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惯对颜值的影响_分卷阅读_1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论习惯对颜值的影响》
  作者:细品
  文案
  双下巴,蝴蝶臂,小肚腩,大象腿!
  谭熙熙站在镜子前纳闷:镜子里这个女人是自己吗?她明明记得自己是个大美女来着。
  不过镜子里这个形象也挺熟悉,那份发自心底的亲切感让她很笃定这个就是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
  谭熙熙的思维有些混乱,是碰到灵异事件还是自己人格分裂了?
  习惯性对着镜子露出一个优雅微笑,镜子里那个形象如菜市场里胖妇人般的女人便也跟着嫣然一笑。
  谭熙熙一个激灵,转身就走,觅着记忆里的方向去床头柜里翻银行卡——不管是灵异事件还是人格分裂,她得先把牙整了!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现代架空
  主角:谭熙熙
  =======================
  第一章
  双下巴,蝴蝶臂,小肚腩,大象腿!
  谭熙熙站在镜子前纳闷:镜子里这个女人是自己吗?她明明记得自己是个大美女来着。
  不过镜子里这个形象也挺熟悉,那份发自心底的亲切感让她很笃定这个就是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
  谭熙熙的思维有些混乱,是碰到了灵异事件还是自己人格分裂了?
  习惯性对着镜子露出一个优雅微笑,镜子里那个形象如菜市场胖大妈般的女人便也跟着嫣然一笑。
  谭熙熙一个激灵,转身就走,觅着记忆里的方向去床头柜里翻银行卡——管它是灵异事件还是人格分裂呢,她得先把牙整了!
  柔软簇新的超长真皮沙发,尺寸巨大的壁挂电视,璀璨的水晶吊灯,吊着晶莹玻璃酒杯的酒柜,富有时尚元素的室内装饰和吊顶,美丽的观赏绿植,只一个客厅就抵得上普通人家一整套房子的面积。
  紧挨着客厅的是同样宽敞明亮,极富档次感的西式餐厅和厨房,楼上有主卧,客卧,书房,健身房……
  这是一处很高档的公寓。
  ……
  晚上,谭熙熙手里端着杯红酒,坐在客厅里柔软的真皮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看电视。
  电视里不是时下正火的宫斗大片《柔妃传》,也不是收视率一直稳占榜首的综艺节目《奔跑吧,姑娘们》,而是钢琴王子王跃跃的世界巡演。
  谭熙熙一边欣赏着华丽悠扬的钢琴曲一边在心里梳理着自己一点都不华丽的人生。
  为什么说是不华丽的人生呢?
  首先,出身不华丽。她母亲是从乡下进城的,给人做住家保姆,一做二十年,现在还在做。
  其次,学历不华丽。她既没有很多贫寒人家出来的孩子身上所拥有的坚韧不拔的学习毅力,也没有超过常人的学习天赋,只勉强混了个高中毕业就再也读不下去了。
  最后,工作不华丽。因为没学历,也不是特别的聪明能干,所以她找不到好工作,最后只能女承母业,也给人当住家保姆——这处宽敞无比的高级公寓就是她雇主的家。
  说起来,就是这份住家保姆的工作,也还是靠关系才得来的,谭熙熙的雇主是她母亲雇主的儿子。
  妥妥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保姆的女儿自然也是干保姆这行上手最快。
  谭熙熙没有任何歧视保姆这个岗位的想法,都是劳动挣钱,谁也不见得比谁高贵!
