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天_分卷阅读_3
“……哟!”阴影里闪出一个人影,穿着绣工上好的锦衣,不是高盾又是谁?
他扑上来握住女人的脚踝,用力往阴影里拖:“怎么,哈?还想去找别的男人,嗯?……唔,是我没有喂饱你么,贱人!”他大着舌头胡乱笑起来,往嘴里不住倒着酒,结果一头撞在供奉牌位的供桌上。供桌上昏黄的烛光一抖,大片大片的阴影也跟着流动了起来。
男人摸着头嘻嘻一笑,扔掉了酒壶,踉跄着爬到高妍身上,“我知道!我知道你弟弟想去国都做官!但可就一个名额哦,姐!……堂姐!堂姐!你是我亲姐!咯,我们……我们都姓高,你从了我,嘿嘿,那是……亲上加亲!长卿的事包在我身上!”
“小姐啊!”终于赶回来的黑伯扒着门柱,老泪纵横地大喊,这一喊倒让呆愣的高长卿回了神。他方才简直灵魂出窍了,现下也好不到哪里去,全身都在抖,几乎站立不稳。他步伐凌乱地走到案桌前,抄起供奉用的铜鼎,往高盾背上用力砸了过去。
高盾身高体壮,正快活着受此一击,暴怒地想从高妍爬起来,却被高长卿猛抽了两个耳光,掐着脖子扭滚到了一边。高妍吓得哇哇大叫,拖着衣服爬到供桌底下瑟缩着,黑伯站在门口,老眼昏花只看到两人在阴影里滚来滚去,嘴里念叨着哎呦、哎呦。
高长卿淋了一夜的雨,又加之体弱多病,气急之下徒手就冲了上去,哪里是高盾的对手。不一会儿就被人高马大的高盾压在底下,狠狠掐住脖颈:“你……你就去死吧,哈!”高盾咧嘴笑,“最看不惯你这种明明什么都不会,却高高在上的屁样……你算什么东西?啊?家破人亡,你屁都不是!要不是看在你姐姐还有几分姿色的份上,你全家早就都饿死了!给你个活计你还不乐意做,嗯?你有什么可不满意的!你以为你还可以对我们发号施令?现在早他妈就变天了!……”
高长卿喘不来气,整张脸憋成紫色,用力抠挖着他的手指。高盾很享受他这幅半死不活的模样,指上更用力,把高长卿掐得直翻白眼:“他娘的,你生来是贵人,死的时候,却连个奴隶崽子都不如!我今天把你弄死咯,丢进茅坑里,有谁会知道,嗯?宗子你说说看,有谁会管么?”
背后当啷一声,沉重的金铁落在地上,高盾凶狠地扭头,见高妍缩在原地,睁着无神的双眼不敢动弹,黑伯也依旧在门口大声嚎啕。高盾用昏花的醉眼巡视了一番,狠狠唾了一口,回头对着高长卿一哂:“去死吧,你们这些贵命的!”
他如愿以偿地看到高长卿认命了。高长卿闭着眼睛放开了手,那双纤细的手无力地落入黑暗之中,用力地抠着地面,以求纾解窒息的痛苦……高盾得意极了。他多么厌恶这个病怏怏的小子高傲的眼神!
