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分卷阅读_102
唐轩之差点咬碎后槽牙,狗.日的,敢威胁我!
邺扬扬眉:“面具人,你让不让我见?”
唐轩之没回答他,让精兵队长把他捆起来,“一圈一圈勒紧,只留眼睛和嘴巴。”
邺一蹦三尺高:“你们几千人,我还跑得了,要跑我早就跑了。你的胆识跟你主人差远了,震.......”
“砰!”唐轩之一个石子儿飞过去。
邺张开嘴咬住。“呸!”吐掉,开骂:“别玩小孩子的把戏,痛快点。”
离得近的几个吠舍互相询问,大人的主人到底是谁?
姜戈正好听到这话,大声回道:“他的话你们不能信!”面对吠舍们眼中的轻视,姜戈特意挺了挺胸,大踏步离开。他现在可不是奴隶,夏枫大人最看不起小瞧自己的人。
姜戈跑在最前面,第一个见到夏枫,还没来得及汇报邺和尚的事情,夏枫就让他领着两百条绿环交给吠舍。
“夏枫大人还不知道吠舍只有一百八十七了,死了十三个。”姜戈皱着眉头,直觉这个任务非常艰苦啊。
果不其然,吠舍早看不惯一个煤炭般的“奴隶”跟在神军大人旁边上窜下跳。不但不戴,还把他凶了一顿。
这时,唐轩之和精兵队长带着邺和尚走进了夏枫的指挥部。
“你把他抓回来了?”夏枫惊讶不已。
邺是被拖着进来的,捆得像个粽子,他争辩道:“我要不愿意,你们一万人也别想抓住我。”
“现在不是把你抓住了?”夏枫接收到唐轩之的提醒,定了定神,讽刺道:“那你为什么来见我?难道是想让我亲手杀了你?”
“你为什么反悔?”邺一上来就站在道德至高点质问夏枫。
“我从来没答应过!”夏枫心说我从来不和强盗讲道义。
邺不提这个,又问:“你为什么不愿意做法器。”
“因为我恶心你,讨厌不穿衣服的人,我又不是印度教!”
邺摇头惋惜:“做法器可以跟我一样长生不老,你的皮肤永远不会皱,你的屁.股和胸.脯永远丰盈饱满。”
☆、第144章 【】
唐轩之一脸青黑,精兵队长的脸皮直抽抽,懊恼地看向他的圣雄大人:这真是只妖怪啊。
夏枫掷地一声:“我要你死。”
“你!”邺错愕不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如果不死,就总想着要我做你的法器。只有死了,我才能安宁。”
自己竟然成了让人厌恶的人,邺气又羞又怒:“那你问我这么多干什么,逗我吗?”
“你死还是放弃?”
“我当然.......”邺像只幽灵,突然朝夏枫扑过来,没如他所料制住了夏枫,反而从手腕处传来剧痛。
“啊!你这个恶毒的女人,快放手。”汗珠子瞬间渗出来,布满邺的额头,他浑身战栗不止痛如骨髓。
夏枫死死拉住峨嵋刺,用力一绞,恶狠狠地道:“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我要废掉你的罪恶之手,看你还嚣张不。”说着加重力道,刺尖勾住了他的手筋,只要再使劲一提,他双手就毁了。
“别别!”邺终于知道怕了。
两人脸贴脸面贴面,唐轩之隔着两米远,都能闻到邺和尚身上散发出来的酸臭气。看得他火大,本想一进屋就结果了这怪物,免得他四处嚷嚷震旦人。只怪夏枫一直在跟他说废话,现在正好......
“你别过来。”邺警惕地看着唐轩之。
“你还没回答我,到底是放弃还是死。”夏枫咬牙切齿地问他。
“好。”邺放弃挣扎,颓然道:“神主让我们无缘,我认命了。”
“我凭什么相信你?”夏枫继续按照思路走。
“你不相信就把我手毁了吧。”反正后面能接好。他当真是放弃了,还主动把手筋往峨嵋刺的弯勾里蹭。
夏枫眉头不着痕迹地松了松,装着极不情愿的样子,说道:“海得拉巴的国王叫阿尔法?他听你的?”
