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将,缺雄主吗?[星际]_第6章

  “路晓,我知道地球的婚姻制度和帝国是截然不同的,但你应该清楚,帝国会制定这样的法令,也是无可奈何的事。”菲尔斯虽然对于路晓一生一世一双虫的想法也十分向往,可惜的是,他除了是一只雌虫外,他还是帝国未来的继承虫之一,他实在是无法随心行事啊。
  “好吧,我明白了。”路晓无奈的叹了口气,连代表帝国最高权威的菲尔斯都这么说了,看来他真是无法改变什么了。不过,也不至于到完全绝望的地步,比如说,帮他度过二次觉醒期的雌虫也是可以做他未来的雌君的,对吗?
  关于路晓这个问题,菲尔斯嘴角不由缓缓勾勒出一抹几不可察的弧度,呵,路晓这句话倒是提醒他了,或许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呢。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作者昨天码完更新,好奇点进了留评小天使们的专栏,找到一堆没看过的虫族文,欣喜的一一点开,然后,蠢作者感到了来自全世界的恶意:为什么,小天使们收藏的虫族文不是短小就是坑啊啊啊!
  第11章
  “当然,不过,路晓,一般来说,别说是希家这样的千年世家了,就是普通人家的雄虫,也是会早早准备好雌侍或者雌奴的,毕竟,出身高贵的雌虫都是联姻对象,总不好让那些雌虫体验糟糕的第一次。”
  对于菲尔斯的说法,一旁总算舍得从光脑中抬起头来的希法尔夫妇也是频频点头表示认同的,他们一点也不想路晓娶个一无是处的雌虫当雌君啊。别说路晓如今是SS级雄虫,就是最低级别的F级雄虫,也是不可能直接娶二次觉醒期的体验对象当雌君的,能赏个雌侍的位置就算很厚道了。
  至此,路晓对帝国雌虫在家庭中可怜的不能再可怜的地位,又有了全新的认识。啧啧,果然是物以稀为贵吗?
  路晓的测试结果,惊动了整个帝星,对于希家来说,更是非同小可。昨天,希法尔就知会过家族,想要为路晓办个盛大的见面会,家族本来也是同意了的,但是,现在嘛,这见面会的级别自然又要更上一层了,需要的准备时间也长了些,不过,对此,不论是希法尔和路晓本人,都是没有意见的。
  希法尔在希家,原本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现在有了路晓这么一只雄虫崽,运作得当的话,希家未来的家主之位不说探囊取物吧,可也差不到哪去。家族对路晓越重视,他这个当雄父的,自然是越开心了。
  至于路晓,他其实对把自己穿的跟和圣诞树一样给虫观赏一点兴趣都没有,无奈便宜雄父和雌父一个比一个兴奋的样子,他也只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就当是彩衣娱亲了。当然,如果这出娱亲戏码能晚一天唱,也是好的。
  看到希法尔夫妇还有许多家事要处理,菲尔斯也没有逗留太久,又和路晓说了一会话,就离开了。只是,当天晚上,路晓又接到了菲尔斯的通讯,大致的意思是询问路晓对二次觉醒的打算,以及是否想要寻找身世真相。
  虽然隔着光脑,菲尔斯少将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没什么区别,但路晓硬是从菲尔斯毫无起伏的话语中听出了几分自荐枕席的味道,吓,这不是真的吧?
  习惯了当个无背景无后台小屁民的路晓思想显然还没转过弯来,在虫族帝国,身份、背景,之于雌虫来说,可能还有那么一点作用,可归根结底,性别更重要啊。只要是雌虫,就算贵为虫帝也是要向虫皇低头的。同理可证,总觉得身为皇子的菲尔斯会看上自己是一件很不可思议事情的路晓,正是因为忽略了性别这个关键点。
  不过,以虫族帝国对雄虫的宝贝程度来看,他未来想要找机会回去地球找个软妹子共组家庭的愿望很可能要落空了,更何况,也不知道雄虫能不能让地球女人怀孕啊,做了二十多年孤儿的路晓还是期待有和自己血脉相连的后代的。既然如此,横竖总要找一只雌虫OOXX的,那什么,做生不如做熟不是?而且,人雌虫都这么主动了,身为雄虫,总不能连雌虫都不如吧?
  耳旁听着菲尔斯禁欲气息十足的声音,再回想起菲尔斯条正盘顺的模样,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嘛,要不,他就试试?
