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后娘[穿越]》
  作者:元月月半
  文案:
  刘灵潇洒一辈子,死前朋友问她有没有未了心愿,刘灵沉思半晌:没能结婚养孩子。
  朋友犯难,这可不好办。没等朋友开口,刘灵又说:生孩子的时候娘奔死儿奔生,指不定命就没了,还是算了吧。
  可惜话不能乱说。
  死了没进阎王殿,穿越成为宋招娣,老天还给她送来七个孩子,个个不是亲生。
  看文指南:六七十年代日常爽文。作者菌一贯写着写着变逗比。半架空!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种田文 励志人生
  主角:宋招娣,钟建国 ┃ 配角:钟坚强,钟抗生,钟向南 ┃ 其它:七八十年代,家长里短
  作品简评:
  不婚主义者刘灵穿越到上世纪六十年代,那个年代女人不婚是蔑伦悖理。刘灵不愿看到原主的家人被流言蜚语中伤,便选个条件好的军官嫁了,打算过几年就离婚。怎奈计划赶不上变化,老天爷给她送来七个孩子,想走也走不掉。
  文中人物个性鲜明,文风轻松欢乐,诙谐幽默,故事情节紧凑不拖沓,画面感很强,让人欲罢不能,值得一读。
  第1章 穿越而来
  “孩子她爹,你倒是说句话,招娣的亲事咱们该咋办。”
  “说啥?王家和钟家她哪家都不愿意嫁,俺总也不能拿刀逼着她嫁过去。”
  “可是钟家的人快来了,王家也等着咱们家招娣回话,一直拖着不是个办法啊。”
  “要俺咋办?去喊招娣起来。”
  “小点声,俺三更天起来上茅房,招娣屋里还有动静,俺估摸着昨儿夜里又偷偷哭呢。”
  …… ……
  宋招娣,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宣告投降的当天傍晚出生。
  一九六三年考上滨海师范大学,是小宋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名大学生。
  一九六三年,初秋,宋招娣带着村里、镇里以及县里奖的钱和她娘前往滨海市。
  下车后,娘俩没去滨海师范大学报道,而是先向一处筒子楼走去。
  正当晌午,筒子楼上上下下弥漫着各种饭菜香。宋招娣仔细对比手里的地址,又看到门上有个“钟”字,冲她娘点了点头。
  随即,宋母抬手敲门。
  片刻,门敞开,五十岁上下,面色红润,嘴角含笑的妇女出现在宋家母女面前。宋母扬起笑脸:“表姐。招娣,快喊人,这个就是你表姨赵——”
  “你怎么来了?”赵银眉头紧皱,闻到鱼腥味,往后退了退,满脸厌恶,打断宋母的介绍。
  宋招娣脸色微变,准备解释。赵银再次开口,极其不耐烦:“我这会儿正忙,没工夫招待你们,有什么事回头再说。”
  宋母的脸刷一下通红,异常尴尬。
  宋招娣留意到筒子楼里正在做饭的人都往钟家这边瞅,抓住宋母的胳膊:“娘,咱们走!”
