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除了猎户,目前没有遇到符合她审美标准的人。
  “你的意思?你不是老莫家的孙女?”
  奶陈氏冷着脸,眼角更耷拉,活像一个吊死鬼。
  老太太保养的不错,面皮白净,上面的细纹也不是很多。
  平时说一不二的人,最讨厌有人挑战她的权威,陈氏上门是告知,而不是和要和他们商量。
  “荷丫头,听你奶的吧。”
  莫老头和陈氏,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莫老头则是吐出一口烟雾,苦口婆心地劝说,“爷奶是过来人,为了你好。”
  这么说,嫁给一个鳏夫,就是为她好了?
  莫小荷心里有一千万草泥马在狂奔,她憋得面色涨红。
  “就这么说定了,回头让李二那小子上门打听一下,咱们荷丫头识字,知情趣,想来那员外是愿意的。”
  陈氏对着莫小荷仔细地端详一番,不住点头,虽然孙女性子不咋地,架不住人美。
  时下男子,哪里有不爱美色的?
  莫小荷嫁到有钱人家,以后莫怀远赶考的银子,成亲聘礼银子都有了,自家也不用这么紧巴着。
  用一个赔钱货,换来诸多好处,这买卖,怎么看都划算。
  第010章 再遇
  下晌,太阳火辣辣地照射在地面上,阴雨天带来的湿气,急速飘散。
  莫小荷把被褥全部晾晒在院中,被子松软,闻着暖暖的味道,分外安心。
  阳光照在她美好的侧颜上,就算是灰色的粗布衣衫,也不能掩饰她的明艳。
  世间美人有很多种,清水芙蓉,小家碧玉,柳若扶风的冰美人,而莫小荷是属于人群中最显眼的一个,好像娇艳的海棠花,给人眼神一亮的感觉。
  角落处,李氏看着自家不知愁苦的闺女,叹息一声,比起猎户,她觉得镇上的鳏夫更加不靠谱。
  不说别的,人到中年,无子嗣,家中有大把银钱,却没有找小妾延续香火。
  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这男人不行,闺女嫁过去,不是要守活寡?
  万一生不出娃,所有的错都是女人的,还会被世人嘲笑为不下蛋的母鸡。
  另一种,那员外对原配的感情异常深厚,若是这般,小荷嫁过去,更得不到什么好。
  自家虽然不是大户,却没缺钱到卖女求荣的地步。
  “小荷,娘给你拾掇几件衣裳,你去你外家住两天。”
  李氏拿不定主意,但是她坚定反对闺女嫁到镇上。
  至少,也得找一户知根知底的人家,门当户对,才不能受气。
  “家里乱糟糟的,你爷奶还没改变主意。”
  莫景山也觉得把闺女送出去,避避风头也好。
  没准过两天,小荷爷奶松了口,这事作罢。
  再说,都是自家一头炕热,员外未必认可。
  莫小荷想反抗几句,看到爹娘愁苦的脸,她把到嘴边的话咽下去。
  也罢,穿越过来后,家里的亲戚还没认全,以后容易露馅。
  外公外婆和爷奶不同,是非常喜欢她的,她去住几天,二老一准儿高兴。
  舅舅家的小表姐,只比她大两个月,姐妹二人一起,也好有个话题。
  什么时候大哥归家,她再回来。
  李氏的娘家不算远,顺着乡村的小土路,走过两个村子,约莫一个多时辰也就到了。
  “一会儿让你大伯赶着牛车送你。”
  李氏在灶间取出之前没吃完的猪大腿,已经腌渍好了,她割下来一块,让莫小荷带走。
  “不用了娘,走过去也不远。”
  看时辰,到外家正好能赶上晚饭,印象中,舅娘是个利落的勤快人,手艺顶顶的好。
  爹娘嘱咐了几句,这一路经过村子,都是熟人,没什么危险,莫景山和李氏送到村口。
  见闺女的身影越来越远,二人这才往回走。
  入秋,山里的出产丰富,村人家的调皮捣蛋的小娃们,手里抓着红枣子,吃的脸上都是口水。
  奔跑在乡村的小路上,发出清脆悦耳的笑声,年纪小,就是那么无忧无虑。
  莫小荷边走边欣赏乡村的美景,这是她在大城市看不到的。
  路过上次给张寡妇使绊子的林子,她又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
  那个男人袖子微微卷起,露出黝黑结实的肌肉。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