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取舍(16)

  “别乱杀无辜,带他们回城!”李旭把怒气强压回肚子里,低声命令。他不能直接下令惩罚那些杀人者,这伙人是李孟尝的麾下,如果旭子直接对他们进行处罚,则会伤害李孟尝在队伍中的威望。而后者更不会对杀人者进行任何处罚,从他的眼睛里,旭子看到的同样是嗜血后的兴奋。甚至在骑马走远后,旭子还听见李孟尝略带兴奋的呵斥,“以后下手利索点儿,别给将军大人看见。他心肠软,太在乎名头.......
  折回去与李孟尝辩论是没有理智的行为,旭子尽量克制着自己不去这样做。出于对上司的尊敬,李孟尝肯定会表示痛改前非。但旭子可以保证只要自己一转身,对方就会依然故我。有些事情,不在于你怎样做,而在于别人如何理解你的行为。就像此刻,旭子无法让李孟尝理解自己的善意是做人的原则而并非心软,同样,李孟尝也无法让他理解纵容士兵杀戮是为了提高士气和队伍的凝聚力。
  当心中用善良愿望虚构出来的那支威武仁义之师形象轰然倒塌之后,接下来的追击过程变得索然无味。到处都在忙着杀戮,不止是李孟尝的手下,崔潜的部属,慕容罗麾下的骑兵都在进行同样的“游戏”。“这就是战争”旭子强迫自己接受现实,“这就是真实!”他一遍遍在心中告诉自己。但血淋淋的真实却一次次灼伤他的眼睛,让他不得不一次次停下来喝止那些暴行。
  士卒们很不理解主将的怪异举止,他们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们不肯放下武器!”“放下武器后不肯奉命整队!”“整队后不肯向黎阳城行军!”杀俘的理由很多,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
  事实上,身后的亲兵,还有张秀、王七斤等人同样不支持主将的伪善。从他们的目光中,旭子能感受到明显的困惑。旭子知道,只是出于对自己的尊敬,他们才没有加入杀戮的盛宴而已。至于杀人的理由,其实不需要找那么多,马背上绑一颗脑袋比押着一个大活人回城省事得多,而二者的功劳却相差无己。
  制止了几波闹得太过分的“游戏”后,旭子绝望地放弃了努力。他不再自寻烦恼,而是尽量加快速度,绕开正在发生的罪恶,直奔大坯山。李密的老营立在那里,追到山下, 就可以在李密掉头杀回来前给弟兄们示警。同时,旭子心中还藏着一个不可说于人知的愿望,此番出城,他并不是为了杀敌立功,而是希望自己能找到杨老夫子,活着把他从战场上带走。
  前一种情况出现的几率显然不大,李密和韩世萼二人逃得很匆忙,大部分叛军都被他弃在了道路上。即便过后他们发现上当受骗,也难再整顿出一支可战的队伍来到黎阳寻仇。后一种情况出现的几率也很渺茫,叛军是四散逃开的,哪个方向都有,旭子无法保证年迈的恩师恰巧和自己走的是同一条路线。
  当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他们追到了大坯山脚下。李密留在山坡上的敌营已经被人点燃了,冲天的火光照亮了半面山坡。山坡上没有人,只有树的影子随着火光的跳动不断地摇晃。
  “咱们收兵吧!”张秀趴在马鞍上建议。他累得浑身筋骨都已经散架了,碍着自己的职责,才咬着牙苦撑到现在。什么扩大战果,什么制止熟悉杀俘领功,这些事情张秀通通都不想管。他现在唯一想的就是赶快回到黎阳去,洗个澡,然后呼呼大睡上几天。
  旭子没有回答张秀的建议,只是轻轻地拨转了马头。一行人开始向回走,边走边收拢那些追杀得过于兴奋,以至于和大队人马失散的落单士卒。又向回走了二里许,大伙找到了通往黎阳的官道,与此同时,路边的树林突然响起了一阵骚动。
  “什么人在那?”王七斤带马挡在了旭子身前,另一只手同时高高地举起的横刀。此战大获全胜,若是最后时刻主将被敌人给捉了去,大伙就前功尽弃了。
  树林里悉悉嗦嗦,骚动声越来越大,数息之后,王七斤轻轻放下了武器。不是叛军,而是七、八个自家弟兄,当前那个身穿队正服色的家伙王七斤认识,叫吴俨,曾经跟他在同一个驿站里等待过雄武营后队。
  “参见李将军!”吴俨快速前行几步,站稳,冲着李旭抱拳。“禀将军,我们抓住一个大官,正准备押着他回城!”
