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舍不得, 放不下
一场争执就这样结束,她以柔克刚,让这场战争刚爆发,便结束了。
“晚上跟我一起去吃饭吧。”苏庭云神采奕奕,笑面春风。
“好,”她一口答应:“是跟冯哥哥一起吗?”
“嗯,”真识趣,苏庭云透过后视镜看她:“还有几个朋友,以前留学时认识的。”
他决定一点点将她拉进自己的生活。
“那我们现在去哪儿?”这条路不像是回公司或者回家的路。
“买衣服。”他的回答简洁了当。
辛玥识趣的没再说话。
吃饭的地方是一独栋山庄,庄子四面环树,青石铺路,进口处有一精巧的小亭。穿过小亭旁边的圆拱门,往里走一段竹林就是他们的目的地,一栋二层小房,房子的样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
刚跨过门就听里面传来嘻嘻哈哈的声音,爽朗却不轻浮。
他的朋友很杂,有家境优渥的贵公子,有高双商的教练,有爱好自由的摄影师,有不善言辞的技术宅……
“终于来了,你请客还让我们久等。”冯绍堂勾着一位男子的脖子,站在门口等他两进来。
“绍堂你认识了,这位是韦扬,博纳的健身教练。”苏庭云牵着手给她介绍。
“韦哥哥好。”辛玥乖巧的叫人,模样讨喜。
“唉,妹子好,”韦杨惊喜的将手从冯绍堂身上拿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小盒子:“送给你,以后来博纳健身,直接找我。”
“这是我的,前两次遇的突然,来不及准备。”冯绍堂也递给她一个盒子,回头拍了韦扬一巴掌:“现在你放心了吧,小丫头没叫你韦哥。”
苏庭云又带她认识了其他人,摄影师姓谢,他穿着随意却有风格,根据辛玥观察他应该很富有,身上一只手表就是三百万。
技术宅姓曹,很内向不爱说话。接着又介绍了几人,他们风格迥异,从事不同职业,辛玥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玩到一起的。
这些人中并没有肖长锦,辛玥猜想肖长锦只是苏庭云的朋友。她低声问苏庭云,得到了肯定的回答。肖长锦是他的发小,跟这些人认识,却并无深交。
“苏教授不够意思,回国后都不通知我们,来,自罚三杯。”韦扬举着酒瓶就给他倒酒。苏庭云也不说话,只笑着接过,一饮而尽。
“听绍堂说你回国了,我们还不相信,没想到是真的。”又有人站起身:“这事儿是你不地道,来,再喝三杯。”
苏庭云今天心情好,来者不拒,辛玥在一旁看着,有空给他夹菜。似乎男人喝酒女人总会担心,她也不例外,即便知道他的酒量很好。
酒过三巡,大家放开架子说话。
“还以为苏妈妈清心寡欲一辈子,没想到比我们动作都快。”他们对辛玥的年龄并不在意。
苏妈妈?辛玥低头忍笑,没想到苏老师还有这样一个内秀的名字。
“别理他们,吃饭。”苏庭云给她夹了一块糯米糕。
“妹子我跟你讲,以后结婚了,别让他掌钱,不然拿不回来。”说话的是谢光,那个摄影师:“以前上大学就管着我们的钱,每月给一次,我们月末总是闹饥荒。”
“你还好,我的是半年给一次。”
“我的是毕业才给。”冯绍堂颇是不平。明明年纪最小,却最稳重,掌握着大家的经济命脉。
苏庭云笑:“早点给你们,年前就开始闹饥荒了。”
饭后他们开始约牌,辛玥不会,在一旁干看着。
“无聊了吗?”苏庭云低头问。
“没有,”辛玥摇头,想问什么时候回家。此时九点多,天已经全黑了,她从没有那么晚回家过。
她的心思一向好猜,“我给二婶打了电话,今晚不回去了。”苏庭云摸了摸她脑袋,将她带进自己怀里:“帮我打两局,然后咱们出去逛逛。”
两人郎情妾意的样子让周围人羡慕嫉妒不已,心里默默的憋了口气:让苏庭云血本无归。偏偏辛玥运气好,把把摸到好牌,加上苏庭云的脑袋,两人大杀四方。
“好了,我们先出去玩儿,再这样下去,”苏庭云瞟了一眼他们衣服:“你们就没得输了。”
“快走快走。”众人早就巴不得他两走了,刚才简直就是碾压局。
苏庭云牵着辛玥在山庄周围闲逛,晚风吹过,竹林沙沙作响。
“冷吗?”他问。
“不冷。”正是闷热的天气,避暑还来不及呢。
“后山上有一凉亭,我们过去坐坐。”他两沿着青石路往上走,远远就看见一古朴的亭子,比门口那个精巧了许多。亭子四角挂着昏黄古朴的油灯,微有些暗淡。整个亭子在夜幕下显得神秘莫测。
她牵着他的手,不敢分开半步。似有所感,他弯下身子,直接抱起她。这么一小团,抱在怀里,软软糯糯的,都舍不得放下。
他抱着她上了凉亭,亭子正中有一石桌,上面烧着茶壶。
“你放我下来吧。”她说,在这样的夜里,情不自禁的压低声音。
“不要。”耳边是他隐隐的笑声和灼热的呼吸,还带着些酒意。
辛玥由着他去,双手抱着他腰,将头埋进他的胸膛。
静谧的夜里,一座凉亭,一把茶壶,两个人。他两安静的抱着,呼吸交错在一起。
他用下巴磨蹭着她的发顶,间或低头吻她的脸,后来脸也满足不了他,直接移到了唇上。
他说:“不知怎的,就想抱、吻你,克制不住。”也不想克制。
她原以为他会给她讲自己大学时的生活,谁知他就这样抱了她半个晚上,直到感觉她困了才又抱着她回去。
他把她放在床上,然后自己也跳了上去,拉她进怀。
“还没洗澡呢。”她说。
“我不嫌弃你。”
真自恋,辛玥莫名想笑,一喝酒,就开始黏人。
“你不走吗?”许久,她问。
“不走。”他将她紧紧抱在怀里:“舍不得。”
好吧,不走就不走,只是第二天早晨,大家看两人的眼神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