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递给我一支烟 第9节

  林嘉因笑了笑没说话,她躺在窗边的摇椅上,慢慢地摇,冬日午后的阳光打进屋内,透过树杈在她脸上留下斑驳的光影,她闭着眼睛,耳边是悠扬的钢琴曲。
  一切都很惬意。
  司念继续修剪盆栽,余光扫过林嘉因的身影,看到她这个样子她也跟着轻松释怀,看她好像睡着了,司念走到一旁将音乐的声音调小,只是刚调小一点就听到了她的声音。
  “旁边开着吗?”明媚的日光穿过眼皮,林嘉因半眯着眼,用手遮了遮。
  旁边是一间陶艺馆,也是司念开的,和花店是打通连着的,面积比花店大一些,平常林嘉因过来能待很久,好看的坯型就上釉做花瓶,不好看的也上釉当花瓶,不过一个是卖,一个是送。
  “开了。”司念说。
  林嘉因起身,喝完剩下的半杯热可可,去了旁边的陶艺馆。
  林嘉因拿出陶艺专用的泥,打湿手,开始揉搓拍打,过了片刻,再放在转盘上拉泥坯,司念也跟着坐下来,但没上手,只是看着她的动作。
  司念和林嘉因都不是话密的人,或许在旁人看来她们的相处很无趣,但对她们两个来说,即使什么都不说也足够了。
  “徐之恒要结婚了。”
  林嘉因手里光滑的泥坯突然凹进去一块,司念的话像春日旷野的寒风,像朗朗晴空的暴雨,一切都毫无征兆,又十分清晰,带着回音在她的世界一遍又一遍重复。
  林嘉因没有抬头,脸上的表情甚至都不曾变过,她的目光依旧落在眼前的泥坯上,刚刚变形凹进去的地方已经再次变得圆润光滑。
  “什么时候?”林嘉因语调平静,仿佛在问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快了吧,听朋友说的。”司念侧着身体懒懒地躺在椅子里,看着她白皙的手指沾满了泥。
  溃烂的伤口,只有把腐肉彻底剜去,才能重新长出新肉。
  其实那次在酒吧司念就想说的,但林嘉因提前走了,现在看她状态越来越好,司念想让她好得更彻底些。
  林嘉因没有再问,她不是一个喜欢追问的人,特别是这种没有意义的事上。
  这件陶器林嘉因做了很久,但仍旧很不出彩,她放到阴凉的地方风干,然后继续坐在桌案前拍打泥土,开始做下一个。
  一下午,林嘉因连着做了三个,但每件仿佛都有微不可查的瑕疵,就像是遍布在她眼睛里的故事。
  “饿了,去吃饭吧。”天还没黑,但林嘉因确实饿了。
  “好,你请我,下午一片叶子都没卖出去。”司念从椅子里起来,感觉浑身瘫软,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你早晚得流浪街头。”林嘉因笑了笑,去旁边洗手。
  两人吃完饭天刚黑,司念说去喝一杯,林嘉因累了,直接回了家。
  回到家,林嘉因走进浴室,她仰着脸,任由水雾冲刷,波浪的卷发沾了水显得有些颓败,在花洒嘈杂密集的声音里,她听见了司念那句话。
  ——徐之恒要结婚了。
  她明明已经很少想起这个人了,但没想到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是会有反应。
  头发吹了半干不会滴水,林嘉因穿上睡衣走出浴室,她坐在卧室窗前的沙发上,倒了杯酒,黑红色的液体,像是掺着蜜糖的毒|药。
  女人修长的双腿翘在旁边的矮凳上,和月光比着皎洁,黑色蕾丝的睡衣,和夜色比着暧昧。
  十八岁之前,她是无忧无虑的,家庭幸福,生活美满,可是十八岁那年,她发现父亲在外面还有个家庭,她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从此以后家里只剩争吵,就在她以为生活就会这么灰暗下去的时候,她遇到了徐之恒。
  那年她大二,十九岁,徐之恒是大她两届的学长。
  他安慰她,开解她,带给她很多温暖和感动,让她渐渐相信,或许不是每段感情都会走到穷途末路的地步,只要用心经营,他们也是可以相互厮守的。
  可是他们在一起七年,他爱上了别人,在她想跟他结婚的时候,他爱上了别人,他们之间没有争吵,他是心平气和来跟她谈的。
  当初林嘉因只问了他一个问题——你和她睡了吗?
