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哪怕三贝勒也是一样,他膝下如今只有二子一女,庶出的孩子生了好几个都没有养住,所以一点都不嫌孩子多,也不嫌三福晋生的多,至于福晋的身体状况,有太医,府里也不缺药材,自然可以养回来,当年大福晋生下弘昱之后,几乎都要缠绵病榻了,不也一样养回来了。
  要说怀孕生子的经验,除了大福晋之外,妯娌们之中还没人能跟三福晋相比,毓秀和七福晋就只生了一个孩子,当然不会上赶着传授经验了,至于九福晋,堂姐又怀孕了,她倒是想着多学习学习,只不过九爷还没到能够出宫开府的年纪,她平日里想要出宫也不是易事。
  不过整日闷在这宫中,九福晋倒是同十福晋的关系迅速亲近起来,原本九爷和十爷就亲密到了寸步不离的程度,两家的院子也是紧挨着的,而且宫里头的皇子福晋只有她们两个,所以哪怕九福晋平素的讲究多了点儿,十福晋汉话说的并不怎么流畅,有选择的情况下,可能会少些来往,但是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就谁也不嫌弃谁了。
  九爷和十爷对此倒是乐见其成,搬出宫之前他们两家紧挨着住,出宫之后,他们还打算把府邸建在一块,所以两家再怎么亲密都不过分。
  不得不说,九爷同十爷的这份感情,确实看的人眼热,八爷在他们兄弟二人之中,还得往外再退一步,胤祺这个亲哥就更惨了,好在他如今已经不对这个倒霉弟弟抱有希望了,有些事情强求不得。
  因为皇阿玛交代过了,所以胤祺最近真的有认真练习骑射,寒冷的冬日里,他在演武场练习骑马射箭,福晋和弘晶却在温暖的屋子里吃吃喝喝,想想就让人心里头不平衡,至于弘昇,还是个小娃娃呢,每天只有半个时辰的骑射课,根本就陪不了他多久。
  下一次北巡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不过训练的效果却是相当显著,宽衣解带时,福晋看他的眼睛都有些发亮,就像小奶狗看见肉骨头一样。
  圣人云,食色性也,这话不光对男人适用,对女人也同样适用,胤祺的脸并不是特别出彩,勉强能算是个帅哥,不过搬出宫之前,身材确实好到没的说,只不过出宫以后,吃的太好了,又疏于锻炼,身上的肌肉全都变成了软肉,虽然才二十几岁,但看上去已经离中年油腻男不远了。
  不过随驾溜达了这一圈,回来以后又日日勤加锻炼,身上已经能看出线条来了,虽然还比不上原来有腹肌的时候,不过看上去已经很漂亮了,当然不光是看上去漂亮,摸起来手感也是相当的不错,可能是因为瘦下来不少,也可能是因为气质原因,反正胤祺现在连五官看上去都好似比以前有男人味儿了。
  毓秀已经彻底沉迷在……**之中,要知道不光女人的青春短暂,男人的青春同样也不是特别长久,尤其是像胤祺这样懒散的,大概不到30岁身体就要发福了,所以趁着对方现在还年轻,身材保持的不错并且体力很好的情况下,毓秀觉得自己要好好珍惜了,用一天少一天。
  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渣之后,毓秀并没有要忏悔改正的意思,反正对方也没比她好到哪里去,要渣就一块渣,这样谁都不吃亏。
  京城昨日迎来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雪,下了整整一夜,雪厚的地方甚至能没过脚踝,显然这样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去演武场练习骑射了,胤祺原本以为自己会很高兴,也算是趁机偷几日的懒,反正是天公不作美,又不是他有意为之。
  舒舒服服的半躺在榻上,房间里弥漫着肉粥和烤地瓜的香味儿,前者是福晋做给弘晶吃的,后者则是福晋烧给他们两个人吃的,以往他可没有这个待遇,除非他开口,不然福晋亲手做的吃食肯定没有他的份儿。
  但是现在,自从他随驾回来之后,福晋看到他的身体眼睛发亮开始,待遇就蹭蹭的往上涨,不需要他言语,但凡福晋有的,都会给他准备一份,哪怕两块烤地瓜,也是把大的那一块给他,小的那一块福晋自个儿留着。
  这么一想,胤祺真有些坐不住了,福晋以前可没对他这么好过,甚至经常对他爱答不理,若是福晋一直和以前一样,他倒是也觉得没什么,反正也习惯了,但是这段时间享受过了福晋的爱慕和妥帖之后,再让他回到从前,实在是受不了。
  “爷去演武场练练,下午再过来。”胤祺起身穿上厚厚的斗篷,又把貂皮帽子戴在头上,将自个儿护的严严实实。
  毓秀正跟儿子玩翻身游戏呢,转过头来,“雪停了?”
