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

  程风迫不及待地按动车钥匙,打开车门:你快坐进去看看,喜不喜欢。
  叶霖一边揉着眼睛一边钻进车里,过了会儿他惊喜的声音传了出来:老程,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牌子的零食?
  程风探头进去,只见叶霖抱着车里随车赠送的零食大礼包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很喜欢这个礼物,谢谢你,亲爱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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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程风连忙否认:不,不,不,这不是你的礼物。
  叶霖皱起眉头:不是给我的,那是给谁的?
  程风:是给你的。
  叶霖看着他,眼里有些怀疑:究竟给谁的?
  给你的。程风把车钥匙塞进他的手里,我的意思是,这辆车才是给你的礼物。
  车?叶霖重复了一遍,从车里钻了出来,这辆车是给我的?
  嗯,喜欢吗?
  喜欢。叶霖往后退了两步,欣赏着这辆车,但过了会儿,他说,老程,这车我不能收。
  为什么不能?
  它太贵了。
  为了让男友接受这份礼物,程风开始吹牛皮:贵吗?它一点都不贵,对我来说就和一根牙签一样便宜。
  叶霖怀疑地看着他。
  于是程风开始咳嗽:开玩笑的,但一辆车对我而言,确实不算什么。我想,事到如今,我有些话要和你说。
  叶霖:你想说什么?
  程风动情地说:之前你没有因为我的贫穷而离开我,反而将你拥有的一切与我分享,我很感谢。与此相同的,我也希望能将我的一切与你分享。在我心里,你就是那个我想牵手一辈子的人,我们不分彼此,我的一切都属于你。所以,能不能请你不要拒绝它,它只是一份礼物而已。
  叶霖望着他,眼里半分是感动,半分是犹豫:你说的对,或许这是我的问题,好像比起你是个穷光蛋,我更难习惯你是个高富帅。但如果我收下这辆车,我怕我晚上会睡不着。
  怎么会呢?这是我送的,又不是别人送的。程风想了会儿,说,车都买好了,也不能退货,我家车库比较小,没有地方停,你就当免费替我保管这辆车吧。你要是不肯收下,我还能把车给谁呢?或许只能把车送去报废了。
  那好吧。叶霖这才答应,那我姑且替你保管一下?
  程风:请你替我保管它。
  两人都喝了酒,没法开车,这辆车的牌照保险也没办齐,于是他们将车先留在餐厅外的停车场里,等证照齐全了才送去叶霖小区的停车位。后来程风补充,他连停车位也搞定了。
  两天后,这辆汽车出现在了叶霖家小区的底下停车库里。
  叶霖穿着睡衣睡裤,大晚上得到停车库里遛弯儿。看着这辆崭新的黑色汽车,他的心情相当复杂。一方面觉得男朋友对他挺好的,心里甚是甜蜜。另一方面,又觉得收下男友一辆车,很有负担。他在网上查了一下,奔驰最便宜的车型也要二十多万,实在不是个小数目。
  虽说这辆车名义上是替程风保管的,但这辆车的车主却是叶霖。程风大约是从公司hr那儿获取了叶霖的身份证件信息,直接将车和拍照都办在了他的名下。
  这要是其他人,找了个富二代男友,还收到一辆小汽车,或许已经开心得打起滚来了,但叶霖除了觉得有所负担外,还担心起了小区的安防工作。
  他所居住的小区已经设备老旧,物业公司也是不知名的小公司,每天只放两名保安在门口懒洋洋地坐着聊天。之前就听说过好几个邻居停在楼下的自行车被偷了,放了这么一辆新车在车库了,该不会被偷吧。
  小区的停车库已经很久了,半面墙被刷成白色,半面墙被刷成绿色,墙面已经泛黄,蜘蛛网布满了角落。只有几只型号老旧的监控摄像头挂在角落里,也不知道有没有打开,这怎么能叫人不担忧呢。
  于是叶霖冒着喂蚊子的风险,到地下车库视察。幸好汽车还安稳地停在车位里,表面蹭亮流畅,连一丝划痕都没有。
  就在此时,叶霖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点开屏幕,是程风发来消息:方便视频一下吗?
  等一下。叶霖回复,立刻找到楼梯,离开地下室,到了地面上,现在可以了。
  程风发来了视频通话的请求,叶霖点击同意,手机屏幕上便出现了程风有些陌生的脸来。
  程风:你在哪里?
  叶霖:我在家门口散步。他可不想被男友知道自己在给汽车当保安。
  程风:嗯,散散步对身体好你有没有想我呀?