这时,他迟钝地听到一阵清吟,然后是冷冷的一片光。那光他从未见过,照得老旧的宗祠明月当空一般敞亮,在他回神之前,那片光早已透胸而过。高盾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胸前,古剑细密的花纹里喷出血来,染红了那一根细细的红绳。从小,这柄古剑就因为饮血太多用红绳扎着,供奉在宗祠中,是谁,是谁将它拔了出来?!……高盾摇晃了一下,思绪断了,人也歪倒在一边,麻木地感觉到血液流失带来的寒冷。
黑伯又是一声“公子啊”,高长卿终于掰开了那双铁钳一样的手,迫不及待地呼吸一口冰冷的空气。他蜷缩在原地,剧烈地咳嗽着,黑伯上前搀扶却被他拒绝了。
他缓过气,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把歪倒在地的高盾踢翻到一边,从他胸口拔出剑来,又是一个对穿。男人还没死透,看到高长卿恶鬼一样发青的脸,张嘴想喊人,却涌出大片大片的血。高长卿面无表情道:“很好。”再一次慢条斯理地抽出剑刃,从上到下比了比,先一剑刺到他下身,又凌厉地捅进他的嘴里。
高盾的血已经喷了一地。血流四溅,一道一道飚在高长卿冰冷的脸上,起先男人还嘶哑地叫得出声,这一下全然断了气。
高长卿杀完人,温柔地看了一眼姐姐,高妍赤裸地缩在供桌下,吓得几乎要晕过去了。高长卿却觉得,体内要烧死他的火终于被热血抚慰了。他冷静地让黑伯拿把柴刀来。
“马上就没事了。”他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血,素来扎得端正的发髻散开,像是地府来的恶鬼。他就用那双手轻抚上高妍的脸,“……马上就没事了。”
高妍感觉到脸上湿漉漉的,鼻尖盈溢着血气,嚎啕大哭也因为恐惧,变成了断断续续的哽咽。
长卿又安慰似地抚了抚她光滑的脊背,起身踱到堂中跪下,朝着列祖列宗的主祏磕了个头:“子孙长卿不肖!叔伯分家异爨,我身为主家嫡孙,外不能光宗耀祖,内不能齐家修和!今日有贼,淫乱族中,长卿行祖宗法杀之,恐身有不测……但高家子孙身可杀,不可辱!”说完不禁伏地大哭。
背后黑伯战战兢兢地走进祠堂。高长卿哭完,接过黑伯的柴刀,揪起地上那一头乱发,一刀劈向高盾的脖颈。第一刀没有砍断,他镇定地擦掉手心的汗,又握上刀柄,这一次终于比着刀口下的森森白骨,把人头斩了下来。他咣当把古剑扔在高妍面前:“阿姊啊,我这一去,大概是回不来了,你就自行了断吧,省得遭人凌辱。”
说完站起来,拍拍黑伯的肩,“阿姊若狠不下心,你就送她上路。另外,修封家书给幺儿,让他从此以后隐姓埋名,切莫回平林郡。其他家臣,也就算了。不过黑伯,你是父亲身边的老人……”
黑伯知道他的言外之意,在地上磕了个头:“黑伯和高家……共生死!”
“从今以后高家就归高国仲那个狗贼了,哈哈,这家业还能撑个几年呢?十年?二十年?蠹虫一样的东西!”长卿哼笑,揪着那一把头发,将人头拎起来看了看,“你说,高国仲这么宝贝这儿子,临死了还捎带上一个我,真是占得好便宜。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畜生。”
说完,提着人头就走出了祠堂,留下了老弱与妇人的哭声。
这一趟路,高长卿今日是第二趟走,走得格外轻快。长久以来要烧死他的火尽数熄灭了,他走在寂天寞地的冷雨中,只觉得到头来还跌在泥水里,也有种空虚的畅快。
走到高国仲家中,门口竟没有仆人。高国仲似乎有客,在门廊下细谈。高长卿在屋后,原本想冲出去把人头丢他脸上,忽然听到他们在谈论国事,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选了个在宗谱上都寻不到名的人?这可真是太荒唐了……到了最后,诸位公子,当真一个都没有当上太子么?”高国仲难得有些失控,把怀里的白猫抓的喵呜作响,“姜扬……没听说这个名字。国君撒手西去,倒还留了一手疑招。”
“听说,这姜扬原先是个骑兵校尉,勉强算是王族中人,身份却低贱得很,军籍在身,之前还在西边打仗。过了那么些天,也该往回赶了。”另外一个声音高声道。“诶,高公不必担心!国君大宝,哪里会是一个土包子坐得起的!诸位公子都是虎狼,他到国都这段路,恐怕凶多吉少!听说,除了二公子接了国君遗诏,已启程前往封地,其余几位可都虎视眈眈地等在国都呢!就等着姜扬一进城门……咔嚓!”
