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好生活_分卷阅读_108

  “真的啊!”叶纤红随口回答,脑中已经在盘算,如果挖了山上那二十来株,加上自己空间也有十来株,全部卖掉,不是一下子成了小富婆?
  卖不卖?叶纤红有些犹豫。
  她现在确实缺钱,卖了好处很明显,可以不必被资金困住,做自己想做的事。
  但是如果一下子卖出三十多株兰花,会不会因为数量太多,价格一下子回落,要知道不管什么珍稀花卉,都是讲究物以稀为贵的啊!
  再说这花如果真的很值钱,那她二千卖出,别人转转手,或许就变成五千了呢?为什么这钱不自己赚呢?
  “我手上确实还有兰花,要不这样,我现在带过去给他看看,如果价格合适,一起卖给他——”叶纤红说道。
  她突然想明白了,自己对花并不了解,所以不可能靠花赚钱,何况有了这些本钱,什么生意赚不到钱,有必要囤积几盆兰花吗?靠它能有办实业赚钱快吗?
  想通之后,她打算留一两株在空间里,其它全部卖掉。
  “行啊!你现在把花带到向阳家里来。”赵大成自然没意见。“我们在那边碰头。”
  “好的。”叶纤红挂断了电话。
  忽然想到现在兰花种在空间里,自己没办法拿给他们看,还得去一趟花鸟市场,买几只普通的花盆,从空间移出来,放在楼下的附房里。
  想到这里,叶纤红匆匆下楼,叫了辆三轮车,急急赶到花鸟市场。
  没时间闲逛,买到花盆后,她马上回到家,进了附房,锁上门。
  在空间将兰花栽到盆里,装满土,一盆盆移出空间,放到附房墙角,只留了一株在空间里。
  端了一盆花匆匆出门,叫了辆车往胡向阳家赶去。
  上了楼,看到几个人都在里面,另有一个三十多岁的戴眼镜胖子蹲在兰花前,仔细在观察。
  “小红你来了啊!”胡向阳看到她,迎上来问候。
  看到她手里的花,奇怪的问道:“两盆花不是全部放在我这里了吗?这盆花你哪里来的?”
  “你管我。”叶纤红瞪了他一眼,大脑飞快地转着,思考怎么弥补这个明显的漏洞。
  招头见那个胖男人还蹲在那里,一付被兰花迷得神魂颠倒的模样,确定这人除了是个兰花商人之外,肯定也是个爱兰成痴的人,所以价格才会比别人高,看到优秀品种的兰花,还痴迷成这样。
  “怎么样?这兰花没问题吧?”胡向阳倒有点不耐烦了。
  “没问题,没问题。”胖子站起来,激动地说道。“这肯定是山里挖的野生程梅,品相非常完美,二千块非常值。”
  “那就好。”胡向阳松了一口气,又说道:“那你来看一下,这一盆怎么样?”
  “还有吗?”胖子小小的眼睛一亮,快步走到叶纤红面前,俯下身体,开始细细观察。
  叶纤红在椅子上坐下,这个小胖子观察得这么仔细,估计得等几分钟。
  “不对,不对——”小胖子突然站起来,喃喃自语道。
  “这盆兰花跟那两盆不是一样的吗?哪里不对了?”胡向阳见他说叶纤红刚拿来的这盆不对,急了,声音也提高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胖子抬了抬眼镜,不好意思地笑道。“普通和程梅,花葶和鞘应该为紫红色的,这一盆跟大一品的白绿色很接近。难道发生了变异——”
  “如果是变异程梅,那不是更值钱了。”胡向阳吃了一惊,走上前去问。
  他听朋友说起过,老种兰花本来就珍稀,如果发生变异,那就更价值连城了。
  “我还不能确定,得给我老师打个电话,让他来判定。”胖子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关系,你马上打。”听说有可能是变异兰花,屋里几个人都激动了。
  胖子打电话后没多久,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就找上门来,看样子他就住在附近,所以才来得这么快。
  “胖子,你说的变异程梅在哪里?”老人比那个小胖子还热切,一进门就嚷道。
  “老师,在这里。”胖子把老人领到茶几前,仔细观察叶纤红刚才带来的花。
  老人低下身子看了几眼,大概视力不好,没看清,就拿出放大镜,对着兰花的花苞,仔细研究起来。
  胡向阳几个看老人一时半刻下不了决定,就不管这对痴迷的师徒,坐下来聊天吹牛,笑着夸叶纤红的运气。
  直到一刻钟后,老人才放下放大镜,直起腰来。可惜蹲得时间太久了,双脚发麻,身子没站住,差点跌倒。
  “小心。”离得最近的胡向阳伸手托住老人的胳膊,扶着他坐下来。
  “老师,这花——”胖子不顾老人的身体,先问起这个问题。
  “确实是变异程梅,应该不会错了。”老人抬起头,神情坚定地回答。
  “那——价格怎么给?”胖子还没接触过这种情况,有点犹豫地问。
  “十倍价吧。”老人气定神闲地说道。
  叶纤红一听,吓了一跳,一盆兰花就二万,这也太高了吧。
  想到老人说这花是变异品种,忽然有了猜测,难道是因为种在空间,又施了带灵气的水,所以发生变异了。
  要知道没进空间前,它跟前面两株应该是一样的啊。
  如果这样,那家里的九株就不能卖了。
  有一株变异兰花还可以解释为运气,接连十来株全部是变异品种,那肯定有问题了。
  “行,那就二万,三盆一共二万四。”胖子爽快地说道。知道这花是叶纤红的,转头又问她。“除了这三盆,还有其它兰花吗?”
