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雕之拱手河山_分卷阅读_79
因为有一个最直白的问题——这也是乞奴他们忍耐的另外一个原因——丐帮并非只在陕西,除了蒙古与西夏这样全民皆兵,还处于野蛮奴隶时代的民族外,其他地方哪里没有丐帮的人?若论人数,丐帮绝对是当世第一大派。
他们这里的官家若是搅了此地的丐帮,那其他地方的丐帮帮众,无论对错缘由,必定会群起而攻击此地的官府,这就是所谓的江湖义气。甚至可能那些无关的门派,也会派人声援,这就是物伤其类了。
而陕西,确实需要稳定。
不过却并非说这事情就无解了,因为丐帮帮主如今就在陕西,而且他们都知道洪七公是个嫉恶如仇之人,不怕他徇私。那么这事,就能按照江湖规矩办!
果然,听罢完颜康所言,显然是一肚子火气的洪七公点了点头:“好,七天之后,我给你们一个交代!”他是来验证完颜康到底是好还是坏的,但结果,自己如今却似是做了恶人一般。
“洪老前辈,自己小心。”完颜康话音未落,洪七公却已经没了踪影,到底听没听见这警告还未曾可知。
完颜康自然是信得过洪七公,此时却反而更担心这老侠客。虽然洪七公武艺高强,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若是这世上所有恶人在恶事揭穿后,都会乖乖束手就擒,那他们也就不是恶人了。
“若是洪老头死了也没关系,到时候当地的丐帮以下犯上,按你们的官话来说这叫‘忤逆’,江湖人说是欺师灭祖,人人得而诛之。”给他出招时,欧阳克笑嘻嘻的声音突然回想在脑海里。
完颜康当时虽然心里别扭,但他并没驳斥欧阳克,因为虽然这怎么听怎么像是个坏蛋,但是……这确实是在做好事。完颜康确定自己是个官家人,即便他的伴侣是江湖人,岳父是江湖人,义妹是江湖人,义妹夫是江湖人,他爹甚至也和一个江湖人……但他对于大多数动不动就提什么义气正义,然后抽刀子砍人江湖人实在是的少有好感。
完颜康回到府里的时候,心里依旧有些内疚——单独对洪七公的——但进府没多久,他就没有那个闲情逸致了。
欧阳克听到他回来,立刻将他一路拽到了乞奴的卧房里,而完颜康刚进门,乞奴便告知了他一个重要消息:“宋金打起来了。”
“怎么这么突然?”完颜康一惊,临近除夕的时候开打,对于使用汉人历法的军队与朝廷来说,可真是少有。
“不知道,只知道已经开打了。具体如何线报还并未传来,可能只是小规模的战斗,但是现在这种时候……”
“天干物燥啊……”完颜康半开玩笑的说,本来两国就处在“我要打你!我一定要打你!我快没饭吃了!”“我知道你要打我!我得小心!或者我先去打你!夺回祖宗故地!”这样的情况中,绝对是点火就着啊。
完颜康与乞奴所想的也没错,之后的数天,每天各路情报明的、暗的都是宋金交战的情况。
两边之前真的只是小规模的冲突,或者该说的偶遇,且还并非是陆上打起来的,而是水军。金国这边说宋国是越境杀人,他们缉拿凶徒,宋国水军却野蛮阻拦;宋国这边说自己是正常巡视,金国水军突然冲出来,意图撞沉他们的军船。
结果自然是宋国的水军把金国的水军揍沉了……
其实这时候金国根本还没准备好,因为临近新年,各路大军集结得拖拖拉拉——所以陕西这边半个兵都没派,虽然完颜洪熙气得在朝廷上大骂,但也没法子——号称五十万大军,其实连十五万都还没到。
但军船被揍沉,却把完颜洪熙刺激得过头了,不管不顾的调军南下。对此完颜康简直莫名其妙,金要亡国他一点都不会难过,但他爹挺聪明的啊,怎么同父异母的兄弟,还有之前的那位叔叔,却“神志不清”到如此的地步?