  毓秀很多时候都不习惯下人在房间里候着,所以外间也只有她们一家三口而已,胤祺不得不打开门亲自瞧瞧,“没事儿,小雪,不会有什么妨碍的,爷先走了,你好好照顾弘晶。”
  毓秀摆手,“去,去。”锻炼身体何必急在这一时,外边积雪还没化呢,别出什么事儿。
  这没规矩的样子,胤祺无力的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将福晋放任成这个样子了,没大没小的,见面拜别都不知道给他行礼,但他心里头又着实气不起来,也是怪了。
  府中的道路时常有奴才打扫,所以路上是没有积雪的,不过演武场就不一样了,这可是个大工程,而且谁也没想到下雪天主子还会用到演武场。
  所以胤祺去马厩牵马的时候,请罪的奴才跪了一大片,胤祺倒是也无意为难他们,“今日情况特殊,不必打扫了。”
  事实上走到半路他就后悔了,这么冷的天,他真的是昏了头才会出来骑马,但是已经跟福晋说了,不好出尔反尔,在福晋那里失了面子,所以……骑两圈溜达溜达。
  演武场看起来挺大的,但如果骑马溜达的话其实也不大,胤祺骑马溜达了好几圈,才用了一炷香的功夫,不过就这么一会儿,握着缰绳的手已经冻僵了,小腿和脚也被冻得冰凉,以至于溜达完要下马的胤祺,脚踩滑了、手抓空了,六岁学骑马的时候,都没在下马的时候摔下来过,这会儿二十好几的人了,却是在下马的时候摔了,脚先着的地儿,而且是以相当诡异的姿势,半边身子往下一压,脚踝处一阵剧痛传来。
  胤祺是走着去的演武场,不过回正院的时候,却是坐轿子回来的,四人抬的轿子一直才到门口才落轿,胤祺让奴才给扶着,单脚着地,一步步挪到榻上。
  “爷的左脚这是怎么了?郎中叫了吗?要不要请太医?”毓秀赶紧把手中的烤地瓜放下,她这才刚吃了两口,人就这么进来了,不过是出去骑骑马、射射箭,怎么就出事儿了,身上线条那么好看,总不会是假把式。
  胤祺这会儿觉得尴尬了,闷声道,“太滑了,摔了一跤扭到脚了,已经让人去叫了郎中,让郎中看看再说。”要是请了太医,那基本上整个紫禁城都知道他因为骑马摔倒扭脚的事情了。
  还真是有够倒霉的,毓秀赶紧让人上了壶红枣热姜茶,脚扭就扭了,可千万别再冻病了,那才真是麻烦呢。
  府里头的郎中很快就到了,不过却是不怎么敢下手,原本他对跌打扭伤就不精通,这要是普通人,说上手也就上手了,但是面前的这位爷可是龙子凤孙,他这万一要是医术不精没给人治好,再严重点甚至给人留下毛病,不光他的项上人头难保,他九族的项上人头都难保。
  所以郎中一点儿逞能的意思都没有,直接表明自己医术不精,不敢动手给五贝勒正骨。
  毓秀扭过头去瞧着胤祺,扭伤脚的是这位爷,请太医的话,要丢面儿的也是这位爷,所以请要不要请太医,当然是这位爷说了算。
  京城的郎中自然也有擅长治疗跌打扭伤的,不过论起医术来,谁也不能同宫里的太医相比,而且他这个脚可是需要正骨的,万一要是有什么差错,别说活着的时候受人嘲笑了,死了都得在史书上留一笔。
  胤祺可不敢拿自己的左脚去赌,“立刻去请太医,而且是擅长给人正骨的太医。”
  第43章
  因为距离太远,所以太医到的时候都已经过去一个时辰了,虽然扭伤的地方还是痛,不过并非是那种不能够忍受的疼痛,胤祺已经安坐在榻上,吃了两个烤地瓜。
