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我招惹了前夫_分卷阅读_14
从煦:“我爸妈的?”
陆慎非:“嗯。”
从煦往后一靠:“不用问了,肯定是下午不来了,要陪他们宝贝狗孙子。”
陆慎非:“他们喜欢。”
从煦:“再喜欢,那也是狗子,我才是儿子。”
颜诺走回沙发,低头看手机,余光向着病床:原来如此。
原来在等出院的,不止隐瞒了真相的众人,还有以他写书人的敏锐洞察力、全局观,早就看出不对的从煦。
出院,所有人,都在等出院。
次日。
从煦的几个近亲,堂妹、表哥,舅舅、阿姨,鲁达达、费鹏程,全都来了。
一群人帮着忙活出院,前呼后拥、浩浩荡荡,就跟太上皇避暑结束回行宫似的。
最后从煦回家,坐的是从妈的车,一辆五十多万的中配奔驰。
从妈负责开车,从爸副驾,从煦后排,其他人要么驾车跟在后面,要么帮完忙就走了。
这一路,从医院到家其实不远,从妈却开得极其谨慎,从爸在旁边做指导。
“后面没车,变道,变道。”
“你看地上的白线,是不是有个直行标志还有个右拐,这条路就能直行,可以走。”
“要跳黄灯了,别过了,红灯等等吧。”
从煦好笑,倾身往前:“妈,你能不能开?”
从妈扭头:“怎么不能开?我开得蛮好的,这车我一直开的。”
提到车,从煦:“这车我爸给你买的?”
从爸:“哪儿啊,你买的,去年你妈生日,你买了当礼物送她的。”
从煦“嚯”了一声:“这车几十万要吧,我可真有钱。”
从爸忽然噤声。
过了一会儿,从妈:“小陆给你的钱,他在这方面对你一直很大方。”
从煦坐回后排,靠着椅背,没说什么。
从爸却对从妈道:“当初说了让你不要收。”陆慎非的钱买的,“家里又不是没钱。你要我给你买辆一样的好了。”
从妈争辩:“那怎么一样?儿子买的就是儿子买的。”那是儿子的心意!花陆慎非的钱又怎么样?不配吗?
斗完两句嘴,夫妻俩没再继续说下去。
从煦道:“收都收了,开都开了,没什么。”
又说:“真是陆慎非的钱,就当是我的心意,他孝敬你们的。”
从爸没再说什么,从妈应和:“对嘛。”
回了住处,从煦终于见到了家里现在住的房子。
三室,客厅很大,装修虽然简单,家具都是实木,很有质感。
按照家里的习俗,住院回来进家门之前,都要先剪一撮头发,丢在门外,去晦气。
从煦的这一小撮头发是从爸亲手剪的,剪完从妈丢进了特意摆在门口的垃圾桶,一丢完,两口子眼里都是泪花。
命大,真的是命大。
从煦一手搂一个,安抚着,一起进门。
楼道角落,几个围观的邻居低声讨论着:
“唉,这次真的,也不怪老从他们要哭,儿子差点就没了。”
“是啊,那么大的车祸,听说车都翻了。”
“我老公还说,幸亏是辆七系,好车扛撞,我就觉得他胡说八道,这是车扛撞的问题么。”
“是啊,撞得那么严重,再好的车也禁不住。”
鲁达达已经跟着进了门,颜诺竖着耳朵默默地听着,只觉得后怕,不远处的电梯厅,消防门一开一合。
陆慎非在楼道里抽了根烟,费鹏程站在旁边。
车祸有多严重,之前去车场见了那辆报废的七系,就已经可以猜出来了。
费鹏程都要感慨:“这次真是命大,幸好没事。”
陆慎非神色敛尽。
出院,回来了,离婚的事就要捅破了,费鹏程:“你要等说破再走?要看从煦什么反应吗?”说完叹气。
陆慎非灭了烟,推开步梯间的窗户,看着窗外,散着身上的烟味。
都已经离婚了,费鹏程提议:“要不现在就走吧。”
屋子里,从爸在洗水果,从妈把从煦医院用的一些水杯、碗筷放进水池。
合上门,两口子低声嘀咕:
“直接说?”
