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二十九)
一家三口在静静的月光中,低头赶路。一路上,陈映岚提着行李,走着山路,很快就受不了,因为山路大部分是泥巴路,高高低低的,沉重的行李箱压根无法拉着走,只能提着。她累得腰酸背疼,满头大汗,骂骂咧咧地道:“周援朝,我当年真是瞎了眼,嫁给了你,这个鬼地方,害了我一辈子,现在又来坑我儿子!”
周援朝火道:“儿子被狗咬,关你嫁我什么事?”
陈映岚也火了,对老伴骂道:“当时,他要来,我就不同意,是你一定要他来,现在看到了吧,差点被村里的疯狗咬死,这些刁民,真是有病,在村里养藏獒那种烈性的狗,我就这一个儿子,周援朝,我告诉你,如果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也不活了,呜呜呜——”
陈映岚说着就要哭开了,她走累了,干脆把行李箱放倒,坐在箱子上抹泪,周飞扬只好说道:“妈,我不是回上海了吗?再说了,我不是告诉你,上面的xx说了,如果我伤好后,实在不想回来,只要打个报告,说清原委,组织也会同意的,现在我们又回到从前了。”
陈映岚立马转怒为喜,重新振作精神站起来笑道:“对对,我一时晕了头,把这事差点忘了,都怪妈,看到你腿上的伤,就难过得什么都忘记了,我现在真怕啊,真怕,你会得狂犬病,儿子,狂犬疫苗打了吗,这镇上的疫苗是不是真的?儿子啊,回上海我们重新再打过,每一针都要打,要打一个月。”
看到有些神经质的老婆,周援朝气得对天直翻白眼,对老伴骂道:“发神经吧,我看儿子没得狂犬病,你要得狂犬病呢。”
陈映岚气黄了脸,咬牙骂道:“我要是得了狂犬病,我就把白云村那些刁民全部咬一遍!”
周飞扬也觉得母亲说话有些过分了,他解释说道:“妈,村里也有好人,而且大部分都是好人,特别是老村长,那是真好——”
陈映岚反唇相讥,“行了,别说了!走吧,走吧,早点离了这是非之地。”她年轻时在白云村当知青,当点死在这里,所以旧恨加新仇,恨不得让整个白云村在地上消失。
一家三口正在说说闹闹的赶路,周飞扬突然感觉后面有人喘气的声音,他呆了一呆,停下脚步,想着是不是自己产生了幻觉。
陈映岚看到儿子突然不走了,问道:“儿子,你怎么不走了?”
周飞扬摇摇头,一家人继续赶路。
山林里升起白色的雾气,如同仙境,植物的叶子上盛满了露珠,在月光下,它们像钻石般闪闪发光。
周援朝兴奋地说:“儿子,老婆,你们看,多美啊,人啊,就应该生活在这种地方。”
陈映岚没吭声。
周飞扬也沉浸在这样的美景中,他对父亲喃喃说道:“爸,你说得对,这村里的景色真的是一绝,不但这里好看,村里面也好看,那些梯田,在清晨的阳光下,如同仙境,那些梯田里的油菜花,在阳光下香喷喷的,就像是世界上最美的油画,那水真是清澈啊,可以看得见人影,没有一丝杂质,一群群鱼在里面游着,就像黑珍珠似的闪闪发光,村里还有一条大河,奔腾不息,河的两岸开满了各种奇花异草,还有——”他在心里补充道,还有一个穿着紫色衣服品行高洁的姑娘。
说到这里,周飞扬呆住了,困为他猛地发现,他还没有离开白云村,已经开始想念它了!
周援朝深深地看儿子一眼,嘴巴动了动,想说话,陈映岚恼怒地催促道:“快点走!”
父子俩只好埋头继续赶路。
然而,半个小时后,周飞扬又听到身后喘气的声音,那是有人急急赶路发出的声音,陈映岚看到儿子又停下来,生气道:“又怎么了?”
周飞扬对陈映岚说道:“妈,你别说话。”他猛地转过身,就看到不远处,老村长带着村民向他急急走来,里面有初夏,周明,二狗的母亲林巧珍,黑压压的一大片,大约有两百多人。
周飞扬都有些呆了,看了看时间,现在是凌晨三点,他快速地迎了上来,对老村长说道:“村长,你怎么来了?”
老村长笑道:“港得要送你个呢,怎么能不送,我话是(说要)送你,村里人都港要送,所以一起来送咧。”
周明在一旁解释道:“你们前脚出门,我们后脚就出发了,这山路是泥巴路,我们送了一程又一程。”
“那为什么不告诉我?”周飞扬很感动,可有些不明白。
周明笑道:“要是打招呼了,你们不就不让我们送了,村长说要一定送你们到镇上。”
这个时候,周飞扬父母也走到村民面前,周援朝有些感动,对老村长说道:“村长,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你们来送,我们很感动,好了,不要送了,到此为此吧。”
周飞扬看了看时间,已经凌晨三点,也就是说,村长和村民他们送了三个小时,走了大概三十里山路。
他的内心涌起阵阵暖流,这样的深情厚意,他从来没有得到过。
老村长摇摇手,点点头,表示自己的坚定。周明这个时候说道:“援朝叔,你不要客气,这山路不好走,山里有狼,有野猪,有蛇,我们是担心你们的安危,所以来送的,还是让我们送你们到镇上吧。”
听说山里有野猪有狼等猛兽,陈映岚脸上白了白,立马说道:“唉呀,有狼啊,那谢谢你们啊,非常感谢。”
周明笑了笑,从陈映岚手上接过行李。
陈映岚擦擦汗,松了一口气。
周飞扬有些过意不去,还想拒绝,大概刚才他妈对白云村的恶劣评价,村民们全听见了吧,但是他们居然丝毫不以为意,仍然真心实意地要送他们一家。
这个时候,初夏笑着说道:“周xx——”周飞扬呆了呆,看了初夏一眼,这是她第一次叫他周xx。
今天她穿了一身暗蓝色的衣服,上面仍然点缀着白色的小花,不过上衣和裤子的花色一致了,显得清鲜淡雅了许多。
不过仍然是土土的,因为城里时尚的女孩,不会穿这样的衣服,他看到她这些衣服,总是想着她这些衣服在哪里买的,他想买,估计都找不到地方,因为古里古怪的,做工也拙劣,正常的服装店不可能做这种衣服出来卖,因为肯定没人捧场。
但是出于礼貌,一直没问。
此外,孔子说了“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初夏是灵魂高洁的女子,外表并不重要,再说,她今天,此时此刻,站在他的面前,一身蓝色的衣服,也不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