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极品_分卷阅读_151

  明明只是一个诗朗诵的事,可路玉米却表现的好像天崩地裂一样。
  程瑞拿了书单就回了教室,然后将那些书抄在黑板上。
  下面同学们连忙抄,抄完了就呼啦啦的往图书馆狂奔而去,苏锦绣倒是不着急,房萍读泰戈尔诗集给了她很大的启发,既然房萍朗读《当时光已逝》的话,那么她就读《生如夏花》好了,虽然偷懒了点,但是这首诗未来可是很出名的。
  图书馆里的外文诗歌,都被外语系的各种语种的学生给借光了。
  清华虽然是个理工类大学,可偏偏出了不少诗人种子,不仅文学院那边一天到晚的吟诗作对,甚至连建筑系,机电系,经济系,都出了不少有名的大才子。
  他们写诗作文,将稿子发给刚刚从《清华战报》改名为《清华大学》的校报,如果谁的诗歌或者文章被选中的话,那么他在他们系里面,便是最出风头的人。
  而这一切……都和外语系无关。
  外语系实在是太神秘了。
  因为外语系没有语文数学之类的学科,只有外语和政治,以至于外语系和其他系的学生们,格格不入,再加上自从开学以来,外语系的学生们就陷入了疯狂的学习状态中,各个语种的同学们脑洞大开,各种小组形式的学习小组层出不穷,几乎处于神隐状态。
  而且,就算到图书馆来,借的也多是一些专业类书籍,还有各种国外的专科文献之类的,这还是第一次,外语系一起跑来,疯狂的借外文诗歌的呢。
  这一举动顿时引起其它系同学们的注意,立刻就有不少人打听去了。
  没到傍晚,外语系要举行诗朗诵比赛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校园,瞬间就点燃了整个大学学子们的热情。
  晚上,吴桐来到教室。
  发现课堂上的人多了不少,还有许多陌生面孔。
  “哟,一个下午的时间,咱们外语系扩招了?”吴桐将书放在讲台上,开了个玩笑。
  “才不是呢,咱们是来听诗朗诵的!”一个陌生模样的男同学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显然,他不是这个系的学生。
  “你是哪个系的?”
  “经济系的。”
  “哟……老郑的学生啊。”吴桐一听,竟然是丈夫的学生,脸上的笑容顿时止不住了。
  男同学也跟着笑:“师母就别赶我们走呗。”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吴桐再赶他们走倒显得不近人情了:“坐后边儿去,别打扰我们上晚自习。”
  那些来旁听的立刻起身往最后一排钻。
  吴桐先环顾教室,突然眉头一皱:“路玉米呢?”
  “老师,路玉米她花露水儿过敏,吃了晚饭满脸都起了疹子。”站起来回答的依旧是李和平,昨天路玉米过敏看着都有点好了,结果傍晚的时候,她洗那条围巾,洗完了身上又起了一层疹子。
  吴桐听到这个理由,忍不住愣了一下。
  好像下午的时候,她确实看见路玉米脸上不少红疹子一样的疙瘩,没想到是过敏啊。
  “既然过敏的话就赶紧去医务室拿点过敏药吃一下。”吴桐一边说一边皱眉,这才开学几天啊,这路玉米就三天两头的出岔子,要不是她的脸上红疙瘩那么明显,她都要怀疑,路玉米是不是故意装病的了。
  李和平也觉得烦。
  她觉得路玉米是自作自受,明明知道自己花露水过敏,放学的时候还故意用那条围巾。
  晚上读诗歌,吴桐有故意炫耀的成分在,所以点的都是苏翼,程瑞,苏锦绣他们几个的名字,口语好的一共五个人,读的还是英文散文诗,再加上她们刻意带上感情读,将那几个来旁听的如痴如醉。
  晚读课一共两节课。
  第二节 课的时候,那些来旁听的走光了,吴桐这才开始指导其他同学。
  苏锦绣他们则是提前去李老师那里翻译资料。
  走在夜晚的校园。
  苏锦绣忍不住的说道:“我觉得……路玉米同学很奇怪。”
  “怎么了?”程瑞愣了一下,才反问道。
  “没什么,就是觉得很奇怪。”苏锦绣抿了抿嘴:“我从没有听她开口说过英文。”
  “她试卷上的字迹和她之前往黑板上抄单词时,笔记本上的字迹是一样的。”苏翼也开口加入了讨论:“我昨天晚上去吴老师哪里查了笔迹。”
  “你也觉得她很奇怪么?”苏锦绣诧异的看向苏翼。
  不然的话,怎么会想到去查路玉米的笔迹?
  “嗯,确实比较奇怪。”
  苏翼点点头:“我原本以为她只是单纯的口语不好,但是我发现,她板书时候的笔迹和笔记本上的笔迹相差比较大。”他咳嗽一声,昨天晚上他也陪程瑞熬了一夜,这会儿也有点累:“正常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字习惯,不管美丑,或者在哪里书写,总有一些自己没注意到的笔锋。”
  “路玉米没有?”苏锦绣眨了眨眼睛,反问道。
  “她的笔迹有,但是她写不出来。”
  这话就怪了,路玉米的笔迹有笔锋,但是路玉米又写不出来,除非……
  ——那根本不是路玉米写的!
  苏锦绣猛地睁大眼睛,有点不敢置信的捂住胸口。
  她突然想到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那个来考试的路玉米,会不会根本不是路玉米本人?
