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把男反派当女主(穿书系统误我)_分卷阅读_3
杨夫子盯着程寻瞧了好一会儿,直到她心里发虚,他才叹了口气:“你是不是觉得今日为师罚你,很没道理?”
程寻连忙摇头:“没有,今日是弟子的不是。”
前世今生的上学经验告诉她,在课堂上传递或者私藏小纸条都是不遵守纪律的表现。杨夫子说是罚她站在外边。可是因为苏凌的出现,她也没站多久。
事实上在大周没有体罚学生一说,今日之事给任何人知晓,也只会夸一声杨夫子是个严师。
“你在算学上有些天赋,不要埋没了。”杨夫子伸手,在程寻肩头拍了一下,“程寻,那纪方是伯阳侯家的小公子,无需考取功名。你和他不同,你别忘了,你到书院来,究竟是为了什么。”他说着略微缓和了神色:“当然我也知道你在经义一道上缺乏天分,科举之路会可能走得艰难一些……”
程寻站直了身体,做认真聆听状。面对杨夫子殷切的目光和谆谆教导,她实在是不好意思说,她是个女孩子,除非皇帝科举改革,否则她这辈子跟科举无缘。而且她进书院读书,是因为她喜欢上学,学习能让她快乐。
谁愿意家里有一所学校自己却是个文盲?
她能听出来,杨夫子疑心她跟纪方来往甚密。这也难怪,课试传纸团,确实关系匪浅。可她自己很清楚,她不可能与纪方走得太近。她一直记得她和父亲的“约法三章”。
只是这话,不好对杨夫子细讲。
沉默了片刻,她鞠了一躬:“谨遵夫子教诲。”
——手里捧着一沓纸,她也不方便施礼。不过好在杨夫子并未介意,他伸手接过答卷,面色和缓:“去吧。”
“学生告退。”程寻施了一礼,这才离去。
待她重新回到讲堂,教律法的叶夫子已经站在了讲堂门口。程寻从叶夫子身边绕过,进了讲堂。
在满学堂的雨过天青中,她一眼就看到了新同学苏凌。
俊美温润的少年成了她的后桌,他坐在她座位后面,微微侧了头看向窗外。
其他学子或站或坐,或低声交谈,或准备课本,热闹鲜活,唯有他独自坐在学堂最后的角落里,冷冷清清。
程寻深吸一口气,看见苏凌,仿佛看见了刚进学堂的自己。忽然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还要提醒自己远离人群,想想还有点心酸。
进书院读书,的确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可是未免太孤单一些。
思及此,程寻有心想去展示一下同窗友爱,送一点温暖。——反正大家都是女孩子,处境一致,爱好相同。
——但是现下明显不是合适的时机。
她路过纪方的座位时,这个十四岁的少年忽然扯了一下她的袖子,低声道:“阿寻,等下次旬假结束,我带燕云斋的芙蓉糕给你吃吧?今天是我连累你了。”
连累不连累的,程寻倒也不甚在意,只是她不能忘了与父亲的“约法三章”。于是她身子微微避了一下,摆了摆手:“没事,你不用费心了,我不爱吃甜的。叶夫子来了,你快坐好吧。”
纪方还欲再说两句,叶夫子忽的一清嗓子,他们知道,这是要上课了,忙各自坐好。
程寻找出《周律》,端端正正放在书桌上。忽然想起一事,她又回了头,看向新同学:“啊……这位……你带的有书么?若是没带,和我一起?”
他的书桌上干干净净的,课本书具都没有,最后一排又只有他一个人。这个时候,可不就需要她这个善解人意,热情善良的同学了吗?
程寻扬了扬手上的《周律》,笑容温暖灿烂。
苏凌还未回答,程寻就眼睛一亮,发现自己眼前又闪现出一排字:“是否开启一目十行技能?”
开开开!这还用选择?
