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本地马脱缰远山

  杨华想跟叔叔去打猎,主要的是看看叔叔设计的陷井,是否套住了野兽。叔叔告诉他,人多了不便于狩猎,若是仅仅去看看是否捕到猎物,倒是可以的。
  于是乎,叔叔回到屋里,拿起猎枪,穿上一件短袄,小腿以下打着绑带。并招呼杨华与恃卫也这样去做,三人背着枪,腰挎着刀就向山里出发了。
  一路走,杨华一路问叔叔狩猎要注意哪些事项。叔叔告诉他们,首先必须要荫蔽接敌,不要大摇大摆地走着,让猎物老早就见到你。
  那样的话,有的猎物会事先藏起来,待你一走近他的攻击范围,就会立即冲出来进行攻击。这样,你还没有打着猎物,便被猎物所伤。
  所以走路也要猫着腰,轻轻地前移,有时还得匍匐前进。见着不远处的猎物时,你就小心翼翼,慢慢接近到射程之内的有利射击位置,然后向其射击。
  有时候还得潜伏起来,静静地等候,不能有丝毫的动静,否则动物会非常敏感,发现你之后,会溜之大吉不说,还会攻击你。
  一路行走,一路解释,对着地形和丛林,一边讲解,一边察看。很快便来到了一处叔叔放置铁铗的地方,他要求大家小心行走,用耳倾听周围的动静。
  忽然间,林丛里扑闪扑闪几下,像是有动物在扑腾。叔叔跑过去一看,果然发现一只免子被夹住了双腿,在地上跳动着,挣扎着。叔叔将其双腿绑住,放在一个大大的网兜里。
  他们又一路前行,这时的山林越来越密,岩石也越来越陡峭,乱像。在一块平地处,叔叔设计了一组套绳,他赶过去看,果然套住了一只狍子。这只狍子足有几十斤,可以供几个人吃上几顿。
  收拾完毕之后,又一路前行。突然叔叔从背上取下枪,他们也跟着取下枪;叔叔猫着腰悄悄地向前走去;他们也同样紧跟而随。快接近一茂密的树林时,叔叔挥了挥右手,示意他们从各个方向包围那个树林。
  叔叔告诉他们,看他的手势往下压,然后一齐开枪。声音非常低,如果不看到他的唇,你根本难以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杨华跟恃卫点点头,于是他们向树林摸去。接近树林的时候,只听见里面一阵吼声,似乎许多动物在里面争食和嘶咬。
  围过去一看,只见一群野狗正在分食一头野山羊。那只野山羊是被一个套绳套住了双腿,正倒悬在半空中,被野狗们吊食得所剩无几。
  野狗们正泚牙裂嘴地相互对恃着,叔叔这时一挥手,他们三人一齐开枪射击,野狗们有的倒在血泊中,有的逃窜而去,剩下那只野山羊露出半身骨头在那儿荡着秋迁似的,晃来晃去。
  杨华将那只所剩无几的野山羊取了下来,同样装进那个网里。叔叔正在处理两只受伤的野狗,一只已经毙命的野狗。他把它们的四肢都捆了起来,然后用一根木棍穿着,抬着它们就往回走,准备回西棠屋。
  “回去怎么处理这些东西啊!”杨华问叔叔。他也是第一次跟叔叔出来狩猎,从来都还没见过这种场景,更不知道怎么样处理这些猎物了。
  叔叔告诉他,将这些动物的皮剥去,肢解成各个小块,抹上一些食盐,调料挂在厨房的灶上,让烟火去熏烤。吃的时候,再用开水一泡,将其外面的灰尘洗尽,然后进行爆炒,或者炖火锅,都非常好吃。
  杨华听其一说,口水都流了出来,似乎马上就见到那红扑扑的肉了似的。
  叔叔是中棠屋唯一的猎人了。以前西棠屋时还有几位,可他们搬去中棠屋后,就再没有打过猎。一是中棠屋不打猎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维持生计。而叔叔还坚持着打猎,是因为他本就喜好,再就是为了婶婶而坚持。
  杨华看着叔叔处理着那些猎物,非常熟练的样子,一件件挂在外面淋干血水。看着那一件件战利品,每个猎人内心都是欣喜若狂的。
  正在这时,他们又听到了那匹马的叫声,声音更加凄惨,仿佛其生命将到尽头。杨华叔叔听到此后,自言自语了一句:“又是那匹马在叫。它怎么转来转去没有远去呢?”
