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国公主[GL]_分卷阅读_114

  崔明德道:“二娘误会了,我特地将话说得这么直白,不是为了逼迫二娘,而是为了向二娘显示我的诚意。”
  我挑眉看她,她微笑道:“我崔氏自汉兴以来,绵延千载,代有才人,累学不辍,殊为名族。可惜至先隋至今,历代天子抑我宗族,收我田地,禁止士族婚姻,重定氏族等次,累叶陵迟,至于今朝,虽尤自恃旧地,虚高名望,却是颓相已显,若不设法,只怕百年之后,氏族志上,已无崔氏之名,祖父欲令子弟出仕,显名于时,重振家声,而国朝要官,多用勋贵,士人纵有令名,亦不过据清而不要之位,虚荣于外,实无裨益,若是清要之官,却非天子信重而不可得。”
  如今轻冠冕而重姓氏,大族自恃身份,哪怕是穷困潦倒,亦自矜身份,绝不肯说自己已衰颓,而天下人亦多推崇士族,连魏征之流,都竞相与士族为婚姻,太宗的某位宰相甚至还说出一生唯恨不得娶五姓妻这样的话来,我还以为崔明德家里也是这样的看法,如今看来,她那位祖父倒是极有眼光,知道新朝已定,天下升平,若不依附朝廷,世代出仕,迟早要衰败没落,与其沦为三流衣冠,还不如主动出手,先给子弟们谋了官身,再谈名位——可若是这样,为何当时又要拒绝太子的婚事?以如今这重男轻女的风气,依附一位实权皇子,岂不比依附一位无权的公主来得要好得多?何况那位皇子当时还是太子,崔氏只要答应嫁女,就是与太子绑在一条船上,从此国同休戚,这才是天大富贵——当然,如今太子被废…太子被废…
  我猛然抬头去看崔明德,她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颇有几分自矜地道:“诏令下时,祖父游移不定,是我力阻了此事。”
  我倒吸一口气:“我不信,你当时多大,十三?十四?你们这样家风,你祖父肯就这样听你一个小女娘的见解而赌上家运?”
  她反问道:“二娘今年十四,不也深明事理,远胜诸兄么?”
  我知她一向虽是倨傲,却绝非狂悖之徒,既说得这样笃定,此事多半是真,心内骇然,又觉她这样的人,说我‘深明事理’,都不知到底是真心夸奖,还是故意贬损,思之有顷,方装出似笑非笑的模样道:“你这样说,倒像是你崔氏看上了我,要阖家投奔我一般,我不过一介女流辈,既非宗室尊长,又无远见卓识,却担当不起这许多人的荣辱。且你既能入母亲的眼,家中多半已向母亲献过诚意,就不必再和我这小小公主说这些朝事了罢。”
  崔明德道:“天后是天后,公主是公主。祖父愿为天后效力,可我愿为公主效力,二娘觉得不好么?”
  我深深地看她:“崔志洵和他的几个从兄弟与六郎交好,你祖父缘你投靠了母亲,如今你又来与我说这话,你们家里倒是稳妥得很。只不过连我也算在内,是不是太过小心谨慎了?”
  崔明德颇有几分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声音中略带出赞赏之色:“二娘果然聪慧,我也不瞒二娘,大族中虽同源同祖,出自一氏,然而各人毕竟也有各人的志向喜好,何况我本是女流,身在后宫,托庇在公主之下,岂非常理中事?”
  崔明德说得极之在理,我却始终觉得有些不对,将她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忽然悟出哪里不对了——譬如我要和韦欢交好,那便是顺其自然、顺理成章地要好起来,绝无我跑过去说“我们要好罢”,然后从此就交好了的道理,投靠人想来也是如此,我托她做事,她替我筹划,一来二去,你来我往,大家就这么走到一条船上,心照不宣。似她这般跑来直说,倒像我从前不住逼问韦欢“我们是不是朋友”一样,太过刻意,我那时年轻心热,做事冲动不过头脑,崔明德这样的人,怎么会做这样的事?
