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甄家兄长_分卷阅读_213
甄珠摇了摇头,那些对抗朝廷的前朝叛逆大多在山东一带,江南这边经济发达,许多人都吃饱穿暖哪里来的心思干这些诛九族的勾当,他虽然想到了沿海的诸多孤岛,来往的各方势力,他不自觉的皱紧眉头,思考的越多就觉得这世间事物复杂过头。
他正想着,忽然外头原本奔跑的马一声嘶鸣,他下意识的抽出搁在一旁的剑,马车颠簸,前面传来金宝的尖锐的声音:“主子,小心,是剑!”
而后就听到东西轱辘的声音,他一手扶着马车,一手拿着剑才划开马车帘子,就见着一个冰凉的剑尖,到了面前。甄珠顺着马车滚动的力道偏过头,右手的剑反手抵住了来势汹汹的兵刃,兵器快速的摩擦闪出火花,他后脚一登就窜了出去,外头的人见一招不成,立马后撤。
甄珠一手持剑,快速的跳到马上,而后勒住了缰绳。马匹在主人的安抚下渐渐停下,一旁躺着的金宝捂着手臂的伤口爬了起来,站到了马边。
“呦,居然是个会武的,看走眼了啊。”来人正是那个‘假’祭酒,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的消息,居然在真相暴露的下一刻知道了甄珠的位置,还找到了人,居然想干杀人灭口的活。
甄珠眯着眼睛冷冷的看着对方:“你可真是大胆啊。”
“胆子不大,怎么会敢上抄家灭族的勾当,你小子是个人才,偏偏给狗皇帝办事。”假祭酒抖了抖手上的剑,脸上露出嗜血的笑,“不过就不知道耐抗不耐抗了!”话音刚落,他就冲了上来。
金宝正想帮忙,结果被甄珠一脚踹到了旁边,他从马上翻身而下,跟对方接连交手。
两人过了十几招,甄珠额头冒出汗滴,抓着剑的手也慢慢的开始发颤,虎口崩裂,好在他身子轻跑动极快,对方的招数大部分都躲了过去,他虽学武许久可是没有实战的经验,平日跟人切磋也没有见过血,大部分都是点到为止。
假祭酒越打越兴奋,他的双眼开始充血,嘿嘿嘿的笑着往甄珠身边,手里握着剑不再出剑招而是像用刀一样的不停砍过来,甄珠脚下的步伐一乱,再去抵挡有些不急,肩膀瞬间划开口子。
“哈哈哈,小子,今个就死在这里吧!”假祭酒一个纵身,甄珠的双腿一软,眼见就要不行,忽然从中间冒出了一根凳子,甄珠一看是金宝顺手拿了旁边小贩离开时候搁着的破凳,那人力道极大,木头的凳子瞬间从中间劈开,甄珠忙从金宝右侧腋下刺出,那人回手正巧伤了持剑的手掌,手中的剑柄一松,掉落于地。
假祭酒皱着眉看了一眼地上的剑,而后深处舌头舔了舔正在不停流血的伤口,啧了一声,转身窜上屋檐,几个纵身便不见了。
甄珠知道这等人平日为了逃窜,特意练过一些,比普通人跳起来能高上好些,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金宝保持着蹲立的姿势颤抖着身子,慢慢的睁开眼。
他一睁眼自己没死,回头见着自家少爷也没事,若非着地上明显的血迹,他都要怀疑刚刚那个危险的场面是做梦呢,他拍了拍胸口忽然想起甄珠被划伤的肩,忙回神转过身跑了过去。
甄珠一手压着肩膀上的伤口,疼的嘴唇泛白。刚刚因为危机关头,所以身上的一切感觉都不怎么明显,结果这气喘了两口就发现身上不光疼还酸的很,握着剑的手不停地颤着,双腿到时还好,总算没白学,好歹保住了命。
金宝小心的扶着甄珠起来,原本一旁的马车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金宝前后看了看,关切的问甄珠:“要不小的先带您去医馆?”
“身上带银子了?”甄珠想起自己的一些杂物都在马车上,不自觉的扯了扯嘴角。
金宝忙点头:“小的有收了几块银子在袖子……”他说着就伸手翻模,结果怎么也摸不到,也许是刚刚打斗的时候掉了,他低着头前后寻了一遍,又趴在地上不停地找。
“怎么就不见了,怎么就不见了。”他一遍擦着自己额头的汗,一遍急的团团转,甄珠张开嘴想喊,却觉得自己没什么力气,于是只能挪到一边挨着墙喘着气,等着金宝自己放弃。
甄珠眼前开始发黑,脑袋忽然嗡的一声,他知道不好可是身子没来得及反应,整个人就往后躺,他忽然发现自己好像陷入了一个柔软的地方,人无限制的往下坠落着,而后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这个味道清晰的就像当初还在京城,挨着那个人,干着那些伺候人的活,但是至少离那个他喜欢的人非常的近。
等着甄珠回过神,感觉时间过了很久,可是看到金宝身上依然破破烂烂的衣服,他知道才过了一会。金宝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怎么刚刚自己就轴上了,找不到就找不到呗,少爷的名号报出来难道还有大夫会不看,果然是为了芝麻丢了西瓜,偏偏让少爷站在一边晕了过去。
金宝抬头看着来人,正是叫阿奇的那个人,不过对方的表情很奇怪,之前见面的时候还有些笑容,偏偏这会什么表情也没有,只一手搂着自家少爷。
金宝可怜巴巴的谢过对方,而后想要伸手接,那阿奇忽然开口:“不易挪动。”说完四个字就没再吭声。
金宝想了想,应该是自家少爷的伤口不适合换来换去,他点点头想再努力找一下银子,结果回头就见着自家的马带着马车轱辘轱辘的回来了。
“啊,府里的马车!”金宝跳了起来,飞快的跑了过去。
阿奇低头看着睁开眼睛又闭上的甄珠,将他整个人横抱了起来。肩膀处的伤口附近的血慢慢的顺着甄珠的指缝流出,阿奇似乎皱眉了,可是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他抱着甄珠走到了马车旁边,金宝总觉得这个阿奇一阵子不见高了不少,而后他有低头看见对方的鞋子,不是平日穿的黑色布鞋,反倒是高靴,上头有些纹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