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相约广场
“爸,妈……”楚乾坤声音哽咽。
不过很快就遮掩道:“我饿了,我想吃老妈烧的菜,想念那个味道了!”
“你这孩子,我烧的菜你不是天天吃吗?昨天还叫着说吃腻了,怎么今天又变成喜欢吃了?”
“老妈烧的才是最好吃的,妈妈的味道才是天下第一美食,我一辈子都吃不厌。”
“等着,看你嘴巴这么甜的份上我给你烧去,不过太晚了,只能烧简单的了。”
“只要是老妈烧的,什么都好吃。”
能再次吃吃到老妈烧的菜,楚乾坤很开心。
老妈到厨房忙碌去了,楚乾坤给老爸倒了一杯茶。
看着忙碌了一天,累的靠在沙发上的父亲,楚乾坤感到一丝心酸。
楚乾坤的父亲今年才四十有五,头发却已经有些发白了,面色苍老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的多,生活的重担压的他背都略微有些弯了。
喝着楚乾坤泡的茶,父亲感到很欣慰,不过脸上仍然露出一抹疲惫。
“今天看到你能这么认真的在家里看书学习,我和你母亲是十分欣慰的。”
“我们俩这辈子没上过大学,没什么本事,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你能考上最好的大学,今后能走一条和我们不一样的路。”
“不要像我们一样,一辈子只能在这个小地方,苦苦支撑这么一个茶叶铺,赚些辛苦钱。”
“离高考还有时间,只要你肯努力,不说浙省大学,考个稍微好点的大学还是有机会的。爸爸一直知道你是聪明的孩子,相信凭你的聪明才智,一定能行的。”
如果还是上辈子20岁的楚乾坤,早就不耐烦了,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安静的坐着,听着父亲的唠叨。
“放心吧,老爸,只要你相信我,就像你说的,凭我的聪明才智,我有信心考个重点大学!到时候光宗耀祖,让你们好好的出出风头。”
“哈哈哈,好,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父子两人吃着老婆(妈妈)端来的宵夜,不断的交流着。
……
清晨的阳光唤醒了楚乾坤,抬起头,揉了揉发麻的手臂。
看着眼前堆在一起的书本,回想着昨晚如真似幻的梦。
“爸妈,放心吧!我不但要考上省大,实现你们的夙愿,还要成为亿万富翁。”
楚乾坤心理道,眼中流下一行昨晚就有的泪水。
周日,拒绝了徐子明他们的召唤,楚乾坤在家背了一天的书本,做了一天的练习题,只有数学没有去翻看。
凭借着现在强悍的记忆力,轻松的把各科的知识点刻印在脑海里。
比如:历史朝代的时间节点、语文的古诗词、全世界的地理知识等等。
傍晚的时候,楚乾坤抽出一段时间,用昨晚在夜市买来的手提喇叭,录制了一首一半普通话,一半本地方言,只有吉他配乐的《蛋炒饭》。
虽然音质很差,一股浓浓的收废品的感觉,但还勉强能听,挺适合路边摊的。
之前答应过王老板,楚乾坤准备拿到广场交给他,让他试试这首超炫的广告歌。
给欧阳暮雪发了一条短信,约她到广场学歌,没有等对方回复,就背上心爱的吉他,拎着喇叭出发前往山水广场。
山水城,华夏浙省最西边的县城,也是最穷的县城,属于八线小城。
在上世纪50年代修造了建国后的第一个水电站,形成了一个拥有上千个岛屿的人工湖,绝美的山势湖景。
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发展,成了远近闻名的旅游度假圣地,被称为经济高度发达的东都三角洲的后花园。
当初,郭大才子曾经作诗一首,
西子三千个,群山已失高;
