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女将穿进现代小说后[快穿] 第1节

  高门女将穿进现代小说后[快穿]
  作者:春绿可期
  文案
  风红缨女扮男装从军,年仅十五岁就一战成名天下知,不成想主少国疑、叛臣贼子横行,风红缨戎马半生终究赤血染黄沙。
  为回朝堂反杀奸逆之徒,风红缨从此踏上了‘为万世开太平’的穿越之路……
  1导弹驱逐舰女舰长(√)
  2国粹京剧非遗传承人(√)
  3骆驼背上的女记者(√)
  4负重前行的消防战士(√)
  5让爱回家的打拐女警(√)
  6民国杏林春暖女中医(√)
  7重回大燕朝的定北侯(√)
  第1章 年代文里的驱逐舰女舰长
  被人按进水里的窒息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顺畅的呼吸。
  下一秒,风红缨整个人宛若重生。
  她觉得眼前一切好不可思议。
  拿着狰狞大刀逼着她往死亡之路上走的宵小之辈突然之间消失的干干净净。
  她御敌的长剑呢?
  风红缨俯身望去。
  手中握着一柄弯刀。
  这刀细得能干什么?
  几米远的女村干部见风红缨瘫坐在地把玩镰刀,当即连连叹气,叹完气后哎呦拍大腿。
  “你拿着刀发什么呆?生产队的牛都没你会发呆,我的乖乖亲闺女,你的工分不想要啦?你还想不想回城里探亲?”
  被这么一提醒,风红缨空洞的眼神倏而聚焦有神。
  然而她抿紧嘴只字未言,旋即弯下腰。
  手中的镰刀就跟抹了柴油似的,几下风红缨就将一垄玉米杆子砍倒。
  紧接着她小心翼翼地将杆子上的玉米棒掰下来,整齐地放进旁边的大竹篓里,动作轻柔,好似对待奇珍异宝。
  女村干部怔了下。
  马支书和她说,说村里有个女知青在上工这方面的思想觉悟不高,让她多“关照关照”。
  如果这名女知青仍不加改正,那就取消她今年过年回城探亲的假期,可能还要记大过。
  正琢磨着怎么跟马支书解释这位女知青思想觉悟没问题时,蹲在田埂试了好几次都没能将塞满玉米棒的大竹篓背起来的风红缨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玉米棒瞬间滚出背篓。
  风红缨懊恼地蹲下身捡玉米。
  女村干部小跑两步上前帮着捡。
  整理好背篓,风红缨又试了几次,旋即猛地一下沉声吆喝,随后就将大竹篓扛了起来。
  南边夏收时节雨水多,此时雨水早已没过膝盖,还在没完没了地下着。
  田里不时传来村民栽进浑浊泥水的响亮噗通声,以及脚掌不小心踩到尖锐山石和稻根的哎呦呻吟。
  从田埂到坝上临时搭建的遮雨棚这条路上,风红缨收获了无数惊讶和咂舌的目光。
  姑娘一具小小的身子,却有着无穷的韧劲,只见她一步一个脚印,愣是在这条路来回穿梭了不下十来次。
  天方大亮,村民和知青们皆筋疲力尽地歇在遮雨棚下闲聊。
  “风红缨同志呢?”分发红薯早饭的马支书问。
  “还在田里。”
  “去把她喊来。”
  不一会儿,沿途捡了一背篓玉米棒的风红缨淌着泥水走了过来。
  接连好几天的骤雨冲垮了山上的河堤,田里的庄稼大伙是能救多少救多少,只这样一来,那些掉落在浑水里的粮食就顾及不上了。
  毕竟人力是有限的,包括马支书在内的很多人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堆没背回来的粮食被雨水浇烂而无可奈何。
  然而这里头有一个人不甘心,那就是风红缨。
  这么好的粮食,绝不能浪费一粒一毫!
  忽略马支书和大家投过来的异样眼光,风红缨大马金刀地靠坐在沾满黄泥的棚坎上,嘴里用力地嚼着红薯。
  真好吃,甜津津的,比大燕朝边疆军营里味同嚼蜡的硬饽饽不知要香多少倍!
