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华_分卷阅读_110
桃华可不知道崔夫人已经脑补出一整套的宅斗大戏了,她只是觉得崔秀婉有点儿不大对劲。脸色不好也就罢了,怎么走起路来一只手还总是捂着肚子,难道是姨妈痛?
旁边一个宫人见她一直注视着崔秀婉,显然是有些误解了意思,笑吟吟地道:“听说崔大姑娘一路过来行宫有些晕车,昨夜又吐了。这身子实在娇弱,也不知将来能不能担得起郡王府的中馈。”这位蒋姑娘如今也算太后身边的红人,来行宫都要特别带她随驾,若能讨好一下,还是应该讨好的。何况只要说上两句崔家的事儿,根本就是惠而不费。
“又吐了?”桃华不禁皱起眉头。崔秀婉的身体的确不怎么结实,想也知道,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行不动裙笑不露齿,整天大概不是看书就是做针线,连太阳都不怎么晒,当然不可能身体结实活蹦乱跳。
不过这些高门大户的女孩子,却也是仔细调养着长大的,饮食补品俱全,也并不会有什么大毛病。所以崔秀婉之前的呕吐不止,完全是因为她自己不想好,但是一经治好也就不会再病,现在忽然又这么娇弱起来,难道真是因为晕车?怎么总觉得不大对劲呢。
☆、第89章 观猎
虽然皇宫规矩森严,但女人爱八卦却是不可扼杀的天性,如今到了相对宽松些的行宫,宫人们也都放松了些,当下你一言我一语地小声说起话来。有看不上崔家的就说崔秀婉面相单薄,有些却是羡慕她要嫁为王妃婚礼隆重,还有几个资历老些的,却知道昨日桃华才被吴才人惊了马车险些出事,这里头颇有奥妙,便不动声色地略远离些。别看只是在小小的廊下,却也足以绘一副众生百态图了。
正说着,就听说笑声传来,皇帝带着一群年轻人从外头进来,一个个的都是兴奋异常的模样,人还未到,声音已经传过来了。
殿内太后也听见了声音,皇帝才从小径上走来,太后身边的心腹宫人青玉已经出来,含笑行礼:“娘娘远远听见皇上说笑,还问皇上何事这样开心呢。”
皇帝笑道:“方才去看了猎场,射了几只兔子,送去给母后加菜。”随手一招,一个小内监抱了两只活兔子上前,“这里还有一对活的,给母后赏玩散心。”
这两只兔子都是雪白的毛,看颜色就不像野兔,估摸着是管理南苑的人自己养的,不过青玉显然是分不清楚的,瞧着欢喜却又扎撒着手不敢去接。皇帝一笑,亲自拎了两只兔子的耳朵,进殿内去了。
跟他来的一群人年纪都在二十到三十岁之间,皆是男子,自然不能随意进殿,都候在了殿外。桃华立在廊下,跟宫人们一样眼观鼻鼻观心,绝不多看他们一眼。可惜她不看人,却有人看她:“蒋姑娘!”
桃华一听就知道,这是江恒。
江恒穿着一身劲装,肩上还披了一件短皮甲,年轻的脸在运动过后红润润的,满脸笑容地走到廊下:“你怎么站在这里?”
当然是在这里伺候你的太后外祖母啦,这还要问吗?桃华腹诽着,抬头笑了笑:“二公子也来了?”
院中那一群年轻男子们便有人挤眉弄眼起来,江恒威胁地冲他们抬了抬手,笑道:“皇上这次要考我们弓马,来的人不少。明日围猎,蒋姑娘去不去看?”
桃华当然还是挺想去看看的。皇家围猎,自然是大场面,再说,她还想看看究竟那块玉雕水仙花落谁家呢。可是这不是她说了算,只能含糊地道:“我是来侍奉太后的,自然是听太后娘娘的旨意。”
江恒看她神色有几分遗憾,只觉得心里一热,冲口而出:“我去跟太后说。”
廊下那一群人里,立刻就有人毫不遮掩地笑出了声。江恒脸上红了一下,但仍旧对桃华道:“你既然是随驾侍奉太后的,当然也该跟着去猎场。”
“二公子。”方才出来接皇帝的青玉这时又走了出来,笑吟吟看着江恒,“太后娘娘唤二公子进去呢。”
江恒低声道:“你等着,我这就去说。”
桃华想劝阻,不过江恒已经飞快地走进殿内去了,她也只能把一串很长的话咽到肚子里,对着他的背影说了句谢谢。不管怎么说,江恒总是一片好心。
不过江恒才进了殿里,廊下那群年轻人里就忽然有人捏着嗓子说了一句:“我去跟太后说——”
这人明显是在模仿江恒,却偏偏又学着女声,顿时引起了一阵哄笑,好几道目光肆无忌惮地就对着桃华投了过来——显然,站在廊下跟宫人们一起,已经表明了桃华身份不高,而这些人都是勋贵子弟,自然是用不着顾忌的。
倒是其中有人大约知道桃华的身份,小声道:“这位应该就是前些日子治好太后的蒋家姑娘。”
“不过一个医女罢了。”另一个满不在乎,轻蔑地瞥了桃华一眼,“听说还跟承恩伯有些夹缠不清。”
“不是。”又一个人笑起来,“是跟安郡王。这就是蒋郎中的侄女,宫里蒋婕妤的妹妹。前些日子,蒋家不是在替安郡王采买什么药材吗?”
