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家女 第50节

  那个从北疆来的少年,被人暗地里骂是“半蛮狼子”,杜明辛远远地看着,觉得他有些可怜,又有些有趣。
  失了祖父的杜明辛也失了太学中被人拥簇的威风,看着卫燕歌看久了,他仿佛终于也学会了不在意。
  心中又生出无数困惑来。
  十几岁的年纪,怎么就能一直绷着呢?
  有些人行事之恶,他都想动手打一顿,偏偏这北疆来的蓝眼少年都能一一忍下。
  起初,卫燕歌跟在定远公世子身边,后来世子被肃王接去府中教养,太学里就留了卫燕歌一个。
  有一日,杜明辛终于忍不住了,他挤到卫燕歌身边强要与他一起读书,一起吃饭,一起同别人斗鸡遛狗,只当自己是闲来无事,拿一个新鲜的人解闷。
  那一双蓝眼比天看着还让人开阔些,其中又好像空无一物,至少,杜明辛心中知道,偌大东都,无一物能入了这少年将军的眼。
  一日,他们一群人在林中的道上骑马,杜明辛坐的马惊了,直接奔入林中。
  可怖至极的颠簸里,紧紧趴在马背上的杜明辛觉得自己死定了,他的一生终了就是被甩到马下,被踩踏或者拖成一滩烂肉。
  何其潦草?
  “杜明辛!”
  是那个少年的声音。
  杜明辛回头,看见卫燕歌在林间纵马奔驰,快得让人心惊。
  “杜明辛!松开缰绳,脱掉脚蹬,把手给我!”
  杜明辛瞪大眼睛看着那个少年。
  看着他追了上来,大半身子侧了出来,像是斜蹲在马上一样。
  “杜明辛,把手给我!快!”
  杜明辛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照做了。
  他怎么能相信一个同龄的少年能救了他呢?
  他就是信了。
  卫燕歌把他拽到了自己的马上,坐在卫燕歌的身前,杜明辛后怕的哭了起来。
  “别怕,没事了。”
  那个少年是这样木着脸安慰的,让人难以觉察他在这样的冒险中伤了腿、腰和手臂。
  在那时,杜明辛第一次真切的知道,卫燕歌是位将军,那一身传闻中的忠毅悍勇从此皆在他心中落了下来,他那之后都爱称他是“我家少将军”。
  也是第一次知道,卫燕歌的腰竟然那么细,一匹马的背,又是那么大。
  “杜明辛,把手给我!”
  今早,杜明辛醒来,端详着自己的左手,用那只手捂住了自己的眼。
  说什么“痴心妄动,我本有愧”,分明是我,是我坐在那颠簸马背上,喊着你来救。
  马车突然停下,一只手掀开了车帘,蓝色的眼睛出现在了杜明辛的眼前,披着一身霞光。
  “阿拙,你不必思量国公所言,卫燕歌是北疆风沙里长出来的卫燕歌,杜明辛是东都书斋里长出来的杜明辛。我无心就你,你也不必就我。”
  “少将军!”
  杜明辛一把抓住了卫燕歌掀开车帘的手。
  还是当年那只手。
  “我钟情我家少将军,我家少将军好容易伸出了手,我如何能让你再收回去?”
  “我出生那年我爹在我家桃花树下埋了酒,年份已深,正和成婚之时与少将军饮,蛮族不灭,你不思成家,蛮族一灭,我一人担酒去北疆寻你。”
  “我非迁就于你,你早是我家少将军。”
  卫燕歌看着杜明辛,看了许久,听他说了许多又许多。
  终于缓缓露出一个笑来。
  “好。”
  见她笑了,杜明辛也笑了,手指在卫燕歌手臂上轻轻勾了一下,脸颊微红,他凑近了卫燕歌道眼睛前,低声道:
  “罢了,什么蛮族,我更想少将军今日就掠了我走。”
  第53章 抽身  “那小子今早软着腿回去。”……
  端午宴饮足足闹了三日,除了圣人在神都苑与群臣玩乐,东都城中平素就是享乐之地的各个园子也是欢饮达旦,于崇家中自然少不了热闹,绣了菖蒲纹的桃红色纱绫从大门挂到了正堂,每日喝掉的酒坛堆在地上都能铺满一面院墙,他从青州等地新招的舞姬精心教养了半年,此次一放出来就得了满堂喝彩,尤其是一女子今年不过十六,细腰明目,妩媚多情,于崇深喜,唤到了身边细细问过,取名为“青玉奴”。
  最后这日,原本在前一日已经离了于府的郑裘又匆匆而来,于崇正敞着衣裳正在跟青玉奴举着金玲跳舞,飘飘然似登临九天,被他打断,脸上不免有些不悦。
  “广集,佳节之时,究竟何事让你如此舍欢喜而心忧啊?”