“禀报都统、大人,仆散鸠来了。”这天完颜康和乞奴对着地图正在推演,欧阳克在一边做参谋——其实是添乱——外边传令兵进来了。对于如今名义上的陕西都统直呼其名,可想而知仆散鸠在士卒心中地位如何了。
“看来是来要兵的。”仆散鸠想要拿着陕西的兵待价而沽,但他绝对不是什么真正的大胆之人,更没想着谋反,中都几次调兵的命令下来,他都没理,但是他如何也没想到,这就已经开打了。这时候仆散鸠便急了,三天两条的派出传信之人,让他们调兵。
他倒是还知道这地方谁真正掌权,信上并无无礼之言,反而辞藻华丽极尽阿谀之能事,结果他的来信只有几个因科举落榜,为了吃饭改投军中的文书才能看懂。
不过自然没人搭理他的,乞奴正好受了重伤,干脆称病。其他守着边关的将领,则以边关告急——反正那些人也没胆子到那边看看是不是真的和蒙古人干上了——为由,说是无兵可调。
如今仆散鸠这是自己要兵来了。
087变化
仆散鸠气势汹汹而来,结果进府没半个时辰,就灰溜溜的走了。
乞奴倒也是好说话,仆散鸠要兵他就给,但从点兵布将,到后勤粮草,这却都得拜托仆散鸠自己了。仆散鸠立刻就萎了,但乞奴身上的伤是真的,让重伤之人带兵,就算仆散鸠想无耻一把,但人家绝对是不答应的。
可是经过数年前的一役,他也知道了自己以及自己手下人的斤两,或许带兵打打乱贼山民勉强可以,真碰上硬茬子,那就是找死了。
这时候乞奴就更好说话了,且异常贴心的表示,愿意派人送仆散鸠一行人到边关去,与其他人细谈。可惜仆散鸠立刻就告退,他既怕到了边关就莫名其妙的死在了乱军之下,更怕还没到边关就稀里糊涂的葬身野地了。
自然他也怕陕西卫东一兵一卒,完颜洪熙会秋后算账——看来他也同样认为,金国不会败于宋国,或者即使吃了几次败仗,但最终的胜利,必然是金国的。
但是,宋金之战怎么说也要到明年才会终结了,那么,现在死还是明年死,仆散鸠选择后者。况且,谁知道这段时间内会否发生什么变化?耐心等待,还能有一线生机,不过他也不会整天苦着脸唉声叹气,因为也有可能确实他只剩下不到半年的命,所以,他更是要在这段时间内好好享受。
仆散鸠人走了,乞奴略有些累,精神便有些涣散,忍不住走神想起了怀恩如今在做什么。自从都统将他二人捡回来,他们就几乎一直形影不离,算起来,这还是这十几年来,第一次分开这许多天。
但刚这么想,却又不由得有些面上发热,半月还未到,他竟然就觉得日子长了。军中多有与妻子家人,又或是伴侣一分便是数年,甚至转眼便永别的将领士卒,他不该如此矫情……
“将军,今日丐帮出事了。”正走神时,忽然有亲兵通禀,乞奴立刻便是一惊,立马提起了精神:“快去通知都统。”
“我已到了。”乞奴话音未落,完颜康已经推门进来了。除了之前与乞奴定计之时的一番安排布置,这几日他们几乎将丐帮之事抛在了脑后,直到如今,两人才重又紧张了起来。且完颜康更加的担心洪七公,只是他能隐忍了第五日才有了行动,那便应该是已经准备好了应对之策吧——完颜康只能如此对自己说,虽明白这也是自己的自欺欺人……
原来自今日清晨起,陕西各地丐帮的大小头目、各级长老便向此地集结。丐帮内部传出来的消息,说是要办陕西地界的丐帮大会。
“都统……”这场面可是比他们所想的要大得多了,“是否要多调些兵马来?”