“怎么可能。”邺驳道。
“那他为什么想抓我们?”
“这个......”邺忍着剧痛,任由血水流了一地,把姚敬隋的事情说了。
夏枫得知他居然想拿姚敬隋当法器,恶心得不行,赶紧把他推开。
“噫?你不是要废我的手吗?”邺给脸不要脸,得了便宜还卖乖。
“实话告诉你,我们马上有两万兵。”
“然后呢?希望我帮你们,助你们杀掉阿尔法做王?”邺时而笨如猪,时而敏如狈。
唐轩之有些恼恨夏枫连这种人也捡来用,为了让她死心,补充道:“我们要创立新教,就像北部的锡克教一样,废除四级种姓制度,全民皆一样。”他走到圆几旁,抽出一根绿环,“他们都配戴这个,此物代表自由光明与智慧。”
邺嘴巴张了一个大大的“o”字,半天合不拢,过了许久才崩出一个词:“休想!”
夏枫心一横,说道:“你如果不愿意,我也不强求。等我们拿下王,允许你离开海得拉巴......”
不强求?邺和尚竖起耳朵正听得认真,冷不丁地嘴里被夏枫塞进一个东西。“呃呃!”傻子也知道咽下的东西有问题,他双脚一蹬,像个冲天炮突然窜上天,房顶给他撞出了一个大窟窿。
脸色大变:“你给我吃的什么?”伸出手指使劲抠,除了打干咽,一点用也没有,那东西遇水即化,消失得无影无踪。
“头疼不疼?你先下来,我慢慢告诉你。”夏枫仰着脑袋问他。
......
邺和尚终于倒下了,唐轩之心有余惊:“要不是你机警,我可是带了个祸害回来。”
“你能相信我的能力,我是很开心的。”夏枫笑着说:“他刚刚吞下了古普德太太的毳毛散,暂时控制住了,咱们好好想想怎么利用他。”
“你什么时候有这个东西,连我都瞒着?是不是哪天我惹怒了你,也会给我喂下?”
夏枫头大:“当然不会。”
毳毛散药性类似致幻剂,精神不正常的邺和尚,现在反倒正常了,问一句答一句,又乖又听话。夏枫拿出纸笔,边问边记,很快把城中贵族的关系理清了。
按计划,半个月后差不多就可以攻城。目前要紧的就是生产火箭,越多越好。
南密滋拿下了,密滋国已经统一,哈里曼应约前来,喜滋滋地等着夏枫兑现诺言。
夏枫没有食言,虽然食言而肥才是干大事的人,可她不预备这么做。哈里曼没多废口舌夏枫就点头同意,只不过,他这王是神军任命的,所以要给神军交税,还要听神军指挥。
说白了,他还是镇长,只是管辖范围上升到三个镇子罢了。
哈里曼当然知道,但他也占到了便宜。他的那两个死对头,不说踩在脚下,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让他好不畅快。矿场是他哈里曼的,土地也是他的,别管有多少权柄,但是密滋是真的复国了。他哈里曼,就是复国后的开国之君啊。所以,夏枫提的口头条件,他连声答应,然后欢欢喜喜准备“登基大典”去。
哈里曼夜里做梦都给笑醒:没想到我家祖辈奋斗几十年的愿望,竟然在我手上实现了。
登基前,他收到夏枫一封“手谕”,欢喜劲儿立即烟消云散。夏枫要他在典礼上宣布绿环代表的意义,还要他废除种姓制。他虽然是“国王”,可是却不再是刹帝利了。从小就受过洗的哈里曼,跟全家老小抱着哭成一团。
怎么办啊,到底是接受还是不接受?这可是一个生死难题。
如今,奴隶和首陀罗翻身作主,外面都是曾经的贱民,如今的新教徒。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不接受也得接受,要不在就只能放弃“王国”。两权相害取其轻,哈里曼把躲在他家里不愿意戴绿环的婆罗门赶到夏枫面前,由她定夺。
这些都是死硬派,看似虔诚非常,事实上还不是因为利益。婆罗门不用劳作,却享受着珍贵的社会资源,种姓一旦去除,如韦希莎娘家一般的婆罗门家族只能饿死,根本没有生存资本。
夏枫看着这三十几个司祭者,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处理。海得拉巴的婆罗门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是他们下面都有一群受过严重洗脑的吠舍和首陀罗。邺和尚控制不住,面前这些人总能控制吧。
跟唐轩之交换了眼色,夏枫决定:武力解决。
一将功成万骨枯,牺牲他们几十人,换得更多的人新生,值得,干吧。
“顺便震慑邺和尚。”唐轩之说道:“我就不信你们不怕死!要是真不怕死,我敬他们是汉子,放他们走。枫儿,你意下如何?”
