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系快穿 完结_分卷阅读_379

  不管局面暂时和缓的国内形势如何,唐人街因为苏老板不能说的秘密,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
  坐了很久的船,看腻海天一色风景的司青颜再次来到香港。这回也没有什么事,专程去看司青澜、温惊鸿。
  苏宝玲不愿插足于他们二人之间,毫不犹豫选择去找苏老板。纵然司青澜、温惊鸿待她再好,那里都不是她的家。只有苏老板会永远不求回报、不计得失对她好,而且苏老板……一天比一天老。现在能活到六七十岁的人没有多少,苏老板受过那么多伤,不知道余生还有多长……能相处的时日越来越少,苏宝玲只想做父亲的贴心小棉袄。
  她有这样的理由,司青澜、温惊鸿都没法开口挽留。他们不能像苏宝玲、司青衡那样选地重新开始。他们手下有工厂、有员工,握着许多人的命,一旦变动,将有许多人生死渺茫,牵一发而动全身。苏宝玲最重要的人是苏老板,司青衡麾下将士战死,他留在旧地没有半点好处。
  司青澜与温惊鸿怕上海被战火影响,慢慢把家业迁到了香港,稳打稳扎,步步高深,如今已成为小有名气的商人。当然,也很少有人知道他与司青衡之间的关系。司青澜不想留在上海,也是怕被人盯上、暗杀。他们与司青衡之间的联系太深厚了,而“司青衡”的死,已成为一记最重的耳光,狠狠扇在南京政府脸上。南京政府执意不抗日,就得顶着巴掌印过日子。很少有上司会喜欢一个过分耀眼、还不能给你带来利益的下属。即使“司青衡”已死,他所遗留下来的影响力也令人如鲠在喉。
  司青澜并没有再用司姓,温惊鸿也没有用本名。他们俩在南下逃亡、共同经商的过程中,结下了超越生死的情谊,即使不是旖旎缠绵的爱,那种生死与共、甘愿为对方赴死的奇异感情也足够支撑起彼此间的羁绊。夫妻只是外人对于他们关系的定义,于个人而言,更多的是志同道合、兴趣相投……以及相依为命。
  司青澜已经认命了。有大事发生时,老大和老三都不会带他玩,即使感情还不错,他依然是孤独在世间生长的个体,温惊鸿和他一样。两人凑合着,互相为对方排忧解难,遮风挡雨,便也这么过下去了。爱具体是哪一种表现方式……司青澜不知道,但是他很确定,自己与温惊鸿都没有结束夫妻关系的想法。
  司青颜匆匆串了个门,看了回长高了很多的殷长安,再度北上,深入敌后。
  随着他的移动轨迹,一场又一场爆响接连响起。
  日方在北方立伪满洲国,关东军中分出一队,以解决疫病为理由,四处抓人。事后那些人再也没出现过。
  实际上,灭绝人性的实验正在恶徒手中诞生。
  仅仅是开了个头,司青颜就替他们画上了句号。
  宛城告破不是因为弹药不足,而是因为人死绝了……不止有士兵,还有城里的普通百姓。人死了,武器还留有不少存货。孤身难抗洪流,但可以铤而走险。
  “炸弹恶魔”的凶名传遍整个北方。
  生化研究,屡炸不止,司青颜终于厌倦,用炸药轰光对方的细菌武器,一场大火把那些机密文件烧了个干净。
  他已经完全不顾忌自己的身体状况了。
  直接强行使用超出常理的能力,一次又一次与世界意识相对抗。
  这样很不好,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新生的政权正在蓬勃发展,横插一脚也不会带来过多改变。
  在无自保之力前,仍然不能率先使用核弹。
  如果这个混乱的国家出现足以威胁到世界格局的重型武器,其他国家首先升起的不是恐惧,而是贪婪。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一场浩大的反侵略战争终于拉开序幕,司青颜终于能稍微喘口气了。
  司青衡并没有回国,在另一国参加二战,因军功封少将,受封世袭爵位,具有双重国籍。他并没有坐视战争走向艰难境地,源源不断向国内运送武器、药品等各种物资。这样庞大的财力当然不是他独自能调动的,其中不仅有港方巨商夫妻携商会支持,还有世界各地华裔的鼎力相助。
  外面打得轰轰烈烈,司青颜没出去,窝在地下室里做手工。伪满洲国的皇帝心里慌得厉害,策划着跑路,他将紫禁城从带出的众多古物抵押给外资银行,心满意足拿着钱跑了。那批珍贵文物即将流入国外,许久没造假,有些手生的司青颜再度重操旧业,把真品都替了出来。
  要是能留久一些,就能做更多事。
  不过这世界也不是缺他一个就会停止运转。
  时间紧迫,司青颜手写出许多珍贵的科研资料,和文物一起托付给化形不久的鱼。
  这鱼化形后外表和普通人不同,既没有翻天覆地的神通,也不能威压众生,甚至不能当坐骑。但它也有些奇异能力,能让人忽略它的存在感,很适合看护物品。它受司青颜大恩,也心甘情愿为司青颜做事,表示一定会在合适的时候把东西交给正确的人。
  司青颜在珍宝阁下方的暗室中,完成最后一件作品,生机耗尽,骸骨由鱼妖葬进江底。
  一饮一啄,一个轮回。
  来处也是归处,但他的旅途永远不会结束。
  第121章番外一[林柏]
  娘每天上午去刘先生家帮工,下午给李太太看孩子,晚上回来的路上顺路提回要洗的衣服,搓到鸡鸣时分,才能休息一会儿。夜里偶尔醒来,耳边有搓衣服的声音,还有她压抑在喉咙里的疲惫叹息。有时候弟弟也醒了,我们看来看去,眼泪使劲往下掉。
  等我大一些、有力气替她洗衣服的时候,弟弟开始上学了,家里更加拮据,她夜里要去给人擦地,回来后连腰都抻不直。弟弟每天放学回来都教我新认的字,让我也用铅笔在纸上写字……可是他自己舍不得用。这样一支短短的铅笔,娘洗几天衣服才能买到,因为它是西洋货。国人造不出铅笔……那时心中就一种奇异的感觉。弟弟每次写作业之前,都要揣摩好腹稿,一笔一划写上答案,就算蚊子盯在他脸上,明晃晃的,也不肯停笔动手拍死它。那天,他很高兴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截短短的铅笔,说要送给我,我从来没那么高兴过,问他怎么来的,他却不说,娘知道后很生气,怀疑他偷东西。弟弟这才讲明,班上的同学觉得铅笔太短,握着不好写字,把铅笔丢进了垃圾桶,他悄悄捡回来的。
  后来他时常带一些小东西回来,小小的橡皮,被水打湿的书本、或是很短的铅笔头。拿小指粗细的竹枝一削,把铅笔头里的铅芯掏出来塞进去,又是一支能握着写字的“笔”。弟弟在家里就用这样的笔,在学校用那支长长的、似乎总也写不完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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