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争的勇气

  丁时雨到家的时候,屋里已经点起温暖的灯光。厨房里有人端着盘子走出来,见到他时,脸上扬起笑容:“回来啦。”
  那是一个容貌温和的中年男人,约莫四十出头。丁时雨放下书包,过去给男人解开围裙:“爸,怎么又做这么一大桌菜。”
  男人沉默了一下,努力挤出个笑脸:“今天是周五,你妈妈或许会回来……”
  “爸。”丁时雨握住他的手,“妈不会回来的。”
  男人嗫嚅了两下,没能再说出话来,他的眼神令丁时雨感到内心发堵。那是一种同时饱含希冀与绝望的眼神,像在等待着一个永远不会到来的承诺。
  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那流连花丛温柔乡的Alpha母亲尚且会在周末与他们共度,每周那一两天的时间对于他的Omega父亲来说已经是至高无上的天堂般的恩赐。而如今,随着他年岁增长,容颜渐衰,她连周末也不再来了。只有每个月的抚养费和生活费,会按时打到他的爸爸白溪的账户上。
  丁时雨望见白溪怔愣的模样,又有些后悔。他的脑海中冷不丁冒出这样一个念头来,如果他能像谷清欢那样会讲话就好了,她总能凭借那张叁寸不烂之舌将人哄得服服帖帖,包括他……下一秒,他又被自己这念头吓了一跳,赶快将她从自己脑海里赶了出去,拉着他爸到桌边坐下,给他摆好筷子,放柔了声音:“她不回来,还有我呢。我们吃饭。”
  白溪本来正有些难过,听闻这话,惊讶地抬头看向他的孩子。少年长得并不像他这般清丽温柔,他更多的继承了属于母亲的艳光,那是一种张扬的富有攻击性的美丽,看起来很不好接近。哪怕是面对他,他的孩子也几乎从未低过头,然而此刻,他身上呈现出一种柔软的氤氲,他好像终于能够收回倔强的刺,向着自己的父亲稍稍敞开怀抱了。
  “时雨……”白溪的眼底慢慢浮现笑意,“变温柔了啊。”
  丁时雨一愣,没吭声,喝了口汤。
  “有喜欢的人了吗?”
  丁时雨呛到了,剧烈地咳嗽起来。
  白溪了然地微笑起来,他不再继续追问,拿起筷子吃饭。
  他们沉默地吃了几分钟,屋里只有碗盘碰撞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丁时雨缓慢地打破了这片寂静。他放下筷子,以一种郑重的姿态面向白溪:“我曾经喜欢上一个Alpha。”
  白溪手一抖,筷子砸落在碗边。
  “后来我发现,我好像…不再喜欢他了。”他轻声说,“爸,'喜欢'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
  白溪将筷子捡起来,放到碗边。他抬起眼来,手指抚过儿子微皱的眉心:“孩子,'喜欢”不是物品,没有统一的样子。”
  “可是Omega好像天生就应该喜欢Alpha。”丁时雨盯着桌上自己的影子发愣,“……哪怕因此而催生出的对Alpha的占有欲和嫉妒心会伤害无辜的人。”
  “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白溪的声音很温柔,”在性别之前,我们应当先是我们自己。在考虑自己真正的感情时,你的身份并不是Omega,而是时雨。作为时雨的时雨喜欢谁,比作为Omega的时雨被谁的信息素吸引,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当年的我,没有与本性抗争的勇气,直到今天,我还是懦弱的。”白溪看着满桌子的菜,停顿了几秒,“但是,如果我的儿子拥有抗争的勇气……我会为你骄傲,并祝福你。”
  丁时雨愣愣地看着他的爸爸。
  在他的印象里,他的爸爸总是系着围裙,在厨房里一遍一遍做着某个人最爱吃的菜,等待着周末那声永远不会响起的门铃;小的时候,在妈妈还在他们身边时,他的爸爸总以痴迷的眼神看她,好像她就是他活下去的意义,于是在她走后,他全然崩溃了,捧着丁时雨小小的幼嫩的面颊流泪,一遍遍地说,时雨,你要长得像蔷薇啊,要长得像蔷薇才行……
  从此,丁时雨的脑海中逐渐留下了一个念头:爸爸之所以对他好,并非因为他爱他,而是因为他长得像他的母亲。
  直到此时此刻,他看到白溪身上散发出他从未见过的光彩。那份光彩并不来自“丁时雨的父亲”又或者“Alpha丁蔷薇的Omega情人”,而是来自于白溪本人。在那一刻,这桌菜好像终于变成了只属于他们父子二人的一顿普通的家常菜,而他的爸爸对他的爱终于不再仅仅是因为他的母亲,而是因为他是他最亲爱的孩子。
  丁时雨把脸埋进碗里,不让滴下来的眼泪被白溪看见。于是米饭变得咸咸的,他低着头假装若无其事地扒饭,没看见对面的白溪也红了眼。
  “时雨现在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呢?”
