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聚

  秋风萧萧,马蹄得得。京畿内宽敞平坦的驰道之上,一队人马正不紧不慢地,向着白玉京方向奔行。道路两旁,俨然片片金黄,全是结着沉甸甸稻穗的稻子,一眼望不到尽头。
  广阔田地当中,农夫们错落分布,正弯着腰挥舞镰刀进行收割。每个人的眉宇之间,都洋溢着一派因为丰收所带来的满足感,以及对于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
  似乎被这股快乐的心情所感染了一样,位于队列正中处,安坐于马车之内,透过车窗向外张望的凌雨诗,其眉宇之间,也不自觉地随之挂起了笑容。
  一阵略显急骤的马蹄声,由后方赶上。那是一匹体态匀称,四肢修长,非常优秀的骏马。可是现如今,这匹骏马却浑身大汗,不住打着响鼻,显得气喘吁吁的模样。
  并非这匹骏马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中看不中用。实在是负担太沉重了。因为坐在马背之上的乘客,乃是一名体重至少有常人三倍的大胖子。但也千万莫要小看他,因为,他很可能就是普天之下,最有钱的一名胖子了。
  众所周知,“富贵神仙”乐清平,号称天下第一有钱人。他名下的“万金商会”规模之大,可谓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几乎无所不包。而且每一门生意,都在该行业中名列前茅。
  乐清平只有一个独生子,就是此刻骑着马匹,和马车并行的这名胖子,乐四海乐大少。当年,他曾经在“海上销金窟”的事件中,和程立打过交道。双方也算是出生入死,共历患难了一回。所以就此建立了交情。
  正是借助万金商会的帮衬,所以辽东自在山庄,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成为辽东一霸。
  这之后,程立在杭州对付江南霹雳堂雷家的时候,也和万金商会有所合作。能够彻底扳倒雷家,应该说万金商会出力不浅。双方的感情,也因此得以更进一步了。而若非如此,乐大少现在也根本没资格,和凌雨诗一起赶路,准备进入白玉京。
  乐大少这个人,货真价实是名富二代。但在乐大少身上,却并没有多少一般富二代的纨绔习气。身为万金商会少主,他本来绝对可以再多弄来一辆马车,舒舒服服地坐在里面赶路。
  但乐大少偏偏就只准备了一辆马车,并且把这辆马车让给凌雨诗乘坐,自己却在外面骑马跟随。一路旅程下来,乐大少不但浑身风尘仆仆,甚至连本来白白净净的面皮,也黑了几分。
  乐大少不以为然。随手从怀里掏出块手帕,在脸上擦了两把油汗。乐呵呵道:“凌夫人,快到了。刚才路边的界碑指示,这里距离白玉京,只剩下不足三里啦。大概晌午之前,在下便能把夫人送到龙城公面前啦。”
  凌雨诗微微一笑,柔声道:“这一路上,可多谢乐大少了。要不是乐大少沿路打点,这么千里迢迢的,妾身一个妇道人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走呢。等到入京之后,妾身定会向夫君禀明一切,重重酬谢乐大少。”
  乐大少欢喜得满面红光,精神焕发。眼睛被脸上的肉挤得变成了两条细缝,几乎都找不到了,他连声道:“应该的,都是在下本分该做的。区区小事,何必告诉国公爷呢?哈哈~”
  凌雨诗一笑,也没把这番客套话放在心里。需知道,若非要和程立联络感情打好关系,他堂堂一个万金商会的少东家,又何必那么辛苦,特地从杭州跑到辽东,然后千里迢迢地,一路护送自己前往白玉京呢?
