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 第14节
小狼哥醒了,宋捡担任起照顾他的责任,这一次,他从前攒物资的好处全显出来了,背包里什么都有。
不能去找食,可肉干还剩下很多,宋捡摸着瞎切成小块儿,一口口往男孩嘴里递,吃完了肉,再喝水。
张牧送过几次水,要想活下去食物还是其次,水太重要了。一个养病的病人,可以在食物上节省,但没有足够的水就危险了。
男孩也知道这个道理,他跟着狼群长大,沙漠的各种可怕都是最常见的日常。受伤真算不上什么,狼群也会受伤,好好养养,就可以恢复。
可一旦缺了水,只能等死。脱水才是沙漠里最挨不过去的。所以等他吃够了肉干和果干就大量喝水,张牧送来的水几乎都被他喝掉了,只剩下维持宋捡生存的。
强壮的狼,必须保证快速复原,才能保护狼群。
宋捡倒是不缺吃不缺喝,他攒的食物太多了,满满当当一大包。罐子里还有崖蜜,到了晚上他切开来,先给小狼哥吃,自己再吃。
“小狼哥你醒着不?”宋捡先问问。以前哥不爱睡觉,很容易醒,这几天睡很多。
趁着他睡着,宋捡偷偷摸了几次小狼哥的脸,想用自己的想象力把这个男孩的样子拼凑出来。可是摸来摸去也想不出来。
只能感觉到,小狼哥的鼻子特别高,直愣愣得高,眼睛是凹下去的,睫毛刺刺的,和狼毛一样多似的。
男孩刚睡醒一觉,体力恢复很快。“在醒。”
“那你喝水不?”宋捡爬起来拿水壶,“要吃药药了……”
“吃。”男孩慢慢坐起来,腿上很疼。伤口是一条线,他盯着看,这条直线不是野兽留下的,也不是摔伤,是人类弄的。
受伤前他也不懂吃药,以为自己要死了。前几天,他时常觉出身体热。和中午被太阳晒的热法很不一样,体温变烫了,可心里……觉得冷。
很少感觉到冷的男孩,对身体不舒服有了直面的印象。宋捡还摸着他的额头,小声地求他千万别发烧。
原来自己冷是发烧了。
宋捡拿来水壶和蜜,把一小块蜂巢塞进壶嘴里,晃一晃,再喝水会变甜。他又摸出药片,非常小的一小颗,硬硬的,可是就是这个药让小狼哥退了烧。
“吃药药就好了,小狼哥你别怕,我有药。”宋捡把药片塞到男孩嘴里,赶紧递上水壶。
前天夜里,体温一直很高的小狼哥发烧了,吓得宋捡一夜没敢睡,用薄毯裹着他。
爸爸妈妈以前说过,人发烧就该死了,特别是受伤之后的发烧,除非有消炎药。宋捡把药片掰碎,怕睡迷糊了的小狼哥吞不下去,用嘴喂水,给他把药喂进肚子里。
发烧的人会变很烫,宋捡趴在男孩旁边,时不时闻闻他。血腥味没了,只留下淡淡的沙土味。好在两颗药下去,烧退了,宋捡握着仅剩的药片,仿佛握着小狼哥的命。
男孩用蜂蜜水喝了药,靠在背包上休息,眼睛里又出现了烁烁的光。他早就习惯受伤和流血,只是没想到,这次这么严重。
严重到他差点以为回不来。
晕倒之前,他好想回来。
“哥,吃果果。”宋捡又摸出几颗干燥的果子,汁水没了可味道还在。
男孩接过来,一口一个,一口一个。
宋捡偏着头听,很天真地笑了出来。“能吃东西就是好啦,我爸爸妈妈说,人只要还能吃东西就不会有事。小狼哥,我要给你上药了,你怕不?”
“不怕,上药。”男孩掀开薄毯,主动把左腿放出来。虽然他可以自己来,但享受小狗的讨好也很重要。
没有一匹狼不享受低位狼的上供。
“这个药水还有很多呢。”宋捡晃着碘酒瓶子,听听,看不见他就听水声。棉签是旧的,他不舍得扔,从背包里拿出来,摸着那道大口子涂药水。
“好大啊,它好大啊。”宋捡都不敢多摸,“小狼哥你怎么摔的?还疼不?”