  叶霖:有一点。
  程风:才一点吗?
  叶霖:
  程风笑了两声,将镜头一转:我给你看我家的停车库。
  手机镜头略微有些抖,但将画面清楚地拍摄出来。这是一间干净敞亮的停车库,设计与装潢有一种现代科技感,看起来不像在地下,更像在地上,因为画面的顶上隐约露出三角形的顶棚来。地上划着整洁笔直的白线,将车位一个一个分隔开,而每个车位里都停了一辆或炫酷或气派的汽车,停了整整两排,连一个空位都没有。
  程风突然开始凡尔赛:看到吗,我没骗你,我家车库太小了,放不下多少车。
  叶霖:
  程风:所以新车只能停在你家楼下。
  没想到程风还在为礼物的事儿烦恼,为了让他心安,特意把车库拍给他看,叶霖心头一暖,对他说:好的。
  程风:我没想到送你一辆车,会给你增添这么多烦恼,是我想得不够周全。我当时只是单纯地想送你一份礼物,希望它是实用的,希望你会喜欢
  叶霖不可控制地内疚了:我喜欢这辆车,会好好开它的,谢谢你,老程。
  程风将镜头转回来,一张帅气的脸怼在屏幕上:那你肯接受它了?
  嗯。叶霖说,以后我们出去玩,我可以载你。
  程风嗯了一声,有些兴奋地说:其实我还想买套房送你,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去看房?
  叶霖连忙摇头:不要了,不要了。
  程风叹了口气:那等以后吧,等你习惯了再说。这两天比较忙,都没见你,想你了。明天下班后,我们老地方见?
  嗯,老地方见。叶霖的脖子和脚踝开始发痒,我好像被蚊子咬了,先不和你说了,拜拜。
  两人匆匆结束了视频通话。
  叶霖又去停车库绕了一圈,确定车还在,才坐电梯上了楼。回到家里,他拉开裤管一瞧,脚踝出被咬了两个大包,照镜子时又在脖子那儿找到另一个大包。三个包奇痒无比,肿得很大,应该是毒蚊子咬的。
  他一边挠着蚊子块一边想,如果有钱的是他,而不是程风,他也会将自己的一切都与程风分享,给他买房买车的。这么一想,心里轻松了不少,叶霖不带负罪感,轻松地入睡了。
  第二天叶霖没在公司见到程风,程风最近有个新项目要忙,主要在总部和项目点两地奔波。这天是周五,大家都没什么心思上班,整间办公室弥漫着一种懒散的氛围,连隔壁打电话的同事都拖着尾音在说话。
  自从老李得到取消个人工作分析的通知,与hr通完电话后,他的一颗心终于松了下来,恢复了原来佛系的工作态度,不论做什么都不紧不慢的。下午的时候,老李给大家订了奶茶外卖,之后大家便默契地摸起鱼来,一边工作一边聊天,气氛十分轻松祥和。
  到了下班的时候,同事们纷纷鱼贯而出,叶霖却收到来自程风的消息,写的很简洁:我有点事情要忙,大概八点半到,你先吃晚饭。
  叶霖不免有些扫兴,但体贴地回复:好的,我等你。我们老位置见。
  在以前的岁月里,叶霖都是一个人,那时从来没觉得过寂寞。但遇见程风之后,在这样的夜晚一个人吃饭就会觉得孤独。或许也没那么夸张,只是有点想他罢了。
  与程风约会的时候,他会在选餐厅上花些心思,或者选择环境好一些的餐厅,或者选择有特色餐食的地方,总觉得这样就会与程风留下美好的回忆。当一个人的时候,比如说现在,他就会走进快餐店,怎么省事儿怎么来。
  吃完晚饭,叶霖时不时地看一眼手表,感叹时间为何突然过得这么慢。他决定早些去酒吧,免得他们常坐的吧台位被人占了。
  程风说的老地方,就是他们常去的那间体育酒吧。这家酒吧已经开了一段时间,但生意仍然不见起色,叶霖有些担心它会不会就此倒闭了。当他进入酒吧的时候,里面空空荡荡的,没几个客人,于是他顺理成章地占据了他和程风每次来都坐的老位置。它是吧台边上,靠近角落的一个双人位,毫不起眼,无人打扰。
  叶霖点了一杯鸡尾酒,边喝边等程风。程风没来的时候,他会回想两人以前在这里聊过的天,说过的情话。于是在这里,时间的流动变得稍微快了一些。
  八点二十分的时候,他为程风点了他常喝的饮料,吧台的调酒师开始激情地晃动调酒杯,冰块,酒精与金属碰撞出诱人的声音。叶霖带着些倦色,静静地看他表演。
  在调酒师将漂亮的液体倒入酒杯的时候,叶霖的边上有人入座了。叶霖一转头,只见来人穿着一身宝蓝色西装,系着同色系领带,梳着背头,身材高瘦,面目英俊。
  怎么来得这么晚?我等了你好久!叶霖报复性地将手伸到他的大腿边,带裤子带肉地扭了一下。
  程风立马嘶了一声。叶霖哈哈一笑,只见程风脖子根的地方有一块红色的印记:你也被蚊子咬了?我也是,太巧了吧!他说着拉开自己的领子,露出他的蚊子包。昨天咬他的蚊子狠毒,蚊子包很红,摸起来硬邦邦的,痒的要命。
  程风面露尴尬,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调酒师将调好的鸡尾酒递了过来:叶先生,您要的酒好了。
  叶霖将酒杯推过去:给你点的,我对你好吧?
