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 第20节

  临走时,方朝清叮嘱她以后尽量不要再来悦心堂,便是需要什么,也只让阿朗来便好。
  如此一来,以后两人几乎再没什么见面的机会了。
  甄珠心下憋闷,然而却还是只能点头。
  最后,道别的话都说罢了,甄珠已经转身欲走了,方朝清却又略带迟疑地问:“你如今……应该不缺钱了吧?”
  以为他担心她没有卖画的收入会捉襟见肘,甄珠摇头:“不缺了。”
  方朝清便松了一口气,低声道:“虽然……我没有什么资格说这话,但……若是不缺钱,我希望——你还是别画春宫了。”
  他这句话说地很挣扎,眼帘微垂,甚至没有敢去看甄珠的表情。
  作为一个已经凭借她的春宫图赚到钱,现在却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不能接续赚钱的人,这个时候他说这话,很有些自己不好便也不想让她好的嫌疑。
  不过甄珠倒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有些惊讶,便问道:“为什么?”
  最艰难的话已经说出口,接下来倒没什么困难了。
  方朝清理理思绪,一一跟甄珠解释着他的理由。
  方朝清不想让甄珠继续画春宫,一来是春宫画到底上不得台面,便是名气再高,赚的钱再多,终究被许多人鄙弃,虽然那些鄙弃的人很可能就收藏甚至喜爱着甄珠的春宫图。而且,若让人知道甄珠是风月庵主人,那么她要面对的,绝对是毁谤伤害大于喜爱赞誉。
  而作为一个女人,且是一个貌美非凡的女人,若她的身份暴露,那么最后面对的,极有可能是比毁谤更可怕的东西。
  毕竟,喜欢猎奇的达官显贵不在少数,而一个以春宫画闻名天下的美貌女子,必然会引起许多人的好奇,乃至占有欲。
  以前甄珠跟方朝清合作,方朝清可以保证自己对甄珠没坏心,不会泄露她的身份,更不会出卖她,将她送给权贵做玩物。
  但若换一个人呢?
  虽然方朝清给甄珠推荐了另一位书铺老板,从平日观察看那位老板人品也不错,但人心隔肚皮,方朝清也并不能完全保证那位老板不会做出什么不利于甄珠的事来,毕竟财帛动人心,而甄珠又无权无势,最是好欺负不过。
  方朝清说完,甄珠沉默了片刻,却没有出口反驳。
  因为她知道方朝清说的都是事实。她的女子身份,终究还是不方便了些。他的担心,也是她曾经都考虑过的,所以她不想终止与他的合作,因为在这个时代,能找到他这样能够理解她,尊重她,又没有坏心的合作伙伴,真的是太难了,换一个的话,结果谁也不能预料。
  不说交情,只谈生意,终止合作对她也绝对是有弊无利的。
  见她低着头,似乎落落寡欢的样子,方朝清心下不忍,又道:“其实,以你的才华,只有春宫为天下人所知,才是本末倒置。更何况——你不也更喜欢画别的?”