  毓秀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人,心也太大了,张口让她拿烤地瓜的时候,她都一度怀疑是自己听错了,不然一个刚刚扭伤了脚的人,一个走路都需要被扶着的人,怎么还会有胃口吃东西。
  胤祺没觉得自己这行为有什么毛病,就算扭伤了脚也不能饿着肚子不是,更何况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烤地瓜的香气,让人想忽略都难。
  太医匆匆忙忙而来,一路上急得不行,进门之前还特意用帕子擦了擦脑门上的汗,这骨头上的伤讲究可大了,万一他要是治不了,皇上一怒之下很有可能会迁怒于他,到时候身家性命,甚至全家的性命都有可能不保。
  要说太医院的太医也不容易,这工作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随时都有可能安不回去。
  不过,五贝勒爷这伤,太医仔仔细细的查看了好几遍,按照他多年的行医经验,这还真不是什么大伤,没伤着骨头,最起码没有骨折、也没有骨裂,单纯的扭伤而已,不过还是需要正骨,但真不是什么难事。
  “贝勒爷,臣这就动手,您忍着点儿。”太医很是不放心的嘱咐了一句,这要是普通人,他就让人帮忙按住了,免得正骨的时候对方挣扎,只不过这位是皇子贝勒,最是好颜面不过了,应该不乐意让奴才按住,更何况这也就是几下的事儿,并非不能忍耐。
  胤祺慎重的点了点头,他是没法知道太医是怎么想的,如果能知道的话,肯定立马让周围几个奴才把他按住了,更大的面子都已经丢过了,哪里还在乎这一星半点儿的,更何况跟兄弟们比起来,他也不是爱面子的人。
  太医手里头的动作很快,胤祺握紧了拳头,全身的每一根神经都紧绷起来,所以每一下的痛感都真真切切,不过真的只是三两下的功夫就完事儿了,这让胤祺很是松了口气。
  围观的毓秀一点忙都帮不上,所以有大把的时间在心里头吐槽,正骨之前特意提醒病人,这操作也是够够的了,一般而言,不应该都是趁病人还没有注意的时候,迅速正骨吗,这样痛感才没那么直接,也不会让病人产生那么大的恐惧感。
  上辈子她扭伤的时候,医生就是这样治疗的,身体感觉不到疼痛的时候,医生就已经操作完成了,呼痛声都显得有些多余,哪里像胤祺这样,太医还提前告诉一声,生怕注意力不集中,没办法好好感知那痛楚一样。
  光是正骨还不够,太医又给伤处抹了黑药膏,因为药膏要在伤处停留好几日,所以用白色的棉布包起来,一层层的,把脚腕和半只脚都裹成了个大粽子,很显然之前的袜子是穿不上了,鞋子也一样。
  好在房间里够暖和,哪怕不穿鞋袜也没什么,只不过把脚包成这样,而且毕竟是扭伤了,所以行动必然不便。
  五贝勒的脚伤只是小问题,养上十天半个月也就没事了,不过俗话也说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保险起见,太医不会把日子往短了说,只能往长了说,“起码要养上一两个月,要想彻底把骨头养好,那得三个月左右,所以三个月之内,贝勒爷应当小心左脚。”千万别和今日一样,下着雪还去演武场骑马。
  瞧太医的手法和开的药方,胤祺就知道自个儿的脚上没什么大事儿,都怪府里头的郎中,没事大惊小怪,这样的伤都不敢上手,以至于让他派人去请了太医,在紫禁城中丢面儿。