  当路晓小心翼翼的表达了不介意和菲尔斯有更进一步接触的意思后,光脑另一端菲尔斯的语气果然变的轻快的许多,虽然改变并不明显,不知道为什么,路晓偏偏就是听出来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地球华国传说中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不管怎么说,二次觉醒的初体验对象搞定后,说起探寻身世之谜的话题来,不论是菲尔斯还是路晓都明显放松了许多。路晓自认,他在最需要父母关怀的时候,没有盼来自己的亲生雌父、雄父,如今他已经长大了,对于找不找得到他血缘意义上的亲人,已经没有太大的执念了。不过,菲尔斯的话也没错,如果他只是一只普通资质的雄虫,索性就把希法尔和霍弗当成雄父、雌父倒也没什么,关键是他测出SS级的信息素纯度啊。
  通天之战后,帝国所有雄虫都在帝星有详细的血统登记,如果说,未来还能有S级以及以上的雄虫诞生的话,大概也只有那几支,在通天之战中力挽狂澜的雄虫的后代有可能了。而那样的家族,传承至今,都不是小家族了,按理来说,是不可能故意丢弃雄虫幼崽或者虫蛋的。所以,路晓会当了二十多年孤儿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是他的雌父、雄父都死了,要么就是家族出了什么变故,压根没有虫知道路晓的失踪以及他还活着的事实。
  总之,不论是哪种情况,菲尔斯认为与其等到麻烦找上门的时候才手忙脚乱的思考应对措施,不如早早把事情真相查出来,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更好。至于,到时要不要认亲,就由路晓自行决定了。
  路晓原本就是个直肠子,不擅思考,这会听菲尔斯分析的头头是道,自然很轻易就被菲尔斯给说服了,并且顺理成章的把这件事托付给了菲尔斯,如此,菲尔斯可不就有了正大光明的借口出入希府,与路晓经常接触了吗?
  对于菲尔斯追求路晓的行为,希法尔和霍弗自然是乐见其成的,而路晓却是在二次觉醒彻底暴发,菲尔斯及时出现,对着当时还极力忍耐的路晓进行了一番毫无浪漫可言的告白,才反应过来,敢情,之前菲尔斯一直在别别扭扭的泡他呢?只是,说话,他和菲尔斯是不是对各自的性别都有点错误的认识啊?
  不过,体潮热浪不断袭来的路晓当时显然没有功夫考虑那么多了,如何快速有效的扑到眼前这块名为菲尔斯的大肥肉更有意义些。
  作者有话要说:
  唔,夜深了,大家早点睡吧,晚安!
  感谢时间:
  第12章
  一夜翻云覆雨,吃饱喝足的路晓次日醒来,感觉真是前所未有的好啊,表面看来似乎和男人没什么区别的雌虫的身体并没有他以前想像的那么乏味嘛。暗戳戳的回味了一番昨晚的销魂滋味,路晓自然而然的把眼睛落到了一旁的菲尔斯身上,唔,没想到啊,穿上衣服满身禁欲气息、一副闲人免近模样的少将大人,到了床上,倒是意外的开放啊~~
  至今为止,路晓对于雄虫的成长发育知识仍然只知道一些皮毛,不过,经历了昨晚愉快的初体验之后,路晓发现,以前那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已经奇迹般的消退了,这就是菲尔斯所说的正式成年的征兆吗,还真不错呢。
  迎着朝阳,路晓几乎一眼就看到了昨夜自己在菲尔斯身上留下的激情痕迹,咳咳,那什么,路晓自认他在战场之上是十分的威武雄壮的,没想到在床上,也依然霸气不减啊,只是苦了少将大人,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昨晚到最后,菲尔斯少将连嗓子都喊哑了。唔,他虽然不介意菲尔斯哑了嗓子,不过,作为一只好小攻,初夜后的第一天,总要好好表现一番的。
  这么一想,路晓小心翼翼的给睡的异常香甜的菲尔斯盖好被子,自己去浴室梳洗了一番,然后神清气爽的走出房门,准备亲手为菲尔斯做点好吃的。
  路晓孤儿出身,小时候靠着一股蛮劲和孤儿院的孩子们抢吃的,长到十八岁走了狗屎运居然让他混进了军校,那也不是什么有名的军校,只不过勉强算得上中上罢了。而且讲真,路晓当时会选择念军校,只不过是看中上军校不要钱,每月还有补贴,最适合他这种一穷二白的孤儿了。而军校那种地方,比孤儿院更讲究弱肉强食,路晓能在一群饿狼中杀出一条血路来,靠的可不光光是一双拳头,还有一身自学成才的好厨艺。