“呵,我估计你杀到第三个,他们就争着抢绿环戴。”
事实上她又料准了,唐轩之的刀还没落下,下面的僧人就尿了一地。那姿态,哪有一丝贵族影了。地位再高,还不是人民给的,一旦不再尊敬他们,这些人就跟烂泥差不多。
......
夏枫吩咐姜戈:“把僧人弄去劳作,他们在镇上都是名人,正好给吠舍们瞧瞧。咱们新教,没有什么司祭者,每个人都得自力更生。”现有的资源,不用白不用。
“好的,大人!”
姜戈如今完全像换了一个人,哪有一丝奴隶的影子。夏枫看着他的背影暗笑,连他都能改造,别人也能。
唐轩之紧锣密鼓地作着攻城准备,夏枫又搞出一个新兵种——工兵。工兵都是从那些珍贵的北部精兵中挑选的,虽然有四十人,在关键时刻,他们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比如现在,工兵们水都顾不上喝一口,埋头制火箭。等这事一完,夏枫还会专门拨军费给他们研究新兵器,治军嘛,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十天之后,原计划攻城的前五天,城里突然传来□□的消息,而且还是婆罗门领导的。
夏枫和唐轩之赶紧把用牛筋绳和铁链子起来的邺和尚唤醒,问他齐木斯是谁,上次套他话时,根本没有听到这个姓。
邺和尚醒了就骂,骂累了就睡,不吃不喝,心如死灰。夏枫一进来,就看见他用哀怨的目光盯着她。
“你们终于肯来见我了,告诉我,这东西是什么,为什么越挣越紧。”他指着四肢上的绳子问。
唐轩之啐道:“你还真是五谷不分四体不勤。这是牛筋,你没见过?”
“牛?你们竟然敢杀牛!”
夏枫回答他:“你又忘了,我们是新教。”
邺闭起眼睛,喃喃自语:“孽呀,海得拉巴完了。”
唐轩之纠正道:“海得拉巴会比以前更有活力,是你们这些老贵族完了。枫儿,灌药。”
“要问就问,我现在又逃不了。你们那药很珍贵吧,不怕浪费?”
他倒替我们担心起来了,夏枫走过去,踢了踢他的腿。换来邺恶狠狠的眼神,似在发怒的边缘。她便明白,这家伙自尊心依然强烈。笑道:“不珍贵,我马上可以给你做十磅出来,管饱。”
☆、第145章 【】
“庞杜宠溺孩子,海得拉巴谁不知道。”邺说完又道:“你跟阿妮娅感情很好?如果知道她是因为我的疏忽被人掉了包,最后流落到北部,你会更恨我吧。”
这神经病,被人恨值得炫耀?夏枫没好气:“你永远疏忽才好。什么狗屁祸灾!天灾*本就不可避免,在你们存在这个世界之前,灾难就没断过,凭什么归结在人身上,可笑!你们这些权贵不在大灾时出手帮扶那些贱民,反而把责任给一个弱女子抗,每每一出现灾难就以神的旨意搞一堆把戏出来蛊惑人心,转移矛盾。只有无能无知又无耻的政府,才能出这种下作事。”
邺先是梗直了脖子满脸不屑,听到后面,他的目光黯然,似在沉思。
夏枫没管他,听他说庞杜宠孩子说得信誓旦旦,拉着唐轩之往外走,商量要不要先见见齐木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