“嗯……不错,不错。”高国仲的声音听起来轻快许多,显然是因为自己的钱没有打水漂。高国仲往国都送了不少钱,诸位公子一个都不曾少了,虽然也不多,但是总比不送得好。当年高家因为变法之事站错了队,在国都复杂的政局中一夜之间落败,家势一落千丈;这时候家主又突然暴死,只留下年幼的儿女,高国仲带着举族上下退回平林休养生息,却也不是高长卿所想的那样胸无大志。
“不过,这个姜扬从桃林关到国都,必要过平林吧?!”
“算起来就在这两日呢!高公是要接待他么?”另一人大惊小怪,“不太妥当啊!他真成了国君倒也罢了,若是……那不论最后成事的哪位公子,高家岂不都是叛党?”
这时屋后突然砰地响了一声,高国仲扭头:“谁?”
高长卿看着滚到花坛里的人头,扶着立柱不出声。
“大概是猫儿吧。”另一人笑,“高公真是个猫痴啊……”
“养得不好可是要反咬一口的。”高国仲笑,与他一道进了堂中。高长卿暗自舒了一口气,把那人头踢进屋后的茅坑中,转身就走。
孤立无援的新君要路过平林……高长卿一念之间有了个极其大胆的想法。他迅速盘算起来。雨水细密地冲刷尽他脸上的血,让那张白玉一般的脸重新恢复了人色。
高国仲不敢的事,他却敢!高国仲不愿做的事,他愿意!
他已走投无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可以重振家业,扬名立万,他都敢搏上一搏!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是古老贵族的纯净血液,也是绝世赌徒的血液!那血液中有着这幅病体几乎无法承受的野心,日日夜夜要烧死他,指引着他从这偏安之地回到权力场上去!而他连瞻前顾后的顾忌却都没有!现下他就要把全部的身家压上台面,即使死,他也要赌个痛快!
“猫?”他想起高国仲的话,不禁莞尔。“猫咬开了笼子,可不会吃人的。”
他赶到宗祠的时候,高妍坐在门槛上,已经穿好了衣服。看到弟弟,高妍慌乱地站起来退到一边,“长卿……”
高长卿对高妍笑了下,对还在清扫血迹的黑伯道:“黑伯,你把家里的佃农奴客全召集起来,拣些值钱东西,快,快整起来!天亮了就来不及了!”
黑伯见他面带喜色,眼中也有了神气,不敢问太多,匆匆退下。高妍与他一般也是绝处逢生,抹干净泪水回到自己的房内,整理了个小包袱挎出来。弟弟杀了堂弟,以他高傲的秉性,决计不肯逃,不知什么事让他回心转意,再好不过。只是再留在家中,也免不了灾祸。高妍十五岁上没了爹娘,一个人把两个弟弟拉扯大,比寻常女人来得懂事许多。
长卿却跟着进到她房里,“姐,你把裙钗首饰都带上。”
高妍不解,“逃难去,哪有不轻装简从的?”
年轻男人爽利地笑起来,拨起了她的脸,迷醉地打量着她:“姐姐,老天爷总不会平白无故把你生得那么好看!”
“长卿?”高妍有些害怕。
高长卿笑了声,不再言语。
第 2 章
家中并无长物,且高长卿提防着高国仲,平日都将重要的契书藏在身上,不过两刻钟便已洗漱一番,收拾妥当。他想了想,回祠堂将家传古剑用青鲨皮包好,负在身上。刚好黑伯带着二十余个家臣从后门进来,高长卿简单交代了几句,就让他们去后院取老旧的篷车。待到东方发白,一行人已经驰出了大门,留后头的七进大院,融化在白茫茫的细雨之中。
家中有个仆从叫御子柴,此时骑着一头老秃驴跟在篷车旁,走得优哉游哉,似乎喝饱了老酒,一直胡言乱语。此人也算不得家仆,实是食客,长卿父亲与他有救命之恩,是故一直跟着高家。平日里,他在平林厮混,过十天半个月,自动上门来吃一顿肉,还总要调戏高妍,高妍对他屡有恶言。长卿却一直不赶他走,御子柴一来,命阿姊备好酒肉,让他在那里大吃大喝,偏偏又不与他说话,高妍彻底不懂弟弟的意思了。此时高长卿坐在车里,挑起帘帐,与那御子柴说:“你的消息倒快。怎么,黑伯一瘸一拐的,还挨着酒肆找你么?”
