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沈寒山被盯得起腻,转过身挑起半边眉毛,没好气问:“你们瞅啥?”
  小姑娘还没见过这种画风狂乱的男人呢。
  毕竟这世道人心叵测,文艺小忧伤大行其道,很难找出这么缺心眼儿又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帅哥,挨个跑过来看着他问:“帅哥,你是明星吗?”
  沈寒山皱着眉头想:你见过穿大裤衩出来的明星啊?
  不耐烦地回答:“不是,边儿去。”
  另一个姑娘又问:“那你是新来的主持吗?”
  沈寒山刚想开口否认,想想又突然轻咳一声,挠着头发,破天荒的笑了起来,臭不要脸地回答:“偷偷告诉你们,哥是主持家属。”
  小姑娘们被这一笑弄得心猿意马,也不管眼前这人是谁了,张嘴就喊着要他的签名。
  沈寒山以前玩儿乐团的时候,比这还严重的神经病都遇见过呢。
  不慌不忙地接过姑娘手里的水性笔,低头在那递过来的本子上刷刷刷写下两颗刚正大字——“雷锋”,然后昂首挺胸往楼外头走去。
  吴思思从楼上下来,恰巧就看见这一幕了,走到沈寒山身旁,叹口气问:“你没事欺负几个小丫头做什么啊。”
  沈寒山“啧啧”两声,一脸正经地回答:“我这是欺负她们啊?我这是用行动教育她们社会的险恶,让她们好好用三个代表八荣八耻武装自己,不要被资本主义糖衣炮弹攻陷了灵魂。”
  吴思思一向知道沈寒山满肚子歪道理,也懒得和他斗嘴,往外走了一段,看见那个经常自己挑着个担子来卖水果的老太太,开口说了句:“你在这里等等我,我去买点桃子。”
  沈寒山点点头也没多问,走到自己的车前,刚准备打开车门,“吧唧”一声感觉踩着了一个什么东西,低头一瞧,发现是一只鹦鹉的尸体,死相挺惨,旁边的车盘底下还蹲着一只奶白色的流浪猫。
  这猫他认得,来的路上,他一时兴起给这厮喂过点零食,没想这会儿这小东西还知道来跟自己报恩,就是这报恩的东西看着有点儿渗人。
  沈寒山一脸尴尬地看着那鹦鹉,想着应该是从不远处那个“苗苗宠物店”里抓出来的,心里一时不禁生出一点儿愧疚之情。
  可他手上又没有垃圾袋,只能从车里拿出沈妤之前送给他的一个礼物,把外头那个扎着蝴蝶结的包装袋扯下来,蹲下身把鹦鹉的尸体包进袋子里,小心翼翼地跨过草坪,放到那宠物店的后面,算是让它“魂归故里”。
  他觉得自己这事儿做得挺地道,毕竟咬死这鹦鹉的又不是自己。
  但没想才过了一会儿,宠物店那头忽的就响起了一个巨大的骂声:“哎唷这是哪个挨千刀的,把老娘店里死了的鹦鹉偷出来,还他妈的绑了个蝴蝶结!”
  沈寒山瞬间僵硬在原地,低头看着那猫,那猫也在看他。
  吴思思回来瞧见这相对无言的一人一猫,有些疑惑地问:“怎么了?这是你的猫啊?”
