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鸥不下_分卷阅读_159
但没事,差的那点运气,我这边补上。
我拔出嘴里的布,迎上去:“操‘你’妈!”
金牙枪响的同时,我气势如虹地一拳砸到他脸上。
我也算勤练基本功的人,一拳下去威力不小,金牙立时痛苦地呜咽一声,鼻血长流。
我正想再补一脚,就见金牙突兀地往前一扑,盛珉鸥出现在他身后,用膝盖顶住他的腰,抓住他的手臂,毫不留情往后一折,只听金牙一声惨叫,手不自然地歪在地上,枪也落到一边。
看到金牙被制服,我一直绷着的神经松懈下来,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口喘起气。
四周陆陆续续响起不断围拢过来的密集脚步声与人声,手电的光一束束在林间交织。
“哥,还好你听懂我暗示了……”紧张久了,一下子放松下来人就觉得有点累。
盛珉鸥只手牢牢按住金牙后颈,闻言抬头看过来,视线投到我身上时,向来冷漠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
就好像……茫然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显得十分无措。
“怎么了?”我以为他露出这样表情是因为我脸上的伤,还想多说两句逗他开心,身体却无端颤抖起来。
危险过去,肾上腺素水平回降,痛觉紧随而至。
我低头看向自己小腹,盛珉鸥的白色T恤上已经晕开一大团血迹,并且还有不断扩散的迹象。
今晚我的运气似乎也缺一点,电影里男主枪林弹雨也不会中枪,到我这随随便便一枪竟然就中了。
我又看向盛珉鸥,将自己的手伸给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对他笑。
“哥……”
视线逐渐模糊,盛珉鸥怔愣片刻,一把握住我的手,来到我身边,让我靠在他怀里。
“别怕,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意识的最后,是盛珉鸥不断在我耳边重复的话语,让我就算陷入黑暗也无比安心。
其实我想对他说,我没有怕,有他在我就不会害怕。
第65章事犹未了
我爸这个人,用现在的话说,其实是个思想开明的文艺咖。性格和善有趣,同朋友家人相处愉快,闲暇时,会在家泡上一壶茶,看喜欢作者的书。
他一直告诉我们,看书能开拓眼界,看书能获得知识,没有什么投资是比“阅读”付出更少,收获更多的了。
在我和盛珉鸥还小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睡前给我们读上一两篇他喜欢的文章,来抒发他无处发泄的朗诵欲。
他十分喜欢博尔赫斯的小说集,尤其喜欢里面一篇《事犹未了》,经常反复念叨他觉得精妙绝伦的选段。
“自打我有认知与认识的那天起,我从小就接受了那些所谓丑陋的东西,其实世界上本来就有许多格格不入的事物,为了共存而不得不相互接受。”
我想,也正因为他将这些词句奉为圭臬,才会觉得盛珉鸥的“与众不同”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这世上本就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存在,有善良的,便有邪恶的,有无私的,便有自私的,没有哪种性格是绝对正确与完美的,所谓“完美”,也不过是合了大多数人的群罢了。
这么多年来,虽说不可能一字不差,但这篇文章的情节却如刀刻斧凿一般,深深印在我的脑海。
可能与作者出身哲学专业有关,博尔赫斯的文章经常充满了哲学主意的探讨,对死亡与时间,也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跟我爸不同,我喜欢《事犹未了》里开头的一段,主人公在得知自己叔叔去世后发出的感慨:“我当时的感觉同人们失去亲人时的感觉一样:追悔没有趁他们在世时待他们更好些,现在悲痛也没用了。人们往往忘记只有死去的人才能和死人交谈。”
生命易逝,特别在我爸去世后,这句话读来更叫人唏嘘。亲人就该在他们活着时尽可能的对他们好,当他们去世后,无论是烧纸还是祭拜,不过是在给自己找心理安慰而已。
对于博尔赫斯的观点,我一直深以为然。
因此当我醒过神,猛然发现自己身处十多年前的家中,空气中弥漫着可口的饭香,我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妈在厨房忙碌,一切和谐无比,脑海里不禁回荡起易大壮那句乌鸦嘴——我真的一枪死咗啦?
我将脸埋进双手间,手肘撑住膝盖,整个人凌乱不已。
好歹让我留个遗言啊,一枪毙命是什么惨绝人寰的死法?我三十都不到呢,这算夭折吧?
我死了盛珉鸥怎么办?他,他……他多数也不会难受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