  我凝视着崔明德,她亦凝视着我,我们彼此对望了许久,我先开口道:“你特地同我说了这么多,却没说你能帮我做些什么,亦没说你求的是什么。”
  她笑意深微地道:“如今正是多事之秋,天后执权秉政几二十载,正当壮年,必不肯轻失权柄。而太子虽然年少不经世事,却有许多老臣辅佐,又占礼法大义,国家一旦有事,朝局必然纷乱,二娘乃是天后之独女,太子亦止二娘一妹,虽是女流,却难保不被卷进去,我这样的人,总是用得上的。”
  我身边服侍的人虽多,得用的、遇事足以商量对策的却几乎没有,我其实十分心动,面上还只道:“你也说我是母亲独女,太子止我一妹,再是被卷进去,大不了我抛了这封户爵禄不要,出家做道姑去,难道他们还真能奈我何?”
  崔明德道:“二娘出身尊贵,只要不犯大事,富贵尊荣,自然不难。可韦欢以卑身而选太子妃,上要孝敬天后,下要恭顺太子,一面是阿家,一面是丈夫,却不知到时怎么为难呢?”
  我已有所警觉,并不肯露出十分在意的模样,扬着下巴道:“她既嫁做了太子妃,便是太子的人了,尊卑荣辱,与我又有何干?且世上只听说做阿嫂的照拂小姑,没听说还有小姑照管阿嫂的道理。”
  崔明德道:“二娘若是当真不想,明德也不勉强。”说着竟坐了回去,悠悠喝她的茶。
  我这时倒有几分尴尬,摸了摸头,道:“你要投靠我,求的却是什么呢?你且说说,若是所求不大过分,我倒也不在乎多一两个人平常说说话。”
  崔明德淡淡一笑,道:“若是朝局纷纷,不但危及二娘,如我们这般御前侍奉的女官,只怕也难以坐观隔岸,到时还望二娘多加留意,互相帮助。”
  我才怀疑过崔明德为何要这么直白,待听见“互相帮助”方了悟:她今日一番剖白,不但将日后我的许多猜疑堵住,且日后我们之间多少往来牵扯,都不过是事先说好的“互相帮助”四字罢了!我在尊,她在卑,我们之间说是“互相帮助”,其实多半还是我助她更多,叫她这么一形容,却不是她受我的恩惠,而是彼此平等论交的意思了,果然是世家正统,这些自抬身份的事信手拈来,偏还叫人拒绝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我装模作样地思考了一下才点点头,好容易和她说完这事,只觉身心具疲,心内却还惦记着一桩重要的事,小心地问她:“我对韦欢…在外人看起来,十分明显么?”
  崔明德淡淡道:“我与二娘同起居读书,又有独孤绍之事,所以才看出来,余人眼中,二娘对韦四不过宠幸了些,不足为怪。”
  我稍稍放下了心,又问她:“则你眼中,我和韦欢,各自又是何等情形呢?”
