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名师_分卷阅读_83

  “好画!”
  “好画呀!”
  郑清方目光盯着三藏西行图,一连三个赞叹,都无法直抒胸臆。
  这幅画,色彩并不艳丽,因为多用了灰色系的色调,所以看上去有一股挣扎,压抑的氛围,让人心头不舒服,但是这股不舒服,再看向三藏时,全都犹如冰雪融化了。
  三藏的眼神,坚定,明亮,望着远方!
  三藏的步伐,轻盈,有力,迈过劫难!
  三藏的神情,透着对取回真经的坚毅和执着,此去西天,不论路途多么艰难,遥远,都绝不退缩。
  已经垂暮老朽?
  不,郑清方观这幅画,只觉得大道向前,自己可以再战二十年?
  鹿芷若双手紧紧地握着,兴奋的鼻尖上冒出了汗水,心中的那些懦弱和自卑,此时消散了,只剩下浓浓的执着。
  “我要成为让父亲骄傲的人,我一定会让他认可我!”
  鹿芷若想起了离家时,发出的誓言。
  “老爷!”
  老仆人情不自禁地喊了一声,想起了这许多年,陪着郑清方经历的宦海沉浮,忍不住落泪:“您没有成功呀!”
  “是呀,没有成功!”
  郑清方摇头,都怪自己这身体,太不争气了,要是可以突破瓶颈,踏入千寿境,哪怕只多个十年的寿命也好呀。
  “这是我画的?”
  孙默的脸上,渐渐地浮现出了难以置信。
  “是的!”
  系统语气平淡,但是此时也有点震惊的。
  虽然大师级的绘画术是作为技能赠与的,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运用,但是想要发挥到完美,却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磨砺的。
  上手就达到这个程度,竟然进入了妙笔生花之境,足以说明孙默在绘画上,天分杰出。
  “难道说孙默前世是一个画家,直到膝盖中了一箭?”
  系统猜测。
  “这可是妙笔生花呀!”
  郑清方赞叹连连,随后看向了孙默,欲言又止:“孙小友,我有个不情之请!”
  叮!
  来自郑清方的好感度+30.
  与郑清方的声望关系,中立(40/100)。
  “郑叔见外了,请说!”
  孙默可不敢拿大,而且还解释了一句:“这幅画,也就是妙手偶得,你再让我画一张同样的,我可画不出来了。”
  郑清方眼睛一亮,笑了起来:“呵呵,妙手偶得?这个词用得好!”
  “老师好厉害!”
  鹿芷若终于有机会赞一句了。
  叮!
  来自鹿芷若的好感度+30.
  与鹿芷若的声望关系,友善(213/1000)。
  叮!
  来自老仆人的好感度+30.
  与老仆人的声望关系开启,目前状态,中立(30/100)。
  老仆人没有说话,但是给出的好感度足以说明他对孙默的欣赏和佩服。
  “孙小友,不知这幅画,可否割爱,让给我?”
  郑清方说完,又赶紧补充:“不会让孙小友吃亏的,多少钱,孙小友尽管开口!”
  “钱就算了,要是郑叔喜欢,尽管拿去好了!”
  孙默轻笑。
  说实话,这幅画真棒,而且还是自己的第一幅名画,很有纪念意义,送出去,还真是舍不得呢,但是面对着自己的死忠粉,孙默绝对割爱。
  郑清方是什么人?
  致仕高官,见过的青年才俊不知凡几,可是给出好感度却是30,算是满值了,这说明人家对自己相当欣赏。
  还有刚才那一千两银子,二话不说就送了,只为让自己没有后顾之忧写完《西游记》。
  这是什么人?这就是知己呀!
  孙默本来就不是小气的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不会要钱的。
  “那怎么行?这可是名画,价值万金!”
  郑清方摇头,以他的地位,家里也有不少书画收藏品,但是达到了妙笔生花境界的只有三幅。
  没办法,这种名画,一旦出现在市面上,可是会引起疯抢的,因为它真的可以感染赏画者的心境。
  就像这一幅三藏西行图,一旦某个人生活艰苦,工作烦心,没了心气,看一看,就能立刻充满斗志和激情。
  这就是名画的魅力!