  只不过,唉——,这人生真是太不华丽了!谭熙熙忍不住在心里叹气。
  电视里的钢琴王子结束了一首欢愉的莫扎特小夜曲之后又弹起了贝多芬的f小调《热情》。
  谭熙熙在不知不觉中抛开了对不华丽身世的烦恼,闭上眼睛进入状态,沉浸在了激昂的乐曲中。
  等她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没拿酒杯的那只手正在跟着旋律一起弹奏,指法娴熟,轻盈灵活又不失力度。
  这本不该是谭熙熙这个水平的小保姆能有的举动,但任何事情经过了一而再,再而三,甚至三而四,四而五之后都会变得平平无奇,甚至理所当然。
  所以谭熙熙这个时候非常淡定,只平静地看着自己那欢快弹动的手指在心里默默想:又人格分裂了。
  早上一次,中午一次,晚上一次。从头一天发病开始,这些天谭熙熙已经总结出了经验,她这人格分裂的病症一天至少发作三次。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三次了,抬头看看时间,闹完她正好洗洗睡觉。
  正沉浸在假想弹奏的欢乐里,忽然“砰!”一声响,大门被重重推开,一个高个子的漂亮男人快步走了进来,后面还急匆匆跟着一男一女两个助理。
  是谭熙熙的雇主覃坤回来了。
  谭熙熙一愣,脱口问道,“覃先生,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后天才能回来吗?
  覃坤是个当红艺人,很红!
  前两个月很红的覃坤一直在h省的外景地拍戏,谭熙熙得到的通知是他后天才能回来。
  覃坤不知是累了还是心情不好,一言不发,板着漂亮的脸蛋径直走到沙发前重重坐下,远远地伸开两条笔直的长腿往后一靠,不轻不重地哼了一声。
  后面跟进来的两个贴身助理也都是老熟人了,谁也不跟谭熙熙客气,跟没看见她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
  男助理叫耀翔,瘦瘦的小年轻,一脸机灵劲儿,帮覃坤挂好外套后就过来轻声问,“坤哥,下周要试镜的剧本我给你放卧室床头柜上好不好?”
  覃坤摆摆手,摊在沙发里闭目养神,“顺便去把洗澡水给我放好。”
  耀翔答应一声忙换鞋上楼去了。
  女助理叫莎莉,比男助理耀翔还要大几岁,同样的精明干练,谭熙熙有时候甚至觉得她比覃坤的经纪人欧阳淑华更像经纪人。
  莎莉去给覃坤倒了杯温热的白开水来放在手边,见谭熙熙还杵在那里就一皱眉头,“你傻站着干什么,没见坤哥累了?去帮他把拖鞋拿来换上,再去煮点夜宵,热量不能高,蔬菜粥吧。”
  这就是谭熙熙为什么会觉得莎莉比覃坤的经纪人欧阳淑华更像经纪人的原因,太会摆谱使唤人了!
  欧阳淑华来和覃坤谈事情,谭熙熙给端杯茶她还会回个谢谢;莎莉则是能使唤谭熙熙去把茶水换三次,冷了热了,浓了淡了的折腾,最后还一脸你怎么这么笨这么没眼色,一点不会伺候人的表情。
  就像这个给懒得动的覃坤换鞋的事情,作为贴身助理,莎莉和耀翔偶尔做做都没什么,毕竟艺人是个很特殊的职业,经常会有作息不规律,自己顾不上照顾自己情况发生,有当红艺人经常日程太紧,连轴转上二十几个小时,一停下来马上就能在保姆车上睡着,这种情况下助理给帮忙换件衣服脱掉鞋子都是正常事情。
  保姆就不一样了,工作性质不同,家里的保姆只负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好不好!给换衣服穿鞋的那是旧社会的佣人!
  谭熙熙叹口气,把手里的红酒杯往茶几上一放,转身去找了覃坤的拖鞋来,直接递给莎莉,“你帮覃先生换换吧,我马上要去给他做夜宵,不适合摸男人的脚和鞋。”
  因为谭熙熙从来都是一副老实头的样子,莎莉对她指手画脚惯了,没想到老实头忽然有不听话的一天,猝不及防,顺手接过拖鞋才反应过来,顿时有点火,竖起纹得又细又弯的柳叶眉,“你——!”
