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2章 叮当猫
“而且,调查情报的队长叫罗歌,他是个地下拳师,很厉害,他曾经被五只狼族围攻,可是那五只狼族都被他杀了,现在龙城里的狼族都臣服在他的脚下。”熊孩子赶紧说道。
“狼人也算传承了几千年,现在竟然臣服在血族的脚下,这可不太符合他们的性格呀。”方奇不无调侃地说道,朝着熊孩子抬了抬下颌,“对了,你长着一副东方人的面孔,却崇拜这些西方妖魔鬼怪。还有你刚才所说的那个罗歌,好像也是东方人吧,你们怎么又变成血族的呢。”
熊孩子从地上爬起来,战战兢兢地靠着火车座站着,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叹息道:“我是个孤儿,从小就被人当成小偷,偷不到钱就要挨打受骂,是月月姐把我从恶人手里救出来的,她让我变成了吸血鬼。虽然也不做好事,可总比天天挨打挨骂的小偷好吧,做小偷的风险太大了。”
听这小子说出做小偷风险大这种理由,方奇便忍不住想笑,可是又笑不出来,撇了撇嘴,“做小偷至少不会被人揪断脖子,对吧。”
熊孩子低下头去,似乎他也知道做吸血鬼也不是什么好职业,可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他又有什么选择呢。
方奇见这小子还算机灵,一时脑子灵光大现,问:“你叫什么名字,你说的那什么月月姐又是干什么的?”
“啊,我,我叫叮当猫……”
他刚说出来方奇便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戏谑道:“叮当猫?你怎么不说你叫大雄呢?你在演动画片呀。”收敛了笑容正色道:“说吧,姓什么叫什么,还有你的那个月月姐。”
正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咚咚脚步声,方奇一听见那种沉重的脚步声便知道是谁了,果然施贝贝出现在门口,他手里还拎着一个女孩,这个女子也跟猴子一样完全蜷缩着,她被施贝贝扔到地上,接着瓮声瓮气道:“我逮到只女吸血鬼,不好意思,下不了手,你杀了吧。”
“叮当猫!”女孩一见熊孩子马上扑过去,跟叮当猫紧紧拥抱在一起,叮当猫一脸欣喜:“月月姐,你没事吧?”女孩也并不比叮当猫大多少,她看起来反而比叮当猫还小了些,至少她个头没他那么高。
“没事,我还没死。”女孩抹了把嘴角的血迹,把叮当猫挡在身后就像一只护犊子的小母兽,这姐弟俩相见反倒激起她的凶猛暴戾的母性元素,瞪起凶狠的眼睛:“你们到底想要怎么样?”
施贝贝没料到会弄出这么一出,耸耸肩,“我给你把把风,你解决吧。”说着便退出餐厅走到门口去了。
方奇也有点懵逼,不过他并不打算轻易就放过他们,不管他们怎么上演一出姐弟情深似海的狗血剧,对月月抬起下颌:“你俩分开,不许做小动作。我不是嗜杀的人,但是你若是想违抗,我不介意多杀两个。”
月月也看见地上躺着的吸血鬼死尸,刚开始还死死护着叮当猫,在叮当猫跟她轻声说了几句,她便试探着朝旁边走了两步,仍然倔强地瞪着面前这个大恶人。
“说说吧,到底为什么要盯着我们,你们是属于什么人的手下?”方奇拿出一只烟来点上,眼睛却紧盯着两人的动作和表情。他不是怕他俩跑,而是怕他俩会串供。
月月从开始时的抗拒到后来叮当猫一个劲地给她使眼色,她才语速很快地把事情说清楚了,她所说的跟叮当猫说的差不多,基本上可以确定他们就是罗歌派来的。
罗歌其实并不属于路易伯爵管理,他虽然同是血族,却是个另类,说他是血族是因为他是以狼族代表加入血族的,有了狼族这个坚强不屈的倚仗,他有了与等级稍高吸血鬼对抗的资本,就算是路易伯爵想收服他也没能达成,偏偏对他还没办法。因为以路易的本事,他未必能打的过罗歌这个变态家伙。
“是这样啊。”方奇点了点头,脑子里瞬间就有了新想法,接下来他们就要面对血母卡拉娜的围剿,如果能联合起狼族对抗血族,这个水搅的越混,对方奇他们就更有利。他不指望被罗歌收服的狼族能完全对抗血族,可是重新挑起这两个世仇的西方种族争斗,让方奇他们成为漏网之鱼,很符合他的利益。
想到这儿,方奇说道:“你们既然是罗歌的手下,那想来你们关系不错喽。”
月月脸上忽然现出一抹微红,她还没开口,叮当猫就插嘴道:“月月姐喜欢罗歌啊,他是个好人,经常罩着我们,不然我们早就被别人欺负死了。他是我们的英雄!”
方奇暴伸出手,两指飞快地在两个人的额头上弹动了下,两人如遭电击,站在原地呆愣了好一会儿才懵懂地看向方奇,不知道他到底对自己做了什么。
“我给你们下了封印,从现在开始,你俩就跟着我,别做什么违抗我的事情。”说着方奇也不再停留,朝着门口走去,那姐弟俩也像两个受气包跟着走。
方奇走到门口时,阿丑正和施贝贝在说话,见他出来便说:“我已经把那小子的头砍下来吃了。”猛然萌萌地一把捂住嘴,接着说:“不过我问出了他到底想干什么。”施贝贝摆摆手,“都知道了,你就别啰嗦了。”
从餐厅里一出来,方奇就和苗苗的意识连接起来,得知她俩已经找了家新酒店住下,在另外一条街道上,离他们现在的地方有约三条街,也不用打车,穿过街道与小巷,只要走上两三里路就能走到。
此时,已经是华灯初上车流如潮的晚上,半路上方奇还买了些吃的带上,至少今天晚上他不想再出来活动了。掐了盯梢的人,料想罗歌一时也找不到他们,只要不贸然现身就行了。
回到那家酒店,正要进酒店,忽然一辆车停在他们面前,一男子从车子里钻出来:“方先生,你们不是住在豪庭大酒店的嘛,怎么又到格林酒店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