“原来如此……”
“可不是。”看起来深知底细的那人也就二十出头,一脸轻蔑,“倒是颜色生得好些,也难怪我那位叔父在兴教寺见了人要上前搭一搭话了。说起来,蒋郎中家中的女儿,倒是生得都不坏。”
“于铤——”最初说桃华治好了太后的那年轻人轻轻咳嗽了一声,低声道,“到底是治好了太后的……”
于铤神色不屑:“不过是凑巧罢了,她哪会有什么医术。”他是于阁老的孙子,消息自然比别人更灵通些,晓得那夜明砂的奥妙。事实上,于家有不少人都心知肚明,太后并不是病,而是被那夜明砂给恶心到了。这蒋三不过是将夜明砂换成了蚌粉,与其说是她治好了太后,倒不如说是机缘巧合,运气到了。
一众人中有个一直沉默的少年却忽然道:“并非如此。蒋姑娘的确医术出众。”他抬头看了看周围众人,续道,“前些日子我祖母身子不适,请了王院判来都未能治好,蒋姑娘只开一帖药,服了三日,祖母便痊愈了。若不是要来南苑,我母亲还要设宴向蒋姑娘道谢呢。”
其实与其说是道谢,不如说是赔礼。不过这样大家的脸面都好看。
“曹鸣,你说的是真的吗?”一群人年纪都不大,自然好奇心重,纷纷问起来。
曹鸣向桃华看了一眼,道:“自然是真的。”
于铤却嗤了一声:“算了吧。那王院判才被太后贬了,也不过是个沽名钓誉的罢了。他治不好的病,就算难症了么?你们家若是能请到院使,自然也是药到病除。”
京里这些太医们也不是人人都能随便请的,如院使这样的就是只侍奉宫内皇帝太后等人,等闲连宫妃都请不动的,更不必说官员们了。也就只有于阁老一家子,才敢下帖子请院使诊脉。而如曹府这样,也只是在王院判不是院判的时候能请得到人。于铤这话说的,自然是含着凌人之气,满是不屑之意。
曹鸣顿时胀红了脸。他也是年轻气盛之人,虽然平日让着于铤,但现在这样当面被欺到脸上来,却是压不住火气了:“蒋姑娘医术若是不精,也不能在兴教寺里一眼就看出来承恩伯服用奇药。”
这奇药两个字真是意味深长,旁边已经有人转头偷笑起来。曹鸣续道:“记得蒋姑娘当日还说过承恩伯府那位有孕的姨娘若不安分,只怕胎儿不保,难道不是又说对了?如此一来,倒是方便了有些人,平白就捞了个爵位。”
于思睿多年无子,族中已经有人盯上了他的承恩伯的爵位,想着把自己儿子过继与他为子,这其中就包括于铤的父母。
于氏一族人多业大,如今看起来虽然是轰轰烈烈,可内部不成才之人却极是不少。于铤相当不幸地就分配到了一对儿没出息却还想着享荣华富贵的父母。无奈因为于家人太多,就算有于阁老和两朝皇后,也不可能保证每个族人都锦衣玉食挥金如土。于是这一对儿不成器的爹娘,先是想着嫁女牟利,等到发现利润不符合预期之后就把主意打到了儿子身上。
其实于铤是独子。一般说来,就算是想钱想疯了的人家,也不会放了自己唯一的香火给别人,偏偏于铤的父母不这么想。他们觉得:就算于铤过继出去,难道就能看着自己亲生父母成了无祀之鬼不成?怎么的也要照顾一二吧。
这个照顾,指的自然是活的时候锦衣玉食地奉养,死了之后岁时年节上香。
有父母若此,即使别家也有觊觎承恩伯爵位的,都能在背后指着这一家子嘲笑了。于铤的父母怡然不觉,于铤却有些受不了,以至于这些年,他的性情都有些阴沉易怒了。
曹鸣这一句爵位,算是正正戳到了于铤的痛处,若不是现在站在太后的宫殿之外,皇帝又在里头,于铤就要扑上去动手了。不过不能动手,并不意味着不能动嘴,于铤也冷笑了一声:“这倒未必。我记得承恩伯府新纳了一位姨娘,哦——仿佛就是府上尊亲吧?或许尊亲沾了靖海侯府的福气过来,就给承恩伯府传宗接代了呢?”