  说完,他看看王七斤,眼神里透出了几分得意。
  弟兄们拉着战马,陆续从树林里钻了出来,走到李旭马前抱拳施礼。
  “参见将军!”
  “参见将军,参见王校尉!”喊声震得头上的树梢嗡嗡直响。刚才大伙是听到了官道上的马蹄声,为了躲避与敌军接触才钻入树林埋伏。却没想到第一个钻入自己埋伏圈的是自家主将。此刻危险解除,心情立刻变得非常轻松,因此问候的声音喊得能多大就有多大。
  “罢了!大伙平安!”李旭抱拳还礼。目光掠过众人,径直向队伍最后那匹战马上看去。那匹战马的背上坐的不是雄武营兄弟,而是一名俘虏。反剪着双臂,低头不语。也许是因为听到了众人的问候,此人缓缓地抬起头来,目光刚好与旭子的目光接了个正着。
  “杨……”走在李旭身后的张秀浑身倦意全无,张口喊出一个字,接下来喉咙里却没了动静,嘴巴张得老大,足可以把手中的火把整个吞下去。
  “弘农杨继,参见李将军!”马背上的俘虏躬身,抢在李旭和张秀在震惊中回过神来之前自我介绍。
  “杨,杨先生!”李旭吞了口吐沫,非常艰难地还礼。是自己一直在战场上寻找,一直寻而不得的杨夫子。老天开眼,居然让师徒二人在这种情况下见了面。数年未见,此时的杨夫子已经憔悴得不像个样子,曾经健壮的身子骨变得干瘦干瘦的,就如同一张皮包着几根骨头。
  见到主将如此表情,队正吴俨更是坚信自己捉到了个大人物。兴奋地一边搓手,一边大声表功:“这老家伙样子虽然单弱,手脚却很麻利。捉他时,卑职几个真的费了一番力气,若不是魏兄弟迂回过去拦住他,咱们还真不知道要在附近跟他耗到什么时候!”
  “那是,那是,这老货滑得很!”被点到吴俨点到名字的士卒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上前几步,大声证实。
  “你叫吴俨,你呢,姓魏的兄弟呢,名字是什么?在哪名校尉麾下当差?”李旭压住要冲上前与夫子相认的冲动,微笑着问道。
  他必须保持冷静,夫子刚才自报家门,就是为了提醒双方不可相认。可就这样把夫子交上去,等待朝廷平叛后严刑处决,旭子自问无法做到。
  “禀将军!”吴俨听到主将问自己的官职,立刻挺直了胸脯。“卑职在前四团二旅三队任队正。这名姓魏的兄弟叫魏丁,是卑职麾下的伙长!”