  他是农大园艺专业毕业的,家里开花木公司,回家后帮父亲打理生意。最近风行炒作兰花,小胖子看这样赚钱快,也迷上了,把公司丢给父母打理,自己到处收购兰花。
  因为眼光准,做事细心,给的价格又相对公道,买到了不少好品种,出手后就赚了几十万。
  赵大成这笔生意,是朋友介绍的,所以给二千一株的价格,也是略高于市场价。
  程梅是老种里的精品,比较稀缺,所以价格一直非常高,如果碰到真正的爱兰人,可以卖到天价。
  只是没想到碰到爆棚,居然碰到了一株变异的程梅,这让他有些犹豫,到底给什么价合适?老师给到二万,他觉得比想像中的还低一些,就同意。
  “没有了。”叶纤红答道。
  既然在空间种植后,价格会翻十倍,她何必这样卖掉呢?
  反正种在空间也不会出问题,等钱用的时候,再出手好了。
  或者因为珍稀,还可以做为礼物赠送,不过诗诗姐她们就不能送了,以后看需要再送人吧。
  第七十章庆祝
  小胖子随身包里只带了一万块现金,现在钱不够了,于是去了趟银行,把钱取来后交给叶纤红,拒绝了叶纤红请他吃饭的邀请,拿了三盆花跟老师回去了。
  叶纤红望着面前用报纸包着的厚厚一叠现金,感觉有点发懵。
  重生后第一次获得大笔钱,她又激动又感慨,思考着如何用这笔钱。
  “小红,你是这个。”胡向阳向她竖了竖大拇指。“下午去买电视机吗?我陪你一起去——”
  “先不买了。”叶纤红神志清醒过来,想了想回道:“电视机先放一放吧!家里的房子太破了,下雨还漏水,我等一下问问爸,如果房子拆了重建,需要多少钱?”
  “你想用这些钱造房子?”胡向阳惊讶地问。
  他倒是支持叶纤红这么做,她老家的房子确实太破旧了,自己去做客,万一喝了酒开不了车,想过个夜也不方便。
  如果有钱,拆掉了重建,造成乡小小别墅,那他们这帮朋友空下来了,去那边度个假也不错。
  “是啊!不过应该还不够吧!”叶纤红不知道现在造房子需要多少钱,所以不大肯定地说道。
  “我也不清楚,不过你别着急。”赵大成安慰道。“我们的创业计划马上就要实施,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没错,一切都会有的。”胡向阳用说台词的语气接了一句,并一手叉腰,一手前挥,摆出国内那个伟人的经典姿势。
  叶纤红白了他一眼,自己明明在说造房子的事,他们怎么把话带到了沟里。
  “不管怎么说,今天叶小姐赚了二万四,得好好庆祝一下。”赵大成又起哄道。
  “这个没问题,我去买菜,中午请你们吃大餐。”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
  叶纤红也不是小气的人,何况这钱能赚到,赵大成出力最大,她得好好做些菜感谢他们。
  “我陪你去吧。”胡向阳主动说道。
  “行,你帮我提菜。”叶纤红同意了。
  两人走出屋,一起往市场走去。
  “刚才听赵大成跟你打电话,说还有兰花,是吗?”走出小区,胡向阳问道。
  “是啊。”叶纤红点头。“我去后山的时候,发现了一片兰花,差不多有二三十株,当时不知道它的品种,只挖了几株,想着别把山上的野生兰花挖绝了——”
  顿了顿,叶纤红又苦恼地说道:“可是现在看它们这么值钱,我又想回去把它们全部挖来卖了——”
  她不是矫情的人,更不是圣母白莲花,她只希望家人过得好。
  如果把兰花挖出来,再卖两万块钱,那老家造房子的钱,估计就够了。
  “那就去挖了吧。”胡向阳是男人,性格更干脆。“下午我请半天假,陪你回家一趟。”
  胡向阳不像叶纤红,所以把它们全部挖了,也不会有心理负担。
  叶纤红因为前世的经历,对保护生态环境,已养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总想着珍稀的野生植物,一定要保护好,不能把它挖绝。尽管这时候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她也自然而然地会去遵守。
  “这样真的可以吗?”叶纤红还是觉得过不了心理关。
  “有什么不行的。”胡向阳见叶纤红小女人式的发问,霸气地回答。“如果你真的担心挖绝了,那就留下几株吧。”
  叶纤红纠结了半晌,最后还是同意了。
  两人到达菜市场,叶纤红边观察材料,边思考做什么菜。
  有的菜她做过几次,他们大多都吃过,所以不重复了,这次就做些新菜,在市场走了一段路,她已把菜定下了。
  现在天热了,吃鸭肉更合适,那就来一道啤酒鸭。越州最有代表的霉干菜扣肉,以前没有做过,也可以来一份,不过得精心挑一份五花肉,这样就算不吃肥肉的人,也下得了嘴。
  鱼当然不能少,叶纤红看到市场在卖活鲈鱼,决定来一道清蒸鲈鱼。既然做大餐,海鲜也不能少,就来一只恙蟹吧,可以蒸水蛋来吃,汤汤水水的,就不用单独煮汤了。
  上次招待章诗萍吃过的酿豆腐也不错,不过可以换一换,做一道酿苦瓜吧,现在天热,可以去去火。
  最后来两道素菜,一道做上汤西兰花,这种做法,本地人肯定没吃过,应该会到新鲜。再炒一份蒜茸菜心,这个最经典,菜心现在也最嫩,相信他们喜欢吃。
  路过卖米面的地方,看到在卖粉丝,叶纤红想了想,买了一些粉丝,打算做一道蚂蚁上树,这是前世孩子特别喜欢的菜,不知道胡向阳他们几个大男孩子,会不会也喜欢。
  它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既可以当成菜,也可以当主食,比炒面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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