这下轮到曹鸣的脸色不好了。靖海侯府有做妾的亲戚,真是脸面无光。而于铤还不肯罢休,目光往桃华身上一溜,随口就道,“说起来这里还有一位,似乎跟府上也是沾亲带故的,日后进了安郡王府为妾,府上可就跟郡王府又是姻亲了。”
只有娶妻才算是结姻亲,纳妾则根本不算,甚至妾的亲戚根本就不能算亲戚。于铤这话,算是把靖海侯府扯到了承恩伯府与安郡王府的脚底下。
桃华不禁皱起了眉头。于铤虽未指名道姓,可也已经说得够明白了,她若是不出去,难道是要默认于铤的胡说八道不成?
不过还没等她开口,已经有个声音从后面传来:“于九公子说谁要与我郡王府结亲?”
沈数从小径上大踏步走过来。他也穿着一身劲装,右肩披挂皮甲。明明是差不多的装束,穿在他身上却是英武挺拔,往于铤面前一站,就比得于铤像棵没怎么发育好的豆芽菜似的,平白的矮了一截。
被人当面问到脸上来,于铤这嘴也有些张不开。但他生性倔强,硬着头皮道:“听说安郡王大婚之后又有纳宠之喜,我只是替郡王觉得高兴罢了。”
“听谁所说?”沈数冷冷地盯着他,“不妨说出来,也让本王看看,是谁不务正业,只知道在背后败坏女儿家的名声。”
哪有这个人能站出来呢?于铤脸色胀红,沈数说的分明就是他,只差指着他的鼻子说他只会背后造谣了。这口气他可咽不下去,梗着脖子道:“怎么,郡王爷是说,不会纳蒋家女为妾?”那这些日子,郡王府跟蒋家频频接触,所为何来,难道就只是为了采买药材?
“自然不会。”沈数淡淡地道,“蒋姑娘自有父母做主,将来嫁人为妻,举案齐眉。岂是外人所能任意诬蔑的?”
这还有啥好说的?当事人都明明白白地说不会纳桃华为妾,难道于铤还能一口咬定他将来总会出尔反尔不成?那可真成了无理取闹了。沈数再怎么说也是皇家血脉,而他不过是于氏族中一个旁枝罢了,有什么身份敢跟沈数这样对峙呢。
沈数目光往其余人脸上依次扫视过去,冷冷道:“还有人要说话吗?”
院子里一时静默无声,所有的人都不大自在地转开了目光,只有曹鸣兴奋地对沈数点了点头。沈数也对他微微颔首,而后转身走到了桃华面前:“本王行为不谨,连累蒋姑娘的名声了。”
他注视着面前的女孩儿。一件月白绣浅黄色桂花的长褙子,下头露出宝蓝色裙边,更显得腰身纤长,如同一株亭亭玉立的桂花树,似乎还有淡淡的甜香从乌黑的头发里飘溢出来。
沈数个子高,两人站得太近,桃华又微微低着头,沈数就只能看见那刘海下面白生生的额头,以及小小的鼻尖。一支银簪别在那绸缎般的黑发里,仿佛一抹流光似的,顶端镶着一双莲子米大的珊瑚珠,看在沈数眼里却是灰色的。
这应该是红色的吧。沈数怅然地想,可惜他看不见。
在知道自己的病之前,他曾经迷惘过,为什么身边侍候的宫人们那么喜欢戴一些在他看来是灰扑扑的小饰物,她们说那是红色,是很好看的颜色。
后来知道了自己的病,他倒也没什么特别的遗憾。在西北,舅舅指着那成堆的尸体对他说,那就是血的颜色,那就是红色。那时候他看着那些深深浅浅的痕迹,觉得看不见红色也很好。
但是现在,他忽然有点恨了,恨自己为什么会得这种病,为什么会看不见那鲜艳的,据说是很好看的红色。为什么会看不见这个女孩子娇艳的红唇、脸颊上妩媚的红晕,以及点缀着她头发的璀璨宝石。更遗憾的是,即使是这不够完整的美丽,以后也不会属于他了。这女孩子终将嫁为人妇,那时候即使能再相见,只怕他也要避嫌了。
桃华没想到沈数会说这句话,有点吃惊地抬起头来,就望进了那双深沉的黑眼睛里。
沈数的长相据说是随了母亲,轮廓俊美五官出色,只是在西北多年,肤色已经被风吹日晒成了蜂蜜一般的颜色,放到京城来说就嫌不够高贵文雅了。不过在桃华看来,男人实在没必要那么白,是要当小白脸么?而且他有这样一双眼睛,如同深深的潭水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