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末代帝王求生记_分卷阅读_114

  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上面说的是“格杀勿论”,下面说的是“流放千里”。
  “你又擅自改动朕的命令!”嬴政怒瞪了竟然“瞒上欺下”的胡亥一眼。
  “好啦好啦!父皇父皇!儿臣知道呢,您呢……这个人心胸最广大了,虽然事情刚闹出来的时候,您是挺生气的……想要把击筑者全杀了……但是大哥劝过您之后,其实您已经没有那么大火气了……只是……拉不下面子而已。”胡亥凑上前,用手轻抚着嬴政的胸口,有一下没一下的说道。
  “哼!既然知道朕的心思,那你怎么不劝朕呢?”嬴政冷哼一声,没好气的看着胡亥说道:“反而去改动朕的命令,不怕朕杀了你吗?嗯?”
  嬴政伸手揪住胡亥的两边腮帮,用力往外一拉,然后猛得一松,看着宝贝儿砸因为疼痛而捂住小脸,眼睛圆滚滚看着自己的模样,顿时心情大好,朗声笑着点评道:“皮薄肉多,正宗包子脸,小包子。”
  胡亥脸上青筋跳了跳,父子之间为什么要互相伤害,自己是“小包子”,那秦始皇陛下是什么?大包子吗?逗比!那么多击筑师的血还没干,尸体还没冷呢。
  “朝令夕改,帝王尊严何在?”胡亥忍住“战翻那只秦始皇,来生投入反秦联盟”的冲动,看了一眼赵高说道:“父皇若真心想杀,为何又命赵高提醒儿臣……说什么……金银岛那边缺少矿工啊……”
  是了,帝王一声令下,大秦军队的办事效率那是格外的高啊。
  不过才区区一年而已,第一批坐着非常简陋原始的渔船,从釜山登陆小脚盆的五百秦兵和徐福这些船工、水手、矿工,竟然真根据自己那张画得十分意识流的地图,找到了传说中的金矿。
  也或者说是他们运气特别好,找到的竟然是个露天金矿。
  按照嬴政一开始许诺的,此金矿百分之一的利益归这几百人所有,这些人一直子就从贫困户成了暴发户。
  为了保护这些金矿,辽东郡守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二话没说又派了两千人上金银岛,同时加快了在釜山修建港口,以及在辽东郡修建直道的力度——按嬴政的政策,这些金矿的产出,辽东郡是可以截流一部份的。
  小钱钱,真心甜!
  有了这些金子,一向穷得响叮当的辽东郡,一跃成了大秦三十六郡里人人羡慕的富裕郡……就跟后世的沙特阿拉伯等地一样,人家落后人家条件恶劣人家风俗习惯还不好,但架不住人家壕啊。
  在秦代这种对官吏极其严格和变态的管理下,现在的官员还没有后世“天高皇帝远”、“十万雪花银”的贪腐程度,虽然有点小贪,但大多还是用之于民。
  大多数人造反,都是因为生活没有希望,说白了就是家里穷闹的。
  去釜山建港口、去金银岛当矿工,都可以赚钱,而且收入还很不错,绝对比服徭役修长城一天八文钱不管饭来得高,于是很多辽东郡的穷人选择了出门务工。
  当然,也有家里负担太重,离不开家的,也可以去参加修直道等官府搞得大型基建,搞饭发工钱喔亲。
  毕竟这个时代,不修阿房宫不修六国行宫那一大堆行宫之后,老百姓的徭役要比以前少上许多。
  至于秦始皇陵,这一直是在修得。不过在上一世的历史里,虽然江湖传说里嬴政一登基就给自己修皇陵,皇陵修了三十七年还没修好,但基本上那都是扯淡。事实上是,前期那是忙着给爷爷和老爹修,中期嬴政忙着求仙问道,总觉得自己能长生不死,所以根本就没有修秦始皇,一直到后来焚书坑儒之后,嬴政觉得自己大约是要死了,所以才开始火急火燎的修皇陵。
  正是因为赶工,所以才会到了嬴政死,都没有修好秦始皇陵,搞得二世匆匆给他修秦始皇陵,因为赶时间嘛……不但一下子花费大了,对帝国的负担也大了。
  像现在这样,细水长流的修着,所有的人力物力平摊到每一个月,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的建下来,到民力的压榨到是比上一世历史要轻许多。
