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

  其次,腿肿了。
  在学校一坐坐一天,腿更肿,有时简直像灌了铅,加之冬天/衣服厚,行动都有些不便…
  而最最难受的——
  这样的感觉,仿佛一下子把一美拉回了上一世。因为肉多,行动慢慢腾腾,看起来又懒又蠢,胃好似一个无底洞,怎么填也填不满。
  这令一美恐慌。
  她太害怕自己回到上一世…
  这几天精神压力大,一美常常休息不好,有时做噩梦,会梦到自己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一世。
  自己这些年付出的努力,这些年来的坚持与获得,都不过一场梦境,随第二日太阳升起,睁开眼睛,一切便都化为了泡影…
  每每梦到,一美都哭着惊醒。
  醒来后,身上早已是冷汗淋漓,有时甚至怀疑自己是否已经回到了上一世,只有下了床,打开衣柜,看到里面一排排s码的衣服,翻开书包,看到里面自己刚写数学、英语卷子,一美才能逐渐安心下来——嗯,一切都还在…
  这给一美敲响了警钟。
  她知道再这样下去不行,于是果断戒掉夜宵,晚上回来只吃些水果,便迅速投入学习。
  偶尔偶尔,打开一罐可乐,但喝了两口,心中便又有一个声音提醒自己,她心头一紧,便匆匆把可乐倒入洗碗槽,看着泡沫升起,又破碎。
  把易拉罐捏扁,丢进垃圾桶。
  每当这时一美都会想——嗯,自己又度过了一劫。
  …
  两周后,体重逐渐降了下来。
  那噩梦又缠了一美几次。
  醒来后,一美慌慌张张寻找蛛丝马迹,证明自己并未回去。那感觉,像在梦里被人追杀、步步紧逼一般难受。如此反复确认几次,一美才逐渐明白这一切不会消失,才渐渐找回了心安。
  …
  学业压力还是一如既往的大。
  有时也很想逃避呀。
  看着那一本又一本厚厚的习题册,一套又一套试卷,会想——反正已经选了文,理科又影响不到高考;她不怕会考过不了,也不考虑出国,那么考a、考b、考c,又有什么区别呢?
  只是见所有人——尤其林琳,都那么努力,便也随波逐流去努力。
  更何况,她与他人不同。
  她是一个幸运到可以重活一次的人,这让她有原罪感,如果不好好珍惜,如果亵渎了这机会,犯了懒惰、傲慢、饕餮、贪婪等七宗罪,怕遭天谴不说,她自己也无法心安理得…
  有时,也很想抱怨一下呀。
  只是一扭头,看林琳该刷题刷题、该背单词背单词,淡定地面对生活赐予的一切磨难,尽善尽美完成自己的事,坚定走自己的道路,一美又会因自己的抱怨之心,而感到羞愧。
  大家都一样累。
  据她所知,林琳也天天在熬夜。
  每天早上来上课,林琳手上都会拎一个袋子,里面是一瓶水、一瓶星巴克咖啡,及一罐红牛。
  于谁而言,这样的压力,都是超出负荷的。
  林琳可以淡定面对,她为什么不可以?
  心态这东西,多崩几回就好了。
  承受能力这东西,多逼一逼自己,触碰自己的极限,在极限处坚持住,甚至突破,那么下一次,极限便不会再是极限,而只是常态。
  不过倒有一点值得庆幸。
  林城一中正规化管理,且最近市里又发生了一起学生命案,教育局开始严管,不准学校周六周日补课,晚自习也不准超过九点三十。于是,虽一到周五,老师们便像军备竞赛一样,发了疯地留作业,但好在不用去学校,早上可以多睡一个两个时辰,也有了可以自由分配的弹性时间。
  周五晚自习结束了。
  虽背着沉甸甸、满当当的书包,里面全是周末要做的作业,但一想到明天休息,一美便兴奋不已。又见这周作业较平日少些,便随口一问:“明天要不要去逛个街,吃个东西啊?华茂下面新开了一家火锅,还蛮想试试的。”
  没想到,林琳竟随口答应说:“好啊。”
  一美看向她:“你认真的吗?”
  林琳说:“劳逸结合啊。”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一根弦崩得太紧了,很容易绷断。”
  于是一美忍不住笑。
  第一次觉得林琳是一个人,肉血有肉那种,以前一直觉得,她脑神经是钢索,崩得再紧都不会断的。
  明天要和林琳一起逛街啦!
