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要出嫁了
因为修了一条通向山外的路,金贵跟李大牛一起上了省城的报纸。而且上面的文件下来了,新一任黑石村的党支部书记是李大牛,村长就是何金贵。几天以后,女婿就是黑石村的村长了。
李二狗家十八代都是贫农,现在忽然有个做村长的女婿,也算是祖坟上冒青烟了,屁颠屁颠乐得不行,走路的时候也摇头晃脑,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十八米宽的大街都装不下。
二狗猛地看到了金贵,乐呵呵说:“金贵,你三妹金兰要出嫁了,我要你去拜七,看你啥时候有空。”
李二狗现在的话是命令式的,斩钉截铁不容置疑,没有商量的余地,丈杆子使唤女婿,那还不是跟使唤亲儿子一样嘛。
何金贵就惊出了一身的冷汗:“爹……我……我不想去。”
“你说啥?”李二狗一听眉毛就挑了起来,指着何金贵的鼻子就骂:“你个兔崽子!翅膀硬了是不是?老子使唤不动你了是不是?你还是不是我女婿?你还是不是丁香的男人?当初的鸡蛋卤子面条都喂狗了?就是养条狗都会冲我摇摇尾巴,你忘恩负义,不识好歹………”
李二狗把何金贵骂了个狗血淋头,将丈人的威风发挥到了极限,引得四周的工人一个个跑过来乱看,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李二狗是故意的,丈人不骂女婿,那这个丈杆子的威风就没有了,不骂白不骂,骂了也白骂,我骂几声都不行啊?
何金贵脸红脖子粗,跟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四周的工人赶紧把李二狗给拉开了。
红兵,长海还有几个工友一起过来劝,:“金贵哥,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二狗叔找你帮金兰拜七,你怎么能推辞呢?太不像话了!有这好事别人往上扑还来不及呢,你咋还推脱?”
何金贵怒道:“放屁!这好事谁爱去谁去,我管不着,反正我不去!”
红兵说:“我们倒是想去,可是没资格,俺又不是金兰的姐夫?金贵哥,回吧,回吧,换换帮金兰去拜七。”
何金贵没办法,只好扭头悻悻回到了家。
到家以后,金贵没有回到老宅子里去,而是奔向了何家祠堂,到丁香哪儿去了。
丁香抱着孩子正在炕上玩闹,金贵的女儿二丫刚刚一岁半,长得柳眉大眼,皮肤白净,跟丁香一样,从小就很俊。
现在的丁香已经从当初的丧子之痛中彻底的恢复过来,脸上也显出了笑色。
乡下的女人别无所求,只求孩子健康,男人壮实,男人跟孩子就是她们的一切,他们幸福丁香就感到自己也幸福。
金贵虎着脸进了屋子,一头栽倒在炕上,拉被子蒙住了头,气呼呼闷不做声。直挺挺的,活像一具千年僵尸。
看着何金贵愁眉不展的样子,丁香的心里咯噔一下,她上去摸了摸金贵的额头:“金贵,你咋了,是不是病了?”
金贵摇摇头:“没有,丁香,三妹金兰要出嫁了,爹让我去帮着三妹拜七,我不想去。”
老实说丁香也非常讨厌拜七这样的风俗,这种风俗简直是低俗,真不知道是那个混帐王八蛋老祖宗传下来的,害人不浅,丁香已经深受其害。
但是女人就是女人,女人是束缚在道德和伦理下的奴隶,千百年来的封建思想已经完全把她们给禁锢了,她们没有能力反抗,只能逆来顺受,按照老祖宗的规矩办事。
丁香扑哧一笑:“俺还以为是啥事呢,就是因为帮三妹拜七啊?你应该高兴,怎么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不拉几的?”
金贵说:“丁香,我高兴不起来,我已经吃够了拜七的苦,你也吃够了拜七的苦,我不想金兰走你的老路,将来后悔。”
丁香又是一笑:“俺才不后悔呢,当初要不是你帮俺拜七,俺还找不到这样的好男人。金贵,赶紧起来,洗洗脸换换衣,你去呗。”
金贵说:“不去,万一我跟金兰睡出感情来,再把她抱回家弄个老三,你跟桂兰咋办?”