  徐之恒说,没有。
  林嘉因点了点头,省得她去医院检查了。
  他们这七年的感情,结束得很仓促,情侣之间大抵都是如此,热恋的时候都觉得他们是世界上最特别的,但分手的时候就会发现,不过都是尘世的俗人罢了。
  现在想想,一段感情哪有不变心的呢?爱是有期限的,只是那时候的林嘉因不懂这个道理,感情里的两个人爱上和不爱都是没有道理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并没有对不起她,他坦诚地告诉她,也恪守住了底线,他是在他们分手后才和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的。
  所以能原谅他吗?不,原谅不了。
  终究是他先离开了,终究是他先背叛了这段感情。
  林嘉因相信他当初爱她是真的,但现在爱别人也是真的,他是一个好男人,只不过这份好不再留给她罢了。
  那天晚上,她喝了一夜的酒,第二天依旧光鲜亮丽地去上班,她的骄傲不允许她把那些满目疮痍的过去展现在别人面前,这个“别人”也包括徐之恒。
  她甚至没有兴趣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抢走了他,不重要,她只知道,从今往后,徐之恒不再是她的了,她又变成了一个人。
  林嘉因望着天空那轮弯月,周围弥漫着乌云,有种朦朦胧胧的厚重感。
  其实分手后他们见过一次,是在去年,一条平平无奇的大街上,十几米的距离,她没往前走,他也没往前走,彼此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她先转了身。
  林嘉因了解他,就像她说的,他是一个好男人,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可以为了她拒绝其他女人的暧昧,但现在,他也可以对别人好,对别人好的时候,她就真的变成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如今她变成了其他人。
  回忆苍白,夜色朦胧,林嘉因对着无边的夜幕举起酒杯——
  敬黑夜,敬背叛。
  不知过了多久,酒精开始发挥作用,林嘉因突然有些后悔了,她今天应该答应司念的,此时此刻她很想去酒吧,去听嘈杂的音乐,去看晃动的身体。
  林嘉因晃晃悠悠地走进衣帽间,准备换衣服去酒吧,但她刚拿出来一件上衣,手机震动了,她眼神迷离地看着上面的消息。
  林嘉因反应了几秒,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五,她看着这条消息笑了,然后在消息框打下几个字,不过连手指好像都醉了,打得很慢。
  [来找我吧,林栖路117号。]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时傅看着她的消息微愣,手机屏幕的光映在脸上,看不出男人在想什么,他沉默地看着那几个字,过了片刻,收起了手机。
  “前面掉头,林栖路117号。”时傅看着窗外说。
  “好的。”卫峰应下,顺着后视镜看了后面一眼,什么也没问,在下一个路口掉了头。
  那次被下药是因为事出紧急,他才想去家里找她,但家是一个很私密的场所,过去,他不曾去过任何女人的家里。
  林嘉因依旧斜坐在二楼卧室的窗前,醒酒器里的酒越来越少,过了半个小时,大门外有一道光亮起,是汽车的前灯。
  时傅下车后看着眼前的别墅,在冬天的月色下十分静谧,他打量了两眼,按响了门铃。
  看见门外的那束光,林嘉因笑着放下酒杯,虽然身体摇摇晃晃的,但挡不住她下楼的脚步,路过玄关时,她连鞋都没换,直接快步往院子里跑,脸上的笑和跑起来的姿势,像是郊外提着裙子奔跑的花蝴蝶。
  在打开门的那一瞬,林嘉因一下子扑进时傅的怀里。
  这一撞,仿佛撞在了时傅的心脏,她突然的出现,突然的拥抱,像是在无边夜幕放里一束烟火,怦得绽放。
  时傅笑了笑,顺势环住她的腰,闻到了她身上的酒味:“喝了多少?”
