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我是不会做出犯法的事
简长晴到了公司之后,就让郑杰去和警局那边联络,那个拿刀要伤她的男人,她想见一面。
郑杰很快就联系好了,配合警局那边安排好了见面时间。
简长晴作为受害人,自然是有知情权的。
“这人是艾娇娇的粉丝,他因为网络上的言论,对简小姐你心存怨念,所以才藏刀伤人。”警察把前因说了一遍,这恶性伤人事件,发生在公众场合,影响恶劣。
就算简长晴主动和警方联系,警方也要联系简长晴来录口供,交待一下当时发生的情况。
两方都有意,一拍即可。
简长晴如愿见到了拿刀要对她行凶的男人,男人的脸颊干瘦,在审讯室没人时候,目光呆滞,一动不动,半点神色也无,好似一根木头,没有灵魂。
“他叫汪伟民,今年二十九,是个超市售货员,周围人对他评价都是老实本分,不怎么爱说话,独来独往的人,单身。”郑杰搞到了行凶男的资料,是个很平凡普通的人,可是就是这么一个普通人却干出了不普通的事,“据警方那边的供词,他认为是你摧毁了他的偶像艾娇娇,所以他升起了要教训你的念头,从超市买了一把尖刀想要给你一个教训。”
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连艾娇娇都特意打了个电话打了一声招呼,当时她没放在心上,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意外发生。
听完郑杰说的那些资料,简长晴大致心里有数,从观察室推门走了进去。
就在简长晴出现的那一刻起,一直没有反应的汪伟民终于有了活人的气息,他瞪着简长晴,要不是他手脚被拷住,只怕早就冲了上前,继续他未完成的事。
“你这个贱人!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我要教训你!”汪伟民很是激动,他看简长晴眼神不亚于看杀他父母的仇人。
汪伟民挣扎的动作很大,闹出的动静,乒铃乓啷,陪着他狰狞的脸,可怖极了。
第一次的时候,简长晴是害怕了,她怕的汪伟民做出伤害到她的事,可是现在,她在警局,汪伟民被抓住了,有警察在,他伤害不到自己,除了暴力,简长晴并不惧这个人。
简长晴在汪伟民对面的位子坐下,在他面前越是暴露出害怕,他越是得意,他会从你的恐惧中汲取能量,得到强大的自信心。
而简长晴的淡然镇定,无异于一记重锤,狠狠砸在了汪伟民的心上,还未交锋,他就露出了怯意。
“汪伟民。”简长晴叫出了他的名字,“你说你是艾娇娇的粉丝,请问你怎么证明?”
本人质疑自己的本心,这是所有粉丝都无法忍受的,汪伟民立刻为自己正名,“她所有的作品,我都看过,还有珍藏,我房间里贴满了她的写真,她就是我的女神,没有人能够伤害她!我会保护她的!”
汪伟民死死瞪着简长晴,试图用眼刀来剐她。
简长晴根本不为所动,对于他病态的一面视而不见。
“你要保护她,就要来伤害我?”简长晴质问着原因。
“是你煽动网络暴民,娇娇才会被网络暴民的恶评隐退,我要给艾娇娇报仇,她那么美好又善良的姑娘,你不仅雪藏她,你还讲她所有的家产都抢走了,用来做你所谓的慈善,给你自己贴金,你这个虚伪的毒妇。”汪伟民很激动,他句句指责简长晴,在他的口中,简长晴就是一个吸人血的蜱虫,除之而后快。
“这么说,你都是为了艾娇娇了?那你所说的内容,你又是怎么分辨出真假的?”简长晴又问,她没有急着为自己辩白。
汪伟民轻嗤,很是不屑,也有隐隐的自得,“我当然有我的渠道。”
“什么渠道?”简长晴又问,她觉得他嘴里所说的渠道很重要,很有可能是关键点。
“你不用费心机从我嘴里挖出什么消息,我是不会说的,我被抓我认罪,但是别的,你还是别费那个力气了,我什么都不会说的。”汪伟民这个时候又平静了下来,他看着简长晴的时候带着森森恶意,眼冒冷光。
简长晴直觉这里面肯定还暗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可之后,无论她怎么问,汪伟民再没说一个字,只用一双森冷的盯着简长晴看,更准确的说,是盯着简长晴的脖子看。
再留在这,也只是浪费时间,简长晴从审讯室出来。
郑杰等在了门口,他在隔壁的观察室里,看到了全过程。
“他背后应该是有人鼓动指使,他对你的成见很深。”如果这个人再被放出来,肯定还会继续他未完的事,就算判了他几年监禁,也未必能讲他改造向善,放下杀戮的心。
关于这点,简长晴也清楚,所以她约了艾娇娇。
艾娇娇在接到简长晴的电话之后,很是关切询问了一下简长晴的情况,才得知她没事之后松了一口,爽快的赴约了。
和上一次见到艾娇娇的时候不同,她整个人都有了新的面貌,从畏缩着不敢面对周围的目光,如今已经能坦然的面对周遭的一切,昂首挺胸,重新获得了自信和新生。
“简董。”艾娇娇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赴约。
“冒昧的叫出你出来,希望你别介意。”简长晴歉意的说道。
“不介意,不介意。”艾娇娇连忙摆手,“我还很高兴的,你能找我。”
几句寒暄客套之后,简长晴这才转入正题,“其实这次我找你出来,是有事想要问你。”
艾娇娇严阵以待,“你说。”
“是关于前几日我遇到的伤人事件。”简长晴才提了一个头,艾娇娇就紧张了起来。
“你吧是说你没有受伤的吗?你有没有伤到哪?”在电话里她问过情况了,简长晴也说没事了,但是现在又说起这事,还特意找她出来,艾娇娇想了一下其中的关联,顿时脸色煞白,连忙摆手,“不是我,绝对不是我,我是不会做出犯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