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光赠你_分卷阅读_5
季风看得最久。
上学时,他曾找到一个极其适合祝伶的词语——
仙品。
“小骚!”
突然一个尖细的女生扯破了微妙的气氛,径直朝着祝伶扑了上来。
“大忙人啊!好久没见着活的你了!”说话的是祝伶大学关系最好的朋友,也是室友,彭小莫。
其他的话祝伶没听得太清楚,除了那两个字——
小骚。
好久没人这么叫她了。
气氛瞬间活跃起来,所有人都笑出了声音。
“这是什么牛/逼的名字啊,小莫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有人问。
“这就是你们不知道事情啦!当年我们寝室的小何碰到渣男了,我们小骚立刻换了个号码打了过去,你猜怎么着?小骚操着那种甜死人不偿命的声音与那个渣男聊了大半天,然后突然切换成男声,说是要去逮到了自家女人和野男人聊骚哈哈哈。那语气,立马换成了黑帮老大的感觉!”
“然后呢?”
“然后啊!那男的来了一句——我靠,你这个人是真的骚!”
小骚由此得名,所有人再次笑起来。
祝伶也跟着大家笑了笑,坐在一旁打开一罐可乐喝起来。这时,季风坐到了她的身旁,不出意料,他今天穿着的是一件白色的衬衫,光看着就是极为柔软的布料。
“深藏不露啊。”他轻声道。
“不是深藏不露。”祝伶神色如常,“露了,你没注意过罢了。”
彭小莫此时还没讲完,“难不成你们以为这就结束了吗?当小骚用尖锐的男声说出渣男的住址和姓名时,那孙子在电话里道歉了十几分钟!”
“6啊!”有人感叹道。
“那么,今天祝伶既然来了,不能一首歌都不唱就走吧!”
“你们先点着,让我想一想。”祝伶道。
这时,彭小莫坐到祝伶的旁边,此时季风起身向着门外走去,彭小莫看着季风的背影,凑到祝伶耳边说道:“季风还真是坚持不懈,都毕业了还这样,我真的不是蛮喜欢他。”
“我跟他明显不是一路人。”祝伶放低声音无奈地耸耸肩,“我已经把态度放得很明确了。”
“是啊!上学那阵子你都说的要多明白有多明白了,他竟然还穷追不舍。”彭小莫道,“那么多学妹喜欢他,我就真的摸不着头脑,他的那种温润绅士,都……”
“刻意。”
“对!不舒服。”
“但总有人会喜欢这类,没办法。”祝伶喝了一口可乐。
“但我知道,小骚你不喜欢。”
“知道就对了。”
祝伶转头看向门外,季风刚刚打开了门,却忘记关上了,里面的人也没在意。门开着,能看见他靠在墙上,烟飘在黑暗里。
祝伶知道他大一就开始染上香烟,却多次矢口否认。他常常洗手,喷男士淡香水,说是有洁癖,实则想要掩盖这件事情。
直到毕业走上工作,他顺风顺水,在几次共同参与的社交饭局上,他已经熟练掌握了将抽烟当做社交技能,也光明正大起来。
为什么不喜欢他?
可能也是接触多了的原因吧。
“温润公子也抽烟了,工作压力果然比在学校大多了啊!”彭小莫小声感叹。
祝伶笑而不语。
此时一首歌完,大家又开始起哄让祝伶上来唱,祝伶站起来接过话筒:“我唱歌是真的要命,希望大家听完后身体健康。”
“得得得,听完咱们努力长寿!”一个嘴贫的说道。
全场笑,祝伶也跟着笑。
“王菲的《水调歌头》吧。”
悠扬的前调。
祝伶开嗓。
她的声音被雕饰得像是一块完美无瑕的白玉。
但,她的确没怎么在调上。
因为她声音足够好听,大家都没有笑起来。
可是祝伶自己能发现,她已经开始与曲调背道而驰了……
悠扬的伴奏依旧。
她轻咳一声。
季风一根烟未抽完,偏过头,看向祝伶,却没注意到背后另外一个抽烟的男人,眼神也向着这边飘过来。
卫子野一根烟刚点燃,就听到了隔壁的包厢开始放王菲歌曲的前奏,他留神去听,却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那天便利店里的女人。他转过头去看。
透过门上玻璃的折射,他眯着眼,便可清晰的看清那个女人。
红裙长发,双手拿着话筒。
当她开嗓时,他却忍不住轻笑一声——第一个字就不着调。
传来一声似有似无的咳。
声音突变。
她不再继续唱,而是随着音乐,开始读起苏轼的《水调歌头》。
一开嗓,只剩下惊艳二字。
她那嗓音发挥到极致,像是散着冷气的玉石,受冷冽的泉水千般冲刷打磨,浑圆无暇。她的咬字清晰却又轻盈,似月光下拨弦。
像是女人,湿润的唇,吻在脸颊上。
冰冷的牙,轻咬着脖子。
起舞弄清影,
何似在人间?
她的声音,似月下清影,哪像人间。
卫子野低头,燃着火的烟头掉在地上成为不起眼的灰烬。
心里。
怎么突然轻了起来。
他低着头,听着她念完。
最后一个字余韵未散,远处传来掌声。
他看向窗外的黑夜,也有月亮。
卫子野可能不知道,烟雾缭绕间的他,嘴角扬起了笑。
不知不觉。
那个包厢,一个女人的声音尤其明显——“小骚的声音是真的绝了!”
卫子野正在吐烟圈玩,闻言,一个烟圈吐得不成形。
小骚……
还是......龙女?
“啧。”
作者有话要说: 卫子野:锁定这个女人
第4章 二鸡
那天ktv的活动让大学时代的同学们再一次感受到了祝伶过硬的业务能力。
但对于祝伶来说,她已经记不得同学们说话的具体内容,只知道都是些有关商配圈的新鲜事,当然,也有些人已经转向了其他的行列。虽然内容模糊,但祝伶仍能够切身感受到同学之间热络的气氛。
但祝伶记得最清楚的,是最后散场的时候。
夜已经很深了,人陆陆续续离开,祝伶找了个合适的时间也准备离开,这个时候,季风立刻跟了上去。
他白色的衬衫,在黑夜里,在热烈的霓虹灯下,显得不那么起眼。他文瘦的身板,也显得弱不禁风。季风夹着烟,火光是他身上唯一鲜明的标志,他不再像是校园里那么光芒万丈了,甚至,带着愁容,拧了眉头。
祝伶并没想要跟他讲话。
这个时候,她看见了另外一个身影。
白惨惨的路灯下,有人踩在洒下的光上。
这次祝伶先看到了脸——那深邃的眼眸,深刻的双眼皮以及难忘的桃花眼。
他站在路灯下看着手机。
穿着一件黑色的薄外套,黑色的长裤,显得他皮肤很白。
今天他穿的仍是那双aj1黑脚趾。
祝伶没感受到,自己的视线停顿了好几秒。
这个时候,那个男人似乎感受到了脸上灼灼的目光,抬起头。
两个人对视,祝伶以最快的速度抽回视线。两个人隔得很远,祝伶显得不那么窘迫。
“喜欢这样的?”季风突然说话。
祝伶没急着回答,眼神滑到了季风脚上的那双皮鞋,皮革的质感很好,应该不便宜,可她的脑子里却有别的东西挥之不去。不知道为什么今天那男人一身黑,平淡无奇的配色,却让她的眼神停驻那么久。
季风在等祝伶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