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晶入手指南_分卷阅读_53

  在买这些东西的时候,幸福都是拉着晨哥帮忙试穿衣服的。晨哥知道,他和幸福那男朋友的身材差不多。他能穿的话,她那男朋友也应该能穿的。
  之前,看着她买衣服裤子,就算他心里不舒服,但是还是可以忍受的。现在她竟然在这里慢慢地,仔细地挑着内裤!甚至还拿了其中一盒回头问他:“这个好不好。我看我妈就是给我爸买这个的。还是紧身的裤子好?”
  今天晨哥的话很少,少得不超过五句。而现在他真的没有办法忍受了,他说道:“别问我,这些不需要征求我的意见。”虽然商场中有着暖气,但是他还是觉得冷。一种心冷。
  三十多年来,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有过一点特殊的感觉。幸福是第一个。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这么一点点都在乎她了。应该就是那次在她的办公室里,她听着他说话,问着那些问题。这个世界上应该找不到一个,能跟他这么轻松聊着那些话题的女人了。可是他也知道,他配不上幸福。
  幸福手中还拿着内裤盒子,看着晨哥别开的脸,没好气地说道:“莫名其妙啊,你什么态度啊。不想陪我逛街就早说啊,我又不是没人陪。”
  作为官方道士,什么时候有过被人这么轻视的时候呢?就算有些人心里确实是看不起他,但是在殡仪馆里的时候,就是天大的人物,也要跟他好好说话,不能有一点的不爽表现出来。她幸福是第一个。
  就在晨哥弯下腰,准备着放下手中的东西就走的时候,他听到了幸福说道:“哼,这些都是给你买的,作为你陪我逛街的礼物。你不要就算了,反正买了也买了,大不了我出门丢给街边的叫花子去。”
  幸福的这些话,让晨哥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直接从她手中拿过了那盒内裤,说道:“帮你提着东西这么长时间,收点辛苦费总应该吧。”
  “喂,那盒内裤不是你的尺码,换一个吧。”
  幸福那性子,当然没有感觉到自己说的这些话有什么不妥的。但是晨哥的脸已经泛红了。他的内裤是什么尺码,竟然还需要一个女人来提醒了。
  幸福很自然地挽过他的手臂,说道:“那个蕾蕾你见过吗?到底是什么关系的?打电话问下他们,吃上饭了吗?要是没有,我们们也过去凑下热闹吧。毕竟蕾蕾也算是这件事里的一个保护对象了,去见见总是应该的。”
  “我没见过。不过,估计他们已经吃饭了。说好是吃午饭的,晚饭还等着我们们回去一起吃呢。不过我知道蕾蕾,是小胖小时候,家里人开玩笑给订的未婚妻。蕾蕾也喜欢小胖,不过小胖不打算和她在一起,再想办法推掉呢。这次他和柿子两个人一起去,估计是要演场戏,退掉这个婚约的。我们们还是不要去凑热闹了。”
  幸福嘟嘟嘴,心里想着,这个晨哥够奇怪的。刚才他还生气的样子,现在却说那么多的话。那么木讷的人,说这么长的一段话,还真难得啊。
  第一百零三章 极品蕾蕾
  蕾蕾爸是在位的xx副级,虽然没有小胖家那种军政的背景,但是也是不容小觑的了。在那小区中,蕾蕾家离小胖和柿子家还是挺远的。一座座小别墅,散落地排过去。从小胖家,开车到蕾蕾家都要十几分钟呢。
  因为是提前预约过的。小胖和柿子提着一些水果来到蕾蕾家的时候,蕾蕾妈妈,那个某银行的行长,正围着围裙,从厨房,往餐厅上菜呢。蕾蕾爸爸就大老爷模样的在沙发上看报纸。
  大家一阵寒暄之后,在桌旁落座了。
  蕾蕾很自然地就坐在了小胖身旁。她在家就是一个小公主,连饭都是她妈妈帮着盛的。吃东西还挑食。不过对小胖倒是殷勤着呢。
  蕾蕾爸妈很满yi地看着这小两口。这要真的成了,那蕾蕾爸爸还不要再往上提一级啊。就算不是为他们两大人着想,那位蕾蕾想,以小胖家的背影,以后不管是从政从军,那都是往上走的。蕾蕾也吃不了什么苦头。