  路晓打小是个吃货,当然在孤儿院那种地方,能吃饱就不错了,就别想吃好了。然而,即使如此,路晓也是孤儿院厨房最受欢迎的孩子了,嘴甜肯干活,这样的孩子厨房的大爷大妈们自然免不了偏疼几分,于是,路晓的做饭基础功就是在孤儿院的厨房中打下的。进了军校,食堂虽然免费,但味道着实不怎么样,而且上了军校,路晓每月能定时领到一定数目的补贴了,路小吃货自然把大部分补贴用在了吃上面。后来发现,老在外面打牙祭,太费钱了,路晓才开始尝试着自己做,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总而言之,路晓的手艺,吃过的人就没有一个不说好的,当然虫族帝国饮食习惯和地球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比如说,帝国的虫子们日常更喜欢啃营养剂填肚子,也只有特别讲究的虫家才会偶尔做些自然食物来吃。希家的宽敞的大厨房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只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加热营养剂,等到路晓住进来后,霍弗才在路晓的强烈要求下,把厨房配备完善,在此之前,路晓曾经牛刀小试了一番,结果轻而易举的征服了希法尔夫妇没多少见识的肠胃。
  而有了希法尔夫夫大无畏的尝试,路晓基本已经掌握了虫族食材和地球食材之间的区别,如今虽然不能说是得心应手吧,煮个粥做道润嗓又好吃的甜汤还是很简单的事。于是,等到昨晚被路晓真折腾惨了的菲尔斯悠然转醒,对上笑的一脸阳光的路晓的脸,菲尔斯想,他终于明白了雌父经常和他说的幸福的意思。
  然而,菲尔斯没想到的是,路晓给他的惊喜远不止于此,小餐厅白色的餐桌上,摆着一锅热气腾腾的奇怪食物,路晓更是言笑宴宴的表示,这是他特意为他做的星兽肉粥,菲尔斯差点要感动哭了好吗?整个虫族帝国别说会做饭的雄虫了,就是想找一只愿意亲手为雌虫摆饭的雄虫都很难啊,然而,他何其有幸,居然碰上了一只如此与众不同的雄虫,真好。如此一来,就算昨晚的初体验确实不怎么舒服,似乎也不值一提了,更何况,做到后面,路晓的技术明显有了质的提升。
  咳咳,当然,这些话,菲尔斯是绝对不会和路晓坦白的就是了。
  粥,大概是地球特有的食物吧,入口绵软的感觉,菲尔斯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只是当路晓看他一口又一口的吃的欢的时候,支支唔唔的解释了为什么他只做了粥这么清淡的食物的原因的时候,帝国最年轻的少将大人再怎么不喜形于色,也忍不住悄悄红了耳朵:他未来的雄主,在某些方面,实在是细心的让虫脸红心跳啊。
  路晓原本就坐在菲尔斯的身边,殷勤的帮他盛着粥,自然没有错过后者红通通的耳朵,然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都说了什么。那什么,虽然菲尔斯什么也没有说,一直在埋头苦吃,可初识欢好滋味的路晓还是忍不住微微红了脸,连带着某个不可言诉的器官也产生了不和谐的变化,可惜现在显然不是温故知新的时候,借口去拿在厨房用小火煨着的润嗓甜汤,路晓匆匆离开了小餐厅。
  趁着取甜汤的功夫,路晓按下满脑子不和谐的画面,某个器官也安分了下来,这才一本正经的端着汤回到了小餐厅。雌虫胃口本来就大,尤其昨晚还做了那么剧烈的运动,老实说,路晓煮的这么大锅星兽肉粥,菲尔斯一虫就可以吃个精光。不过,考虑到路晓不知道有没有吃,菲尔斯才克制着吃了一半就停了下来,路晓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菲尔斯用垂涎的目光一动不动的盯着剩下的半锅粥。
  “少、菲尔斯,怎么不吃了?”路晓想,他和菲尔斯那么亲密的事情都做过了,再少将来少将去的,未免太过生疏了,这才话到嘴边,改了称呼。
  路晓终于愿意直呼他的名字了,菲尔斯表示很高兴,连忙站起来接过路晓手中的甜汤,“你吃过了吗?”
  “啊,没事,我已经吃过了,这是特意为你煮的。”路晓顿时明白了菲尔斯为什么明明还想吃,却不再吃了的原因,心下顿时暖暖的,嗯,这就是有人牵挂的感觉吗,还挺不错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和谐社会,我们不开车。(重点是,我们这看守所的警察哥哥不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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