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 第111节
密密麻麻的,是蝎群。
这是宋捡第一次亲眼见到毒蝎,小时候看不清楚,再后来执行任务的区域基本都被战火扫平过,没有这种生物。
它们成群出没,动作非常快,而且竟然……这么大,和人类的手掌一样大了。宋捡记得小时候总是吃烤蝎子,挺好吃的。
但是它们有剧毒,能让人丧命。
这时候,两条黑曼巴蛇交缠着爬出来,它们是被毒蝎爬行的声音吸引过来的,可以看到活动目标,却没法伤害毒蝎。只有从觉醒者身体里诞生的沙漠生物才能被精神体伤害到。
“别过去。”宋捡先对它们说,才想起来,蛇类听不见。毒蝎显然是朝着帐篷的方向去,如果进去了,它们会咬到正在睡觉的向导。
宋捡从火堆里捡起一根还烧着的木棍,一步一步小心地走过去。他已经不是小时候的宋捡了,那时候自己只能躲在哥身后,终于轮到自己保护他。
保护向导。
他一开始走很慢,趁毒蝎群还没有靠帐篷太近,又变成狂奔,现在的他已经不惧怕蝎毒了,再也没有什么能挡住自己,张艺当了大夫,他那里一定有解毒的药物,宋捡只是……怕这些蝎子吓到哥和他们的狼。
但是当宋捡完全走近时,那些毒蝎先是朝他耀武扬威地竖起了尾部倒钩,随后马上撤退了。撤退的速度非常快,仿佛有什么不得了的天敌在旁边,要把它们一网打尽。
奇怪,宋捡莫名其妙地看着毒蝎爬向野草丛,消失不见,只好把手里的棍子扔掉。他又看了看小丢和哥的精神体,难道是这些蝎子感觉到了它们,才逃走的?
“你在干什么?”周允套着一件衣服,出来了。
宋捡先看到小狼哥下腹部的抓痕,昨晚,那里每一道血痕都被自己的舌头舔过了。“哥,刚才有蝎子过来,不过又被小丢它们吓跑了。”
“蝎子?”周允走到野草丛的边缘,沙面不平整,有细细密密的痕迹,这就是蝎群留下的,“谁吓跑的?”
“小丢啊,它们刚好从帐篷里出来。”宋捡蹲着把篝火整理好,“哥,咱们什么时候走?”
是小丢它们?周允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精神体正在缠绕小丢,两条蛇几乎要扭成一条了。他蹲在野草丛的旁边,随手摘了什么,再回去,亲手把东西放在捡的手里。
“帮我编头发。”周允笑着转了过去,坐了下来。
宋捡一愣。
“快点儿。”周允侧过脸,和他们小时候的坐姿一模一样,只是已经完全长大了,“编好之后,咱们先去和张牧道别,再走。”
“哦……”宋捡赶紧坐下来,抓起小狼哥还没长长的乱头发,用手指温柔地梳理。
头发不长,所以编不了多长,只能在后面扎一个短短的马尾,再把耳后的头发编一个麻花辫,扎进马尾里。前面还散着许多,但宋捡已经觉得这就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头发。
编麻花辫的时候,宋捡一直担心自己的手指不灵活了,这些年他都不敢回忆编辫子的手法,生怕想起来就生不如死。但这个担忧是多余的,只要给他几根野草丝,他就是营地里最会搓麻绳、最会编头发的人。
等他们再去找张牧,张灵已经醒了。她躺在床上看着宋捡和周允进来,周颢正在旁边无微不至地照顾她。
“你们来了啊?”张灵坐不起来,“听小艺说,昨天是你们给我输血。”
“太感谢你们了。”周颢熬得双眼通红,眼圈乌青,“我向你们承诺,以后营地里没有任何人可以驱逐你们,还有你们的狼。”
“可我们今天来,就是要先离开一阵……”宋捡磨磨蹭蹭地过去,乖弟弟似的蹲在张灵的床边,“小灵姐,肚子还疼吗?我昨天听出来了,你肚子里有两个心跳。”
张灵摸摸他的头发,无奈地笑了,还真的是两个小生命,不知道是福是祸。“小艺都告诉我了……为什么要走啊?”