  宋母踉跄了一下,扭头发现闺女神色不佳,胸口隐隐发闷:“那,表姐,俺们回去了。”
  从筒子楼里出来,宋母看着麻袋里裹着的两条干鳗鱼,脸色极为复杂:“本想给你表姨,唉,闺女,你带去学校。”
  “我身上有钱,赶明儿学校还给我钱,你带回家自己吃。”宋招娣回头看一眼筒子楼,忍不住咬咬牙,“以后别再跟她家来往。”
  宋母:“说啥傻话,再怎么说也是你表姨。”
  “那俺不说!”宋招娣一个姑娘家到滨海市上学,第一次离家百里地,整个小宋村的人都不放心。
  宋母想到她姨的闺女改嫁到市里一户姓钟的人家,便找村里人换两条大鳗鱼,希望表姐看在鳗鱼的份上帮她照看一下宋招娣。
  宋母听着声音不对,扭头一看闺女眼眶微红,想哭却强忍着,鼻头一酸:“是爹娘没本事,害得俺闺女跟着俺——”
  “是的,没能摊个好亲戚。”宋招娣打断母亲的道歉。
  宋母顿时哭笑不得。
  宋招娣哄好她娘,心里却沉甸甸,表姨赵银看见她们像看见蛆虫似的表情始终挥之不去。
  入学半年,被海风吹得黝黑的皮肤变白,圆脸大眼高鼻梁,长挑身材的宋招娣没了土气,抿嘴一笑,梨涡若现。回到家中,宋招娣迎来全村人夸赞,无外乎上了大学果然不一样。
  一九六四年,正月,过了个好年的宋招娣气色更佳,回到学校里,宋招娣也成了滨海师范大学里的一道靓丽风景。
  没过多久,便有胆大的爱慕者偷偷找宋招娣搭话。
  宋招娣对男同学的示好丝毫不感兴趣,无意中从同学口中得知对方家境殷实,还有海外关系。表姨厌恶的模样再次浮现脑海时,暗暗发誓要成为人上人的宋招娣接受了对方示好。
  一九六六年,开春,大三的下学期,宋招娣觉得跟对方相处有两年了,感情极好的两人论及婚嫁,宋招娣满心雀跃打算放暑假就带对象回家,对方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多方打探,宋招娣才知道她对象家庭成分有问题,怕“红小兵”查到他家,一家人偷偷搭船去港城了。
  对象逃跑,宋招娣异常难过,又怕学校里的“红小兵”查到她和对方是男女朋友,一九六六年五月初,学校一停课,她便以帮家里收稻谷为由跑回小宋村。
  此时宋招娣所在的红崖镇上的高中也停课了,宋招娣提前回村倒也没人怀疑。宋母倒是察觉到闺女神色不对,没等她理出头绪,就有人给宋招娣说亲。
  宋招娣刚失恋,没心情跟别人处对象。碍于男方的叔叔是镇领导,宋父不好得罪,便说宋招娣还没毕业,婚事等她毕业以后再说。
  对方父母认为宋家看不上初中没毕业,在工厂上班的儿子,非但没生气还觉得正常。毕竟宋招娣是建国后十里八村唯一一名大学生。托媒人去宋家提亲时,根本没指望宋家会同意。
  男方的叔叔也觉得侄子异想天开,知道他被宋家拒绝,就说侄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然也没去宋家说和。
  一九六七年,暮春时节,全国大学都已停课,上面又提倡知识青年下乡锻炼,红崖镇也迎来首批下乡锻炼的大学生和高中生。
  宋招娣也不可能再回城,架不住儿子央求的王家父母再次托人去宋家提亲。还曾提到一旦宋招娣嫁到王家,他们就找关系把宋招娣安排到镇上教书。
  宋招娣有些犹豫,不过,她着实看不上王家人,便没有松口。
  宋父宋母也不舍得逼打小聪明,长大后居然考上大学,给家里争光,如今还在村办的小学里代课,能给家里赚工分的小闺女。
  宋家以招娣还小为由再次推了王家。王家也看出宋家不想跟他们结亲。
  王得贵在镇上碰到宋招娣一次就对其念念不忘,发誓非她不娶。王家父母为了儿子,去求王得贵的叔叔出面。
  一九六七年九月十日,周日,王叔叔骑着二八自行车前往小宋村。
  村民看见他就笑,纷纷问是不是来给王得贵说媒。
  王家叔叔老脸通红,想继续走又怕村民觉得他落荒而逃,便下车说他只有一个侄子,偏偏非宋招娣不娶,他也没办法,只能亲自跑一趟。
  村民告诉王得贵的叔叔,宋家来客人了,是宋招娣的表姨,从滨海市来的。