  喝上酒的时候,蕾蕾爸爸说话了:“卫凌啊,上次蕾蕾住院,你送来的那个中药还真有用呢。是哪个医生开的药方啊?蕾蕾妈妈肩周炎,别人都说中医治这个好。我们们也不认识什么中医。”
  小胖指指身旁的柿子:“是柿子一个姨妈开的药方。”
  柿子马上解释道:“我那姨妈不是中医,她就是很早以前认识一个老中医。她也不会治肩周炎,她就会治一个病,就蕾蕾这种情况。”
  “哦,蕾蕾说,她……”说她那天晚上见鬼了。蕾蕾爸爸看看蕾蕾对着小胖的笑脸,没有再说下去,已经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再说出来也是让人害怕而已。
  柿子也犹豫了一下,才说道:“叔叔,你看是不是在家里供个佛龛啊。蕾蕾的事情,还是小心一点好。”
  柿子和卫凌都没有跟他们说,蕾蕾的事情还没有过去。而蕾蕾现在随时有可能会有危险。蕾蕾不是纯阴的,李家谋也不会对她抽魂。应该是用挖心那招了。如果是抽魂的话,说不定零子叔还有办法,挖心的话,那就是死定了。
  蕾蕾爸爸看向了蕾蕾妈妈,蕾蕾妈妈表态了:“供吧,蕾蕾那件事我还真害怕了。蕾蕾住院那会,晚上都不敢睡觉,就白天睡一会。现在回家了,看着她精神,到了晚上还是不敢睡觉。这几天都是跟我们们挤着睡呢。”
  “妈,你们别说了,说得我又想起来了。好不容易忘记的。”蕾蕾嘟嘟嘴。
  柿子和卫凌就马上联系了晨哥,让晨哥什么时候有时间过来帮忙看看供佛龛的事情。要知道,那绝对是能赚钱的。
  一顿饭表面上很和睦,在柿子和小胖还离开的时候,蕾蕾送他们出了小别墅。站在院子里,柿子就朝着蕾蕾伸过手说道:“我看看你的手。”
  蕾蕾警惕地看着柿子。她现在可是小胖的未婚妻,怎么这个朋友就提出这样的要求呢?毕竟年纪还小,对于男女之间的一点jiē触都会觉得不应该,觉得那是害臊的事情。
  所以她警惕地瞪着柿子,将手背在身后
  小胖走了过来伸手就抓住了她的手,扯到了前面来。因为那是小胖,所以蕾蕾也没有什么意见。小胖就是要跟她上床,她都能乐意跟着去开房。
  蕾蕾的手,被这么扯了过来,衣袖抽高就看到了她手腕上的一串水晶手钏。上面的水晶在阳光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流动一样。
  而在柿子的眼中,那手钏带着黑色的气息,钻进了她手腕的皮肤下,进入了她的血管中。刚才吃饭的时候,柿子就发现了蕾蕾手腕上有着不对劲的地方,这才想着看看她的手腕上怎么了。
  看到那水晶手钏,蕾蕾得意地说道:“漂亮吧。”
  看着她那笑脸,估计是忘记了这个手钏也是在高洋给她地址的那家店里买的。小女孩啊,对于一些不好的事情,忘记得很快的。他们的眼中只有这手钏的漂亮,没有一点危险意识。
  小胖缓缓吐了口气,微微一笑:“漂亮。”然后放下她的手,转身上车了。
  柿子也朝着她说道:“再见了。”也上车了。
  越野车驶出那小别墅,车子里小胖就说道:“妈的,蕾蕾那女人够蠢的。上次发卡出了事,她已经说害怕了。现在还敢戴着那手钏。”
  “算了,反正已经戴上了。她已经在李家谋的名册里,现在就是让她丢了发卡,掉了手钏,要出事,还是会出事的。”柿子顿了一下,换了个话题,“不过小胖啊,我看蕾蕾爸妈对你很满yi啊?”
  “我对蕾蕾很不满yi。你看她,那么大个人了,吃饭还要挑三拣四的,还要她妈妈帮忙盛饭。就她那样的,带到部队里,能饿死了。”
  柿子听着就哈哈大笑起来:“你还说不满yi她,你都想着以后结婚把她带着随军了吧。口是心非的。”
  “喂,我nǎ里说会跟她结婚了。这都什么年代了?我要是坚持不理会当初长辈们的这个玩笑话,我爸妈肯定是支持我的。我爷爷奶奶也不见得就会为自己的一个玩笑闹得我不高兴吧。”
  柿子点点头:“嗯,那么你自己别爱上啊。回家,晚餐我要吃我家的酸菜猪大肠。那味道,酒店可做不出来。”
  小胖也躺在了副驾驶上:“嗯,我回我家,我拿那红布去给我太奶奶。他们说放枕头下面是吗?”