“因为……因为有人要抓我们,等我们避避风头就回来。”宋捡的手又不经意摸到张灵的肚子上,“小灵姐,昨晚我也大着肚子睡觉了,真累,你可别累着啊。”
“最后几个月,总是会累的,只是嘴里没味道,总想吃酸梅,又找不着……”张灵笑着说,也担心他们,“谁要抓你们?”
宋捡当然不说。“你们不认识,那些人只针对我们,不会对营地的人做什么。等我们回来,你的孩子估计也生完了……能不能……能不能……”
周允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周颢,赶紧去捂宋捡的嘴巴,可是来不及了。
“能不能给我一个啊?”宋捡小声地说,“你一个,我一个。”
“啊?”周颢一脸迷惑。
“我帮你们养一个。”宋捡把手收回来,“而且……昨天我输血了,这个孩子等于也留着我的血,我会永远保护他,我……我哥也姓周,能不能……”
“我们去找张艺道个别,就先走了。”周允还是捂住了宋捡的嘴巴,皱着眉,把宋捡抱出了病床小隔间。
他知道捡的想法,小狗想要小孩儿,可是小狗不能自己生,现在还开始幻想怀孕。
宋捡被周允抱到旁边的隔间,刚好这个隔间是张艺的书房,他们进去的时候,张艺正拿着一个人类的头骨。
“小捡哥,你们来了?”张艺把骨头放下,自豪地展示自己的笔记本,“你们看,这是我学了解剖之后,自己画的面部肌肉和骨骼,还有一些重要的神经和血管。”
宋捡把本子拿过来,盯着笔记上的解剖图,静静翻看,看到手术日志的那几页,突然问:“你……你竟然能给人的脑袋动手术?”
“能啊,我厉害着呢。”张艺有些吹嘘的成分,但曾经真的取过弹片。
“真的吗?”宋捡的眼睛亮了,看到了希望,“能打开脑袋吗?”
作者有话要说:周颢:有种微妙的感觉……
第115章 甜蜜逃亡
“啊?”张艺懵了,怎么一提到开脑袋,小捡哥的表情这么兴奋?
说话的声音很小,可宋捡还是把张艺拉得更近。“嗯,脑袋里的手术,行吗?”
张艺不懂宋捡的态度怎么突然认真了,刚才那点儿吹嘘的笑容赶紧变换,成了一个认真的大夫。“脑袋里的也要看是什么病。”他把自己的笔记本拿过来,往前翻,“这些年我和其他营地里的大夫解剖尸体,这在医学上说,就叫实践,叫解剖学。但是很多病,没有临床的经验,我们也不敢会诊。”
“临床?”这个词,宋捡没听过,他读书太少了,“什么意思?”
“就是……”张艺想尽办法和宋捡解释,“就是,我们见过的病人太少了,如果真是脑袋里面的病,可能还不行,但是有弹片进入了,我曾经取出来过。”
“弹片?”宋捡又把张艺拉近,“有多大的弹片?进入的深吗?”
“就是这个。”张艺拿出笔记里夹的照片,“你看看。”
宋捡拿起照片来看,是一张黑白的,但是能看出这是一个剃光了头发的后脑勺。伤口已经缝好,而取出来的弹片,竟然有一颗子弹那么大。
“这是我做过的手术。”张艺脸上有些小得意,作为一个营地大夫,最骄傲的就是救人,“前两年,隔壁营地有一个人的脑袋瘀血,有一个很厉害的女大夫,她给那个病人做了开颅手术,释放脑压,我差得还远,但是我觉得再过十年我也可以。”
再过十年?宋捡看着那张照片,仿佛自己已经变成了剃光头发等待手术的人,只是自己等不了十年。“那……那你现在……是不是脑袋里有什么东西都能取?”
