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农场主的那些日子里_分卷阅读_271
可能是因为买了零散木炭的关系,卖家是为了保护木炭完整不碎,特地搞了两个木框做外包装,乍一看东西巨大实际上倒不是很重。
不过要论体积巨大还要说他买的另一样东西。
“这是风筝咧!”夏东篱一边小心翼翼得拆外包装一边兴奋得对荀岏说:“而且这个风筝还是绑了风哨的,放在天上它会叫。”
“要去放着玩?”荀岏给他递了剪刀,就见他男朋友兴致勃勃得表示自己是在做正经事:“才不是玩咧,咳咳,据说风筝最早发明的时候就是为了驱鸟,我们先试试,如果赶不了鸟也能玩。”
“……”荀岏张张嘴,有些困惑得看了眼夏东篱拆出来的巨大风筝,似乎是为了应证自己“赶鸟”的身份,这只风筝上头还绘了老鹰的模样,尤其是两只鹰眼睛,还用了一种特殊的珠子,看上去十分炯炯有神。
但可能是为了让放风筝的人能够在地上看到天空中这只“老鹰”英武帅气的模样,这两只眼睛做得足有硬币这么大,近距离看……嗯,总觉得有些蠢。
不过作为一个合格的男朋友,荀岏是不会打击爱人的兴致的,他十分配合得扶着风筝让夏东篱给它挂上哨子,随后运着风筝上了小土坡,最后,两人在陈粒的镜头和指点下艰难而努力得将风筝送上了天。
夏东篱是真没想过放风筝原来是这么难的事情,他跑到后面气喘吁吁,几乎要累趴下,但当风筝上天后那种成就感还是很足哒!
巨大的老鹰风筝翼展有三米,比猛禽中的一哥金雕还要大一些。
但这个翼展在地下还十分可观,等上了天看上去反而没那么大了,只觉得特别优雅。
别说,风筝在天上迎风飞翔的样子和盘旋的老鹰特别像。
“我觉得可以啊!”夏东篱叉着腰擦了一把汗,有些骄傲地对陈粒说,“黄鼠狼也好蛇也好,都在猛禽的狩猎范围内,有风筝在天上它们应该就不会出来捕猎了吧。”
“而且附近的猛禽看到这里有老鹰,应该也不会过来了!不是说猛禽之间会保留安全距离的吗?”夏东篱看着天上的风筝一脸骄傲。
虽然这东西放上去累了点,还有季节和天气限制,但秋天大部分天气都适合放风筝,而且天气不好的时候他也不会放着家里的鸡鸭出笼,所以这操作夏东篱觉得完全可行!
不愧是老祖宗,发明创造就是靠谱。
举着摄像头的陈粒沉默了会,拿镜头对准天上的老鹰,语气中十分平淡“小夏不太玩风筝吧?”
“小时候玩过,好久没玩了。”夏东篱有些不明所以,就听陈粒继续说:“我们把它放上去用了两小时,收回来的时间也不会差那么多,以后你每天要花3小时去放风筝?”
夏东篱:囧!
“而且吧,虽然天上有这个盘旋可以吓到寻常的哺乳类,但是它没办法吓到另一种鸟哦。”
一边说,他一边冲着白云山方向伸出一只手。
只见就在白云山的老林深处,呼啦啦飞出来了一片黑压压,隔的大老远,它们标志性的叫声就说明了它们的身份——鸦科动物中最好斗,最喜欢看热闹,也最喜欢打群架的著名流氓,乌鸦军团向着天空中的老鹰风筝飞了过去。
空中的气流一个转向,老鹰风筝在空中被吹得一歪,正好掉了个头。
双方面对面,沉默得凝视对方,战火一触即发。
第124章
作为屹立在华国东北地区的一座东西向山脉,白云山高耸入云,其所属的山脉更是本省的地理分割线,翻过这条线的北部是以草原为主的半干旱、半湿地区,而其南麓便是半湿、湿润地区。
白云山海拔可观,高耸入云的山体将北上的暖湿气流阻挡在其腹地,只有极少数能够越过山巅。而同时,南下的干冷气流也被其阻挡,因此分明是同一座山,南北面的植被分布却像是有一个无形的罩子将其分割开,彼此相敬如宾又泾渭分明。
这样特殊的地理环境孕育出品类相差巨大的不同植被,而不同的植被又吸引了不同的动物属性,因此作为当地的一个多样化的生态聚集群,白云山长期受到当地农林部门的关注和期待。
当然,除了一些珍稀动物之外,也有那么一些适应新极强的动物在地定居,乌鸦家族就是其中一个较大的部落。
其实说乌鸦也不尽准确,这个大家族其实是由鸦科鸦属各种鸦组成的团体,大家都只是近亲而已。
这个团体主要由本地常见的大嘴乌鸦和秃鼻乌鸦为主要构成,另外还有些中小体型的鸦类,不过由于大家都长得黑漆漆的,在非专业人士的眼中它们的外貌看上去也没多大区别,所以就称呼它们是乌鸦家族好了。
虽然看起来不起眼,其实这个家族是白云山赫赫有名的流氓军团,大到山猪小到松鼠,没有它们不敢挑衅不敢劫掠的,而且最过分的是,它们深谙打不过就叫人原则,时常搞群架,打不过还搞偷袭,偷袭赢不了就搞骚扰,这谁吃得消。
其实原来白云山的鸦没有那么多,这里距离北部草原并不太远,也属于它们的天敌猛禽的狩猎范围。
以前的鸦们是以各自的种类和家族分散在各处,但是有一段时间本地的猛禽数量骤减,这使得乌鸦们当年的繁殖率达到了巅峰。
然后又有一只渡鸦流浪到了这里,在这只渡鸦的穿针引线下本地的乌鸦家族们联合在了一起,过上了有八卦一起聊,有架一起打,有事一起搞的快乐日子。
它们是快乐了,但本地小动物们都觉得苦不堪言,奈何一只乌鸦好搞,一群实在搞不定,只能退让,久而久之乌鸦们的数量越来越多,最终成为了本地最大的黑恶势力。
不过之前乌鸦们太平了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