  谭熙熙因为自己正在犯病(每日间歇性人格分裂中),所以干了平常不太敢做的事情也心安理得,就好像一直严于自律的人忽然找到借口放纵一样,有种破罐子破摔的豪放,漫不经心地对莎莉摊摊手,“你刚才不是要我给覃先生做点夜宵吃吗?”
  莎莉一时无言以对,总不能说不要紧,刚给人换过鞋的手就去做饭这种行为坤哥不会嫌弃。
  倒是靠在沙发里闭目养神的覃坤覃大少爷睁开眼,不乐意道,“我的鞋很干净,脚也没味道!”
  谭熙熙继续人格分裂中,对雇主不再像平常那样小心翼翼地刻意逢迎,而是敢于据理直言了,清清楚楚地说,“那也不行,覃先生,给你做饭是我的工作,我保留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的权利,今天我要是不顾原则替你换了鞋再做饭,那下次我是不是可以给别人换过鞋后也接着给你做饭呢?”
  莎莉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轻声呵斥,“你吃错药了,没见坤哥都累成这样,在这儿啰里啰唆的说什么歪理!赶快去煮东西吧。”说完自己蹲下来给覃坤把拖鞋换上。
  覃坤大概在外总要注意公众形象,保持明星风度,搞得十分辛苦,所以在自己家里会格外本性,而他的本性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傲慢无礼脾气差!所以对别人给他换鞋这件事根本就没往心里去,反正谭熙熙不换就莎莉换,他自己是懒得动了。
  还有点嫌烦,“都少说两句,吵死了!”
  莎莉立刻闭上了嘴,谭熙熙也耸耸肩,转身要去厨房。
  覃坤半眯着眼睛探身从茶几上摸了杯子过去,一口下去顿时就清醒了,瞪眼看莎莉,差点要发脾气,“你给我倒的什么东西,这么难喝!”
  他虽然混演艺圈,但出身不错,从小养尊处优的养出点强迫症,事事要求精益求精,连入口的食物,饮料,酒水也不例外,这口红酒喝得他满嘴又酸又涩,细抿抿好像还有点细微杂质,吐也吐不出去,别提多难受了。
  还在人格分裂中的谭熙熙几步走过来,直接拿走他手里的红酒,把一杯白水塞进去,直言不讳,“你喝错了,这杯才是你的,那杯是我刚喝了一半的红酒。”
  这男人真龟毛,自己能忍他几年可是不容易!
  覃坤看看手里的白水,再看看谭熙熙那杯残酒,不知道应该先抱怨她乱放东西还是应该先恶心一下喝了别人的剩酒,最后把挺漂亮的眼睛一横,“你喝的什么怪东西,难喝死了!”
  谭熙熙心想我还能喝什么?“烧菜用的红酒,超市里买的,三十五块钱一瓶。”
  第二章
  覃坤帅到天怒人怨,是文艺片中总裁酷霸拽的现实写照,不过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悄悄看两眼就足以。
  另:他脾气可真臭啊,要不是因为找不到其他工作,我才不在他家当保姆,连那两个势利眼助理都欺负人,什么玩意儿!
  ————by 第一人格谭熙熙
  覃坤个傲娇龟毛男,有够讨厌!要不是他工资开得够高我才懒得在他家工作。不过做人要懂得适应环境,既然不能离开就要学会苦中作乐,比如作弄一下覃坤或者他的助理,再看看这些人快要抓狂的脸色什么的……
  ————by 第二人格谭熙熙
  覃坤之前在h省的外景地辛苦了几个月,拍了一部仙侠剧,回来之后经纪人给安排了一周的休息时间。
  说是休息其实也不是一点事儿没有,每天上午还会有两三个小时的形体训练或者声乐训练,下午的时间才是覃坤的,能用来休息休息顺便看看剧本,琢磨一下下周要试镜的那个角色。
  早上八点。
  穿戴整齐的覃坤准时从楼上下来,一进餐厅就闻到浓郁的早餐香味。
  餐桌上摆了一碗洒了葡萄干和松子仁的白粥,还有一碟金黄香酥的千层肉饼,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