“不,疼。”男孩的伤口已经结痂,上药不疼,但动作大了会有感觉,“不是,摔的。”
“啊?”宋捡把伤口涂满,用小手比对,伤口比手还长呢,就在左大腿的外侧,“好大啊。”
男孩收了腿,捡起旁边的肉干嚼着吃了。“是,他们。”
“他们?”宋捡缩着肩膀靠近男孩,“是别的狼吗?”
男孩摇摇头,又想起宋捡看不见。“不是,狼,是,他们。”
“他们是谁啊?”宋捡忿忿的,“他们干嘛打你!”
“要,杀。”男孩想了想,突然有了自我的概念,第一次在大脑里形成了自己,说出一个从来没说过的字,“我。”
宋捡赶紧抓起旁边的短刀,刀尖对准亮着的方向,那是帐篷口。“干嘛……干嘛杀你啊?他们干嘛啊?你……你别怕,我……我有刀,小狼哥我们会死不?”
男孩压住了宋捡的刀,他认出来,那些人就是用这样的刀,伤害了自己的腿。“不会,死。他们要杀,我。”
宋捡的牙齿开始打颤,好久没有上牙磕下牙了。
“他们,要,蜜。”男孩攥紧短刀的把手。最近这段时间,崖蜜少了许多。
“他们要蜜可以自己摘……干嘛欺负咱们?”宋捡委屈的小脸在男孩肩头挨着,“咱们是小孩儿,咱们小,他们大,干嘛欺负?”
男孩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
“他们,有,东西。”男孩慢慢地说,咬字越来越清晰,“我,没有,东西。”
他想说,那些人使用了人类的工具,有绳子,还有刀,他们从裂谷顶端吊下去,一下子把崖蜜全部摘走,自己只能去更危险的地方找。
狼从来不赶尽杀绝,除非报仇。如果留下一些蜂巢,山蜂会活下来,以后再走到这里,还会有蜂蜜可吃。可他们把能摘的都摘走了,还趁自己爬上裂谷的时候,划破了自己的腿。
“有狼,跟着,我。”男孩想把事情讲给宋捡听。自己被划伤,流了许多血,要不是有狼群在附近跟随,那些人,一定会杀了自己。
宋捡听得半知半解,抱着小狼哥一个劲儿颤抖。“狼真好,狼最好了,等我们长大就只和狼在一起,我们不要人了。”
男孩看向旁边那条自己不穿的裤子,很多从来没有过的想法钻了出来。
他们以后可以不要人,但人比狼厉害的地方,有很多。
学会之后,才能保护狼,和自己的小狗。
小狼哥重新站起来已经是几天之后,宋捡自己看不见,可是能搀扶着他去帐篷外走走。攒下来的肉干和果干不多了,崖蜜倒是还有不少,但每天都有生肉扔在帐篷门口,小狼哥告诉他,那是狼群给他的。
“人,划破,我。”一旦开始打定主意学习人类,男孩的语言能力突飞猛进,“狼,会追他们。”
“我知道,张牧那天送水的时候说啦。”宋捡用手摸摸那道口子,完全结痂了。张牧人好,樊宇不好,明明小狼哥是樊宇捡的,可受伤之后没有来过。
而是等他看到小狼哥能站起来了,才送土豆过来。
男孩没有告诉宋捡,这是因为樊宇狡猾。他在观察自己能不能救活,如果还能活,他才会继续给吃的。但樊宇这样,男孩并不奇怪,人和狼都会狡猾。
“肉熟啦!”宋捡动动鼻子,拿着一块粗盐眼巴巴等着。尽管眼睛看不到,但还是能听到滋滋的烤肉声。
男孩用短刀把肉插出来,切开,吃饱后才给宋捡。宋捡没吃完,剩下的仍旧攒着,因为马上要迁移了。
半个月后迁移这天,小狼哥是站起来走的,背着他们的背包,抱着一条厚毯子。宋捡负责抱薄毯,身后跟着十几匹母狼。
有些是这次生产过的,有些不是。但狼群有彼此照应的习惯,只要是生下来的幼崽,每匹狼都会养育。它们把幼崽叼起来,紧紧跟着宋捡。
“小狼哥我想拉着你的手走。”宋捡跟着男孩的背影,脖子上拴着新换的麻绳。这个背影已经成了他的安全感。可是他刚把手伸过去就被打了一下。
男孩不让他拉手,只递给他一根木棍。“捡拿着,走。”
“拉着手走,好不?”宋捡不想要棍。
“拿着,自己,走。”男孩把宋捡的手掌掰开,直直的木棍塞给他。
这一次大家伙很走运,跟随探路人顺利来到地下掩体,进入掩体前,男孩迟迟不肯下去,反复观察周围有没有巨大的生物,但这一次没有。
“快进去!”地面只剩下狼崽子这一堆,张牧过来催促。
“小狼哥咱们下去好不?”宋捡不知道男孩在找什么,悄悄地拉了下他的手,讨好地摇一摇。
男孩又看了看,这才带着宋捡和狼群走下台阶。张牧把掩体的门上锁,一声巨响过后掩体里面暗了下来。
由于空气不流通,只能点几盏煤油灯。张牧拎着灯检查大家的安置,惊然发觉有什么事不对劲。
狼崽子,他在穿衣服。
男孩是下来之后才穿的,裤子是宋捡在张牧那里换的那条,很大,也很长。他用短刀把裤腿割断,变成一条遮住膝盖的短裤,然后学着宋捡每次洗完澡穿裤子的样子,把两条腿迈进裤腿里。
“哥?”宋捡听见旁边有布料的响动,“小狼哥你在不?”