  这件事,简直像一道光,照进了一美乌漆麻黑的生活。
  回到家,一美一想到明天和林琳逛街、吃火锅,便兴奋不已,一兴奋,便不想写作业…
  但又说服自己——今天不写,明天没时间写,那么周日晚上又要熬夜,熬完夜,第二天还要早起,开启自己本就睡眠不足的又一周。
  简直是恶性循环!
  今天多做一些作业,明天开开心心、痛痛快快玩儿,玩完了,也不会欠下一屁股作业,周日再完成当日份额,晚上早早睡,睡饱了,精神饱满、精力充足地面对新的一周,岂不完美?
  于是刷了刷手机,便立刻收心,翻开书,开始做英语阅读。
  一开始心气难免浮躁,但过了一会儿,便全心全意地投入了进去,一做便是三四个小时。
  …
  第二日。
  明明一样是凌晨睡,在平日,早上六点可能十个闹钟都闹不醒,在周六,竟自然醒了?
  或许是打心里觉得——在平日,起床后,时间都是属于学习的,而今天,时间却是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清清爽爽下了床,洗漱,吃饭。
  看了一眼时间,离见面时间还差一个半小时,便坐下,拿出数学卷子,抽空解了三道题。题不难,于是干干净净、清清楚楚写了出来。
  到时间了,一美出门。
  两人约了九点三十,在华茂广场门口见面,一美提前四十分钟出门,搭公交来到了目的地。
  等了一会儿,林琳才悠哉悠哉出现了。
  没迟到,卡着时间来的。
  林琳住附近,想来,是提前不到十分钟才磨磨蹭蹭下了楼——穿一件厚厚的羽绒服,把拉链拉到顶,把脖子缩进里面,两手揣口袋,一边晃晃悠悠走过来,一边还打着哈欠?
  一副随意到了极点的样子。
  一美:“…”
  人家这么不重视,而自己,昨晚竟兴奋了一天,早上还一大早自然醒,还考虑了半天穿什么…
  两人逛了大半天。
  林琳到底是一个女生,也喜欢逛街,只不过她喜欢有效率、有收获的逛街。像有些女生,到了一家店,能把店里所有衣服试个遍,再去另一家店,再试个遍,只为买到那一两件完美的衣服——这种事,林琳打死做不出来。
  进了一家店,林琳看一件毛衣不错。
  于是叫一美在外面等,自己进了试衣间。
  林琳与一美有一处相同——在试衣间试穿后,都喜欢脱下来,换上原来那一身再出来。
  不过原因与一美有所不同。
  一美不穿出来,是因为不满意,不好意思给别人看,接受别人的评价,而林琳则是因为,她不需要参考任何人的意见。
  试了,照镜子。
  不喜欢——脱下,放回原位。
  喜欢——脱下,买单。
  就这么简单。
  林琳试了,还不错,便脱了下来,换回原来的衣服走去结账——从口袋掏出一叠厚厚的百元大钞,眼皮也不抬一下地花了五百出去。
  看得一美目瞪口呆。
  一美走过去拦:“要不再逛逛吧,万一有更好看的呢?”
  是的,一美便是那种,要把商场一整圈逛下来,挑出那么十几二十件一一试过,再从中筛选一两件最最喜欢的,才会购买的人。
  林琳说:“不用。”
  喜欢就是喜欢。
  是这个,那就是这个,无关乎别的什么样。
  两人逛了不到两小时,林琳已经买了一件毛衣,一双鞋子,消费人民币一千。于她而言,逛街就是来买东西,而不是什么休闲娱乐。
  逛街这么累,当休闲娱乐?
  简直不能理解!
  这段时间又忙,入冬好久了,却连一件衣服都没买,今天来都来了,一定要有所收获才行。
  而一美,逛了一上午一件也没买。
  她今天来,也没打算买什么,毕竟华茂广场的东西,真不是她用零花钱,随随便便就买得起的…
  逛累了,两人去吃火锅。
  清心寡欲的日子过久了,必须要来一点刺激的,释放一下自己的动物性/欲/望,于是减肥、攒钱一事暂且搁置,打算大吃特吃一回。
  她问林琳:“你吃什么?”
  “随便。”
  “…”
  “行吧,那你不吃什么?”
  “你点,我不吃的,我自己不夹不就得了。”
  “…”
  “嗯,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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