  方朝清看过甄珠别的画,那些画与时下乃至往前数历朝历代的传统画法都不同,尤其山水景物,她画的山水景物与如今人们推崇的写意水墨全然不同,她的画更写实,更注重色彩,这并不是说她的画便没有意境了,只是她画里的意境,与传统画法所传达的意境大相迥异。
  她的画奔放,热烈,情绪是外露的,教人一看画便感受到强烈的她想表达的情绪,或轻快或哀婉或奔放或闲愁……种种思绪,都经由笔触和色彩表现出来,给人以强烈的冲击感。
  这样的画,其实与她的春宫图风格是一致的,但没有了欲望做引,只以审美做考量,喜欢的会极喜欢,不喜欢的,便会极力抵触。
  方朝清不知道多少人能接受她这种风格的画,但他知道,她的画有价值,便是一时无法得到所有人认可,也终归会征服一部分人,而百年后,若她的画作还有流传,那么她的名字必将被永远为人们铭记。
  这是多少文人画师梦寐以求的事啊。
  她的才华,不应该只挥洒在为人所鄙弃的春宫图上。
  更何况……
  方朝清眼前忽然闪过方才在内室看的那幅春宫图,图上男子身形壮硕,肌理分明,若是没真正见过这样身材的男人,几乎绝无可能画地那样逼真,而她从几个月前,便偏向于画这样身材的男人做图中主角……正与传言中,她与铁匠暧昧不清的时间对上。
  他低下头,心里刺痛。
  等他说完,甄珠却笑了:“在我眼里,画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高下之分。”歌山咏水的正经画作便高雅,描摹人欲的春宫画作便低俗?甄珠从不以题材来评判一幅画的价值和优劣。
  “不喜欢画春宫,只是因为画太多,有些腻了。”
  “别的我也一直在画啊,只是没有人欣赏而已。”
  甄珠无奈地耸耸肩,又看他:“其实我原本想着,以后不止春宫,别的画也由悦心堂代理,看看我那样的画法,能不能被世人接受,看看不凭春宫,我能走到哪一步。”
  “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有用了吧。”她唏嘘着,声音里带着遗憾。
  ——
  日光西斜时,甄珠与阿朗离开了悦心堂。
  走时,还带着遗憾和憋闷,这或许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然而结果却是这样不美妙。
  方朝清目送着两人远去,直到再也看不到两人的身影,又在门口站了许久,才慢慢转身,回到铺子里。
  没有客人,没有伙计,更没有她,偌大的铺子只有满架的书画陪着他,安静地落针可闻,午后金灿灿的日光斜着照进铺子,将室内大片地面染成温暖的橘黄色,日光中有细小的微尘漂浮着清晰可见,方朝清站在阴影里,愣愣地看着那阳光中浮尘,忽然伸手。
  手势带动气流,那原本安静漂浮的浮尘像调皮的豆子,倏忽翻滚着,尽数滚向其他地方,有少数漏网之鱼,也从指缝间溜走。
  他握紧了拳,又张开,手心里空无一物。
  他闭上了眼睛。
  第24章 好人
  悦心堂对面是一座高楼,二层靠窗的位置,恰好能够清楚地看到悦心堂里面发生的事。
  此时的窗边,却正有一人饶有兴致地看着悦心堂里,方朝清失魂落魄般的模样。
  “发生了什么事呢?好像有点不对劲啊……”他喃喃着。
  转头便对身后侍立的,作小厮打扮的青衣俊俏少年道:“小八,去找方才那两个伙计,套套他们的话。”
  青衣少年应声答是,转身便出了门。
  窗边的人又转过头,看着那出了悦心堂,已经化作小黑点的两个人影。
  “这两个,就由小爷亲自探一探吧。”
  他笑嘻嘻地托腮自语道,白皙的脸上唇红齿白,眼如猫瞳,衬着鲜亮的锦衣,仿佛画里的人物。
  ——
  从悦心堂出来,甄珠拉下帷帽,将面孔淹没在帷帽里,低着头往前走。
  她还是抑制不住地感到憋闷和遗憾。
  憋闷是为方朝清,为他遭遇那样的事,他也好她也好,两人却都无力反抗。
  遗憾却是为自己。
  失去方朝清这个合作伙伴,虽然她如今的银子够花一辈子了,但原本关于未来的事业上的畅想,便也戛然而止了。不可否认,她也有想要凭着画名留青史的野心。