  “于大卿!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嗯?”于崇眨了眨几乎被酒水泡涨的眼皮,“哪里打起来了?蛮族打过来了?”
  郑裘一张胖脸涨得通红,连声道:“不是蛮族,是中书侍郎杜晓,他与那凶狼打起来了!”
  定远公归朝还不到两月,东都城内“虎狼”之类的称呼几被她卷了个干净。
  于崇虽然快被酒腌透了,也明白这是中书侍郎杜晓对上了定远公卫臻。
  “究竟怎么回事?你快与我分说清楚。”
  端起一盏冷酒抹在脸上,他的眼神清明了几分。
  这事起因还在杜晓那侄儿大理寺少卿杜明辛身上。
  杜明辛一意与那北疆的承影将军交好,还由着外面都说他们二人乃是断袖,如今承影将军自陈乃是女子,皇后便以杜明辛毁人清誉为由要杜明辛娶了承影将军,若真嫁到了东都杜家,承影将军如何还能掌军?承影将军便拒了,还说自家“蛮族不灭,不言成家”。
  到此,于崇也是听说过的。
  后面的事情,就出乎了他所预料。
  杜明辛本在大理寺当值,却一直没有归家,若是往常,这等浪荡子几日不归家也是有的,可正逢此事,杜家就到处打听,这才知道定远公竟然掠了他回了定远公府。
  杜家先是遣了家人带了帖子去了往国公府,却连家人都没了消息,杜光义亲去旌善坊定远公府,却不得其门而入,第二日一早,杜明辛好歹回了府中,也不知是与家中说了什么,他叔父杜晓当日就递了奏本。
  因是佳节辍朝之时,门下侍郎并不当值,给事中查检抄录奏本之时看到其中内容,忍不住传阅左右,便让其中内容流了出来。
  中书侍郎杜晓诉镇国定远公卫臻不忠、不孝、不悌。
  听闻此事,于崇一把自郑裘手中夺来了那奏本的抄本。
  一字一字细细看完,他哈哈一笑将奏本甩回了郑裘手中
  “不忠不孝不悌?我还以为是抓住了定远公什么大罪状,结果所谓不忠就是什么拥兵擅权,不孝就是没给卫泫修坟,不悌就是没有好好训戒皇后让她不要干涉国政,桩桩都有可辩驳之处,件件都伤不到卫臻的血肉,算得上什么大罪状?杜少卿对承影将军的心思,那日我府上你还没看出来?小儿女情思将断,必要有番纠缠,怕是回去说了些非卿不娶的混账话,惹得杜晓那只装死的瘟猫又炸了尾毛罢了。单看此本,卫臻也不会与他多做计较。”
  于崇正要再将“青玉奴”拉回到怀中,就听郑裘又说:“可定远公得知了此事,已然上书自辩,那奏本亦流了出来,修坟和训诫皇后之事都还好说,至于拥兵擅权,她为自证清白,已请交出丰州督府,亦不再管边市一事。”
  “什么?”
  于崇猛地推开自己身旁之人,怒瞪着大眼看着郑裘:“那匹夫!杜晓那匹夫!去惹卫臻作甚!”
  左右思量,他深吸一口气,道:
  “姜老狗如今正虎视眈眈,必要让卫臻将她的奏本在朝议之前退回来!”