  这回崔明德却垂了眼,半晌才道:“无论何等情形,总是无结果。”
  部分注释:
  廋词:隐语的意思。
  《韬》《略》:指兵书经典六韬三略。
  冠冕代指官职,唐初众人轻视国家官位而以姓氏为荣,勋贵、武臣当道,至则天时科举尚未极为世家所重,至玄宗时时人才以科举为盛事,士族纷纷发挥文化优势,从此霸占了科举考试中的大部分名额,寒门极受排斥,甚至皇帝也认为取士要取士族的,知进退,有见识。能敞开胸襟提拔寒士的人极少,以至于李赞皇被贬,别人送他诗说“八百孤寒齐下泪”。
  据一些考证,清河崔氏有唐一代出了十二个宰相,极其显赫,当然其中也分不同的房,崔明德人设是南祖房。
  另外,古人其实并不反对同性恋,古人反对的是无子嗣和耽溺情爱、宗族不谐,有人说古人是“繁殖恋”,深以为然。
  第160章 行露(八)
  “长乐公主遣人送手书来。”侍儿小心翼翼地走进来,轻声向七七通传。
  赐婚的明旨已下,韦欢如今已是家中最尊贵的人,连带着七七也变了侍儿中的第一等。父亲和母亲的侍儿在她面前都不敢高声造次。
  韦欢嘲讽地勾了勾嘴角,本意是想要笑一下,可到最后也没笑出来,只是冷淡地转了头,吩咐:“拿来。”
  七七识趣地将手书送到床边,扶韦欢起身,又安静地退了出去。
  韦欢轻轻抚摸着手上这一封书札。封面并无字启,书纸也极是寻常,若不特地指出,谁也不知这会是公主手书。
  打开来看,入目便是熟悉的字迹,过去的许多日夜里,她都曾仿着这份字迹抄写书文,替这字迹的主人伪造功课,后来这字迹的主人终于开了窍,认真向学,不再需要她在这些事上帮忙了,她便只做些收集的闲事,将这人的一切字纸,一一地都编纂成册,分门别类地归好,日后可留作闲时赏玩之资。
  那人的天分其实不差,只是始终逃不开一个“懒”字,举凡五分力能作的事,绝不肯用到五分一,读书时又最是势利,史书看得多,经文学的少,诡计学的多,书法练的少。
  因此哪怕是如今勤奋起来,那一笔字法,也堪堪只能算是差不多年纪小女娘里的中等,还不如从小只能在房中偷学的韦欢。
  不过从这封手书上看,她这懒惰的毛病,却似乎已好了不少——书札里面只有一句话:“落红归处,能久安否?”八字楷书,工工整整,落款处并不留名,只有一方朱文篆刻的小印“长乐观主”。
  这方小印还是那人住在长乐观时刻的,彼时正是情意初定,两人自早至晚都黏在一起,片刻不能分开,便是这样那人也还嫌不足,早中晚各要写一封书信,从自己的案头,放到韦欢枕下,又正经刻了两方小印,一为朱文篆字,号“长乐观主”,一为白文㨨书,号“一晌贪欢”。
  那人文采不大好,偏又时有惊人语,什么“凤凰台上凤凰游”,“一晌贪欢”之类,皆是奇思妙句,叫她照着句子作一篇,却又不肯,非说不是原作,不能作盗窃事。
  韦欢留恋地伸出手指,在“长乐”两个字上来回摩挲,数息之后,方披衣起身,走到案前,将要呼人研墨,一转念又唤七七:“送信人是谁?现今还在否?”
  七七道:“是一位姓冯的绯衣中贵,说是公主命等了娘子的消息才回去。”
  韦欢苦笑一声,道:“告诉他,说韦欢回启公主,多谢厚意,前已有计,不必劳心。”
  七七疑惑地道:“就这几句?娘子不回一封书么?”
  韦欢摇摇头,看着她出去后才扶着床柱缓缓坐下,侧卧在床上,想起那人听到回话时的心情,不由自主地将身子蜷了一蜷——以她的聪明,应该会猜到自己和冀王之间,早发生过什么了吧?
  虽然那件事其实并非那人所想,可是一开始,自己的的确确是存了不良之心。初发现自己那异样情思时的惶恐聚集累积,又受着家人催促强迫,不得不与那时的冀王,如今的太子虚以委蛇,最后终于走到了许多被冀王看上的女人都会走的那一地步,虽然后来因自己的厌恶而临时停手,冀王又喝醉了,并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欺骗就是欺骗。
  韦欢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与太平对舞的那一日,那一日是她极力铭记,又极力忘却的日子。
  那一日太平虽化了个怪模怪样的妆,看着不像样,其实舞蹈时却意外地诙谐可爱,尤其那举手抬足时流露的那股半孩提般的天然娇憨情致,看得韦欢几次都忘了动作,只能装模作样地跟着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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