  就是可怜了少府大作章邯将军,迷上了研究各种型号的水泥。
  至于那修皇陵被灭口的七十万工匠,那可是七十万人口啊,如此丧病的事,胡亥自然是不会做的,开山挖路搞农场,日后帝国需要修的东西还多着呢,保证你一辈子见不到外人。
  “你啊……总是那么多借口!”嬴政用手指点了点胡亥的鼻子,纵容的笑着说道。
  “哼!儿臣为父皇分忧!父皇不但不感谢儿臣,还欺负儿臣!真讨厌!”胡亥揉了揉鼻子,愤愤说道。
  “你啊……都这么大了……都可以生娃娃当爹了,脾气还跟个小孩子一样。”嬴政看着身高已经到自己胸口,却依旧满脸稚气的胡亥。
  想着儿子当年还没自己大腿高时,又可爱又乖巧的模样,顿觉老怀大慰,同时开始担心起孙子的教育问题。
  儿子自己还是个孩子呢,有了孙子,孙子会被他教成什么样啊?
  嬴政在这边忧心肿肿的关心孙子的教育,却俨然忘记了几十章……并不,几年之前,他还在心里发誓说,为了儿子能当一个合格的秦二世,朕一定对胡亥严格要求这件事。
  老父爱幼子,最喜欢的幼子生的儿子,再加上隔代亲这个问题,未来小小猪的教养问题真心堪忧。
  “父皇……您又打趣孩儿……什么孙子啊?”胡亥用力跺了跺脚,颇为有些羞涩的说道。
  有些事,虽然一时瞒过了,但是是没办法一世瞒过的。
  尤其是自己长大成人,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能传宗接代这种事,对于非常重子嗣传承,讲究开枝散叶的帝王家来说,更加是喜事中的喜事。
  所以高渐离被杀的第二天,嬴政就知道儿子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一个大男人这种可喜可贺事。
  “好好好!不提孙子不提孙子!小孩子家家的,还会害羞了!”嬴政笑了两下,开口说道:“要不这样吧,现在是嘉平月,朕听说咸阳有祭祀活动,十分热闹,不如朕明日带你去看?”
  “好啊!”胡亥拼命的点点头,一百五十章……并不,穿越过来快十年了,终于有父子微服私访,节假日共游咸阳的美好回忆了。
  嘉平月,这是嬴政今年心血来潮,一拍脑子定下的好名字,它的原名叫“腊月”。
  而所谓的祭祀活动,就是指腊月祭祀神灵而已。
  这年头的人不讲究过新年——当然,秦国人民过也是过十月新年,若是秦国能延续个二百年,两千多年后的大吃货国人,就不用在每年10月8号发微博发帖说“祖国母亲啊,我还想给您过个阴历生日”了,因为阴历十月妥妥也会成为法定节假日。
  当然,秦代人民不过新年对正月初一过生日的嬴政来说还是挺好的,至少大家见了他都说“生日快乐”而不是“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不过这个时代的人,虽然不过新年,但因为相信神灵是万事万物的主宰,认为日月天地之神、动植物之神以及祖先的神灵左右着人们的生活和命运。于是,在自然节气变化、农事活动等一些重要日子里,人们都要举行各种祭祀活动,以表达对神灵的崇拜、敬重和敬畏;特别是在年终岁末,还要举行庆祝丰收的祭祀活动,俗称腊祭。
  其实以上内容并不是为了给大家科普秦人过年的习俗,而只是想告诉大家胡亥愤怒的原因——特么什么除夕、元旦、元宵、上巳、寒食、端午、七夕、重阳;什么粽子、月饼、汤圆、水饺、腊八粥、糯米饭、火鸡……不好意思,最后一个乱入了,现在统统都没有。
  思来想去,仰天长啸,根本就无节可过。
  胡亥欢欢喜喜的答应第二天晚上和自家老爸去夜游咸阳,却忘记了他觉得现在是三月份,但按实际上的秦制来说,现在秦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
  第152章 失散
  整整一天,偌大的章台宫里,都能听见蹦蹦跳跳跟只小兔子一样的胡亥,叫嚷的声音,“出去玩!出去玩!太棒了!出去玩!”