  “随便,就老人身边,那都行。其实就是一个长寿的好寓意罢了。对了,老小老板说,那是九十七岁老人家的喜丧,你太奶奶多大了?”
  小胖一下就愣住了。他白买了啊。他太奶奶今天都九十多了,没病没痛人清醒的,就是天天吃斋念经。这个要是送出去的话,那还不是咒太奶奶过几年就走了吗?而且那小老板说是九十七岁,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呢。做生yi的人,在这种事情撒撒谎很正常。要送太奶奶喜丧红布,那至少也要是一百二十岁老人的喜丧吧。不过那一百二十岁老人的喜丧红布,估计没这么容易拿到。
  入夜,在阳台上,一个苹果,一炷香。
  还有一个人靠在阳台上,看着夜空的星星。虽然高楼大厦能看到的天就这么一点点,但是也正好有三四颗星星在那闪着。
  夜风很凉,柿子拢拢身上的衣服,却还是没有回屋子里去。
  这两天,他心情真的不好。在面对小胖,爷爷奶奶的时候,还要强打着精神去微笑。天丝拒绝跟他走,让他本来满满的信心,设计好的事情,落空了。
  本以为鬼市里有一模一样的“晶缘”就会有一模一样的“当下”,可却没有,再一次让设计好的事情,落空了。
  心中的失落在这样的夜晚显得格外的重,就算是站在阳台上,吹着冷风,看着星星,都不能缓解这种失落的心情。
  阳台的推拉门被打开了,晨哥走了出来。他轻声说道:“又不开灯?”
  “反正看得见,省电了。”
  “心情不好?”
  “也不是,就是,事情有点不顺利,有点失落罢了。”说完,他朝着晨哥笑了笑,“明天就好了,晨哥,阳光出来晒晒我,我就能发芽长叶开花了。不用担心我的。”
  晨哥白了他一眼:“谁担心你啊,我就是出来抽烟的。”说着他点上了一支烟,知道前曲岑仕没有抽烟的习惯,也就没有递给他。
  柿子看向晨哥,这才一天不见,晨哥从头到脚都是新衣服。柿子就邪邪笑着,一手攀上了他的肩膀:“晨哥,今天是跟我幸福姐去逛街的吧。”
  “嗯。”
  “那怎么买的东西都是你的呢?”
  晨哥推开了他,冷着一张脸没有说话。黑暗中也看不到他微微泛红的脸。这辈子,幸福是第一个给他买衣服的女人。之前都是景叔买的。大了,身体长定形了之后,他就很少买衣服了。一身衣服穿个十年都不用换的。他不是没钱买衣服,而是冷了,就这么撑着,没有人关心,没有人在乎。
  殡仪馆里的道士,又谁会想着去多看几眼呢。
  “喂,晨哥,你要是真的喜欢幸福姐,我和小胖保证做你的亲友团。送信买花选礼物,跑车香槟吃西餐。强大的支持啊。”
  晨哥还是那么冷冷地推开了他,掐灭了烟:“降霜了,我先去睡了。”
  曲岑仕看着他转身回去,还不忘说道:“考虑一下啊。”
  相对于曲岑仕这边的失落,天丝那也不好过。
  在她小小的房间中,清冷的水晶球发出了柔柔的光线。她一身薄薄的粉色睡裙,露出了均匀修长的双腿。而左腿小腿上,一道清晰的血痕正缓缓滑下一滴血液。
  只是天丝那张美丽的脸上,没有一点的害怕和惊慌。她赤着脚,站在床边的地毯上,双眼狠狠瞪着靠在房门前的李家谋。“你是想吃了我吗?把我挖心了?我的契约可不在你这里!”
  第一百零四章 天丝杀过人吗
  “你以为癸乙会保你?他当初放我出来就是因为我可以帮他做事。你和我是一样的,别以为叫着癸乙一声爸爸,他就会对你好了。这是个教训。”
  话毕,李家谋消失了。
  就在他消失的同时,晶晶冲了进来。感觉到了空气中李家谋的味道,血的味道,这让她更加不安地跑到了天丝的面前。
  可是天丝左腿上那血痕已经消失了。她是一块芙蓉晶。要把芙蓉晶摔碎了很容易,要在芙蓉晶上留下痕迹,却很难。
  晶晶皱着眉头,焦急地说道:“李家谋怎么会在这里啊?”