  “把他们,还有这十几名兄弟的名字都记下来,回城后议功!”李旭转头,大声对张秀吩咐。无数个想法在他脑子里旋转。与此同时,他还不得不装出幅一心为公的模样,试图瞒过周围的几百双眼睛。
  “得令!”亲兵校尉张秀赶紧从李旭身后跑出来,挨个问起士兵们的姓名。跟着吴俨的弟兄们见郎将大人要亲兵校尉记录自己的名字,都觉得是莫大的荣耀。当张秀走到自己面前,立刻挺胸抬头,用最大力气将名姓喊出来。仓卒之间没有纸笔,所以张秀每问到一个名字便重复数次,直到把所有人名字都记牢了,才跑回李旭马前覆命。
  “这名俘虏交给本将军亲自押送,你们先回城去吧。每人司库参军那里领两贯赏钱,其他功劳先记下,待本将军与监军大人商量后,再做定夺!”李旭点了点头,向队正吴俨下令。
  “谢将军赏!”众军士喜出望外,再度抱拳施礼。大隋军中等级森严,以李旭目前的身份,哪怕是将他们的功劳吞了,也没人敢说半个不字。眼下又领钱,又记功,可是打着灯笼难找的美事。当即有人便嚷嚷道,大伙不敢要这赏钱和功劳,情愿把俘虏送给李将军,以报答将军平素善待之义。李旭却没有冒领麾下战功的习惯,摆了摆手,笑着说道:“大伙的好意我心领了,功劳是功劳,肯定不能少了你们。至于赏钱么,都是朝廷的钱财。你们不领,也落不到我手。还不如自家收了,有空捎给家中父母妻儿!”
  “将军恩义,我等没齿难忘!”吴俨等人见李旭这样说,只得再次道谢,然后领着麾下弟兄高高兴兴地去了。
  回过头,李旭再度看向杨夫子。见夫子两鬓苍白,满脸灰尘,心中不觉沧然。众目睽睽之下,他不能上前相认,强忍住眼泪把头扭开,对着王七斤等人吩咐道:“你们先回城吧,此人在叛军中身份不低,我想审审他,随后就跟来!”
  “那好,我们在前方半里之外等候大人。”王七斤为人甚是机灵,见到李旭方才的举止,已经知道这里边肯定有什么秘密。他知道自己身份低微,大人物的隐私还是知道越少越好,因此也不多问,带着麾下兄弟一齐抖动了缰绳。
  见众人均以去远,附近只剩下张秀和自己的几名贴身侍卫,李旭跳下马,缓缓地走向了授业恩师,缓缓用刀尖割断绳索。千言万语,都不知道从何说起,一时间,嗓音竟有些哽咽。
  “动手吧,速度快一点。别让我被人折辱后再死!”杨夫子笑了笑,对弟子的为难了然于胸。
  这个弟子很出色,虽然他的家世贫寒。但他好学、沉稳、遇事能保持冷静。唯一缺点是太过淳厚了,这种性格放在民间是最好不过。放在官场上,却是一个致命的缺陷。杨夫子背对着李旭,静静地等着最后那一次疼痛到来。痛过之后,师徒二人就都完美了。自己无悔无撼地走完了人生最后一段,旭子也就此补足了他性格上的缺点。
  这是杨夫子想出的最好解决办法。大丈夫要懂得取舍,舍弃一个没用的糟老头,换来一生赫赫功业,同时把受师门牵连的隐患消灭在无形,这才是智者所为。
  期待中的那一刀却始终没有劈下来。
  “你啊,真叫为师失望!”杨夫子突然生气了,顿着脚大喝。他不想看到对方婆婆妈妈,既然选择了辅佐故主之子这条路,他就知道早晚会有今天。在死之前能看到自己的弟子超越自己,他的一生已经无所遗憾。
  身后依旧没回声。杨夫子蓦然转头,发现李旭和张秀两个拉着坐骑,身影已经去远。而在自己身边,两匹空着鞍子的战马正在低头吃草。
  “一日为师,终生为师。无论将来为商为盗,师门终是向你敞开!”李旭记得当年夫子对自己说的话,坦然笑了笑,飞身跃上马背。。
  马蹄声渐渐消失,漫漫长夜,漆黑如墨。
  注1:李密的家世和他所献的上、中、下三策,见于史书,非杜撰。小时候俺读李密刻苦用功的故事,自行车把上也夹个单词本。可惜没撞到杨素,撞到大树。
  注2:瓮城和古代城墙上的防护设施参见山西平遥古城实例。该城始建于汉代,隋唐重建,八十年代初,因为地方过于贫困,该古城一直没被地方政府拆除,所以至今保存完好。
  注3:“虎撑”是旧时行医者手执的一种标示,又叫作“串铃”。传说为药王孙思藐所首创,实际出现时间比隋唐更早。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