“这个……不好说。”张艺看着旁边那台发电机,“这个装备是我用几匹荒漠马换的,如果我有更多的设备,一定可以更精准。可是……现在我最担忧的是我姐,昨晚我和我爸商量过,等我姐能走路了,营地就向北边转移,北边的营地里有妇科大夫,他们可以帮我姐生产……”
“生孩子……也这么危险吗?”宋捡揉了揉自己的后脑勺问,看看自己平坦的腹部。
张艺点了点头,他很喜欢孩子,可是想到这些,他宁愿姐姐不生。“你看她的身体,全部都浮肿了……肚子上还撑开了纹路,生过孩子的婆婆们偷偷告诉我,那些纹路一辈子去不掉,我都没敢告诉她,我姐多爱漂亮啊。”
纹路?宋捡回忆起来,好像自己趴着听心跳的时候,确实看见了一些。但是他并不知道那是什么。
原来,竟然是因为怀孕而产生的。
“我真后悔没有早点儿学习,学习能力和知识太重要了。”张艺收好了笔记,“要想改善大家的日子,不能只知道躲来躲去,医学和种植都不能少。那些婆婆还告诉我,女人生孩子很危险,那个地方……可能还要缝针。生完之后,有的人永远都不会康复了,身体会不好。我担心周颢以后嫌弃我姐,我也担心我姐生不下来。”
“生不下来……”宋捡暂时把自己脑袋里的窃听器的事放下,反正内听装置都坏了,坏一辈子不取出来也没问题,“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没有接生过。那些婆婆告诉我的,她们都生育过。”张艺脸红了,他还没有妻子,营地里的同龄人早就有了孩子,所以提起妇科的手术他还会害羞,“生不下来的话,就要把产妇的肚子剖开,再一层层缝上,有的人能挺过来,有的女人就死去了。小捡哥,我真想我姐不生了,你懂吗?”
宋捡听得耳后发麻。
他见过战争,见过炮火和鲜血,他以为那就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事,最贴近死亡的时刻。却没想到,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危险,像死神挥舞镰刀,收割着人命。
可偏偏,世界上每一条人命,都是在母亲极度危险的情况下,出生的。
他赶紧摸到自己的肚子,前阵子还以为小灵姐怀孕只是会肚子变大,还想着自己也能受这个苦,现在他一点儿都不想开这种玩笑了。
周允在旁边假装翻医书。这些书都很旧了,显然被翻了无数次。书架旁边挂着一具人体骨架,每一根骨头上都写上了编号,标注了名称。
看来这就是张艺用来学习的工具,周允摸了一下,确实是真的人骨。当他转过身的时候,宋捡还在和张艺说着什么,他没有去听,也没有用精神丝去探查情绪,而是等到他们刚好说完,才过去。
“咱们该走了。”周允过去拍了拍宋捡的肩。
“你们要走?”张艺吃了一惊,“你们不是刚回来吗?为什么要走?要去哪里?”