  沈寒山僵硬地扯着嘴角,一脸尴尬地回答:“不,我可养不起这神仙。”
  说完打开车门直接钻进去,没想门还没关,那猫“喵”的一声也动作格外敏捷地从外面蹿了进来。
  吴思思见状,捂着嘴轻声笑:“这是只流浪猫吧,我感觉它和你挺有缘的,要不,你就收养了它吧,你以前不是挺喜欢猫的吗。”
  沈寒山回过头去,看着那蜷缩在后座里,一脸可怜兮兮的白猫,耳边又响起了那头店主的骂声,叹一口气只能发动车子往外开去。
  这个时候,逃离“案发现场”才是最主要的。
  最终两人还是决定把这猫收养下来。
  花了千把块钱在吴思思小区外头的一个宠物医院给它洗了个澡,又检查完一遍身体,打了几针预防针,弄得快到六点了才回到吴思思那个二室一厅的出租屋里。
  这个小区是吴思思最近加了工资才搬过来的,因为离单位近,地段不便宜。
  这会儿沈寒山带着老白刚一走进房门,一股子淡淡的花香就迎面扑来,打眼一看,是吴思思养在窗台边上的栀子开了,白白的一束,看着和整个家里的装潢一样,简单平实,透着点儿温馨的味道。
  沈寒山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有一个疑惑。
  那就是为什么当他和吴思思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心里会感觉到特别的踏实平静。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甚至都不用说什么话,只要她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他就觉得那地儿也是能一直待下去的。
  吴思思可不知道沈寒山的这些小心思。
  走到厕所,拿出一个半高的小凳放在他面前,低着脑袋说:“按你的身高,应该换灯泡这个凳子够了吧,如果不行我就去楼下借一个梯子。”
  沈寒山回过神来,僵硬地点点头,轻咳一声道:“不用,够了,灯泡呢。”
  吴思思“啊”了一声,这才想起来灯泡还没给人家呢,立马转身跑到电视柜前蹲下,把头发往耳朵后面一撩,低头开始寻找。
  沈寒山看着她的动作微微一愣,默默地走过去蹲下,猛地从背后一把给人抱进了怀里。
  吴思思被他吓了一跳,脖子都微微泛起了红,小声喊着:“你做什么呀,我找灯泡呢。”
  沈寒山撅了撅嘴巴,干脆把脑袋埋在她的背上,左右摩擦了一会儿,沉声回答:“谁让你撩我。”
  吴思思觉得可冤枉了。
  她正正经经蹲着找个电灯泡,怎么就撩了他了。
  不服气地喊:“谁撩你啦,你自己不想好。”
  沈寒山“哼”了一声,开始强词夺理:“你知道老子就喜欢看你撩头发,你这还不是在撩我!”
  吴思思都差点没被这臭不要脸的给气乐了。
  使劲挣开他的手,站起来,居高临下地说:“那能一样吗!沈大狍子,你要是不想我赶你出去,就给我老老实实去换灯泡,等下我高兴还能给你做几道好吃的菜,不然,你现在就带着你的老白好走不送。”
  沈寒山这下才感觉到一点儿过去吴思思的影子,坐在地上,“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站起来,捞起旁边的老白,一脸任劳任怨的模样,叹气道:“好好好,孤苦无依的大狍子去换灯泡,老白啊,你说你爹为了两口吃的容易么。”
  老白挺通人性的,这会儿还真象征性地喵地叫了两声,把吴思思逗得乐不可支,转身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着里面的菜,轻轻叹起了气。
  她想,自己的确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做饭、吃饭了。
  自从母亲病逝,吴思思的生活就和以前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心理上也开始有些排斥旁人过分的亲密。
  她不会承认,在她还没有成熟甚至年少轻狂的时候,是沈寒山给了她某种莫名的安全感;她也不会承认,在两人阔别多年的今天,当她再一次看见他的脸,或许只是一瞬间,她的心里其实也是怀念的。
  沈寒山按着吴思思的要求装完了卧室和阳台的灯泡,还顺便检查了一边家里的其他线路。
  在她卧室逛了一圈,看见书柜上那一排排养生的书籍,躺在她的床上闭上眼睛,闻着被子里的味道开始昏昏欲睡起来。
  好一会儿才从卧室出来,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吴思思的脸,笑着说了句:“你别说,这么些年,还真挺想你那手卤牛肉的。”
  吴思思偏头看他一眼,洗了手没有回答,只是问:“你还是不吃青椒和葱吧?”
  沈寒山愣了一愣,点点头答:“是啊,你还记得。”
  吴思思脱下身上的围裙,笑说:“你那时候多霸道啊,自己不吃,其他人也别想吃,想忘记都难。我下去买点生姜,你帮我看着汤,如果鼓出来就把火开小一些。”
  沈寒山下意识地“哦”了一声,直到吴思思关上门,他才回过神来,抱着老白举起它的爪子,一脸得瑟地问:“怎么样老白,我这媳妇儿还成吧,她以前装的,其实爱我爱得不行了都,真的,这么久了我不吃什么她都记得。”
  老白难得的翻了个白眼,“喵”了一声转身从他怀里挣脱出来,抖抖身上的毛,直接往沙发上一蹦,蜷成一团,做出一副“拒绝”的样子。
  沈寒山没有得到老白的精神慰藉,也不气馁,反而愉快地哼起曲子,一边拿勺子舀了点儿汤,一边摇头感叹:“这他妈才是人吃的东西啊。”
  吴思思不知道此时的沈寒山正在对着自己的一锅汤感动不已。
  刚提着生姜进了电梯,抬头就看见电梯里站着的柳茗。
  柳茗和她算是老熟人了,几年前,两人是一批进北城电视台实习的主持人,住的宿舍也是同一个,只是后来乔允文留下她而放弃了柳茗。
  为这件事,柳茗和她的确结下了不小的梁子,这会儿看见吴思思手里的东西,柳茗立马嗤笑一声笑了出来:“怎么,听说你找了个男朋友,还是个穿人字拖、大裤衩的小混混?”