“在。”男孩把裤腰提上来,非常松,又拿宋捡私自藏好的那段绳子,勒在裤腰外面。全部穿好之后,他从背包里拿出那把短刀,塞在绳子做的裤带外面。
当他转过来,张牧正看着他。
男孩也看着张牧,眼神更像动物,是盯着他。
于是张牧转了过去,去和副手们商量接下来的栖息地。心里却震动,被狼崽子介于人和动物之间的眼神震了一下。
狼崽子永远不会变成人,他的动物性根深蒂固。但是他想要学习人类了,他想要变强。
他非常聪明,这一点张牧很肯定。
穿好裤子之后,男孩很不习惯,还是喜欢光着。他坐在厚毯子上,清点这一批出生的幼崽,一只没少,十五只,全部跟上了。
“小狼哥你穿裤子了?”宋捡扑过来,两个人在毯子上滚。
“外面,在刮风。”男孩用手捂住宋捡的大眼睛,知道他眼睛有问题,“捡,不听风,捡是小狗。”
宋捡撅了撅嘴巴,轻轻叫了两声汪汪。
第18章 长大了
从这天起,宋捡发现小狼哥穿裤子了,不再是光着的。他们又连续躲避了几十次天灾,转移了好多好多次,直到张牧问自己是几月份的生日,宋捡才发觉,离被爸妈扔掉已经过了好久。
“五年了啊,小瞎子。”张牧用手丈量了一下宋捡的身高,这五年间,营地里来来回回走了不少人,也增加了不少人,各个营地之间也有流动,可他真没想到宋捡能活下来。
“那我多大了?”宋捡捧着一把新捻出来的灯芯,“我长高了不?”
“高了,长高不少呢。”张牧把灯芯草接过来,不得不承认,宋捡是真的长大了。
刚捡回来那天,他几乎肯定这孩子活不成。没想到,真叫狼崽子一口一口养活了。
“几月份生日还记得吗?”张牧把一个小布口袋交给他,这是捻灯芯草的酬劳。
宋捡昂着脸,一个尖尖翘翘的鼻子,可还是看不清楚,随着年龄增长,视力并没有好转。他已经放弃了,这辈子就是小半瞎,只要脖子上的绳还在,他就没什么可怕的。
旁边,同样长高了的男孩拽着麻绳另一端,浓密的黑色长发用草编的头绳梳起来,一张即将进入青春期的小孩儿脸。
“几月份生日……我妈妈说,生我那天,天上下石头。”宋捡摸了摸脖子上的绳,已经换过好多次了,因为自己总会长高长胖。绳子虽然换新,磨破的皮肤却留下一圈疤痕。有时他自己也用手摸,摸着玩儿,因为视力不好,摸到触感不同的东西就很稀奇。
疤痕摸上去,和正常皮肤不一样。
“生你那天下石头?”张牧猜,那一定是遇上狂风暴里最危险的石暴了,十几公里外的石头全部能砸下来,像下雨。没想到宋捡竟然是石暴里诞生的,怪不得他以前叫宋石。
“嗯。”宋捡慢慢地点头,手里的布口袋翻过来倒过去地摸,“可我不知道我生日啊。”
“那就……捡你的时候是五月份,以后每年五月份你过生日,现在你十二岁。”张牧只好用简单粗暴的方法给他定生日,“你小狼哥比你大两岁,以后五月份也跟着你一起长大,现在他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