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一只博美犬
“既然你累了就好好休息吧,我改天再去找你。”
洛晚晴挂了电话然后将手机扔在了副驾驶上,之后盯着不远处一辆不能再熟悉的车愣了神,车牌号更是让她无比确信这就是洛轩然平时的座驾。
楼上的林若瑶不知道,她现在就在华府天地小区的第三栋楼旁边。本来是想停车后上去的,给闺蜜一个惊喜,可是却看到了洛轩然的车停在楼下。
洛晚晴可不认为这是巧合,莫非……
这两个人的感情暧昧可是连她都感觉到了,莫不是感情又近了一步,所以今天洛轩然才来帮她搬家?
换做以前,这可是想想都觉得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洛晚晴都没敢直接上去,也没告诉林若瑶现在自己就在她家楼下,生怕打扰了两位相处的空间。
洛晚晴嘴角噙着笑,“有点意思……”
虽然还没有结果,但是一想到林若瑶将来如果成为了自己的嫂子,感觉也算是一桩奇事了。
她作为见证人,才觉得这两个人的缘分真是妙不可言,就像是冥冥中注定了一样。十年前一见面就甩脸子,当时谁想到会喜欢上对方呢?
洛晚晴不再停留,怕等会儿两人看到自己会尴尬,转动方向盘驾车离开了小区。
可是刚出了小区,就看到在路边趴着一只博美犬,小小的身体孤独的躺在树下,好像是被主人遗弃了似的。
觉得奇怪,于是洛晚晴把车停在了路边,打开车窗多看几了眼这只博美犬。
它白色的卷毛弄得有些灰扑扑的,刚才在远处看像是一个白绒绒的毛球,离得近了才看到两个似狐狸般尖耳,还有那深黑如曜石般的眼睛。
这时跑过来一个穿着背带牛仔,外面套着短款羽绒服的小男孩,他在地上抓起一了颗石子,似乎想丢过来打这只博美犬。
洛晚晴立刻下车喝止,然后那个小孩子把石子丢在地上,又做了个鬼脸跑开了,还直直的跑进了华府天地的小区。
松了口气,洛晚晴走到它面前,蹲下来摸了摸那只博美犬的小脑袋,“嗯,你的主人呢?”
博美犬的小短腿一蹬一蹬的,然后轻轻咬住了洛晚晴的衣角,还摇着尾巴,似乎是怕她跑掉,看样子好像知道刚才是她帮了自己。
“你的主人应该就住在这附近吧,发现你不见了应该很着急的……”
洛晚晴抱起它,坐在旁边的长椅上说,“我陪你在这等一会儿,你的主人应该很快就会来找你了。”
博美犬耸拉着脑袋,似乎提不起兴致的样子。缩在洛晚晴的怀里,时不时的蹭她两下,好像是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洛晚晴猜它或许是饿了,于是到旁边的超市买了一小袋狗粮,然后倒在手心里给它吃,还轻声细语的哄着。
那只博美犬大概平时娇养惯了,看到吃的不合心意还挺傲娇的抬起头,似乎并不想吃甚至还有点嫌弃的样子。
可随后洛晚晴摸了摸它的小脑袋,又乖乖的哄了两句,这只博美犬像是给她面子一样,又有些不情愿的低下头哼哼哧哧的吃掉了。
吃了点狗粮,博美犬像是有了精神。“呲溜”一声从椅子上跳下去,然后向前跑了两步。
随着洛晚晴发出一声吃惊的语气词后,它又乖乖的走回来了,还趴在她的脚边,似乎在说,“你放心吧,我不会乱跑的。你瞧,我这不是回来了嘛!”
“你怎么这样调皮啊,不会是自己偷偷跑出来的吧,”洛晚晴看了看周围,等了也有大半个小时了,也不见有人来找这只博美犬。
它仍旧趴在脚边垂下头,反正它说话与不说话洛晚晴也听不懂,索性就开始扭动身子撒娇了。
洛晚晴没养过狗,不过她的哥哥洛轩然小时候养过一只金毛,但早就在几年前死了,是年岁到了极限的自然死亡。
虽然不是自己养大的,可是相处的这些年也有感情,那只金毛死的时候洛晚晴甚至比狗主人洛轩然还要悲伤,更加难过接受不了。
所以从那时开始,洛晚晴就决定不会养任何动物了,这种突如其来的逝去如同丧失了一个亲人般痛苦,让人久久难以释怀。
可是现在看到这只博美犬,温顺活泼,又不由得喜爱之极。
洛晚晴又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如果狗的主人不来找就好了,等会儿她可以借口光明正大的把狗抱回家里了,还可以自己养着。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出现了一瞬,又接着被她赶出去了。
还略带自责,唉,自己怎么能有这种想法,现在还想把路上看见的狗据为己有了?
说曹操曹操到,这时从马路对面慌慌的跑过来一个人,似乎在着急的找寻什么。她脚上还穿着棉拖鞋,一看就是来不及换就出门了。
洛晚晴猜测这没准就是博美犬的主人,如他所料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果然,那个人看到博美犬时,眼睛里都发出了光芒。叫了一声“嘟嘟”,然后急慌慌的跑过来抱起它。
略带责怪的拍了它几下说:“你怎么又偷溜出来了,知不知道发现你不见了之后,妈妈有多着急……”
刚才离得远看不清模样,现在面对面的站着了,洛晚晴才发现这位博美犬的主人长得真是温柔可人,模样娴雅大方,而且说话声音清脆动听。尤其皮肤若凝脂一般,真是十分难得。
于是开口说:“你就是“嘟嘟”的主人吧,刚开始它在路边等你的时候,还差点儿被人欺负了,我看到了就陪它一起在这儿等了。”
“真的太感谢你了,多亏了你嘟嘟才没有又乱跑,不然我都不知道要去哪儿找它了……”
洛晚晴摆摆手,“不是什么值得感谢的事,举手之劳。现在嘟嘟等到了主人,我也该走了。”
说完就要上车立刻,可是那位主人立刻叫住了她,“唉,你帮忙守着嘟嘟很长时间了吧,真的太感谢了。如果不嫌弃的话,去我的家里坐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