“要不然?写封邮件?”
“先吃午饭吧,这么多人,大家一起吃个午饭。”
“也行,那就下午说。”
却根本不用下午。
从煦进了家门,知道哪间是自己的卧室,就推门进去了。
和他想的一样,除了床、衣柜,还有一个书桌。
桌子上摆着两个文件袋,一个装着从煦车祸时摔碎的手机、钱包、其他一些琐碎物品,一个装着系着白绳的牛皮纸袋。
鲁达达整天忙东忙西到处跑到处飞,没来过这边,第一次来,进了房间东瞧瞧、西瞄瞄,盯着床头柜上从煦十八岁时的照片看。
从煦站在书桌边,打开文件袋,看了一眼屏幕摔得粉碎的手机,接着,打开了钱包。
钱包里有身份证、刻着他名字的银行卡,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另外那个装着牛皮纸袋的文件袋,从煦暂时没动,先在桌前坐下,拉了拉桌子左手边的几个抽屉。
总共三个抽屉,最上面、最下面的都没有锁,中间的抽屉,上了锁。
从煦一点不意外,因为这就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锁抽屉只锁中间一个,因为这点空间,足够放一些他不想让别人看到的私人物品了,而他爸妈一直很尊重他,从不乱翻他的东西。
至于钥匙……
从煦起身,打开了书桌侧上方的书柜柜门,第二排,一摞书后,摸出了一把钥匙。
鲁达达看完照片,溜达过来,见从煦拿着钥匙在开一层抽屉,探头看去:“你干嘛?”
从煦没应,拧开锁拉开了抽屉,一打开,抽屉最上方,赫然是一本红色封面的证件。
证件封面上,端端正正的三个字:离婚证。
第11章
从煦只是失忆,不是换了芯子,他自己什么情况,自己最了解。
是在什么时候察觉不对的?
最早的时候,刚醒来没多久。
因为他有一个和陆慎非有关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秘密——
他的手臂内侧,有一个糊掉的纹身。
那是高中,还是同学朋友的时候,从煦对陆慎非暗自的宵想。
因为太喜欢,辗转难以按捺,自己拿着攒的钱,悄悄找了个纹身馆,想在上臂内侧,近肩膀的地方,纹一个不起眼的鹿(陆)。
纹身师看起来不错,给从煦看设计的时候,在纸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鹿头。
结果谁成想,纹身的水平极其菜鸟,纹着纹着,纹成了指甲盖大的一团浆糊。
从煦当年哭笑不得。
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纹成什么样,并没有那么重要。
后来那个纹身,便像一块胎记,一直跟着他,从高中到大学。
他谁都没有提过,父母、亲友、陆慎非本人,都不清楚,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哪怕大三和陆慎非在一起了,两人黏黏糊糊亲密的时候,陆慎非扒着他的衣领往里看,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胎记,他也没有透露半句。
他甚至暗自计划好了,只要一直喜欢陆慎非,这个纹身他就要一直揣着。
后来和陆慎非恋爱,从大三到大四,一周年的时候,从煦又在大学城附近找了一个纹身馆,没动原来的纹身,只在旁边纹了比痣还小的一个点。
这第二个纹身师老辣得多,不但一眼看出原来的纹身是个菜鸟的手笔,还在纹那一个点的时候闲聊着对从煦道:“以后准备一年点一个?”
从煦意外。
纹身师笑笑,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猜到:“一般来我这里纹的学生,要么心血来潮、有点叛逆,要么就是为了感情。”
顿了顿,看看从煦:“我猜你是后者。”
从煦没说是也没否认,问纹身师:“那我要是年年点,怎么点不会把自己点成个芝麻球?”
纹身师笑:“芝麻球?你是一年点一个,又不是一天点一个,怎么会芝麻球。”
从煦认真道:“每年点,也不少了。”
每年?
纹身师忙着手里的活儿,幽幽地提醒:“感情的保质期很短的。”可能今天点一个,明年点一个,后年就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