  能不能做个安静的美少年了!章台宫里上到赵高这样的重臣,下到门口守卫的黑甲卫士,都被胡亥烦得不能再烦,整个章台宫里唯一不觉得胡亥烦的,大约也只有……只有谁大家知道的。
  “朕是不是平常里对胡亥不够好啊?明明朕有经常带胡亥出去玩耍啊?”
  不觉得某只熊孩子烦,且已经有往兔孩子演化的劲头就算了,他还觉得良心不安,怀疑自己是不是薄待宝贝儿砸,真不愧是“感动大秦二十四孝好爸爸”大奖的十年得主。
  赵高默默的叹了一声气,决定不理会这对不正常的父子,反正只要不涉及到彼此之间,他们俩大多数时间还是精明……且精明的可怕的。
  “赵高,说话……”赵高不想理会麻烦,但不代表麻烦会放过他。
  大的那个会找谈关爱子女、多陪伴子女的问题——陛下虽然奴婢有个女儿是没错,但您看奴婢和您相处的时间,就知道奴婢和奴婢女儿相处的时间有多少了,这种事奴婢完全没有发言权。
  小的那个则会……
  “我今天晚上穿哪件衣服出去?这个这个还是这个……赵高、柔姬、阿木、乳娘,你们都过来,快帮本公子挑一件……要能显示出本公子又酷又炫又萌又可爱的气质的……”胡亥站在一堆小山样的衣服,蹦蹦跳跳的像只兔子一样爬上爬下道。
  又酷又炫这个不难;又萌又可爱这个也容易,但是把两者组合在一起,完全不是一个画风啊,少公子你今天忘记吃药了吗?
  “所以你最后还是穿了一件黑色的常服出门?”已经换成便装的嬴政,看着耷拉着小脑袋,连兔子耳朵垂下来,一副无精打采的胡亥,一脸无所谓的摸了摸爱子的头,开口安慰道:“没事没事,朕的儿子,穿什么都又酷又炫又萌又可爱。”
  被嬴政用一句话,补了两百cc血后,“噌”的一下,失血过多的胡亥,两只兔耳朵立刻立了起来,刚才还无精打采的少年,立刻又变了一个元气满满的棒小伙,“就是!儿臣也这么觉得……不过父皇,等下出门你不要‘朕’啊‘朕’的自称了喔。”
  “知道啦知道啦!那么啰嗦!”嬴政点了点胡亥的鼻子,拉着胡亥上了一辆貌似普通的马车。
  “爹,今天我们去哪玩啊?”胡亥趴在窗口,看着马车一路出了咸阳宫,向宫外驰去。
  “兰池……朕……我听说兰池今天有腊祭,十分热闹,胡亥你应该会喜欢才是。”嬴政笑着,弯腰俯过来,同样看着窗外景色说道。
  和后世紫禁城以一道宫门将民居与宫殿隔开不同,秦代的宫殿都是与民居混杂在一起的,所以说广义的咸阳宫三百里真不是在逗你,因为天子从一个宫殿到另一个宫殿,其实是要经过大量民居的。
  兰池其实是嬴政引渭河之水,建的一个东西二百里,南北二十里的人工湖。历史上,兰池是嬴政求仙问道的结果,因为他在兰池上以奇石和土建了一个小蓬莱,这辈子嘛……蓬莱是不想去了,嬴政把上一次去釜山观海时看到的海景筑了上去,不但有会喷水的鲸鱼,还有萌萌哒的海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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