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里的白月光[穿书]_分卷阅读_121

  胳膊上的伤口暴露在夜风里,容见手臂那处的皮肤都要冻麻了,伤口还在往下滴血,他的掌心都是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汗是血。
  容见不想让明野难过。他原来很擅长缓和气氛,很擅长讲讨人喜欢的话,可一想到要哄喜欢的人,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现在时间越发晚,周围的人反而多了一些,大多是逃晚自习的高中生,其中有很多穿着校服的小情侣。他们还是少年人,胆子小,不敢做多出格的事,顶多隐秘地牵着手,还要脸红所以对这么胆大妄为亲密接触的容见和明野十分震惊。
  可也许是羡慕他们的大胆,有些人忍不住朝他们吹口哨,比着大拇指,有某个瞬间,容见甚至产生一种错觉,他们真的也是其中的一对。
  但他们不是。
  容见想了一会,觉得气氛实在尴尬,终于找到了句能说的话。
  他可怜巴巴地说:“幸好伤的是左手,不用耽误学习,也是好事。”
  明野的脚步一顿,在原地停了一会,容见清晰地听到了明野叹气的声音。
  好吧,容见委屈地选择闭嘴。
  这里离诊所的距离不算太远,明野的脚程很快,只走了十多分钟就到了。
  从明野后背下来的时候,容见在心里叹了口气,很可惜似的,表面上还要装装面子,“其实我自己有力气可走。”
  明野转过身,扶住容见的手腕,他笑了笑,语调与往常没什么不同,“男朋友背受伤的对象不是应该的吗?”
  一路走过来的时候,明野想过了,世界只限制他不可以说重生,又没不让他告白。
  如果表了白,即使是作为追求对象,可以做更多的事,而不是像刚才那样,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做。
  那为什么不表白?
  明野知道,现在不是个合适的场景,时机也不恰当。
  可恒久的忍耐与等待是不必要的。因为这件事不是说做很多准备就一定会成功,选择权和决定权在容见的手中。
  这是明野生平第一次将命运的答案由别人确定。
  他甘心情愿。
  明野抬起容见的下巴,两人目光直视,他很认真地说:“小姐,容见,我在追你。”
  他的话停顿了三秒钟,“如果这么说还不够明确的话——”
  “——我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明哥很多第一次都给了见见,以后也有很多第一次要给呢!
  第四十七章虚荣
  诊所这条街的尽头,周围很安静,明野在讲的是只有容见梦里才会听到的话。
  容见没想过明野会现在就表白。他以为明野这样的性格,会做很多准备,会让喜欢的人也喜欢上自己,会确定告白不会失败,直到那个时候,明野才会表白。
  所以容见也会做梦,梦到自己没有死在六个月后,梦到他可以和明野一起去毕业旅行,一起去念大学,一起过下一个圣诞节。
  到那个时候,就不用明野做准备了,容见会向明野表白。
  容见在梦里还想,那时候唯一要担心的只有明野作为男频升级流男主,不能接受和男人谈俩爱。
  可也没关系,容见觉得自己会有很漫长的时间去追明野。
  反正明野直到《恶种》结束,也没找到喜欢的人。
  容见想的很好,其实心里明白一切都是空中楼阁,当不了真。不过他以为美梦会因自己的死而坍塌,没想到会结束的这么快。
  即使没谈过恋爱,容见也知道这不是个恰当的时机,没人会选择在现在告白。大约喜欢就是令人头脑发热,荷尔蒙升高,冲动地做出以往不会做出的事。
  容见看书的时候,明野冷静理智到如同无感情的神佛,他以高人一等的目光看待所有事所有人,即使生命受到胁迫,也会按照一步一步按照原先的计划前进。
  可现在明野昏了头。
  这些天容见表面装作什么都不知情,实际上日日做梦,他在梦里预演了一百遍告白时的场景,可听到明野说“我喜欢你”的时候心跳还是快了很多很多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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