  垂眸望着巴掌大的甜糯红薯,风红缨胸腔的幸福感瞬间溢出,杏眸随之欢快眯起。
  ——这应该就是状元爹所说的后世红薯吧。
  她对自己穿越到陌生时代是有惊讶,但很快就适应了下来,这主要归功于在大燕朝时她有个来自发达后世的状元爹。
  状元爹经常在书房和她畅聊后世的繁荣,那时的她羡慕的眼都红了。
  不成想,有朝一日她也有机会来后世观望一番。
  只不过这里头的代价太大。
  她原先所在的大燕朝主少国疑,奸逆叛臣横行,由她统领的风家军遭亲信出卖,悉数被敌军围剿惨死在古战场。
  她这个主帅也没落个好下场,被逼跳江溺水而亡。
  等她一睁眼,一个名为系统的玩意说有办法助她杀回大燕朝清君侧、护国佑民。
  当然是有条件的,她需要在众多小世界完成相应的任务。
  【穿越之路千千万,一为大众喜爱的女配攻略深情男主之路线,二为豪门替身逆袭火葬场之路线,三是最艰辛的,也是难度最高的——为‘万世开太平’的精忠报国之路线,四是——】
  “我选三。”风红缨毫不犹豫地开口。
  她十五岁女扮男装上阵杀敌,为得就是让身后的百姓安居乐业,不受蛮人欺辱。
  十年岁月匆匆而过,此番信仰在她心中从未有过动摇。
  她风红缨就是边疆翱翔的老鹰,誓死也要和黎民百姓共进退。
  做一代巾帼,做老百姓的肉身神盾,为国之事业努力,纵是赴汤蹈火,她也在所不辞!
  一个红薯下肚,有关原身的信息传输完毕。
  她和状元爹的穿越有一丢丢不同,状元爹是往千年之前穿越,她则是来到千年后。
  原身父亲白手起家,扛枪上过战场,后来腿受伤退了下来,不过在军中仍有挂职。
  母亲在城中被服厂车间当主任,然而就是这样的和谐家庭却有一个致命毛病——偏心。
  划重点,不是重男轻女那种偏心。
  一般来说,父母对膝下子女的偏心,有的时候压根不需要理由。
  但原身不受父母喜欢其实有理由,源头出在风妈身上,只这原因藏着深,连风爸都不知道。
  原身有一兄一妹。
  严谨一点,原身其实是双胞胎,双胎姐姐生下来瘦瘦小小的,出生三天不到就没了。
  现在的哥哥是个大孝子,身强力壮,二十岁就在海军陆战部队立了功,目前是军中班长。
  原身的小妹妹最受家里宠爱,有先天性心脏病,身子病弱,成年后父母将其安排在部队做接线员的活。
  只有原身这个爹不疼娘不爱的老二千里迢迢下放做了知青。
  说起来这里头要怪原身,风爸给她安排了工作,就在她妈的被服厂当小工。
  可原身嫌累。
  没工作只能下乡。
  这姑娘只想要个轻松活,比方和妹妹一样,做接线员,没想到作精作怪后,家里直接将她送来当了知青。
  原身来到这后一度决绝的和家里断了联系,甚至连最疼爱她的外婆都不理了,以至于后来下场惨淡至极。
  在寿河村当知青的这些日子,原身就跟点了火的荆棘一样,见谁就刺两句。
  后来,刺猬形女主遇到了一个拔刺的人。
  这人就是书中的男主聂明朗,一个大种马。
  在男主的花言巧语下,感情史一片空白的小姑娘感动的眼泪汪汪。
  男主相貌好,喜欢他的女知青不止原身一个,为了让男主的目光时刻落在自己身上,原身开始步步为营。
  原身的优渥家庭是原身的一个闪光点。
  原身有点小聪明,为了在这场爱情争夺赛中胜出,原身不惜拉下脸修复和家里的关系,试图让男主觉得和她这种有钱人家的女儿在一起更有前途。
  如果两人是双向奔赴的爱情那还好,问题是聂明朗以后的原配并不是原身。
  断层十年的高考恢复后,聂明朗一举考上了大学,然后和另外一个女知青双宿双飞走了。
  当然了,这个女知青最后也没能和聂明朗厮守到老。
  因为聂明朗是年代文里的大男主。
  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就会换一个女人,踩着女人的肩膀一步一步升级,最后成了一个有钱有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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