  当然,有些事情,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没必要拿出来说破的。当下凌雨诗更不多话,只是向乐大少温柔地点点头,然后便放下车窗窗帘,重新坐回去了。
  三里路程,若是快马奔驰的话,甚至用不了小半个时辰。但凌雨诗这次入京,乃是听从了程立的主意,打算把重心从辽东转移到白玉京这边来。
  所以辽东自在山庄那边的产业,只留下一些商铺和田地之类的不动产。至于其余财产,则装满了十八只大箱子,跟着凌雨诗一起,千里迢迢入京而来。
  这些金银浮财,运输时十分沉重累赘。所以尽管距离白玉京已经只剩下三里路了。但车队行走的速度,也始终快不起来。
  对于这慢悠悠的速度,众人虽感无奈,却也早都习惯。更何况,即使速度慢一点,但这里毕竟已经属于京畿,是天下脚下的首善之地。行走在这里的道路上,再不怕会有贼人突然冲出来劫道。相比进入京畿之前的那些日子,可绝对要安全太多,舒服太多了。故此哪怕再慢,车队众人,也无有怨言。
  可是从离开自在山庄开始,一直到进入京畿为止。车队沿路之上,少说也经历了四、五十伙劫道的贼人。可以说,就是一路血战过来的。
  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车队长途行走,又带了那么多财货,应该请镖局帮忙护送才对。这些镖局通常都和绿林道上的好汉们有交情,会定期送上礼物,以换取镖车能平安过路。
  可是从辽东到白玉京,这段路程合计足足有一千余里。这样漫长的路线,当今世上并没有任何一家镖局,能够完全镇得住。所以即使想要找镖局护送,也没有镖局肯接镖。不得已之下,乐大少和凌雨诗,唯有凭着自己的实力,去走完这段路程了。
  正所谓有钱能使磨推鬼。论及财富的话则,除去朝廷以外,天下间已经没有什么势力,可以和万金商会相提并论了。
  故此乐大少组织的这支入京车队,上上下下加起来,足有两百多人。其中九成左右,都属于能战之士。抡得起大刀,挽得起强弓,骑得了劣马,杀人绝对不会眨眼的那种。而且还有牛皮甲、盾牌、弓弩等装备,全部都属于一等一的精良货色,简直武装到了牙齿。
  但士兵再优秀,终究也只是士兵。若然遇上真正的高手,便难以抵挡。万金商会虽然有钱,在这一方面,却始终属于短板。
  幸好,这支队伍里,万金商会的人只占大半。剩余小半,却属于自在山庄。
  自在山庄,可是黑煞神君程立的产业。黑煞神君先是剿灭了海上销金窟,不久后又把江南霹雳堂雷家从江湖上除名。随之更铲除了在辰州和永州据地称雄的排教,还进入传说中的洞天福地,成为琉璃宝藏之主。同时,也和天下第一大帮金龙帮的帮主“气吞天下”李焚舟结义金兰……
  以上桩桩件件,都是近年来江湖中难得一见的大事。所以很多想要出人头地的少年,都兴冲冲地前往投奔自在山庄,想要得到一个晋身之阶。
  他们渴望成功,也渴望上进。他们都很年轻,而且都很有力量。胸膛中的一腔热血,也仍然在沸腾。未比社会的大染缸给污染。
  这其中,有四位少年最是了不起。他们分别是:愤怒的小马、要命的小方、心硬的小雷、想飞的小丁。
  小马的名字叫做马拳。对于世上很多东西,还有很多人,他总是看不惯。正因为看不惯,所以他总是很愤怒,显得脾气很大。所以,人家才叫他“愤怒的小马”。
  怒火是小马的力量源泉之一。但小马真正的武器,是拳头。所有曾经和他交过手的人,都不得不承认,小马的拳头确实很硬,硬得足够一拳就打烂别人的鼻子。
  小马也很喜欢打烂别人的鼻子。所以一旦开始打架,他总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首先便抡起拳头,向别人的鼻子打过去。“谭门三霸天”的谭天龙、谭天虎、谭天豹三兄弟,就是被小马“呼呼呼~”接连三拳,把三个鼻子都打成了稀烂的。
  “谭门三霸天”,是谭门的人。所谓谭门,就是“南拳北腿”当中那个北派谭腿的谭家。和五虎断门刀彭家一样,都是江湖上历史极悠久的武林世家。在他们全盛之时,可不会输给当今江湖的八大世家。如今纵然没落,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有极大潜力,谁也不敢低估。
  谭天龙三兄弟,正是谭门里极出色的子弟。在江湖上的名头,已经颇为响亮。他们随随便便一脚踢出去,至少有七八百斤的力气。哪怕是铁板,也能一下子踢出个大洞。
  他们也很想在小马的胸膛上踢出个大洞。然后再踢烂凌雨诗乘坐的马车,再踢开那十八个装满了金银财宝的箱子,把所有财报都搬回他们自己的老巢去。
  所以小马越来越愤怒。不但打烂了他们的鼻子,连带他们的脑袋,也都打得稀烂。
  连鼻子带脑袋一起打烂这种事,虽然小马经常都很愤怒,但也并不常做。可是小方就不同了。他从来不要鼻子,只要命。所以大家都喊他“要命的小方”。
  小方自然姓方,叫作方耀明。所以很多时候,小方也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有多么要命呢?“杀手搜魂”云中叟。“玉女天魔”柳半半。还有“怒箭神弓狂风刀”卫鹏。他们都是证明。