“我们出去躲躲。”宋捡冲着张艺抱歉地笑笑,“原本……我还想保护小灵姐的孩子平安出生呢,现在我不得不走。但是你放心,等过几个月,这件事过去了,我和小狼哥一定带着狼群回来,继续保护咱们的营地。”
“走吧。”周允又催促了一次,他们走得越快,营地就越安全,“张艺,我们不在的这段时间一定要加强巡逻,在边缘地带设立倒刺和足够的篝火,让所有人保持警惕,天一黑就把孩子带进帐篷里。有什么事,就让李韩去找我们。我们一直往西走,他是哨兵,去西边可以在沙漠深处找到我们。”
“好的,我知道了。我给你们一辆手推车吧,你们的行李也不少,一路上多小心。”张艺点了点头,这些事,根本不用提醒。
因为每个营地都是这么干的,都有由强壮男人组成的巡逻队,用枪来保护营地。而父亲的营地之所以这么多年平安无事,全靠狼群的照顾。
告别完,宋捡跟着哥回了小帐篷,同时推回来张牧家的手推车。他们先把昨晚扎好的帐篷拆开,放在推车的上半部,再把毯子铺在下半部,轻轻抱了狼上去。
有一匹狼已经醒了,它动动舌头,舔了宋捡的手指一下。但其他的还没有苏醒,沉沉地睡着。宋捡又找了一件衣服,盖住它们的眼睛,再把零碎的家具搬上手推车,最后将小丢和哥的蛇放上来,牵好了小黑。
周允也准备完毕了,他把这几天存的食物和水挂在马鞍上,吹响了口哨。
狼群原本都在睡觉,听见了头狼的呼唤,逐渐聚集过来。周允最后又看了一眼营地,他也想留在这里,但是现在不行了。
“走吧。”他推着车,让宋捡牵着马,像很多年前一样,带着他们全部的家当,离开了营地。
这样一走,就走了好久。
大方向是往西边去,碰到有营地的迹象,他们会避开。周允太清楚移动基地的手段,他们一旦摸清了自己的方向,就会让人带队,带着大批s级哨兵来清扫沙漠,把自己揪出来。
关于自己向导的身份,周允还有很多想不通的地方,他也没有直接和最上层的人接触过,不懂那个地方的生存法则。
他只适合生活在沙漠里,带着小狗。
晚上,他和捡会搭起简单的帐篷,用盐水漱漱口,抓几把沙子扔进篝火里,听沙粒燃烧。狼群被周允重新清点过,一共六十八匹,那年他的狼有一百多匹,现在只剩下这么多。
可就算到了哪一天,只剩下一匹,那也是他的狼群。
宋捡这几天可累了,白天要跟着狼学习狩猎,晚上负责分肉。那些受伤的灰白色的狼全部醒过来了,只剩下双目失明的黑狼没有清醒。宋捡先给狼群分肉,再给昏迷的黑狼喂水,到了夜里风最大天空最干净的时候,他就和小狼哥一起躺在沙子里,看星星。
有时候,宋捡都会忘记他们是在逃亡,忘记他们的身后,可能就是穷追不舍的哨兵。哥总是说,天上的星星很漂亮,可是宋捡却觉得,哥看着他们的狼的时候,眼睛最漂亮。
比星星还闪。
他们还在路上找到了一片小型裂谷,石头的边缘上挂着零星崖蜜。这一次,爬上锋利岩石的人,变成了宋捡。
他在裂谷边缘脱掉全身衣服,笑容灿烂。“哥,我上去了,你帮我矫正方向!”
周允站在底下,并不愿意让捡去冒险,可是也拦不住他。或者内心深处他也不想拦,要想让小狗强壮,就要训练他。
可他看着宋捡用比自己还快的速度攀上岩石时,满后背的汗水流了下来。“九点钟方向,半米!”
岩石很多,各种形状都有,严重干扰了宋捡的视觉范围。但是向导的话,就像一双眼睛,时时刻刻给哨兵指路。宋捡听见了哥的喊声,纵身向九点钟方向一跃,动作敏捷,刚好抓住一块凸起的石尖,脚下还有落脚地。
“正上方,三米左右!”周允再喊。
宋捡快速行动,在陡峭的裂谷薄壁上也能宛如平地了。哥说哪个方向,他就往哪个方向跳跃,从来不考虑是不是真的有东西抓。
他完全信任了自己的向导,每一次腾空跃起的瞬间,都没有恐惧。每一次放任自己的身体听从小狼哥的命令,都是离崖蜜更近一步。
在他们的默契配合下,当天晚上就吃上了滚热的甜蜜。宋捡用小锅将蜜加热,裹着手指头,塞进哥的嘴巴里,感受哥的舌头。
周允已经脱光,他们面对面拥抱着,在篝火和狼群旁边,含着黏糊糊的蜜来接吻。他的手滑过自己哨兵的身体,抚摸他的背肌,感受他大腿的力量,他们的身上只穿着一层衣服,那就是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