  虽说扭伤是小事,但既然已经请了太医,胤祺就决定把它当作一件大事去对待,也免得让人觉得他是大惊小怪,摸不清楚情况就派人请了太医,当然更重要的是,年关临近,按照惯例,过年要进宫的次数太多,太过劳心劳力,旁的不说,光是磕头就足够膝盖和额头受的了,好不容易今年有这个机会可以告假,他自然不会放过。
  太医回宫复命之后,胤祺就立马让人跟衙门和内务府告的假,在来年2月份之前,都不打算去工部衙门了,也不打算进宫参加宫宴,至于给额娘、皇玛嬷和皇阿玛拜年这事儿,他倒是打算在年三十之前去一趟,一来是免得让人说嘴,二来也是让额娘和皇玛嬷放心,免得她们真担心自己出了什么事儿,那可就真成不孝了。
  康熙一早就得到了消息,胤祺是他的亲儿子,而且还是宜妃的长子,他哪里会不担心,早早的就派人去太医院候着,一有消息就给他回报,怕宜妃太过担心,还特意起驾去了翊坤宫,有他在,也免得宜妃慌了心神。
  哪承想,老五这么不靠谱,虽说脚伤不严重是万幸,但不过是区区的扭伤就着急忙慌请太医,未免也太沉不住气了,让他和宜妃都跟着担惊受怕,还好太后不知道这事儿,不然太后这么大一把年纪,可经受不住这样的惊吓。
  宜妃定了定心,“这孩子办事情也太毛躁了,都已经是当阿玛的人了,还跟小孩子一样。”
  康熙心里头很是认同,但是在宜妃面前,又不好直接点头肯定,只能安抚道,“在咱们俩面前,老五可不就是个孩子嘛,等他脚伤好了,朕就把他调去户部,好好磨磨性子。”
  要不是怕老五心性不定,其实调去军部比户部更合适,一来可以练习骑射,二来老大那个性子,定然不会因为老五就坏了规矩,但如今老大已经成了气候,不能把老五划到那边去了,不然的话,真能出事。
  至于户部,有老四在户部坐镇,性子那么较真的一个人,最是讲规矩不过了,老五若是去户部的话,也能板一板性子,总好过一直在工部游手好闲。
  后宫不得干政还是先帝立下的规矩,哪怕是自己亲儿子的职务,宜妃也不能说什么,她在宫中向来活得自在,靠的可不光是心大,更重要的是心里有谱,哪些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她心里都清楚,而且绝对不会越雷池半步,正是因为如此,当年皇上把老五抱到太后那里去的时候,她既没有反抗,更没有抱怨,甚至一开始都不会过于频繁的去太后宫中。
  胤祺的差事就这么定下了,不过一时半会儿他自己还不知道,养伤的日子确实惬意,不需要每日半夜起床赶着去上朝,也不需要每天都花一个时辰的功夫去练习骑射,舒舒服服的坐在屋子里,哄哄儿子、看看书,除了每日的两碗中药之外,一切都很好。
  对于毓秀而言,一切就没那么好了,这位爷养伤不去前院,反而留在正院,虽说扭个脚不影响自理能力,也用不着她伺候,人家吃饭穿衣样样行,脚绑成个粽子也不影响走路,但是一个大活人杵在屋里,多多少少都有些不方便,就像考试的时候监考老师站在旁边一样,一定会受到影响的,旁的不说,饮食上就要考虑病人的禁忌,吃个锅子,汤底都不能要辣的。
  弘晶倒是乐呵的很,满屋子里跑,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大的精力,要不是拘着他不让出门,可能早就跑出去玩雪了。