程寻伸出食指,毫不犹豫点向“是”字。
待她反应过来自己这时是伸了食指指向别人,想换个方向再点时,她的手指已经被人攥住,弯曲回去,握成了拳头。
这些不过是发生在一瞬间。
对面的少年轻轻转动着拇指上的碧玉扳指,冲她微微一笑。“抱歉。”苏凌眼眸低垂,“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不需要。”
他的声音干净清冽,让人好感顿生。
程寻愣了愣,瞧一眼自己被迫握成拳头的手,“哦”了一声,转回了身。
她心想,新同学警惕心很强啊。唔,当然也能理解。人家一个姑娘,在全是男子的书院,可不就得警惕一点儿?而且方才是她不小心用食指指向对方,确实是她失礼在先。
程寻并没有在这些事情上纠结太久,开启了“一目十行”技能的她,迫不及待想见识一下一目十行的威力。
她打开了《周律》,定睛看去,蓦地意识到不对了。
大周的书籍,都是竖着排版,她一眼看上去,确实能看十行。一目十行,倒也不掺水分。
可是,问题来了,她一眼能看到每一列的前十个字,有什么用?!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目十行不是这个意思啦,是系统垃圾。
第4章 辍学危机
叶夫子的律法课向来是程寻所喜欢的。叶夫子和爹爹同龄,曾在刑部任职,精通律法,见识广博,他讲律法,引经据典,慷慨激昂。
可今日程寻有些心不在焉。她对那完全无用的“一目十行”技能颇有几分怨念。
——一目十行根本不是这意思好么?
不过程寻此人还算豁达,她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系统的奖励,有了最好,没有也过。难道单凭她自己的本事,就一定比别人学的差了?
她原本也不需要什么天降金手指。
于是,程寻将系统的事放在一边,认真听课。
学习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沉迷于学习的程寻,心情也很美好。然而她的好心情只持续到晚饭后。
吃罢饭,略坐一坐,程寻正打算去小憩一会儿,不想却被父亲叫到了书房,同去的还有二哥程启。
父亲程渊神情温和:“呦呦,你今年十三岁了。”
一听到这个开头,程寻心中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来。她点一点头:“是啊,爹。”
“三年前,你进书院时,咱们约法三章,你可还记得?”
程寻眼皮一跳:“记得呢。第一、不得暴露女子身份。第二不得与同窗走得太近。”她指了指自己的脸:“爹,你看我这张脸,可是一点姑娘样子都没有了。我长相随了爹爹,这下子可给爹爹脸上抹黑了……”
程渊最宠小女儿,听她信口胡诌,不觉莞尔:“又胡说了,你相貌随你娘,哪里像我了?”
“才没有胡说,我的鼻子、眼睛、眉毛,都跟爹一样一样的……”
一旁的程启见越扯越远,轻咳一声,把话题拉了回来:“呦呦,你怎么偏生漏了第三条?我且问你,第三条是什么?”
“第三、在书院读书只是权宜之计,过几年,大些了,不可再滞留书院。”程寻脱口而出,她转了转眼珠,“可我不是还小吗?我才十三。”
十三在现代,还是上初中的萝莉,可在大周,十三岁的她已经有随时辍学的可能了。
程启皱眉:“十三岁不小了,再过两年就及笄了。你在学堂读书,终是不大妥当。”
“怎么不妥当了?”程寻下意识反驳。
“学堂里都是男子,你一个姑娘家,你说哪里不妥当?”程启想起今日纪方搭在小妹肩头的胳膊,再想到她和纪方一起被罚站,他就胸口发闷。
“二哥,我有注意分寸。我在书院了三年,一直独来独往,远离同窗,你是知道的。”程寻毫不退让。她又挽了父亲的胳膊,软语撒娇,“爹,你跟二哥说,说我喜欢读书。”
“你喜欢读书,我不拦你。我可以每日抽出时间教你。”程启耐着性子,“学堂就可以不去了。”
程寻扁了扁嘴:“二哥能教我诗词经义,也能教我律法时政,能教我骑射,能教我算学吗?”
程启一呆,面显尴尬。他年纪轻轻就中了举,所学颇杂,对算学自然也不陌生。然而论算学天赋,他自认不如小妹。时至今日,他还记得年仅十岁的小妹不用算筹,却早他一步报出一个复杂的算式答案来。
先前他也曾试过给呦呦延请夫子,让她在家中读书学习。可是博学多才、样样精通的夫子并不多。而且这样的夫子也都不愿意去教导一个小姑娘。
只想上学,无意让二哥难堪,程寻话一出口,就有些悔意,打算绕过这个话题,她拉着父亲的胳膊轻轻晃了晃:“爹,我知道你跟二哥是担心我。可是你们看,我在咱们家书院,又有爹娘哥嫂护着,能出什么事啊?过两年,再过两年,等我学完了,不等你们开口,我自己就回来陪爹娘。到时候,你们赶都赶不走。”
程渊轻笑:“学完?学无止境,再过两年,你就想学完?”