  他又跟杨华说:“我去将它弄回来,将来可以做个飞骑。”
  杨华说:“行,你看让我们怎么做为好?”
  叔叔告诉他,他俩从另一个方面向马叫的地方接近,待他们接近马时,不要急于去抓它,叔叔自有办法。
  杨华默默记住叔叔的话,与恃卫向马鸣的地方悄然走去。很快便接近了那马鸣叫的地方,一洼积水边。那马在饮着水,时而仰面长啸,时而低头打着呼噜,一只腿半悬在那儿,一直在刨着。
  悄悄地,叔叔走到马的跟前,轻轻地抚摸着它的背,又挠挠它的鬃毛。这是一匹矮马,白色的毛,看见很是精神。不过左前蹄受伤,不能着地,所以见他行走时都是一巅一巅的。
  叔叔告诉杨华,此马回家加以调养,是一匹很好的马。他将一块布包裹着马的前蹄,然后牵着它慢慢向村里走去。
  回到村里,他又在家里的旧箱子里翻腾着什么,不觉不知地又翻出来一些药品来。他将马蹄洗得干干净净的,又为其涂上药,然后再找一块大大的布将马蹄包了起来。马似乎清楚是为其治伤一样,很是配合着,一声不啃,也不抗拒。
  包扎好之后,他又从一个旧箱子里挑出几副马掌来,在马的蹄上试了几下,终有一副合适。于是,他把它放在一边,只待马蹄好后为其钉上。
  一切弄好之后,他又为其准备了一些食料,一此粗谷粉与麦秕放在一个盆里,放在马的跟前。矮马很快地吃起来,吃得很香。
  叔叔一看便知,这匹马定是嘉义的本地马,对本地的食料是如此的熟悉,品味是这样的不挑。因为叔叔所喂之食,也是本地人喂马惯用的饲料,而这匹马一点都不挑剔。
  杨华也觉得奇怪,便问:“叔叔,这匹马是本地马吗?”
  “是的,但不知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嘉义人对马匹是很关照的,怎么可能会让马随意跑出来呢?”叔叔回答,但疑问始终未能解开。
  “何由见得是本地马?”杨华怀疑地问。
  “一是从马的种类来看,它是本地有名的矮马。它便于在我们这些山路行走,又能耕地拉货,驮运物质也行,因为个子矮小,耐力也不错。食量不是很大,而且偶尔也可代步,所以许多人家都会养上几匹。”叔叔说着,又指了指马吃的饲料继续说:
  “二是从我刚才给其吃的饲料来看,都是本地马一惯食用的饲料,谷壳,麦秕再加一些精料之类的东西。其毫不拒绝,且吃来津津有味,十分正常。”叔叔又看了看杨华。继续开始说:
  “三是此马对我毫不介意,从不抗拒。当初我一接近它的时候,只要他明白我是为了接近它,并无恶意,它便不加以抗拒。因为本地马对本地人有一种地理上的融合,可形成天然的默契。”
  叔叔停了停,看见杨华恃卫他俩那痴呆的样子,他知道他们肯定是被马匹这种识别能力所折服了。
  “如果它觉得你不是本地人,便会有一个警惕和抗拒的动作,或者嘶鸣,或者前足提起,或者是后脚不断地踢土,以示防备。因为他担心你会伤害它,提前作好应战的准备,而这匹矮马没有这些反映。”
  叔叔娓娓道来,栩栩如生,恰恰印证所说,杨华与恃卫不得不佩服。这算是又长了知识了,这又是书本没有的,生活中出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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