  左右看看,于崇大掌一拍:“今日饮宴你们且自便。”
  说完,他转身入了后宅。
  “我早就派了人往北疆附近打探消息,到了汾州一带就听说了有一队乌护的商队被带进了太原城中。这般看来,北疆不仅有了乌护的金饼,还有了不少乌护的商队,说不定那定远公突然说丰州之事不再继续,恐怕是打算独吞了这边市之利,不肯再分薄给各家,若真如此,就是那杜瘟猫害了我等!”
  带着酒气的丝袍自然是不能穿着出门的,他换了衣衫对郑裘道:“我去找陆蔚,你去看看裴道真可在,若在,无论如何让他同来陆蔚府上。”
  见于崇急匆匆走了,郑裘也快步往外走去,却没往裴道真府上去,只使了一仆从带着帖子去叫裴道真,至于他自己,坐着马车却一路先回府去了。
  真有越过了北疆的乌护商队?
  此事他为何今日才知道?
  于家财力雄厚,只要丰州事成,他们自然少不了六标之一,所以于崇只怕此事不成,他郑家却不同,纵然丰州事成,他们也并无十全把握取到那标,之前他谋边市之利乃是与于家合谋,可如今于崇知道了商队之事却今日才说,让郑裘的心里不由得思量起来。
  通商之利,于家就真会与郑氏休戚与共么?
  若是通商不成,北□□吞此利,他们郑氏又何去何从?
  坐在马车上,郑裘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如此看来,他郑家真想要立于不败之地,还是要去与定远公交好。
  这几日陆蔚与裴道真好得仿佛亲兄弟,是不是也与他此刻做了一样打算?
  郑裘胸中一股浊气将吐未吐,早知今日,他当初何必与卫臻那一女子计较?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好过现在这局面。
  “夫人,之前从南边来的那一斛珍珠,你将之取来。”
  郑氏府上也是唤了几户姻亲前来宴饮,听郑裘一回府就唤自己,柳氏带着新制的金簪仪态雍容地走回后宅,没想到却听到如此吩咐,一边吩咐仆从去取,她一边小心道:
  “大郎为何如此急迫?”
  郑裘自己的一腔心思还在兜转不停,不耐与之相谈,只道:“我有要事要做……对了,你之前为兰娘筹备婚事攒了些上好的绫罗,取了最好的来。”
  “兰娘婚事?”柳氏听着,眉头轻皱,“大郎要做何事?怎竟要用兰娘的绫罗?”
  郑裘一脸不耐,直说:“什么兰娘的绫罗?她如今陷在定远公府,不日又要去北疆,哪还用的上那些奢侈嫁妆?再说了,她现在是一前途不定的边官,可不是能嫁入高门的娇女,一边官一年才几钱俸禄?纵使她真有嫁人那日,又能找个如何的人家?怕不也是一北疆兵士,可还值得用这些嫁妆?”
  仆从将绫罗与珍珠俱取了来,郑裘细看了两遍,点点头道:
  “我一会儿还要去陆蔚府上,你将这些亲自送去旌善坊定远公府……不能这么送。”
  郑裘回府时已经让人去装了一车的米面等物,两个仆从扛了两袋米面进来,当着郑裘的面打开,郑裘打开装了珍珠的盒子,将一斛珍珠尽数倒了进去,又亲自扎紧了口袋,再把几匹上好的绫罗放入麻袋中,又倒了小半袋的麦粉下去。
  看着自己本想给女儿留做嫁妆的珠玉锦绣都被如此乔装打扮,柳氏握着丝帕的手一紧。
  她看一眼自己的丈夫,对方却毫无所觉,只在嘴里嘱咐道:“你上次去了定远公府不仅没见到国公大人,也没将礼送进去,此事决不可再犯。”
  “大郎?”
  这话柳氏亦不爱听,她并未做错何事,如何就成了她不可再犯?
  明明当日她刚回府的时候,郑裘也说要她不要与这些无礼之人计较,为何如今无礼之人竟成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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