峰峦成岛屿,平地卷波涛。
电量夺天日,泽威绝旱涝;
更生凭自力,排灌利农郊。
可谓湖景山势,人文农德,形神具备。
山水广场,这个小县城最早、最大的开放式广场。
现在还显得比较朴素,没有什么绚烂的装饰、灯光,种着零散的几棵植物,一切都比较简单。
大约是一年后这里会改建,周边的房子外墙上会装很多霓虹灯,一到晚上就五彩斑斓。
花圃也做了艺术培植、修剪,加种了多棵名贵绿色植物。
在广场东边还竖起了一座雕塑,颂扬当年建造水库时,广大百姓舍小家为大家的伟大情操。
最重要的是在广场中央修建了一座喷泉,一到晚上就会播放音乐喷泉。
开始的两年,广场音乐喷泉简直就是青年男女约会的首选之地,很是时髦了一段时间。
现在的广场上散步遛弯的人还不是很多,并不是很拥挤。
再过几年,广场大妈们便会开始攻城夺地,占领这大片场地,大秀广场舞。
楚乾坤记得山水城的广场舞还上过国家电视台,真的是名扬全国。
那时候的广场一到晚上就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彻夜喧闹。
广场周边的小商品市场和步行街,也是日益繁华,成为这座小山城往后几十年的市民休闲中心。
楚乾坤来到广场路边摊,把喇叭交给王老板,让他循环重复的播放《蛋炒饭》。
王哥手持喇叭,显得很兴奋,第一时间按下了播放键,自己更是在一边配合的炒着饭,伴着节奏颠锅、翻炒,简直嗨翻了。
音乐的韵律很快吸引了来来往往的人群,围着看的人很多。
甚至有人立马下单点蛋炒饭,音乐熏陶过的蛋炒饭难道特别艺术?
楚乾坤没有收喇叭钱,怕他们尴尬,到李姐烤架上拿了几串烤肉权当报酬。
看着围在炒饭摊子前面的人群,楚乾坤感慨:王哥蛋炒饭这是要火啊,搁在以后那就是十足的网红店。
生意太火,座位太少。
楚乾坤拿着几串烤串和两瓶山水牌矿泉水,坐在花圃边的石板凳上。
吃着串喝着水,看着远处热热闹闹的路边摊,安心的等着欧阳暮雪。
考虑到等下要和学霸校花约会,没有喝啤酒,这么“高大上”的活动,当然要注意形象了。
一点都不担心欧阳暮雪会失约,重生后,楚乾坤发现他的性格越来越开朗、乐观,自信心也是莫名的强悍。
“你在想什么,那么入神,美女来了都不知道打声招呼。”
随着一直手在眼前晃荡,欧阳暮雪出现在眼前。
“嗯,在想美女啊!”楚乾坤随口答道。
“哦!哪个美女让你这么想念?”欧阳暮雪明知故问道。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当然是想我们的欧阳大美女了。”
“切,太假、不真诚!”顺便送了楚乾坤一对卫生眼,明知被调戏还是很开心。
“你经常在这里吗?那边的蛋炒饭很好吃吗?那么多人排队。”
“还有那首歌,真是太应景了,节奏明快,朗朗上口。知道是谁的歌吗?”
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姑娘这么能说,问题一个接一个的不停。
不过上辈子两人几乎零交流,楚乾坤也不知道这是否是欧阳暮雪的本性。
欧阳暮雪今天没有扎马尾,头发就那么直直的披散着,脸上化了很淡的淡妆的,盛世容颜更显精致。
身上穿着一套浅灰色的冬裙,外面套着一件小西装,脖子挂着一条水晶项链,一双略带低跟的皮靴。
和在学校时的穿着反差明显,变的稍微有点成熟魅惑,但又不失清秀。
楚乾坤穿的超级随意,t恤牛仔。
看着精心打扮的欧阳暮雪,那一身款式和样式给人的感觉就档次不低,楚乾坤估计随便一样都比他全身加起来来贵。
这么明显的对比,他真心觉得,这就是屌丝和白富美的标准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