  他顿了顿,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一个Beta,一个很好的女孩,这些与性别相关的词语都远远不足以描绘谷清欢。然而要描绘她的时候,他却又突然词穷了。那一瞬间,他想起她在他面前托着下巴冲他笑,又想起她像巫女般盯着他说——
  “问你呢,问你呢,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吐出几个字:“是个很难对付的家伙,每天都让我头痛。”
  在白溪越发扩大的笑容里,丁时雨抗议般地挥了挥筷子:“而且,我还没说我喜欢她呢!”
  自从谷清欢对丁时雨下了“战书”过后,她就过上了一种闲适的生活。不用再担心这家伙莫名其妙对她发脾气,也不用再费力维持“追求者”的人设,甚至丁时雨紊乱的信息素也重新恢复了正常,不再需要她每次惊慌失措地被迫贡献出自己的手指。在这样的情况下,谷清欢终于回归了平静的生活。
  她并不认为自己真正喜欢上了丁时雨,他对于她大概只比普通朋友要多了那么一点并不适合言于大庭广众之下的亲密。一定要说的话,大概只是对他多在意了那么一点点吧,嗯,只有一点点,毕竟他长得还是很好看的。
  于是她注意到,她的同桌总会在某个课间消失,而她的位斗里每天开始悄悄多出一袋不属于她自己购买的零食,且买零食的人相当懂得她的喜好。
  “在'告白'前,怎么对待你,是不是我的自由?”丁时雨的话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偷偷看了一眼身边目不斜视看黑板的同桌,又看了一眼自己位斗里的零食,很艰难地忍住了笑意。她眼里的丁时雨突然变成了一只叼着食物送到人类院子门口的猫,在人类来得及看见它之前就偷偷溜走。
  谷清欢的心在瞬间被一种轻盈快乐的感觉充满了,这种感觉像是被一直养不熟的猫舔了手指。她几乎想摸摸他的头,却只得拼命按捺住了那种冲动。
  耐心点,人类!谷清欢在心里对自己说。
  看看猫接下来会做什么……
  然而,她并没有预料到,很慢热的、警觉的、死要面子活受罪(她因此以让他丢面子为乐)的猫,会更进一步。这次它不再放下食物就跑了,它开始在人类的院子门口等待她的到来。
  第二天早晨,当谷清欢背着书包走出家门时,她看到门口的树下站着她的同桌。
  她几乎以为自己还没从睡梦中醒来,于是揉了揉眼睛,然而放下手的时候,他并没有消失。
  清晨阳光下的丁时雨十分清俊漂亮,他正在踢地上的石子,看起来有些紧张。似乎是感受到了她的目光,他抬头向她看来。
  一阵晨风吹过,万千树叶沙沙作响,谷清欢愣在门口,结结巴巴地说:“嗨……早上好……你怎么在这儿?”
  他开口,像是鼓足了莫大的勇气,耳根通红。
  “……我想……和你一起上学。”
  ————————
  不知道番外会不会有小丁爸爸的故事(还没写完正文就在想番外)
  以及拜托友友们多多评论啦,想知道各位是怎么看待这个故事和剧情的。
  存稿快用光了hhh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