  云中叟是个瞎子。长得活像根黑色的瘦竹竿,双手永远藏在袖子里,从不让人看见。因为他这双手不是手,而是杀人的武器。
  江湖中都传说:“毒手搜魂,性命无存。”如果云中叟要去找一个人,那么这个人若不能赶快逃走,就得赶快为自己料理后事。可惜,能够从他手下逃走的人,至今还没有几个。
  柳半半则真的只有一半。头发白如银丝,面貌宛如少女,左腿上装着丑陋而笨拙的木脚,右腿上却穿着条绿花裤,露出了光滑纤细柔美的足踝,踝上戴着七八枚闪闪发光的金铜。左臂已齐肘断去,右手偏偏美如春葱……
  乍看之下,柳半半就像是用两半完全不同的身体,胡乱拼凑起来的一个怪异存在。拼得虽然很巧妙,却令人一见就会从心底发冷。
  江湖中,早已流传着许多关于“玉女天魔”的传说,但只有亲眼看见时,才知道所有的传说,都不能形容出她的邪异和诡秘。更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有多高武功,多大年纪。大家只知道,她随时都可以把一个大活人分成两半。
  但无论是云中叟抑或柳半半,都比不上卫天朋。
  卫天朋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大豪。箭法刀法之高,均属一流高手水准,决不在八大天王的刀王,以及五方神煞的箭东神之下。
  除去本身武功高明外,卫天朋势力也很大。他麾下的狂风三十六骑,据说一旦纵马冲锋的话,甚至连金龙帮的八大天王,十九人魔,都只能退避三舍。
  这样的三个人加起来,绝对要比普通的三十个,甚至三百个人更可怕。但现如今,他们都不再可怕了——死人是从来都不会可怕的。只有活人,才可以让人觉得真正的可怕。
  要了他们命的,就是要命的小方。小方用一口名为“魔眼”的剑,杀死了他们。
  魔眼是一口宝剑。宝剑就像是明珠美玉,本来不应该有暇疵。但魔眼这柄剑,却是例外。在它那杀人不沾血,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偏偏有一点暇疵,看来就像是只眼睛。但这一点暇疵,反而更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就和小方的剑法一样,也是既神秘,又可怕。
  小雷叫做雷沉。他长得并不可怕。恰恰相反,小雷长得很好看。然而,他又确确实实,是名真正的硬汉。无论有多大的委屈,有多么强烈的痛苦,受了多么沉重的伤,他从来都不会留一滴泪,或者说半个字。关于这一点,五殿阎罗最有资格证明了。
  五殿阎罗是五兄弟。分别有阎罗伞、阎罗斧、阎罗剑、阎罗刀、阎罗索。是江湖上恶名昭彰,令人闻风丧胆的五名大盗。需知道别人劫镖,只为求财。财货到手了,便很少再有杀戮的。
  然而五殿阎罗偏偏就以杀人为乐。他们出手,竟似不为求财,专为求命而来的一样。只要被他们盯上的目标,从来不留半个活口。
  所以小雷挺身而出,和五殿阎罗拼命。纵然五兄弟的武器,在他身上已经留下了至少上百道伤口,把小雷直接变成了一个血人。但自始至终,小雷也不曾吭过一声,也始终没有倒下。
  五殿阎罗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所以到最后,反而是五殿阎罗先吓得腿软,主动撒手想要走。但到这时候,他们却已经走不得了。一个接一个,他们全都被小雷用家传的“奔雷刀法”,狠狠斩下了脑袋。透露被鲜血喷涌,高高飞上了天,然后又重重落地。
  小丁很喜欢看人头飞上天的模样。因为他本身就很向往能够飞。“名满江湖,出人头地”,不但是小丁的夙愿,同时也是小丁父亲的遗愿。
  小丁叫丁渐飞。他父亲是个终生一事无成的镖师。为了替父亲争口气,所以他苦练了十三年,每天练七个时辰,练得掌心和脚底都被磨穿。
  尤其在那些严冬酷寒的晚上,为了使自已精神振奋,小丁常常拿着一团冰雪,只要—发现自已有偷懒的意思,就把这团冰雪塞进自已的裤子里,那种滋昧,绝不是别人能想得到的。由此可见,小丁对于成功的渴望,到底有多么强烈。以至于他竟能创造出奇迹,连续三天,分别击败了青城、长白、海南等三大剑派的三大弟子。
  诚然,青城、长白、海南等三大剑派,都是武林正道栋梁。但正所谓树大有枯枝,族大有乞儿。再怎么名门正派出身也罢,终究很难完全避免不肖子弟的出现。
  青城派的“松风剑”史定,长白派的“飘雪剑”葛奇,还有“飞鱼剑”梅逊,就是三大剑派的叛徒。但尽管已经叛出师门,三人在剑法上的造诣,却没有人能够否认。三大剑派一直想清理门户,却始终未能如愿。他们万万想不到,自己一直未能做到的事,到头来,竟被名默默无闻的年轻人给抢先做完了。
  在江湖之上,要想扬名立万,出人头地。最佳方法就是找个成名高手来击败他,再踩着他向上爬。千百年来,尽皆如是。
  “谭门三霸天”!“杀手搜魂”云中叟!“玉女天魔”柳半半!“怒箭神弓狂风刀”卫鹏!“五殿阎罗”!“松风剑!”“飘雪剑!”“飞鱼剑!”通过这些在武林中声名煊赫之辈,愤怒的小马、要命的小方、心硬的小雷、想飞的小丁这四名年轻人,其实已经出名了!