御子柴醉醺醺地,浑身上下抓虱子,闻言瞟了他一眼:“你一跑,我上哪儿找肉吃去?”
高长卿把脸一沉,御子柴只好诶啦诶啦:“原本在路上碰见你回家,想去你那儿搓一顿的,谁知道你往高国仲府上去了,我便跟着去咯。”说完又是那一句话,你一死,我上哪儿找肉吃去。
“那你是什么都看见了?”
御子柴继续装疯卖傻。
高长卿本也不怕他看,乍听之下,只以为消息传得如此之快,那还如何逃得掉?惊出一身冷汗。现下一细想,大黑天的,街上一个人都没有,高国仲家中也安安静静,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败露!倒是这御子柴还有点良心。
高长卿嘴角显露出一丝难得的弧度:“听说你平日与城外的响马多有结交,这次可有派得上你用场的地方。你骑一匹快马去找那匪头,让他带人埋伏在城外大道上,帮我劫一个人。”
御子柴咕哝:“谁说的!谁说的!我什么时候跟响马有交情了?不要冤枉了清白好人!”
高长卿笑骂:“要不是我三番四次帮你按下卷宗,你早就下大狱了!”说完问他,酒到底醒了没有。
御子柴摸了摸脑袋:“抢人,谁啊?美不美?”
这事倒也难为住了高长卿。他十三岁离开都城,之前是高家前呼后拥的嫡长子,不是在家中就是在泮宫,出行也是轩车驷马,哪里见过名不见经传的姜扬。问了问比他年长两岁的高妍,她也没有印象。
高长卿思忖半刻,跳下了篷车,让御子柴找个办法哄开城门,径自往国都方向去,他自会追上。御子柴抓着虱子问他怎么个哄法?高长卿抬手丢给他一贯钱:“对了,记住别走大路。”
天色尚早,平林城中一丝动静也无,高长卿披着雨篷走在丈宽的路上,整条街上就他一人踩着青石板的声音。茕茕的脚步,急促的呼吸,使得他在冷冷清清无边无际的春雨里迷惘了时间,依稀好像是走在国都夜不封禁的朱雀大道。他耳边充盈着香艳诗曲,喧闹人声,辚辚车马,车马上挑着红灯笼,印着各式各样的家徽,在黑夜里汇成一条灯流。那声色犬马、斑斓万象的富贵乡,曾无数次在他的梦里出现,那里有一掷千金的豪奢,那里有波诡云谲的权诈。泼天的富贵与人极的荣耀交织在那灯流后,诱惑着天南地北雄心万丈的男人,高长卿也是其中一人。他还尝过它的好。是故只要一想到那座城,就饥渴难耐。
郡府阴森的轮廓不多时便出现在街尽头。这座府衙,平日里他厌恶得紧,而现在看着却无限亲近——因为,他正向着他梦里的那座城池奔去。
高长卿登上阙楼。门卒见是他,嘟囔着说了几句梦话,猝不及防被抢了风灯也不管,径自靠着自己的长戟睡觉。高长卿举着风灯匆匆走过第一进大院,拿钥匙打开右侧中间的房门。他在这里誊写了五年的卷宗,对房里的摆设极其熟悉,此时走近自己的案桌,那里堆着一整叠西府军的名册。
太子姜扬有军籍在身,又在西边打仗,照理来说,该是西府军将领。好巧不巧,他这几天一直在誊抄西府军的军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