  “没有醉。”林嘉因仰着脸,看着他笑。
  时傅嘴角上扬,没有醉可做不出来现在的事,他低头注视着她,月色好像在她眼睛里注了一汪泉水,明眸善睐,说的应该就是她现在的样子。
  林嘉因的眼睛比以往多了几分清澈迷离,但身上就是另外一种风情了。
  黑色的蕾丝睡衣堪堪遮住臀|部,修长的双腿露在空气中,浑身除了该遮住的地方,其他地方都在黑色的蕾丝下隐隐约约露出了肌肤,黑白相映,很迷人。
  时傅喉头微动,他打开大衣将她完全拥进怀里:“出来也不知道穿衣服。”
  “要出来给你开门呀。”林嘉因也很坦诚地往他怀里钻,男人的体温源源不断地渗入身体。
  “谢谢呀。”时傅学她说话,脸上的笑情不自禁得加深,她上扬的尾音,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过了片刻,时傅抱着林嘉因进去,而卫峰早在林嘉因出来的那一刻就将车往后退了几米,看到时傅进去后,卫峰开车离开了。
  玄关铺了一块墨绿色的地垫,印着繁复的花纹,林嘉因站在上面看着自己脚上的拖鞋,又抬头看着时傅:“家里没拖鞋……怎么办?”
  时傅往周围看了看,确实没有男人的东西,又或者说,没有她以外任何人的生活痕迹。
  “自己住?”时傅低头看着她。
  林嘉因木木地点了点头。
  时傅笑了,以往她可做不出这么傻气的动作,点头的样子像只小鸭子,他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送些生活用品过来,拖鞋,还有衣服。”
  “好的,您稍等。”卫峰本来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挂完电话立即换了路线,开往最近的商场。
  “他会不会特别讨厌你。”这指使人的语气可真让人羡慕,林嘉因脸上挂着笑,拽着他的胳膊往里走。
  “不会。”时傅反握住她,她脚步虚浮的样子,好像下一秒就要摔倒。
  “为什么?”终于来到了沙发旁,林嘉因将自己扔进沙发里。
  “因为我付他的薪水多。”时傅坐在她身边。
  林嘉因躺在沙发里笑,也不知道在笑什么。
  时傅打量着室内的装修,墨绿色的窗帘,墨绿色的沙发,还有浅一度的墙壁以及精致的石膏线,每一盏灯具都很别致,处处透露着复古优雅的浪漫情调。
  他突然想起来,在鸿艺公馆初遇的晚宴,她穿的也是一条绿裙子。
  林嘉因家里也有一台黑胶唱片机,只不过要比酒店里时傅的那台旧一些,是她爷爷奶奶留下来的。
  灯光下,唱片机缓缓旋转,悠扬的乐声随之倾泻而出。
  就在时傅出神之际,林嘉因来到他身边,像条鱼似的黏在他身上,动动他的眉毛又捏捏他的耳朵。
  时傅也不阻止,任由她动。
  “我们跳舞吧。”林嘉因坐在他腿上,手臂攀上他的肩膀。
  “你能站起来吗?”时傅看着她,她离得极近,眼睛里映着他的脸。
  “当然。”林嘉因仿佛是在向他证明似的,从他身上滑下来,然后拽着他的手臂往一旁走。
  时傅被她拽着往前,看着她的背影笑了笑,没想到喝醉后这么爱折腾。
  落地窗前很宽敞,时傅穿着还没来得及换的黑色皮鞋,林嘉因光着脚,玻璃窗映着他们的影子,男人挺拔高大,女人高挑纤细。
  唱片机播放着leonard cohen的《you have loved enough》.
  老爷子迷人的嗓音,如同一坛陈年老酒,混合着被岁月风蚀的沙砾感,像是黑白电影里,西装革履的男人抽着雪茄吐出一口浓烟,又执起贵族小姐的手轻吻,白色的蕾丝手套上,他吻过的地方只剩往事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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