“爹——”程寻赧然,她涂黑了面颊,看不出脸红,但小女儿情态十足。
“罢了罢了,你一心向学,爹也不拦你。”程渊捻须一笑,语带遗憾,“可惜你生成了女儿身……”
听闻父亲同意自己继续留在书院,程寻大喜:“女孩儿才好呢,能陪爹爹。我就知道爹爹最疼我了。”
程渊哈哈一笑。
“……”程启看看父亲小妹,嘴唇翕动,却也不好再说什么。沉默了一瞬,他冲程渊行了一礼:“父亲,孩儿先告退了。”
程渊颔首,以示知晓。
这次虽有惊无险,可程寻也不敢完全放下心来,二哥离开后,她缠着父亲,请教了好几个问题,暗暗表明自己热爱学习,愿意一生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程渊岂会看不出她的意图?不过是想着在崇德书院,自己眼皮子底下,不会有事。即使真有不妥,她也能及时脱身,才愿意纵着她一些罢了。
他检查女儿功课,发现女儿确实认真学习,没有荒废时光,勉励了她几句,要她去休息。
程寻施了一礼,笑容灿烂:“爹爹,那我回去啦。”她退出书房,并未直接回自己房间,而是向西行了数步,拐进了二哥的小院子。
暮色四合,程启院中的一大丛文竹在清风中摆动,竹影婆娑。程寻扬声唤道:“嫂嫂,二哥在家吗?”
竹帘被掀开,二嫂卢氏探出半张脸来。她笑笑:“在呢,快进来吧。”说着,她又扭头朝里招呼:“相公,呦呦来了。”
程寻随卢氏进了房内。程启夫妇的房间不知是谁设计的,是个套间。掀帘进去,能看见摆放整齐的书桌长椅以及满是书籍的书架。书架后的角落里,有一道暗门。暗门后面,则是夫妇俩安寝的所在。
她一走进去,程启就站了起来:“你有什么事?”
眨眨眼,程寻环顾四周,轻笑:“也没事,就是找二哥说说话。”
二嫂卢氏招呼她落座,又笑着去倒了茶:“你们先坐着,我想起来,我有个荷包还差几针没绣完,我先去忙。”她说完,推开暗门,进了内室。
目送二嫂离开后,程寻的目光掠过书桌上的算筹,落在一幅字上,赞道:“这是二哥新写的吗?写的真好……”
斜了她一眼,程启神色淡淡:“说吧,你到底有什么事?”
“二哥,你今天是不是生我气了?”程寻眼珠微动,“我早课不是故意去晚的,我在杨夫子的课上,也没有胡闹……”她觑着兄长的神色,又加了一句:“还有,我今日还说错话了,二哥算学不差。”
她想,她今日说话挺过分。
程启轻嗤一声:“我还不至于因为这些生你的气。”
他熟知经义,工于诗词,在算学上,确实不及她,这一点他承认。
程寻心里隐约能猜到二哥对自己的不满在哪里,她轻声道:“我就知道。我答应你跟爹爹的事情,我都记着呢。我和同窗们有保持距离。二哥,我喜欢读书,我喜欢上学。”
她看见二哥嘴唇紧抿,似是有所触动,就又续道:“我还记得我学认字,就是二哥教的。”她伸手拿了笔架上的笔,又寻了一张干净的纸,随手写了个“呦”字,推倒兄长面前:“二哥,你看,可有进步?”
烛光下,少女眼中满是期待,墨黑的双瞳里烛光莹莹。
程启眼眸低垂,半晌方道:“比起一开始,狗爬一样的字,的确有进步。”
“哥,你是我亲哥吗?”程寻扁了扁嘴。
程启却是一笑:“不是,我是你夫子。把字写成这样,还好意思说自己一心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