  吴思思面无表情地看着电梯的数字没有回答。
  柳茗却不准备放过她,举着手上的钻石,语气夸张地说:“所以说,人行得了一时的运,也不一定行一世的运。我当年虽然没能留在台里,但我遇着了我的未婚夫。你上次在电梯里也见过的嘛,对了,下半年,他就要升总经理了。”
  吴思思见电梯到达十六楼,依然没有说话,直接走出电梯,连句道别的话也没留下。
  柳茗却像是没有说够,跟着她也出了电梯,一脸得意地嚷嚷到:“吴思思,下个月我结婚,你有时间来参加啊,说不定婚礼上还能遇见合适的男人呢,虽然你的条件一般,但也总比你现在这个混混男朋友好吧。对了,这里以后我也是不会住了,得搬去我男人那里,他家里啊给我们在云和买了个复式房哦。”
  吴思思面无表情地掏出钥匙,冷淡地回答:“没有时间。”
  柳茗也没真想邀请吴思思去参加自己的婚礼,看着她打开门,立马勾起嘴角越发笑了起来,等看见门里站着的男人,她的笑意又忽的僵在原地,愣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沈总对思思的感情是有原因的,之后文里会提到,并不是无缘无故出现的哦。
  p.s.老旺已经哭晕在屏幕前,因为又一次争取出场机会失败,毕竟长得丑。
  第5章
  沈寒山倒是不认识柳茗,见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还以为这是又碰着一花痴了呢。
  皱起眉头,露出一点嫌恶的表情。
  低头接过吴思思手里的袋子,用嘴型问:“你朋友啊?”
  吴思思一边脱鞋一边摇头告诉他:“不认识。”
  柳茗听见这个回答不禁有些尴尬,轻咳一声,抬起头,稍微带了点儿迟疑地问:“你…是沈寒山?”
  沈寒山“啧”一声,脸上渐渐泛起一点怒意。
  他这人平日里唯我独尊惯了,见谁都要摆点儿谱,公司里的人一律喊他沈总,哥们儿喊他寒哥,就连袁晟那种傻叉都得喊一句老沈,除了他爹妈和吴思思还真没谁敢这么直呼他的名字。
  站在原地沉声道:“你他妈谁啊,老子的名儿是你能喊的吗。”
  这个回答让柳茗更加惊讶了。
  她没有想到,吴思思那个混混男友竟然会是杨希知曾经喜欢了六年的男人。
  杨希知是柳茗的发小,两人打小在一个大院儿里长大。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杨希知曾经疯狂迷恋过一个玩儿地下音乐的男人,就是眼前的沈寒山。
  那会儿柳茗还在北传上着学,下了课经常被杨希知拉着上华音后街的酒吧蹲点,不仅看着她把沈寒山的照片贴得满墙都是,还得替她照顾那一大摞屁用没有的破签名,简直烦人得不行。
  柳茗对沈寒山印象不好不坏,知道这人长得帅,但也知道这人只是长得帅。
  她因为爹妈从小离异,所以做事一向现实,干什么都带着三分功利,看人更是要连带着家庭一块儿看,像沈寒山这样的在她那里实在算不得什么正经男人。
  况且,当年他和杨希知上了床,知道杨希知怀孕之后不但没有出现,还立马玩儿起了消失,可谓毫无担当。
  可她不知道的是,当年那个和杨希知上床的男人其实压根就不是沈寒山,而是他们乐团的鼓手老秦。
  老秦家里也挺有钱,知道这事儿之后立马拿了一沓钱塞杨希知父母手里,正巧沈寒山那会儿忙着去瑞士留学,所以一来二去,就成了这么个没头没脑的样子。
  柳茗这时会想起这些陈年旧事,其实没有一点儿为杨希知打抱不平的意思。
  毕竟,她现在的这个未婚夫都还是从杨希知手上抢过来的呢。
  她就是今天瞧见沈寒山的真人,见他比照片上还要帅上不少,又是吴思思的男朋友,一时固态萌发、起了坏心思,想要抢过来玩玩儿。
  她这人一向没有什么贞操道德观念,现在的未婚夫那方面不行、人又挺蠢,所以在外面经常无法无天。
  沈寒山可不知道自己这会儿已经跟块五花肉似的被狗给盯上了。
  大快朵颐的跟吴思思在屋里好生吃了一顿,又切了半块西瓜,嘴里塞下两个桃,这才心满意足地拍起肚子来,顿觉人生有了半分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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