  程风接过酒杯,晃了晃,对他笑了一下。不知为何,叶霖觉得他笑得有些放浪。
  就在这时,叶霖的手机振动起来,他刷开屏幕,来自程风的消息赫然跳了出来:抱歉,霖霖,临时有事,今天没法见面,明天补上。后面配上了个求饶的表情。
  叶霖呆了一呆,僵硬地转过头,看向面前的程风:不好意思,我好像认错人了。
  那人端起酒杯:没关系,你请的酒味道不错,就是我的大腿肉有点痛。
  他的大腿根那儿的西装裤还皱成一团,大概也捋不平了,叶霖只能赔笑:真的不好意思,你和我朋友长的太像了我就轻轻地拉了你一下,不会很痛吧?
  轻轻地拉了一下?
  我就轻轻地把肉拉起来
  嗯?
  再轻轻地转了一下
  好吧,不算痛。那人说,我姓刘,你的朋友也姓刘吗?
  叶霖:不,他不姓刘。
  刘先生扬了扬眉毛:我以为他也姓刘呢,我们怎么滴也该是亲戚,不然怎么能认错呢。
  实在对不起,要不我替你买单,寥表歉意吧。叶霖再次诚恳地道歉,脸盲症真的害死人啊。
  但刘先生摇了摇手指:你已经请了我一杯饮料,之后的消费都由我请你吧,你应该懂我的意思吧?我的车就在
  不,不,不,我请你。叶霖抓起桌上自己和刘先生的账单,冲去门口的结账台,付了钱便匆匆逃离了酒吧。
  今天晚上真是糟糕透了!
  第13章
  恋爱辅导群沉寂了些许日子后,狗哥带来了有趣的八卦消息。
  万年单身狗:刘子龙最近翻车了,你们知道吧?
  渣男王炜栋:哪个刘子龙?
  万年单身狗:就是海隆集团的龙太子,海王﹒刘。
  渣男王炜栋:哦,那个浪里小白龙啊,他怎么了?
  万年单身狗:他说他遇到了芳心纵火犯,纵火犯放了把火,把他烧起来,自己却跑掉了。
  如果要盘点圈里的男神,刘子龙就和程风一样有名。两人同样的帅气多金,但出名的原因十分迥异。程风是出了名的铁树,恋爱绝缘体,不论什么样的美女放他面前,他都不带看一眼的。刘子龙则是出了名的蒲公英,只要一阵风就能将自己的种子散播到任何地方。他感情丰富,男女通吃,身边的伴侣换了又换,不带停的。
  狗哥将与刘子龙的聊天记录丢进群里:你们赶紧看,看完我撤回,千万不要传出去哦。
  狗给给刘子龙的备注是海王刘。
  海王刘:上次我在酒吧遇到一个人,我见他长得不错,很对我胃口,就去和他搭讪,结果没想到,娘希匹的,他竟然是个高手!
  怎么个高手法?你们要听是吧,行,但别外传。应该怎么称呼他呢?我只知道他姓聂,服务员叫他聂先生,我就姑且叫他聂小倩吧。
  聂小倩长得白白净净的,五官很清秀,带点书生气,可能是他看人的眼神带了点距离感,我看到他的时候,脑子里冒出四个字冰清玉洁去你的,什么小龙女,他是聂小倩!
  我看聂小倩一个人坐着喝酒,就上去搭讪。我已经做好被他拒绝的准备,以我的经验判断,他不是那种容易上手的人。但他一见到我,立刻化被动为主动可能是我太帅了吧,他根本把持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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