  爷俩偶尔还会鸡同鸭讲的聊一聊,明明除了‘阿玛’和‘额娘’之外,弘晶现在只会一些简单的叠词,比如‘肉肉’、‘桌桌’、‘粥粥’、‘甜甜’,反正差不多都是跟吃有关的,两个人凑在一块儿聊天的内容,绝对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么冷的天,毓秀轻易是不会出门的,而且胤祺就待在正院,她也不好把人撇下,自己去七贝勒府,七福晋也不好过来,至于三福晋,在府里头养胎呢,虽说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按理来说已经坐稳了胎,不过还是跟内务府告了假,不想为了三贝勒的面子,过年去宫里头受那个罪。
  之前三福晋怀弘晴他们的时候,可没有这样过,向来是把三贝勒放在第一位,其次才是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如今却是全然不一样了。
  毓秀今年是托了胤祺的福,也用不着去了,而且她也不打算在府里头大办,在正厅整两桌酒席,吃一顿年夜饭就算完事儿了,至于什么守夜、拜年……今年都不需要有。
  想一想,胤祺这脚扭的还挺值的。
  第44章
  想一想去年受的苦,毓秀心怀感激,亲自动手熬了一锅骨头汤,当然跟普通的骨头汤不同的地方是在于里面加了灵泉水。
  满人讲究大口吃肉,骨头汤很少会有人研究,所以毓秀让厨房准备食材的时候,厨房的师傅们还奇怪呢,剃干净了肉的筒子骨一般都会出现在穷苦之家,吃不起肉又想吃点荤腥,几文钱就可以拿好几根筒子骨回家,至于这些达官显贵,大概都不知道这个东西也属于食材。
  福晋确实是会吃,甭管是猪大肠,还是牛尾巴,总之是没有忌口的东西,如今连穷苦人家常吃的筒子骨也纳入食谱了,着实是……不走寻常路。
  上辈子,毓秀熬的骨头汤就只是骨头汤,用的并非是筒子骨,而是肉排骨,将上面的肉剃光之后,再把骨头用来熬汤,汤里面除了骨头,就只有盐、大蒜、花椒和香菜。
  不过虽然食材不足,吃法简陋,也耐不住毓秀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一边熬着自己的简易骨头汤,一边正宗的骨头汤做法,并且熟记于心,这不就用上了吗。
  厨房送过来的筒子骨,都是用热水焯过,去掉了血水和脏东西的,所以可以直接用,毓秀只需要把锅放到小炉子上,依次往里头放入灵芝、姜片、枸杞、筒子骨和足量的水,然后就是慢慢熬制的过程了。
  时间越久,灵芝和筒子骨里的营养熬出来的就越多,味道也就越香,两个大人还好,弘晶却是已经搬着自己的小绣墩坐在炉子跟前,眼巴巴的瞧着熬汤的锅子,一点儿都不矜持。
  这东西大补,毓秀不敢给弘晶吃多了,她自己也不敢吃太多,毕竟之前减肥的痛苦还历历在目,所以一个半时辰才熬好的骨头汤,大部分都给了胤祺,她和弘晶则是一人一小碗,是那种巴掌大的小碗,喝个三五口汤就没了。
  弘晶虽然人小,但是吃东西这方面确实继承了他阿玛和额娘,速度可是一点都不慢,喝完了自己碗里的汤,便迈开小胖腿跑到他阿玛跟前,眼睛湿漉漉的看着,两只小手紧紧拽着他爸的袖子,看着是可怜又可爱。
  不过,胤祺却是相当无奈,单手端着碗,另一只手下垂,就是被儿子拽住袖子的那一只手,还不到一岁半的小家伙,也不知道哪来这么大力气,他若是硬挺着不把手放下来的话,袖子勒的手腕还挺疼。
  “要不匀给弘晶点。”胤祺很快便妥协了,反正又不是什么稀罕东西,灵芝和猪骨头而已,要多少有多少,福晋若是想让他补身子的话,日日都可以煲这样的汤,用不着从儿子嘴里省一口。