完颜康初时想要摇头,毕竟,他说了信得过洪七公,但转念一想,陕西地面上的丐帮与朝廷如今虽不是水火不容,但也相差无几,丐帮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朝廷若是半点响动也没有,却也太过违反常理了。
不过这时候在后方的兵马也并没有多少,其中还有一部分如今正在放假,已经回了家中。即便是陕西的兵马全都是训练有素,在这年月想要在一个个村镇里把放假的士兵都集中起来,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将城里的戒备加紧些便好了。”
乞奴一想也点了点头:“宵禁时间是否要提前?”
“这倒是不用,毕竟不是战时,有没有宵禁,对乞丐来说并无太大差别。”原本流民还少是,城中的人倒是遵守宵禁,一入夜就躲到一些荒废的宅院,或者官府与大户人家搭建的草棚中去,但是流民越来越多,这点就无法保证了——他们确实是无处可住,又能把人赶到什么地方去?
所以除非是大战之时,那时候城中百姓都要统一编配,管你是哪家哪户,是流民还是富商。一律壮年男子作预备队,顺便帮着搬运石头、运送武器之类的,城里着了火,还要做灭火队。壮年女子照顾伤员,烧水做饭也都是她们的事情。就是老人小孩也得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入了夜,所有的人都必须住在军队规定的地方,违者以奸细论处。
“乞奴,你可想过今后如何吗?”商量完了正事,完颜康忽然问。
“今后?”乞奴微微愕然,低头沉思了片刻道,“倒是想过,不过那时候我……我们都以为都统去了,好似天塌了一般,前路茫茫,不知何处可去。后来想到陕西还在,蒙古人还大多活蹦乱跳着。就想着继续守住陕西,杀蒙古人,给都统报仇。”
“乞奴……”
“后来还是要多写那狗皇帝,他若不是下了海捕文书,缉拿什么李二李大的……”这话说的两个人都笑了起来,直笑得乞奴伤口震得生疼,一阵呲牙咧嘴,这才作罢,他深吸一口气缓过劲来继续说,“那时才知道都统还活着,且想着都统必定有回来的一天。而如今果然如此,那我们今后……是生是死,是灭金屠宋,让都统黄袍加身……”
听乞奴如此说,完颜康又大笑了起来,他肚子上没伤,也笑得自己腹疼不已了:“乞奴,你是一路跟着我的,你没忘了我刚坐上都统那会,弄出来的乱子吧?若不是那时候百姓刚刚吃够了蒙古人的苦头,宁愿受点委屈,我哪里能有之后的威风?”
他是不知道转圜的人,那时候种毒草是他做的最温和的一件事,但也毒死了不少百姓的牛羊。且之后为便于管理,强迁零散村落的百姓,聚村为镇,闹出的人命也不是一条两条了。杀汉奸,杀通敌商人,听着好听,但完颜康自己知道,当时绝对有被他错杀的。他纵兵劫掠靠近边关的蒙古部落,这条到时他自己唯一认为自己半点没错的,但却也是最被朝廷以及儒生诟病的。
若非朝廷里有他爹撑着,而他做下的这些事,也确实是功大于过,百姓过起了安生日子,那他早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但这些强硬手段,他能用在这久战之地的陕西,绝对不能放在全国——他要是生在南宋,敢在南方这么办,早就被士大夫们弹劾的回家钓鱼去了。
但就是这样,他四年后不是也就被调回中都去了吗。这里边固然有朝廷倾轧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是因为文人们实在看不过他的“胡作非为”了吧?
“都统切勿妄自菲薄,若都统不想做官,那我们也都随着您。”
“你我原本是在谈你想做些什么吧?怎么变成我要做什么了?”
“我们其实原本也都是都统的家奴,生而唯都统马首是瞻,死后也愿为都统做马前鹰犬。”
“砰!”窗子“不知道”被谁拍了一掌,破了一个大洞,风立刻便从外边灌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