  然而没了方朝清,想要再找到一个合适的合作人选,还是太难了。
  这种种的一切,让甄珠无法不憋闷和遗憾。
  路过何山的铁匠铺时,她拉着阿朗,低头快速溜了过去。这时候她可不想见何山。
  过了铁匠铺,甄珠看着左右林立的各色商铺,决定用购物排遣郁闷。
  所谓何以解忧,唯有败家。
  于是到走出铜驼大街时,阿朗左膀右臂上便挂满了东西,活像个人形货架。
  甄珠满足了,看着阿朗这模样还不厚道地笑,嘴里说着不买了不买了,再往前走,路一条巷子时,闻到里面飘来的糖糕香味,她吸吸鼻子,眼睛一亮,把自个儿手里拎着的东西往地上一放,扔下一句“我去买些糖糕,你在这里等我”,便乐颠颠地跑进巷子里。
  阿朗看着一地的东西无奈,想把这所有东西都拿上,除非他再长两只手。
  见那卖糖糕的摊子就在巷子里,他便也不再跟上去,站在那里等她。
  甄珠跑到糖糕摊子前,见那糖糕圆圆滚滚,表面炸地焦黄,香甜的味道在巷子口便能闻到,到了近处更是浓郁。当即便让老板称了一斤,用油纸包着,先用手捏了一个偷吃,一边吃,一边往回走找阿朗。
  然而,刚走没多远,一股大力忽然从旁边伸出。
  “呜!”甄珠挣扎着,糖糕掉在地上。
  巷子口,阿朗一直盯着甄珠。
  巷子里不断有人来来往往,她的身影被挡住,时隐时现,他看到她买了糖糕,然后转身,似乎捏了个糖糕在吃,然后便被人挡住。他不由弯起了嘴角,想着她这么贪吃,这会儿倒是不怕胖了。
  然而,他嘴角的笑意只维持了不到一瞬。
  待那遮挡的行人挪开位置,身后本应该有甄珠的地方,已经没有了人。
  瞳孔骤然紧缩,他扔下手里所有东西,飞奔进巷子里。
  ——
  甄珠被捂着嘴,扭七拐八带到一个无人的死胡同,然后嘴巴才得以自由。
  “何山!”她愤怒地叫道。
  把她紧紧箍在怀里的,把她掳到这没人小巷子的,不是何山是谁。
  几天没见,他的身形外貌没什么变化,脸上却多了丝焦躁和暴戾,哪怕这会儿松开了手让她说话,手臂却还牢牢禁锢着她,让她根本动弹不得。
  “放开我,阿朗还在等我。”甄珠又说道。
  “不放!”何山硬邦邦地答道,眼睛定定地看着她,“一放开你就跑了。我想跟你说说话。”
  压住心里的怒火,甄珠语调竭力平稳:“好,你说吧,我听着。”
  他顿了片刻,才沉声问道:“为什么拒绝我的提亲?为什么不见我?”
  甄珠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你自己不清楚么?”
  何山不说话,依旧定定地看着她,让她自己说。
  甄珠无奈。
  “你为什么要娶我?”她问,然后没等他回答,继续道,“刚开始你可没这个心思的,哦不,或许是有的,但知道我不能生后,你就断了这个念头了吧?”
  “可是现在你又改主意了,又想娶我了,难道是想开了,觉得没有孩子也无所谓?”
  何山张了张口。
  甄珠阻止他:“不,你先别说。”
  “我记得你说过,你们何家三代单传,你是唯一的儿子,你母亲去世前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看着你成亲生子,延续你们老何家的香火。所以,你会为了我就断了你们老何家的‘香火’么?”
  何山手臂箍紧,摇头道:“我带你去看大夫,看好大夫,总能治好你的。”
  甄珠笑:“所以,嫁给你后,我首先要做的就是求医问药好生孩子?哦,兴许还得求神拜佛?好求上天赏我个孩子?”
  “——不对,只赏个孩子还不行,还得是儿子?若不是儿子,就得继续求医问药,不停地生,直到生出儿子为止。可若求医问药、求神拜佛都没用,我就是生不出孩子,或者生不出男孩怎么办?你——要找别的女人生么?”
  她笑着说话,但语气却带着明显的讽刺,何山自然听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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