  之前她只觉得路玉米这个人有点自私,有点不合群,还有点奇怪的清高,但一想到她的考试成绩,苏锦绣又觉得是自己想多了,毕竟自古以来,有点学问就孤高自赏的大有人在,路玉米会这样表现也不奇怪,可这会儿再一想想,却觉得到处是漏洞。
  譬如,第一节 泛读课她就病了,嗓子难受,譬如第一次帮扶小组讲课,她就发烧,后来更是辞去了帮扶小组副组长的职务,再譬如,考试的时候那包住脸的围巾,还有那围巾上的花露水。
  细思极恐啊……
  “你是说!!”程瑞猛地睁大双眼,显然也想到了什么,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巴。
  等这股子劲儿过去了,程瑞才喃喃:“怪不得昨天去和吴老师说不想参加诗朗诵比赛呢。”
  “她昨天去找吴老师了?”苏翼和苏锦绣一起回头看他。
  程瑞抓抓脑袋:“那会儿我不是正好去办公室拿书单嘛,她就去了,不过吴老师拒绝了,还让她必须要来上晚读课,结果今天她过敏又严重了。”
  这话一出。
  苏翼和苏锦绣已经基本能断定了。
  路玉米身上绝对有鬼。
  想到这里,苏锦绣不由得懊恼:“我就说那天路玉米和那个女人之间很奇怪,你还不让我过去看看?”
  “很危险。”
  苏翼有点无辜:“这件事我们得上报,不该我们自己来解决。”
  “所以那天你就察觉出了不对劲?”苏锦绣忍不住反问:“所以才故意拦着我?”
  “嗯。”
  苏翼应了一声,转身继续往李老师的办公室那边去,显然已经不准备参与接下来的讨论了,程瑞抓了抓头发,原本就有点长长的头发,这一抓,更像鸡窝了。
  “赶紧去李老师那吧,要是咱们去晚了,又得忙到很晚。”
  程瑞对路玉米的事情,也是兴致缺缺。
  苏锦绣憋了满肚子的疑惑跟着去了李老师那儿,李老师比起白天上课时的儒雅,神情有些冷漠,搬了一叠资料放在桌上,中间放着一套英汉词典。
  苏锦绣头一回来,有些拘谨,跟着程瑞后面坐在旁边的桌子上。
  “你翻译这份资料,专业词比较少。”
  程瑞翻了翻,挑了一本给她:“你先看看。”
  说完,自己就坐了下来,埋头开始工作。
  和白天时那副跳脱模样不同,工作的程瑞看起来很是可靠,苏锦绣翻了翻资料,发现是一本科学类杂志,她拿起钢笔,开始在旁边的白纸上写写画画。
  写了没多久,苏锦绣就开始怀念起后世的电脑了,手写也太累了。
  另一边,苏翼嘀嘀咕咕的跟李老师在说话,两个人语速很快,用的还是方言,以至于苏锦绣竖起耳朵偷听都没听出个所以然来。
  在李老师的办公室又忙了一个小时左右,大约九点半,李老师终于放他们走了。
  “托你的福,今天我们能早点回去。”
  苏锦绣:“……”
  “有这么夸张么?”
  “有啊,因为要翻译这个,我和老苏都从男生宿舍搬出来了,现在正住在教师楼那边。”程瑞又打了个呵欠,他用力的眨了眨眼睛:“要是以后你在这边呆太晚了,也可以让李老师帮你申请个单独的宿舍住着。”
  居然还有这种操作?
  一想到宋清华跟刘云飞磨了那么久都没磨下来的宿舍,李老师这边居然搞批发,苏锦绣就觉得有点嫉妒。
  “我回去和我丈夫说一下,如果申请的话,我能让我丈夫一起过来住吧。”
  程瑞笑着点点头:“应该可以。”
  “路玉米的事情你们别管了,我已经告诉李老师了。”苏翼落在他们后面一步出来,身上还有烟味。
  “告诉李老师了?”苏锦绣吓了一跳:“这没凭没据的……”
  “有怀疑就够了。”
  苏翼严肃的点点头,然后和程瑞两个人送苏锦绣回寝室,接下来苏锦绣就开始观察路玉米,一连好几天,李老师都没反应,上课也没点路玉米的名字,苏锦绣有点困惑。
  周末回家。
  这一个周末,于红和赵萍都没来,苏锦绣干脆带着双胞胎去了钱芳家。
  钱芳如今已经从生产线上退了下来,她的工作直接卖出去了,卖了八百块钱,专心致志的在家带兜兜,如今兜兜大了,再在家玩个一年,就可以送到机械厂幼儿园上学去了。
  “老杨前几天来了。”钱芳让兜兜带着八两九两到院子里去玩,自己则是拉着苏锦绣在屋子里说话,她摇摇头,表情有些唏嘘:“看着老了很多,怀里抱着你二嫂家那个闺女,看着也不像稀罕的样子,就是撒不开手。”
  苏锦绣嗑瓜子,听到这话手停住了:“她带着我二嫂的闺女?”
  “嗯,你二叔托关系给你二嫂找了个扫大街的活儿。”钱芳叹了口气:“她来是听说我要卖工了,想给你二嫂买个工作,可我这工作早前儿就卖了,她来晚了。”
  “就算你有工作卖,她有钱买么?”苏锦绣继续嗑瓜子,垂着眼睛,遮掩住里面的讥诮。
  “她的日子不好过啊。”
  钱芳拿了个橙子开始揉:“自从分了家,老大夫妻俩自己的工资自己拿,养活两个孩子没问题,老二家就困难多了,你二哥一个人的工资要养一家五口,你二嫂没办法了,直接把闺女送到老杨那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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