对方的脸,这么离近了看又觉得不那么像了,五官没有鹿屿那么端整细致,皮肤也没有鹿屿那么白,而且……不知为什么,男生的脸给人一种类似于人工矫饰过的,淡淡的违和感,好像仿坏了的瓷器,器型倒是在的,只是细节粗糙,没有神韵。
对于小双这样近乎于冒犯的直视,男生也并没有生气,只是表情平静地回视着,那目光很深,意味复杂。
两人简单聊了两句,互相交换了姓名和院系,男生名叫宋集,董喜双看对方神态成熟,以为是学长或者至少同级,聊过才知道竟然是新生。
宋集见他有点吃惊,语气淡然地说:“我复读了一年。”
董喜双觉得有点奇怪,自从那晚跟宋集认识之后,最近他总是在各种地方跟他巧遇,早上去逸夫楼上课的路上,他就走在前面不远处;下课出来的时候有同学叫住他说话,一回头,宋集抱着书正经过他身边走下楼梯;他去西门的打印社打资料,低着头出门差点撞到一个人怀里,抬头一看,又是宋集。
两个人偶遇的次数多了,渐渐变成照面时会点个头的那种关系。
晚上的时候他打电话跟鹿屿说起这件事,鹿屿笑着告诉他,这种现象在心理学上叫做“视网膜效应”。并不是他们巧遇的次数比别人多,而是他恰巧比较关注这个人而已。
“不要对别人过于感兴趣,萧哥回来会吃醋的。”鹿屿笑着调侃他。
小双蓦地想起上次自己去师兄那里,萧骏吃醋说要把他装进兜里随身携带的话,脸红结巴道:“不……不会啦……”不知是说萧骏不会吃醋还是说自己不会对别人感兴趣。
这天午后没课,董喜双吃过饭去博雅堂翻看最近新出的书,他一看书就入迷,站到腿都酸了才醒过神来,揉揉眼睛捧着挑选好的几本书去前台交款,往前走的时候脚踩着个什么东西,身子一歪,差点扭了脚。
低头一看,是个棕色的皮质钱包。他把书费力地夹在胳膊下面蹲下身,捡起来四处看了一下,周围的人都在安静看书,不像失主的样子。
他翻开钱包想看看有没有学生卡,打开一看却愣住了。
钱包左侧的透明夹层里镶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人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正是萧骏。董喜双瞬间心脏狂跳,全身的血液都往脚下涌去,指尖冷得发抖。他把照片凑近了些,没错,不会错的,那是一张半身像,萧骏半侧着脸没有看镜头,脸上是一贯冷淡的表情,但小双跟他在一起久了,看得出来他的眼神是专注而温柔的。
有脚步声走近,停在了董喜双面前。
“钱包是我掉的。”声音响在他头顶。
董喜双茫然地抬起头来,看着宋集那张肖似鹿屿的脸。
宋集从他僵硬的手里把钱包拿过来,从里面抽出学生卡给他看:“这里有证明。”说完他把钱包收起来,仿佛没有发现董喜双不正常的表情,微笑着轻声道:“谢谢,幸亏你捡到了,这里的东西对我很重要。”
厚重的书噼里啪啦地从董喜双的臂弯里坍塌下来,掉了一地。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
小双木然地蹲下身,一本本捡起来搂在怀里。宋集弯身捡起自己脚旁的一本英语红宝书,掸了掸封面。
小双站起身看着他手里那本书,宋集好像并没有还给他的意思,轻声说:“谢谢你把钱包还我,我请你喝咖啡吧。”
说完他不等小双回答,转身走到前台,把那本红宝书放在了收银处。
董喜双拎着沉重的塑料袋走出书店。九月中旬,秋老虎正厉害,午后两点的烈日晃得眼前一片白。他用手遮了下眼睛,恍惚中看到前面的宋集正回头冲他露出一个仿佛带着嘲讽意味的笑容。他心底一颤,无端生出一种恐惧,仿佛前面站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个无底深渊。
深渊冲他招手,声音仿佛从梦里传来:“百讲底下那家咖啡可以吗?”
好像梦啊。一直到坐在了冷气充足的咖啡馆里,董喜双还在恍惚。他抱着最后一丝幻想,垂眼盯着桌上那只棕色的钱包,做梦似地问:“照片上的,是你什么人啊?”
宋集弯着嘴角欣赏对面那个少年一脸栖惶的表情,他等这一刻很久了,没想到真实发生的时候带给他的快意比想象中还要强烈一万倍。
他翻开钱包,手指轻轻地抚过照片,语气温柔到残忍:“他……是我喜欢的人——抱歉,没吓到你吧。”他的道歉并不真诚,甚至带着点戏谑。
董喜双用尽全部力气摇摇头,撑起一个牵强到比哭还可怜的笑容:
“不会啊……那,他知道你……你喜欢他吗?”
“当然。”宋集伏在桌面上凑近小双:“我们在一起过。”
董喜双的身体与灵魂仿佛被彻底隔离了。他愣愣地盯着漂在咖啡上的冰块,心里想着该走了,快到上课的时间了,现在就走吧。可身体却仿佛被施了法术一样,动不了。
宋集的声音还在继续述说着,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刀子,准而牢地钉在心上。
“他是个非常执着的人,能默默地守在他喜欢的人身边三年等他长大,哪怕那个人现在跟别人在一起了,他也还是放弃了前途甘愿陪他耗在这儿。”
“不过他大概没想到,有人会比他还执着。他为了别人到这来,我为了他而来。”
“他总是会找最像的替代品,所以我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把自己变得跟他喜欢的人一模一样。”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为了他,我愿意完整地放弃我自己。”
宋集放在白瓷咖啡杯旁的手机亮起来,屏幕上是萧骏的照片,他在微笑,神态轻松而愉悦,身上穿着的,是刚放暑假时,带小双去草原之前新买的T恤。
“你看。”宋集把手机对准董喜双惨白的脸,那上面显示着一条航班信息:“他知道我来了,他也快回来了。”
董喜双走在路上,双眼空洞,仿佛被抽走了魂魄。他茫然地想:三点的课在哪个楼上来着?要迟到了,得快点去。走了几步停下来看看自己的手,新买的书呢?落在哪儿了?书店还是咖啡馆?得去找回来啊。不行,还是先去上课吧,要迟到了。
他没头苍蝇似的在原地兜圈子,最后来到二教楼下,三点钟的上课铃从楼里传出来,他却突然觉得身上一丝力气都没有了,一步都走不动了。
他坐在楼门口的台阶上,拿出手机,解了几遍锁才解开,他像每次觉得无助的时候一样拨通了萧骏的号码,铃声长久地空响着,那沉稳而磁性的声音,每次听到都让他觉得悸动和安心的声音,却没有响起。
董喜双反复拨打着电话,一直到太阳落山,黄昏来临,手机电量耗尽自动关机。手指和双腿都已经麻木不堪,下课的人潮涌出来,一起上课的同学诧异地问他怎么坐在这里没去上课。他按着膝盖站起来,踉跄了一下,差点摔下台阶去,哈哈地笑了一下,做梦似的说:“我太笨了,忘了在哪个教室上课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刘之恒:萧同学,火葬场爽吗?
萧骏:不要幸灾乐祸,等我灭了这边的火再来灭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