  “郑叔,你瞧得起我,就别再说这话了。”
  孙默坐回了桌子前:“来,喝酒!”
  郑清方迟疑了一下,便侧头吩咐老仆:“去,把我的追云匕首拿来!”
  “老爷!”
  老仆显然猜到了郑清方的想法,赶紧劝了一句。
  “去拿!”
  郑清方呵斥,然后便坐回了席间,满饮了一杯,然后又不舍得起身,再次站在了书桌前,欣赏这幅三藏西行图。
  这幅画上,三藏法师那股执着,那股誓要取得真经的大气魄,大毅力,着实感染人。
  很快,老仆人取来了一个木盒。
  “孙小友,一点小礼物,送你了。”
  郑清方接过盒子,打开,拿出了里面的匕首:“这是早年间,唐王赏赐给我的。”
  唐王就是唐国的皇帝。
  这把匕首,华丽异常,比起杀人利器,它更像是一件艺术品,刀柄镶嵌数颗名贵的宝石,刀身雕刻着精美的图案,一串璎珞垂下。
  听着郑清方的介绍,孙默凝视匕首,神之洞察术激活。
  “追云,匕首,长约半尺二,柳叶状,灵器上品,此匕首,拥有召唤效果,念动咒文,可以召唤一匹灵魂兽。”
  郑清方抚摸着匕首,感慨万千。
  “这把匕首,曾经救过我的命!”郑清方露出了缅怀的神色:“当年我在边境,被吴国的大军包围,是用这把匕首召唤的神驹才逃出来的。”
  “用这把匕首割破手指,默念咒文,便可以召唤出一匹名为追云的神驹,日行千里而不累。”
  老仆人解释了一句,看着老爷要送出这把陪伴了他三十多载的匕首,很是不舍。
  所谓灵魂兽,就是开启了灵智,身体中蕴含天地灵气的野兽死后,神识还在对这个世界恋恋不舍,再加上机缘巧合,便转化为了灵魂兽。
  灵魂兽的诞生率太低了,因此每一只都价值连城,孙默那张名画,可没办法和人家比拟。
  神驹追云,是一匹汗血宝马,为上一代唐王的坐骑,深受其喜爱,追云死后,因为和唐王的深厚羁绊,转化为灵魂兽,依旧陪伴在他身边。
  这匹追云,因为是灵魂兽的关系,不累不倦,不饿不渴,身轻如燕,奔跑起来,能追上天上的转瞬即逝的流云,因此得名追云。
  “这把匕首之所以是灵器上品,没有达到圣器的等级,是因为它的攻击太差了,但是要说逃命一项,这绝对是极品。”
  郑清方将匕首递给了孙默:“只要骑上它,天上的白云,地上的轻风,都追不上你!”
  第71章 满载而归
  鹿芷若睁大了眼睛,盯着匕首。
  “我不能要!”
  孙默赶紧拒绝:“这也太贵重了!”
  “诶,此言差矣,千金难买心头好,致仕这几年,今天无疑是我最快乐的日子,读到了一本名作,看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真是快哉!”
  郑清方说着,又满饮了一杯,然后咳嗽了起来。
  “老爷,您喝的太多了。”
  老仆人劝说,很担心郑清方的身体。
  “咳咳,无妨!”
  郑清方示意老仆不要多事。
  他在朝中做了这么多年大官,妙笔生花这种奇景,自然是见过几次的,可那几位画师都已是垂暮之年。
  毕竟绘画这种技艺,是需要时间来积淀的,可是孙默,他才多大?二十岁便达到这种境界,简直太可怕了。
  再说小说,虽然文采差了一些,但是故事却是写的极好,郑清方现在闭上眼睛,桀骜不逊的美猴王,坚毅执着的三藏法师,好色贪婪的猪八戒,还有一个没有存在感但依旧可以记住的沙和尚,俱都历历在目……
  这本书,郑清方不敢说是传世名作,但是数年后,蜚声中土九州,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郑清方赠送给孙默追云匕首,就是纯粹的欣赏他的才华,因为这位笑起来很阳光的青年,就是书画双绝呀!
  “拿着吧,反正我老了,也没有骑马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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