  凌雨诗也知道,这四名年轻人,是在都是难得一见的好料子。只要稍经打磨,肯定立刻就能绽放出璀璨夺目的光芒。所以,凌雨诗决心把他们推荐给自己的夫君程立。这样一来,以后再遇上什么事的话,程立就用不着样样都亲力亲为了。
  带着这份类似于“献宝”的心态,凌雨诗所乘坐的马车,终于进入了白玉京。
  就和所有第一次进入白玉京的人一样,即使凌雨诗的见识,已经绝对算不上短浅。但她仍然马上就被这座繁华得宛若奇迹一般的大城市,震撼得目瞪口呆。
  其实不但是她。队伍里其他人,除去早已来过白玉京的乐大少之外,又有几人能够保持得了平常心呢?
  当凌雨诗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的时候,她便赫然发现,马车已经停了下来。透过车窗向外张望,只见整列队伍都进入了一条胡同之中。
  这里环境又宽敞又幽静,和外面的喧闹繁华相比,简直就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而且,整条胡同只有一扇大门,代表仅仅一户人家,便占据了整整一条胡同。
  在大门之上,高高挂着一块牌匾。上面是“龙城公府”四个金色大字。于是凌雨诗便知道,这趟漫长的旅途,终于也抵达终点了。
  乐大少指挥车队停定,翻身下马,一面擦着汗,一面走上大门前的台阶,伸手就要抓起门环敲响。
  但就在这时候,大门忽然率先被人从里面推开。只见一名身穿大内侍卫官服的年轻人迈步上前,拱手道:“请问,是乐四海乐大少么?”
  乐大少怔了怔,答道:“正是在下。阁下是?”
  那年轻人笑道:“我叫萧剑诗,家父为当朝宋国公。家师就是龙城公。受家师吩咐,率先出来迎接凌师母。请问乐大少,我凌师母呢?”
  乐大少连忙抱拳还礼,客客气气地道:“原来是萧公子。凌夫人就在这边马车里。旅途虽然有些辛苦,总算一切安好。”
  萧剑诗连忙上前,在马车前屈膝半跪,高声见礼。然后向身后大手一挥。立刻就有阵阵丝竹乐韵,外加上喧天锣鼓声响起,以至于整条巷子,都由此大受震动。
  丝竹锣鼓声中,又是一道人影走出。依旧是仿佛天仙化人一样的绝代姿容、虽然身为男子,偏偏教世上绝大部分女子,都为之自惭形秽,甘拜下风。正是龙城公、御林军中郎将、自在山庄庄主、黑煞神君、琉璃宝藏之主、甚至连天子也要称呼一声“姑丈”的程立!
  程立的绝世风采,可谓一如往昔。但在他的举止动静当中,却比昔日更增添了几分威仪。这一点,乐大少感受最深了。
  心下吃惊之余,乐大少也毫不犹豫,立刻抱拳笑眯眯道:“程兄,不对,现在该改口国公爷了。草民乐四海,参见国公爷,”
  程立微微颌首,道:“乐兄,多谢了。今后有什么用得着我之处,程立一定绝不推辞。”随之快步走到马车旁,柔声道:“雨诗,到家了。我来接妳啊。”
  马车车厢的大门,应声打开,紧接着,凌雨诗竟急不及待地冲出去,一下子扑进了程立的怀抱之中,欲泪而未曾泪,终于尽数化作款款情深的一句问候。
  “夫君,雨诗回来了。这段日子里,你可过得还好么?”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