  弘晶已经能够听懂一些话了,闻言转头看向他额娘,同样是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睛,本来毓秀看亲生儿子就有滤镜,小家伙又无师自通会卖萌,别说是骨头汤了,就是白花花的银子,她都能给。
  不过,“弘晶现在太小了,脾胃弱,别看这些是汤,但里面又是灵芝、又是骨头的,而且熬了那么久,很是不容易消化,喝一小碗就足够了。”毓秀先是跟胤祺解释了一句,可千万别跟着添乱了,弘晶眨着两只大眼睛那是湿漉漉,至于弘晶阿玛,同样的表情做起来那就是辣眼睛了,而且是相当辣眼睛,她可受不了。
  胤祺虽然已经是两个儿子的阿玛了,但是照顾孩子这事儿是一点儿经验都没有,也就没那么多的顾虑,不过就算现在知道自己考虑不够全面,也没觉得愧疚就是了,反正养孩子是福晋的事儿,养得好是福晋的能耐,养得不好,自然有嬷嬷和宫女查缺补漏,根本就没他什么事儿。
  跟大的解释完,毓秀再跟小的商量,“阿玛脚疼,喝了汤就不疼了,弘晶要是喝了阿玛的汤,阿玛的脚就会一直疼,所以咱们不能喝阿玛的汤,你看额娘也是一小碗。”
  毓秀边说着,边把自己的小碗拿出来给弘晶看,她尽可能说简单点,多多少少也能听懂一些。
  弘晶确实是听懂了,不光不再要求喝他阿玛的汤了,而且还蹲下来,对着他阿玛那只被包成大粽子的脚,“呼呼~痛痛。”
  胤祺这颗心啊,总算是体会到做阿玛的感觉了,酥酥软软,就像泡在温泉里一样。
  “真不愧是爷的儿子。”要不是手里端着汤,要不是左脚使不上劲儿,他这会儿肯定就把儿子抱起来举高高了。
  胤祺现在也觉得这脚扭的挺值的,当然要是那群倒霉兄弟不过来看他那就更好了。
  脚扭伤了并非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五贝勒府当然不可能大摆宴席,所以就算是兄弟和旗下的奴才过来看望他,也不可能在同一天过来,就算是组团来,那也是三三两两的。
  七贝勒府就在隔壁,所以最先过来探望他的是七弟,然后是三哥、四哥,当然这两个人是分开来的,估摸着剩下的兄弟在过年之前陆陆续续也会来。
  就像胤祺预料到的那样,刚喝完骨头汤,八弟、九弟和十弟三个人就一块儿过来,按理来说是不应该在正院见客,只不过他一个脚都受伤了的人,也就不必去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了。
  胤祺觉得没什么,毓秀就更觉得没什么了,她是正儿八经的嫡妻,又不是妾室,接待大伯子小叔子也是够格的。
  主人家没把这当回事儿,过来的三位客人却是惊奇的很,就算八贝勒这样和福晋感情深厚的人,也没在正院接待过兄弟,就算五哥如今脚受伤了,但是大家都知道,区区扭伤而已,未曾伤筋动骨,正骨之后的当天就可以走路,哪用得着这样。
  进了侧厅,三个人就更感到惊奇了,不过是几日不见,五哥脸色就红润多了,虽然还看不出胖瘦上的改变,不过三个人都相信等到过了年之后,效果就会很明显了。
  “我们三个来看看五哥,脚伤好些了吗?”先说话的是八爷,三个人已经习惯这样的说话次序了,哪怕这是九爷亲哥的府邸。
  作为亲哥,胤祺早就已经看开了,就算哪一日,老九为了老八上刀山下火海,他也不会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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