  王家叔叔不相信这么巧,推着车子到宋家门口,听到从里面传出来的普通话,透过门缝往里面看了看,有个女人衣着还挺好,不像是村里人。王得贵的叔叔见状,也就没进去,直接推着车子走了,打算改天再来。
  赵银早年死了丈夫,就改嫁到滨海市钟家。刚嫁到钟家时,赵银对两个继子很好,后来怀孕了也没亏待钟家两兄弟。待她生个儿子,一出月子就把钟家兄弟赶去公公婆婆家,什么叫翻脸无情,钟家两兄弟算是切身体会到。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钟家两兄弟正长身体的年纪,被继母赶到爷爷奶奶家,因爷爷奶奶工资不高,两兄弟不敢敞开肚皮吃,经常半夜里饿醒猛灌水。
  一年后,十六岁的钟家老大去国营服装厂当学徒,没有多少工资,好歹兄弟俩不用勒紧裤腰带,半夜里起来猛灌水。而钟家老二也争气,得知上大学不要学费,学校还给钱,挑灯夜战考上滨海海洋大学。
  收到通知书那日,赵银终于想起这两个继子,随即把钟家兄弟接回家住。可惜,钟家兄弟早已被后娘伤透心。
  在家用过晌午饭,两兄弟再次回到爷爷奶奶家。
  钟家出个大学生,即便还没去学校报道,以前瞧不上钟家兄弟的人都带着东西去钟家道贺。
  没过几天,还有人要给钟家老大说亲。不过,钟家老大跟他爷爷奶奶挤一个屋,娶了媳妇也没地方住,便全部回绝。
  后来钟家老大用自己攒的钱和钟家老二在学校里省下的钱在街角买块地,盖三间泥瓦房,房子落成才请别人给他介绍对象。
  钟家老二有出息,托了弟弟的福,钟家老大结婚那天亲戚邻居都带着礼物或者钱去道贺,包括狠心肠的赵银。
  可惜,钟家老二依然不喜欢这个继母,毕业后就前往申城,离家远远的。
  大学生在军队里可以说凤毛麟角,因此钟家老二一入伍便是海军少尉。
  赵银看着继子穿着军装回来,不敢苛待钟家老大,也不敢找老大一家麻烦了。面上笑嘻嘻,心里不断诅咒钟家老二死在战场上。
  也许是赵银的诅咒生效,钟家老二的媳妇横死街头,撇下三个孩子。
  钟家老二是个军人,没法照看孩子,把三个孩子放到大哥家。钟家老大愿意帮弟弟看孩子,可是他们家还有俩孩子。
  钟家爷爷奶奶已去世,公公婆婆不可能帮着看孩子,钟大嫂一人看五个孩子,根本照看不过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钟大嫂建议小叔子再娶。
  钟家老二没意见,只是担心没人愿意嫁给他,而愿意嫁给他的人又照顾不好仨孩子。
  这事不知怎么传进赵银耳朵里,赵银就跟钟大嫂说她有个人选,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嫁人。
  钟家大嫂不信继婆婆能干出什么好事,可是别人一听老二有三个孩子,想都没想就摇头拒绝,导致钟大嫂只能把希望寄在狠心肠的继婆婆身上。
  随后,赵银带着几斤青菜、一斤梨,一斤炸果子和半斤猪肉去小宋村说亲。
  宋招娣依然没忘记四年前,她和她娘去钟家时,赵银有多瞧不起她们,也觉得赵银此次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什么好心。
  乍一听赵银来了,宋招娣都没收拾一下,围着粗布围裙就从厨房里跑出来。
  不去村里小学上课的时候,宋招娣就帮家里干活,跟她娘一起到海边捡海瓜子。整日里风吹日晒,回家一年多的宋招娣又变成又黑又瘦的土妞。
  赵银打量宋招娣一番,很是满意,紧接着说她给宋招娣说门亲事,不是外人,是她第二个继子。
  钟家老二是大学生这件事,宋家人听亲戚说起过。宋母估摸着钟家老二的年龄,就问他快三十岁了,怎么还没结婚。
  赵银说结婚是结婚了,婆娘前些日子死了。
  宋母不算顶聪明也不傻,没有问钟家老二有没有孩子,而是问娘死了孩子咋办。
  赵银心里咯噔一下,以为表妹知道老二有孩子,尴尬地笑笑,就说要是没孩子,凭钟家老二的条件也轮不到宋招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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