丁香一使劲,拧了一下:“胡说八道什么呢?村里帮人拜七的多了去了,也没见各个都抱回家,金兰跟我不一样,人家金兰跟红旗是自由恋爱,相好很久了,这次拜七,只不过是个仪式,装装样子而已。你去呗,去呗。”
丁香撒娇一样拉着男人的胳膊,为了安慰他,还在金贵的脸上亲了一口。把他从被窝里拉了起来。
“喔。”何金贵这才明白,金兰跟红旗的确已经恋爱很久了。
丁香的三妹金兰,在黑石村也是数一数二的好姑娘,13岁那年就出落成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了。
山里的丫头发育早,成熟,她念完小学就在家务农,跟着姐姐一起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金兰比较开放,是个新时代的女性,她喜欢看书,喜欢看报纸,热爱学习,是个有知识有涵养的女孩子,人也很文静,每次下地干活的时候总不忘带几本书。累了就拿出书坐在田间地头看。
何金贵家有很多书,但是何金贵很少看,那些书都是珍藏的古本,是金贵的爷爷何青山当初留下的,金兰就经常到金贵家去借。
金贵也非常喜欢这个爱读书的小姨子,从来都不拒绝。
姑娘看了很多小说以后,就开始憧憬那种梦幻般的的爱情,寻找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当然,八十年代初,农村还不流行恋爱,女孩跟男孩拉拉手都脸红。
新婚的夫妻在人前是不能随意的,不像现在,动不动就勾肩搭背,站大街上一男一女抱着就亲。
那时候如果一男一女靠的太近,村民们是要说闲话的,要戳脊梁骨,舌根子底下压死人。
两口子也不行,回家里炕上去,别在大街上丢人现眼!
所以那些恋爱中的少男少女们都喜欢钻高粱地,也喜欢钻打麦场,更喜欢夜晚。幽会的时候专门找黑暗的角落,尽量不让人看到。
金兰搞不懂村里人的那些恋爱方式,搞不懂爹跟娘没有感情,他们是怎么过了一辈子的。
她也搞不懂姐姐跟姐夫那样的爱情,更加看不惯拜七这样的风俗。
姐姐为什么当初嫁给李小林以后就反悔了?而后又嫁给了姐夫何金贵?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
还有,姐姐做了人家的小老婆,为啥不难过反而整天笑嘻嘻的?难道她不后悔?
有一天她就拿着书本去问何金贵:“姐夫,到底爱情是个啥?”
这句话把何金贵给问住了,王八蛋才知道爱情是个啥玩意?金贵也不懂。
但是金贵有经验,他就笑嘻嘻说:“爱情啊,就是两个人一个炕上睡,一个锅里舀饭,一起下地干活,一起生孩子,将来死了要埋在一个坟包里。爱情就是不离不弃,爱情就是不计报酬地付出……”
何金贵别看土不拉几的,说出的话却很有一翻哲理,把金兰羡慕地不行。
她开始觉得姐夫这人很伟大,姐姐嫁给姐夫这样的人真是她的福气。
可惜啊,当初自己年纪小,错过了,要不然绝不放过姐夫。一定让他做她的男人。
十六岁的那年,金兰终于看中了村里的一个年轻后生,这个人就是红旗。
红旗这人别看整天大模大样满不在乎,但是人很热心,每年的秋忙或者五月收割的时候,经常过来帮着李二狗忙活,有时候忙完饭也不吃,就走。
红旗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早就暗暗喜欢上了金兰。
去年秋天,在收完最后一担包谷,趁着李二狗赶着驴车回家的当口,红旗看着金兰白皙细腻的脸蛋就把持不住,一不留神亲了金兰一口。
当时金兰就吓傻了,不知道该咋办,脸蛋红红的,摸着脸颊怔了半天。
接着女孩就愤怒了,嚷道:“红旗,你干嘛亲俺?”
红旗嘿嘿一笑:“金兰,俺稀罕你,俺想将来娶你做老婆,你看中不?”
这种求爱的方式太直白了,弄得金兰手足无措尴尬不已。跟她在书上看到的那种柏拉图式的爱情完全不一样。
丁香拒绝也不是,不拒绝也不是,傻呆了几秒,红着脸说:“俺懒得理你。”她赶紧拿起镰刀收割包谷杆子,来掩饰自己的慌乱。
红旗看到金兰遮遮掩掩的样子,就知道她对自己有意思,干的更起劲了。
从那儿以后两个人就偷偷交往起来,慢慢约会,约会的地点一般都是青纱帐里,山坡背后,或者桥洞的下面。
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都很拘束,就是肩膀靠着肩膀坐着,话也很少,再后来就慢慢学会了拉手,再后来又学会了接吻。
金兰还记得跟红旗第一次,那一天还是在玉米林里,两个人呼吸急促,彼此可以感应到对方的心跳。
女孩子心里慌乱慌乱的,血液也开始沸腾。
吧唧一声松开,红旗问:“逮不逮?”
金兰摇摇头说:“不逮,不但不逮,还很疼呢,人家的嘴巴都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