  “他来质问我,关于柿子的事情。”天丝缓缓坐在了床上,长长吐了口气。李家谋会这么直接的到这里来给她一个警告,这让她都感到很意外。以往他们是有过合作,但是都是不需要这么面对面的。
  这一次,李家谋被伤到了,应该是伤得比较严重吧,所以让他有些抓狂地到这里来了。
  晶晶说道:“当初我就叫你不要陷下去的。你看现在,事情闹成这个样子。爸爸可能都已经知道了。天丝,为自己好,也当是为姐姐好,对柿子下手吧。把他交到爸爸那边的时候,这些事情就都过去了。”
  天丝没有回答,就这么低着头,但是心中却已经翻滚了。她怎么可能会亲手杀了柿子呢?这一点,她做不到。
  晶晶还在说着什么,说了很多很多,可是天丝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
  除了不太美满的感情之外,事情调查到这里已经算的到了一个段落了。
  在公安局局长办公室中,曲岑仕再次坐在了张伯伯那根雕的茶桌前。张伯伯依旧用头茶浇着那个茶宠,还是那句话:“这个茶宠还是你爸送我的呢。”
  曲岑仕用了一个小时,说清楚了这些的案件,及调查经过。这种事情,如果是一般的案子的话,会写成报告呈上来的。但是这件事不能写报告,不能留下一点线索。公安局是什么地方啊?那是绝对的科学地,不允许出现一丁点的封建迷信的东西来。
  把事情都说清楚之后,曲岑仕靠在那藤椅上,说道:“张伯伯,就这样了。我算是初步完成任务了吧。”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能把“晶缘”的前后产业链弄懂就已经很不错了。当然,他没有说他跟天丝的事情。工作就是工作,出于一个警察的本性,这个时候,是不能把工作和私人感情搅在一起的。
  张伯伯捧着那小小的茶杯,摩挲着,犹豫了好一会才说道:“蒸馏水啊,我不得不说,你的这个进度我很满yi。我还以为,我要等到退休了,才能得到结果呢。就好像一个杀人案,现在我们们已经知道了犯人的犯罪过程,我们们还要把他抓起来一样,接下去,我们们要抓坏人了。”
  柿子喝了一口那甘苦的茶,才缓缓说道:“这个坏人我没本事抓。”
  张伯伯脸上沉了下去:“你怎么对自己这么没有自信呢?你看当初让你查这件事的时候,你不是也说困难很大吗?现在,不到一个月那就搞定了。柿子啊,伯伯可是看着你长大的。我知道你很能干的。而且你是一个警察!有困难就要勇于向前。”
  “我不是!我被开除了!”柿子强调了一下。
  张局长也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劝他了。柿子却在这个时候说道:“但是张伯伯,我会继续下去啊。我想彻底解决这件事,不是因为你给我的任务,而是因为一个人。她值得我去冒险,值得我去努力。”
  “好小子啊!”张伯伯那张老脸笑了起来,拍拍他的手臂,“加油了。需要什么配合你直接说。我这边一定给你帮忙的。”
  柿子对着他笑笑。接下去的路,就不是任务了,而是完完全全地为在自己和天丝而努力了。
  看着柿子那腼腆的笑容,张伯伯压低着声音说道:“柿子,告诉张伯伯,是不是为了喜欢的女人啊?”
  柿子笑容漫得更大了:“这个你也知道啊?”
  “我也是年轻过来的。柿子,好好努力了。伯伯相信你是一个很能干的人。是一个能给自己女人一份安定生活的人。”
  在柿子走出公安局的时候,心里还是张伯伯说的这句话。虽然这么话说得很文艺,但是确实能鼓动人心。
  接下去,就要破坏掉这个产业链。如果是像一般的刑事案件处li的话,从前面的收货,到中间的动手,再到后面的销售,都会被处li的。晶晶在这件事中,应该只是一个纯粹的前台接待罢了。李家谋是下手的人,癸乙是后期制作和销售。那么天丝呢?她在这件事中处在哪个环节?
  如果是几天之前,有人跟他说,天丝对这些事并不知情。或者说是知情但是并不参与的话,也许曲岑仕还是会相信的。但是现在曲岑仕已经能感觉到天丝在这些事情中也是起着作用的。
  就像她同学的那件事,柿子在之前就进入了鬼屋,证实里面并没有人,也没有鬼。李家谋在那件事中并没有出现。那么就应该是天丝把那些学生带到另一个空间去的。那么下手的是……天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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